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2691 更新時間:10-06-09 17:22
孤獨的奔跑者
當我被趕出教室的時候,我看到晴天也正沮喪地拖著他的耐克包從隔壁走出來,他看到我,露出疲憊的笑容:
VV,我們真的很有緣呢。
然後我們就像往常一樣,一起騎單車穿越大半個城市來到我們的天堂,所謂天堂,隻是我們在一次“逃亡”行動中發現的一座很舊的大樓,裏麵空蕩蕩的,散發著潮濕腐朽的氣息,灰塵時刻在空氣中飛舞,有陽光從破了的玻璃窗上透下來,形成小塊的明亮光斑。我和晴天,我們就背靠背的坐在那裏,他畫他的畫,我寫我的小說。那是我確認過得自己唯一快樂過的時光。
我和晴天的第一次碰麵平淡無奇,隻是都從對方的眼睛裏讀出了同樣的屬於年輕的倔強,與年齡不相符的淡漠。後來晴天和我說起,他說:
VV,你的眼神和我那麼想像,我們都是這個世界孤獨的奔跑者,因為無奈,所以無望。
有的時候,我們也會手牽手,去看一場王家衛的老片子。牽手,與愛情無關,隻是作為同類,彼此依賴,彼此取暖。我們看《阿甘正傳》,看《藍莓之夜》,偶爾,我會發泄般的大聲哭出來,但晴天不會,他隻是坐在我的身旁,一支接一支的抽煙,輕聲咳嗽,始終用平靜淡定的目光注視著屏幕,注視著那些塵世的男人女人們,注視著這個肮髒的世界,抱著審視的態度,讓那些肮髒羞愧。
我說:晴天,你真冷血咧,你怎麼都不哭。
晴天不說話。我伸出手掌,蓋住他有長長睫毛的漂亮的眼睛。我心裏的憂傷霎時間鋪天蓋地的彌漫開來。
晴天,那麼多的悲愴藏在心裏,你都不會難過嗎?
晴天是個天才,至少在我看來是這樣,他的畫作閃爍著靈魂的力量,仿佛穿越時空,帶著冷冽的美。但他總是畫完一副,在我看過之後,就撕掉它們。而他,也是我每篇小說的初讀者。晴天說:
VV,你真的是個文字天才咧。
但我舍不得撕掉它們,我承認自己不能和晴天一樣,對理想純粹而單純的守候,很大程度上,我會懷著某種功利心理將那些文字投向大大小小的雜誌社,然後看彙款單像雪花一樣飛來,再將它們揮霍一空。我們願意相信自己有某方麵的天分,可是那些自以為是的成人們卻認為我們是垃圾,是敗類,他們眼裏真正的天才隻是那些日複一日隻會做卷子的機器。
有時候我會倒立過來看這個世界,發現將這個世界反過來會比它現在要幹淨得多。
我和晴天,我們都深愛著藍天,因此晴天一直為他的名字而感到自豪不已。我們喜歡抬頭仰望,雖然天空灰蒙蒙的,渾濁不堪,像是誰的眼淚誰的痛。
我生日的那天,晴天送了一幅畫給我,那是他唯一一幅被保留下來的畫作,我懷疑他畫的是他自己,名字就叫做《孤獨的奔跑者》。畫麵上市一望無際的麥田和長長的鐵路軌道,延伸到未知的遠方,路旁的野菊恣意地盛開著,穿白衣的少年張開雙臂奔跑著,像一隻就要起飛的鳥,他的眼神清澈執著,金色的陽光射在他的頭頂,發出刺眼的光亮,刺的我不得不將眼淚逼出。然後晴天對我伸出手:
來,VV,讓我帶你走。
我放心的將手交給他。這個孩子,他總讓我安心。我們一直不知疲倦的奔跑,奔跑,來到這個城市最繁華的地段,坐在這個城市最高的立交橋的邊緣,我伸出雙手,仿佛可以觸摸到天空,下麵是寬闊的國道,汽車川流不息。這個世界就像一隻陀螺,旋轉不停。
晴天說:VV,我們來做個遊戲,閉上眼睛從1數到500,許個願望,然後再把眼睛睜開。
我輕輕閉上眼睛,默默地數著,數到50的時候,我聽到一聲沉悶的巨響,我閉著眼睛,淚水卻不可抑製地流出來,仿佛要把這一生的眼淚都流完。幾分鍾之後,立交橋下傳來警車的嗚鳴,我打開眼睛,看到了晴天。他躺在據我幾十米遠的國道上,以一種狼狽的姿態,身後緩緩開出豔麗而巨大的猩紅花朵。
