正文  第4章 君子之交

章節字數:2504  更新時間:11-01-16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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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覺得我是個薄情的人,沒心沒肺,可以把喜歡輕易地說出口,承諾也是,隻是這樣的話越是頻繁越是廉價,我也知道,可是有些人就是控製不住的屢犯不爽,我就是這樣的人,當然我所謂的喜歡,隻是非常好感而已,也可能是極度興趣,這種喜歡跟喜歡一棵樹一枝花沒有什麼不同,可是茫茫人海中又鮮少有人能夠讓我有這種喜歡的衝動,或者厚臉皮的施展牛皮糖功夫,所以我的這種輕易出口的喜歡其實也是不易的,隻是無關情愛罷了。

    隻是明顯的有人會錯意了,看著上門而來的洶湧人潮,我有些哭笑不得。

    沈惜穿的很正式,雖然沒見過,但我就是能夠感覺到很正式,不同於昨日,沈惜穿著一件儒生雅致的紫衫,卻掩不住一身貴氣,頭發隨意綁起卻絲毫不顯唐突,一雙一看仍若寒星再看盈盈笑意的眼眸,整個人看起來嚴肅而溫和,不同於梨花樹下的孤寒和昨日酗酒的落寞,可謂是衣冠楚楚。

    如果不是滿院聘禮及地,如果不是一女子笑意盈盈的在我耳邊嘰嘰喳喳的說著什麼怎麼聽怎麼像是媒人說的話,我想我還是很歡迎他的。

    我第一百二十次拒絕眼前女子的呱噪,微笑著遞了一杯白水,女子叫柳蘇,長了雙杏目,抹了些腮紅,勉強也稱得上是小家碧玉,就是個頭兒在女子裏偏高了些,是柳嬤嬤的女兒,閣子裏唯一一個身家清白的姑娘,卻是這一畝三分地上有名的紅娘,想想都惡寒,在Gay堆裏成長的女性!

    柳蘇潤了喉繼續呱噪起來,我看著不遠處的正主兒,道:

    “敢問大俠何以要迎娶在下?”

    沈惜終於朝柳蘇擺擺手示意自己來。隻見沈惜款步走到我麵前施了一禮。

    “溫靜!”

    “是。”

    “在下沈惜。”

    “恩。”

    沈惜微微錯愕,道:

    “昨日一睹兄台風采後,為兄輾轉難眠,思之心切,欲求佳偶良緣。”

    語畢到把我噎著了。

    “哦?要是溫某不同意呢?”

    “沈某不才讀過幾天聖賢書,知道禮儀廉恥,何況我們已有肌膚之親!”

    我惡寒,也有些累,鬼也知道眼前這人不好打發,卻也不想虛與委蛇,於是收起這套肅容道:“沈惜,我們是朋友!”

    寂寞的人需要朋友,而我喜歡這個朋友,沈惜。

    沈惜神色複雜的看了我半響,終於哈哈一笑:

    “沈惜逾越了!”

    我微微一笑,知他肯定知會嬤嬤,於是搬了把椅子拉他坐下權當休假:“沈兄不如留下吃個便飯吧!”我把柳煙也小心翼翼的抱出來曬太陽。

    “沈兄以後可以常來,這是柳煙,我弟弟!”

    然後柳煙和沈惜同時臉色難看起來,柳煙難看是因為‘弟弟’兩字,沈惜目光卻是落在溫靜報柳煙的動作上,一向神經大條的溫靜,笑嗬嗬的給兩人倒了茶水,徑自去灶上忙碌去了。

    我喜歡簡簡單單的人,簡簡單單的事,簡簡單單的溫暖,覺得人與人之間最寶貴的其實就是回憶,由點點滴滴生活中最常見最平凡的事組成的一點一滴,我之前的願望是可以和小於這樣平凡著,快樂著,生活著。然後踏遍大江南北,找個為之狂熱的珍惜的事一起或者不一起活著,痛快的簡單的活著。可是一直沒有牽到小於的手,而我累了。。

    小於,你永遠都不會知道你到底錯過了什麼,可是溫靜祝你幸福,我相信每個人在這個世界上的某個角落都有個人在等待,等著到來或者慢慢長大。我相信上天既然給我這樣的安排就一定有他的理由,所以溫靜也要去尋找幸福了。

