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因為,年少輕狂  隻因為,年少輕狂(六十七)

章節字數:1110  更新時間:10-10-09 19:01

背景顏色文字尺寸文字顏色鼠標雙擊滾屏 滾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韓雨在跑。

    離中考,還有兩天時間。

    他要去找一個人。

    一個在這個時候,可以幫助他的人。

    熟悉的樓房,熟悉的單元門,熟悉的樓道…敲門,就進入了一個熟悉的屋子。

    梁老師家裏。

    韓雨,你這兩天跑哪去了?!門剛開,劈頭就是這麼一句。

    韓雨笑了:在家。

    梁老師盯著他:真的?

    韓雨點頭:真的。

    梁老師打了個哈欠,把他拖進屋裏來:進屋!喝水不?外麵真冷,還是倒一杯吧,暖和暖和。

    韓雨在老舊的沙發裏坐下來,感覺到了熟悉的溫暖味道。

    水來了,韓雨接下:幹爹不在?

    梁老師也往沙發裏麵一堆:不在,跑活去了。你複習怎麼樣了?

    韓雨喝了一口水,一股暖意立刻順著食道走進了胃裏:差不多了,應該還行吧。

    梁老師撇了撇嘴,然後笑:看把你狂的。

    韓雨說:對了老師,我求你點事。

    梁老師自己也拿了杯水:說。

    韓雨說:借我五百塊錢。

    本以為會被質問要這麼多錢幹什麼,哪知杯子被放下的時候,韓雨聽到的問題是:

    五百,夠嗎?

    韓雨張大了嘴。

    是家裏要吧。梁老師抻了個懶腰,說,是的話,再給你五百也行。

    韓雨愣了好久,才說:八百就夠了。

    梁老師真的站了起來,走進屋去,不一會就拿了一小疊鈔票出來:拿著吧,什麼時候還都行。你要的,八百。

    韓雨站了起來,接住,覺得頭還是暈暈的。

    梁老師說:還看什麼啊,沒事的話就快回家複習去。錢收好了,別半路讓人搶了。

    韓雨呆呆地看著老師,然後笑了。

    很淡很淡的笑,然而這一次,是發自內心的。

    老師,謝謝。

    我會還上。給我幾個月,我會還上。

    還有,我會考上高中的。

    到時候,我會第一個來告訴老師。

    這些不是韓雨說的,而是想的。

    梁老師沒再說一句話,似乎也不想聽韓雨說一句話,就直接把他推出了門外,臨走的時候,不忘了補上一句:加油!

    加油…

    會的,我會的。

    韓雨又開始跑。不過這一次,是向著相反的方向。

    到了。

    昨天的那個小天台。已經和鬼約好了,就在這裏。

    時間剛剛好。

    鬼遲到了一會,不過氣色看起來居然也很好。

    是因為昨天晚上的事情麼…韓雨看著他,不由得笑了起來。

    鬼也笑了。

    韓雨說:你的貨呢,帶著沒有?

    鬼笑:在身上呢。你跟我一起去吧,不過,別靠前,看著就行了。其實特簡單,我也就是個中轉的,取貨的那個人也是個中轉的。

    韓雨伸出手來:拿來。

    鬼說:什麼東西?

    韓雨說:貨。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鬼笑:你搞什麼鬼啊?

    韓雨說:你的東西我要了,錢都帶來了。

    鬼愣了:你不是認真的吧?

    韓雨說:我就是認真的。說完,把鈔票從兜裏掏了出來。

    鬼沒有接,也沒有罵,更沒有跑。

    韓雨說:怎麼,不想和我做買賣?

    鬼說:不是。這麼一來,你也犯罪了。

    韓雨說:是啊,同罪。你拿來吧。

    鬼緩緩地,解下自己身後的背包,從裏麵掏出了一個小小的塑料帶,塑料袋裏,是一張裹著什麼東西的,白色的紙。

    韓雨說:燒了。

    鬼看了他一會,真的把打火機掏了出來。

    他把打火機遞給了韓雨。

    

    搜索關注 連城讀書 公眾號,微信也能看小說!或下載 連城讀書 APP,每天簽到領福利。

打賞本章    舉報本章
這本書實在是太棒了,我決定打賞作品的作者!
100 銅板 300 銅板 1000 銅板 3000 銅板
5000 銅板 10000 銅板 30000 銅板 100000 銅板
打賞查看
送黃瓜送蘋果送香蕉送筆記本送手機送鑽石送跑車送別墅
標題:
內容:
評論可能包含泄露劇情的內容
* 長篇書評設有50字的最低字數要求。少於50字的評論將顯示在小說的爽吧中。
* 長評的評分才計入本書的總點評分。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本站內容。
請所有作者發布作品時務必遵守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辦法規定,我們拒絕任何反動、影射政治、黃色、暴力、破壞社會和諧的內容,讀者如果發現相關內容,請舉報,連城將立刻刪除!
本站所收錄作品、社區話題、書庫評論及本站所做之廣告均屬其個人行為,與本站立場無關。
如果因此產生任何法律糾紛或者問題,連城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