晴天死了,他跳了下去。他的嘴角向上揚起,沒有人知道這個蒼白的少年死前為何帶有神秘的微笑。但我知道為什麼,因為晴天,你的孤獨,終於可以永恒了。
一個星期之後,我收到一封沒有郵寄地址的來信,握住它的時候,心抽搐般的顫抖。我用我哆嗦的雙手打開它。像我預感的那樣,信是晴天寫的,晴天以前隻是一味偏執的用畫作去表達自己,我不曾想,原來他修長手指下寫出的字體會是這麼漂亮。上麵的日期是晴天死的前一天,原來所有的一切,他已有打算。這是一封於眾不同的書信,因為,它是遺書。
遺書
這個世界真他媽讓我惡心。
我說我是天才,但他們拿著我空白的考卷擺在我的麵前,他們說你不是天才,你是垃圾,真正的天才不是你這樣的!我隻會捂住耳朵拚命地喊:我是金子,我要發光!但說的人多了,我終於相信,原來我真的是垃圾。哦,那好吧,一個垃圾在這個世界上有什麼用呢?我應經孤獨的奔跑了那麼久,我累了,真的累了。
晴天
我看完這短短的幾百字,整個人像抽空了一般,沒有了晴天,沒有人再同我一起咀嚼絕望,我的寂寞無處安放。晴天,你真是個自私的家夥。
晴天走了之後,我不敢再去那座舊樓,我怕問到熟悉的味道,如果真的有靈魂的存在,我相信晴天應該時常會去那裏,找尋我們丟落的夢想和他遺失的畫筆。我從此再也流不出一滴眼淚,即使眼睛脹得發痛,淚水仿佛要衝破眼眶,我的眼睛依舊幹燥空洞。我燒掉自己所有的文字,拒絕一切雜誌社的約稿,一心一意的備戰高考。父母很欣慰,連老師都說VV真的懂事了。
可是隻有我自己知道,這不是我真正想要的,我隻是麻木了。沒有晴天牽著我的手,我就找不到自己存在的目的,我把晴天弄丟了,把自己也弄丟了。我背起雙肩包,穿幹幹淨淨的校服,每天來去匆匆,像一個真正的乖孩子。如果晴天看到現在的我,一定會很失望的嘲弄我:
VV,你丫的現在怎麼這麼俗!
可是晴天,其實我一直都很懦弱,因為你的存在,所以才變得勇敢。然而現在,你走了,我卻從來都不能擁有和你同樣的勇氣去選擇用死亡來逃避所有的壓迫,我真的害怕了,所以隻能苟且的活著。
晴天,我記起有一次在“天堂”,陽光打在你身上,你穿著黑色的塗鴉T恤,在香煙霧氣裏瘋狂地作畫。晴天,那是我所見過的,你最寂寞的姿勢。而你,一直是我最絕望的擁有。
晴天,我現在愛上了一種遊戲,每天在穿越學校門前的寬闊馬路時,總是喜歡擦著疾馳的車輛撫摸著車身走過去,被別人罵做神經病之後哈哈大笑。我喜歡那種感覺,因為可以與死亡近距離接觸,像是與死神僅有一步之遙。我是不是有些心理變態呢?
偶爾的,我會看到你在馬路的對麵向我招手,露出潔白的牙齒對我傻笑,像一隻傻鳥。我真傻,那一定是幻覺,你怎麼會出現呢?晴天,我想念你。可我也真的哭不出來了,我現在已經偽裝的很好。習慣了用笑,去掩飾內心所有的痛苦與不安,如果去選演員,你一定比不過現在的我。
晴天,VV還要告訴你,我把你送我的畫拿去參加了畫展,那幅畫被擺在了第一位,所有看到話的人都說:畫這幅畫的人真是天才呀!
晴天,如果你知道了,會開心嗎?一定會吧。
晴天,我那麼慶幸,與你相遇;我那麼悲傷,從此之後,隻能一人奔跑。(完)
—————————寫於1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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