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3706 更新時間:10-06-06 16:59
法醫部。
現在的氣氛有些凝重。
那家作為凶案現場的夫妻大排檔廚房裏,除了幾個曾經進入過廚房,裝修、更換了廚房設施的員工以外,那裏就隻剩下兩名死者——廚師張某、女經理甄某的指紋,腳印、毛發之類的,也是一樣。
並且,因為住的是員工宿舍,十來個人一間的寢室,餐館員工都有案發時不在場的證據,都被證實,昨夜除了張某和甄某,其他人都在寢室。
而張某和甄某的關係,的確能算情侶,很多員工都能作證,並且,都說他們處於熱戀呢,感情很好,怎麼也不像是能夠約會到一半就那麼變態的把人弄死的地步,張某不是那樣的人。
隻是,如果說張某和甄某都是受害者,那誰殺了他們?
凶殺再怎麼謹慎、聰明,要殺兩個大活人,也不可能一點兒痕跡不留吧?
死者甄某的身體上、廚案上、菜刀、鍋爐、調味瓶、餐盤,在這些上麵能夠找到的,都是廚師張某的指紋,光憑這些指紋,就能夠想象出,張某是怎麼拿著菜刀砍死了甄某,然後再變態的將她的屍體一片一片的割下來,放入鍋裏蒸煮翻炒,弄成一盤盤精美的菜肴……
但是,最大的困惑是,張某沒有殺甄某的動機,並且他也死了,還是被活活嚇死的,這又該如何解釋呢?
還有張某身上的那些奇怪勒痕,這樣串聯起來,似乎又會讓人聯想到,張某是被人用什麼東西捆綁了起來,強迫他去完成這起喪心病狂的慘案的,這樣一來,張某才會被活活的嚇死。
可是,這也說不通啊,張某人高馬大、力氣顯然也不小,誰能控製住他,還能夠令他做出那麼多複雜的事情來?那得需要多大的力量啊!
五個人以上?
要是有五個以上的人出現在案發現場,絕對不可能沒有一點兒蛛絲馬跡留下來,可廚房裏有價值的腳印、指紋、毛發什麼的都屬於張某和甄某,而且餐館的門窗什麼的都完好,沒有被破壞、撬開的跡象……
老朱、老張幾個經驗豐富的警官們,看著法醫部一份份化驗、鑒證報告,揪得頭發都快掉了,也沒想出合理的解釋來。
相互對視了片刻,紛紛看向那邊仍然緊閉著的化驗室。
現在這種情況,也隻能寄希望於秦悅然秦長官了,他和他的助理,要是能夠對張某身上的奇怪勒痕做出專業、準確的判斷,那他們也就好辦了。
隻要能證明那不是什麼勒痕,或者說與此案無關,那麼他們就差不多可以結案了。
殺了人,再嚇死自己的凶殺,這個,雖然少見了點兒,但是,大千世界無奇不有不是嗎,何況他們的證據充足啊,一切都直指張某。
可要是反過來,那些真的是勒痕,真的與案件有關係的話,那他們可就有得煩了……
……
。。。。。。。。。。。。。。。。。。。。。。。。。。。。。。。。。。。。。。。。。。。。。。。。。。。。
“常亦,喝點兒果汁吧~”
“常亦,你餓不餓,我這裏有巧克力、跳跳糖,對了,張叔那裏好像還藏有牛肉幹~”
“這樣會無聊吧,常亦喜歡聽歌還是玩兒遊戲?蚊子有遊戲機~”
圍著常亦忙前忙後的小蘇,自動將其他的同事們當成了布景板,粗神經的完全接收不到大家的怨念,對待常亦那是異常的賣力熱情。
一來,小蘇之前在醫院就與常亦接觸過,覺得常亦很孝順爺爺、懂事、人品很好,加上當時正趕上常亦被小蘇痛恨的小混混周家寶欺負,在那強大的反襯之下,小蘇對常亦更是正義感與愛心泛濫。
再則嘛,最最重要的是,常亦現在是秦長官的弟弟啊~