    於你無關的幸福。

    我微笑著把飯菜上桌,幾個簡單的家常素菜冒著熱騰騰的氣,柴房後有榆錢樹,管吳叔討了幾個蛋,柳雲正好又顛兒顛兒的拿了半隻雞過來,就留下一塊吃了。忘了說柳雲現在在廚房混,我菜做的一般般,家常菜,我私心炒了半盆土豆,我愛土豆,趁著給大家卷起了餅吃。看著桌子上層次不齊有大有小的碗盆,我樂了。

    柳煙仍舊不能行動自如,柳雲仔細照拂著。沈惜自始至終都目光淡淡的看著我,那種認真讓我想起了昨日他杯中的酒。他還是沉靜而內斂,隻是多了些柔和,仿佛剛才的鬧劇不曾存在一般,就像兩個途遇的談得來的陌生人。我喜歡這種相處的恬淡和舒服,就像他來隻是來,走隻是走,而我還是我,我是溫靜,他是沈惜。

    之後的日子,沈惜仍舊過來吃飯,我並不認為我做的飯多好,他來,我會備把椅子,他走,我會相送。他從不問我來處,或許質疑但不唐突,我也不會問他他的事,不管是什麼樣的身份,與我來說隻是麻煩,細枝末節的追究太瑣碎,而我太懶。我仍舊住著我的柴房,盡著我的職責,然後從春初到了秋尾。

    這期間改變的有三件事:我成了紅令閣的專屬畫師,不再掃地,嬤嬤給我配了間稍微像樣的房間;我交了個新朋友,就是那君子如玉的男子,一日,他拎著一潭好酒尋上門來,很自然的成了酒友,美男人人愛看,我更甚之,何況這個人的性格簡直就是卑劣到了極點,沒品到了極點,我卻喜歡的不得了,他讓我想起了很多現世的朋友,物以類聚大概就是這種說法,而我喜歡凡人。

    沾染塵埃,落地凡人。

    他說他叫司徒玉。

    第三件事,柳煙的病慢慢好了,卻一日日的瘦了下去。

    柳煙是個別扭的孩子,我們換了房間之後就不在一起睡了,當然我還是會牽著他的手沐浴日光,會每晚哄他入睡然後離開。柳煙卻日益沉默消瘦下去,他喜歡弄琴煮茶焚香,也每每心神向往,卻還是不可擬製的瘦了下去。他的瘦伴著沈惜頻繁的來,司徒玉頻繁的酒,還有漸漸哀傷委婉的琴音。都說高山流水鍾子期得遇俞伯牙成就知音難求,我雖不是知音,卻還是能夠辨別那是一種怎麼的纏綿悱惻和依依不舍。

    我想那或許是愛情。

    遺棄我的愛情,我遺棄的愛情。

    可我不敢深究。

    我想我是喜歡柳煙的,像親人的喜歡,弟弟的喜歡,卻不是愛情。

    那晚夜裏司徒玉提酒尋來,神色戚戚。司徒從未半夜尋我喝過酒,那晚他來了。酒是烈酒,我們大碗大碗的喝著,相顧無言,唯有冷月當空對,一醉方休。

    司徒說,如果有一天戲子入了戲,當如何?

    我說,我喜歡戲子,也喜歡演戲。

    司徒笑了,笑的醉了,他說:

    “溫靜啊,認識你是司徒一生幸事,來,咱們一醉方休!”

    我也笑,笑得整個人都飛揚起來,自古英雄不少酒,有酬壯誌,有酬知己,司徒不是英雄,至少不是我理解的英雄,但是我們也算是知己。久逢知己千杯醉,何樂而不為?

    記得現世的時候我們很少喝酒,對不熟的人才會喝,家裏人是不喝的,我的朋友都是我的家人,我們會唱,會寫,會瘋,會笑,卻很少會喝酒。

    用小毛的話說,喝酒鬧心,即沒品又沒味的。

    有一點我沒說,我喜歡演戲,隻因喜歡看戲,別人演,我來看。我當然也不知道司徒為什麼會說那些話,隻當是在那個不太正常的夜晚所有人都不正常了,可是當我回過頭來才發現我才是最不正常的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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