常亦腳受傷了,秦悅然不放心他,更不能讓常亦一個人回去,於是,秦悅然將常亦一同帶來了警局,秦悅然去法醫部工作了,常亦就被托付給了熱情又單純的小蘇照顧。
麵對崇拜又仰慕的秦長官的重視與信任,心花怒放的小蘇,在照顧常亦這件事上,那叫一個鞠躬盡瘁啊~
熱情高漲的小蘇,在警局土匪般的一圈一圈巡視著,隻要發現她自己認為適合常亦的東西,要麼硬搶、要麼硬借,統統堆到了常亦的麵前。
一桌子吃的、喝的、玩兒的,眼見它們似乎還有繼續擴大的趨勢,常亦忍不住抽抽嘴角,這不是破壞自己的形象麼,看著小蘇還在忙碌的身影,常亦臉上完美的笑容都快僵硬掉了。
扭頭望一眼出口的方向,常亦萬分渴望出去避一避,隻可惜,現在他的腿不好使,哥哥不可能同意他一個人出去亂逛的,要不也不會把他帶警局來了。
常亦暗自歎了口氣。
……
“報案~我是來報案的~”
正在常亦頭疼之際,一個往日看著愚蠢可憎,如今在常亦眼中非常可愛的利用對象——小紅毛,竟然再一次的如同感應到召喚一般,及時的出現在了警局門口。
很顯然,小紅毛——周家寶,屬於那種警局的清潔大媽、煮飯的大爺、每天路過警局的小朋友都認識的反麵人物,這不,剛到門口就被攔下了,都不怎麼樂意放他進來。
“周家寶,你怎麼又來了!這次誰抓的?”
小蘇的注意力被成功轉移,暫時放下了常亦,狠狠瞪著讓她見一次就想打一次的小紅毛周家寶。
“報案,我是來報案的!你們警局打開門不就等著報案嗎,沒人報案還要你們警察幹嘛!統統得回家帶孩子種地去,我現在來報案,你們有活兒幹了,應該感激我~”
小紅毛很熟悉路線的找到位置,大搖大擺的坐下,一副很有派頭的模樣。
隻是,他那亂糟糟的紅色頭發、有些毛糙、蠟黃的臉色,配上濃重的黑眼圈,再怎麼有氣勢,都帶著點兒色厲內荏的味道。
“報案,好,你說,報什麼案?”
這小混混再討人厭,小蘇也沒有阻止他報案的權利,隻能忍了,公事公辦的問道。
一被問到報案的內容,對麵的小紅毛竟然奇怪的顯得有些緊張、不自然。
坐在角落的常亦不由得多看了小紅毛一眼,他的臉色、眼神以及搓手的小動作,都不像是裝的,的確像是碰到了什麼難以啟齒的麻煩?
糾結了片刻,小紅毛才又梗著脖子擠出了幾個字。
“有……有東西跟著我!”
‘噗~’
正在喝水的警員蚊子噴了。
“啊?”
盯著小紅毛,大家集體呆愣了三秒,隨即都笑了起來。
“周家寶,你喝酒了?”
瘦竹竿兒似的蚊子一邊拿麵巾擦臉,一邊認真詢問著小紅毛。
“沒有!”
小紅毛有些不高興了。
“瞧你這臉色,玩兒通宵玩兒瘋了吧,幾天沒睡了?該不是精神出現了點兒什麼……”
“該不會,嗑藥了吧?”
“今天不是愚人節啊,你小子,這裏可是警局……”
……
“沒有!沒有!你們說的統統都沒有!我是認真的,真有東西跟著我!”
被眾人七嘴八舌猜測一通,明顯不相信自己,小紅毛急了。
“有東西跟著我,我這幾天吃不好、睡不好,臉色能好看嗎,還玩兒什麼啊玩兒,我哪有心情啊,再說一次,我是認真的!”
小紅毛這麼一吼,見他的神色不像作假,大家都安靜了下來。
雖然,眼前的小紅毛平日裏招貓逗狗、惹是生非的總是不消停,但他確實也沒幹出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來,小打小鬧的大家是有些討厭他,但也沒有誰希望他真出什麼事兒。
於是,小蘇清了清嗓子,嚴肅的開口道。
“被跟蹤?那好吧,你先講講,這次你又招惹了誰?”
“我沒有!”
小紅毛賭咒發誓。
“自從給那個小雜…那個常亦賠了巨額的醫藥費,我肉疼的要命,趕緊就回朝歌城上班了,得多撈些小費彌補損失啊,要不我真睡不著吃不下飯了,這些天起早貪黑的,我哪有時間惹是生非啊~”
“你沒惹事誰跟蹤你啊!”
小蘇白了小紅毛一眼,繼續問道。
“那從什麼時候開始的?你又憑什麼說有人跟蹤你?”
“就……大概三天前吧,我半夜從朝歌城下班之後……”
小紅毛努力回憶著。
“真的,我從小感覺就挺準的,出來混了這麼久,就憑這感覺躲過了好幾次刀子呢……
那天一進朝歌城,我就有種被盯上了的感覺,當時也沒在意,可是,那種感覺一路跟著我,到家了都沒有消停……
那種在你看不到的地方,總有雙眼睛在注視、觀察著你的感覺,實在是太折磨人了!
剛開始是在晚上,我上班下班的時候,現在白天也有那種感覺了……
而且……而且……”
吞吞吐吐了半響,小紅毛才掙紮著小小聲的繼續道。
“而且……我越來越覺得……那跟著我的……可能……不是人……”
‘噗~’
正巧又在喝水的蚊子,再次噴了。
“你小子沒發燒吧?”
“不是人?哈哈~那是什麼?動物嗎?你小子不會討厭到連動物都不想放過你的地步了吧!被迫害妄想症吧你!”
“周家寶,你最近看了什麼科幻靈異的片子了?”
……
“我說的是真的,我現在有生命危險,是來讓你們保護的,不是讓你們嘲笑的!”
周家寶漲紅了的臉都快趕上他的頭發了,惱羞成怒的吼著。
他也知道這樣的說法有些奇怪,但那是事實啊,一個人憋在心裏太過害怕難受了,他想說出來尋求他人的認同分擔,可是,一個兩個三個沒人願意相信他。
“那,你看到跟著你的東西,是什麼樣子的麼?”
常亦走了過來,十分誠懇的將小蘇給他的甜膩膩的果汁、蹂躪得扭曲的巧克力、粉碎性骨折的土豆片遞給了小紅毛,正愁著沒人消滅呢,肯定不能把這些東西留給哥哥的。
“你、你、相信我?”
小紅毛看到了曙光,也不管常亦為什麼會出現在這裏了,也不去計較先前的恩恩怨怨、他的巨額醫藥費了,一把抓住常亦的手,比看到親娘還激動。
“紅色的眼睛,圓圓的,跟貓眼一樣,比貓眼大,我當時都要嚇瘋了,就在回家的路上,我以為是有人跟蹤我,就躲了一下,想看看是誰,結果,我……我……就看到了一雙紅色的眼睛一閃而逝……真的,我當時很清醒,我沒說謊,他們都不相信……”
小紅毛緊緊抓住常亦的手,就像溺水的人抓住了救命稻草似的。
所有人都注意著小紅毛這有些過激的舉動,擔心他把靦腆斯文的常亦給弄傷了,倒是忽略了常亦此時微微眯眼的神色。
……
。。。。。。。。。。。。。。。。。。。。。。。。。。。。。。。。。。。。。。。。。。。。。。。。。。。。。
抹淚啊,今天爬上來發現LC終於不怎麼抽啦,撒花↖(^ω^)↗~~~
暈~偶收回上麵那句,怎麼一按編輯提交,它就顯示網絡繁忙、稍後重試嘞~
搜索關注 連城讀書 公眾號,微信也能看小說!或下載 連城讀書 APP,每天簽到領福利。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本站內容。
請所有作者發布作品時務必遵守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辦法規定,我們拒絕任何反動、影射政治、黃色、暴力、破壞社會和諧的內容,讀者如果發現相關內容,請舉報,連城將立刻刪除!
本站所收錄作品、社區話題、書庫評論及本站所做之廣告均屬其個人行為,與本站立場無關。
如果因此產生任何法律糾紛或者問題,連城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