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潭山正月初的喜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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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章酒精過敏源

章節字數:4308  更新時間:25-11-24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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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群人好久沒見,話題越聊越多,從以前上學的趣事說到現在各自的生活,一直聊到淩晨四點,都還沒有要散場的意思。

    茶幾上的檸汁空了好幾杯,瓜子和花生殼也堆了小半碟,氣氛依舊熱絡。

    譚明煦從小就不能喝太多酒,因為他有輕微的酒精過敏,這件事知道的人很少,就連身邊這群玩了多年的朋友都不清楚。

    以前每次聚會有人勸酒,總有宋正初在旁邊幫忙擋著——要麼說譚明煦第二天要早起,要麼直接替他把酒喝了,所以譚明煦平時基本很少碰酒。

    他發現自己酒精過敏,還是很早之前的事。

    那時候他才十歲左右,具體是哪一天已經記不清了,隻記得那天父親在家裏應酬,客人走後,傭人還沒來得及收拾桌上的酒杯,他覺得好奇,趁大人不注意,偷偷拿起其中一個杯子抿了一口。

    譚父年輕時除了愛賭,也愛喝酒,每頓飯都得小酌一口,這點譚明煦倒也是隨他,可惜偏偏酒精過敏。

    那天他隻喝了一小口,量少得幾乎可以忽略,當時沒覺得有什麼不舒服的症狀。

    到了晚上洗澡的時候,他纏著要跟宋正初一起洗,**時,宋正初才發現他胳膊上起了一片紅疹子。

    宋正初當時挺焦急的,拉著他的胳膊反複看,連忙去找譚父譚母說這件事。

    可譚父譚母覺得小孩子皮膚嫩,偶爾起疹子很正常,沒太當回事,隻讓宋正初帶他去藥店拿點藥膏塗一塗就行。

    那家藥店開在他們家樓下,店主和譚家是多年的鄰居,平時兩家偶爾會串串門,過年的時候店主還會給譚明煦和宋正初發紅包,關係一直很好。

    兩人到了藥店,看店的是店主的女兒,也是學醫的,一大學畢業就回來繼承家業,醫師一看到譚明煦胳膊上的紅疹子,就說這不是普通的疹子,像是過敏的症狀,接著又問譚明煦當天吃了什麼特別的東西。

    譚明煦心裏有點慌,怕承認偷喝酒會被罵,便想了想,選擇隱瞞,隻搖著頭說沒吃什麼特別的。

    宋正初怕漏掉關鍵信息,就跟醫師報了幾個譚明煦今天和昨晚吃過的東西——有家裏做的紅燒肉、菠蘿包、下午吃的雙球巧克力,還有放學時在小吃街買的魚蛋、烤腸和關東煮。

    醫師聽完皺了皺眉,說吃的東西太雜了,不好直接判斷是對什麼過敏,隻能先拿點抗過敏的藥膏給他塗上,之後幾天盡量別再吃報過的那些東西,觀察看看。

    譚明煦一聽就急了,連忙替自己辯解:“可是我之前吃這些都沒事啊,巧克力和魚蛋我上周還吃了呢!”

    醫師很淡定地看著他,解釋說:“你這是慢性過敏體質,有些過敏原不是吃一次就會有反應的,得積累到一定量,或者身體狀態變化時,才會慢慢顯現出來。”

    旁邊的宋正初聽完,立刻接話:“那以後雙球巧克力不能再吃了,小吃街的那些零食也得禁了,省得再過敏。”

    譚明煦一聽就慌了——雙球巧克力是他最愛的零食,小吃街的魚蛋、烤腸更是每周都要吃幾次,他怕宋正初真的要對他的“小零食倉”下手,連忙拉了拉醫師的衣角,小聲說:“醫師姐姐,我其實今晚還偷偷喝了爸爸的一口酒……就一小口。”

    醫師和宋正初對視一眼,臉上都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原來問題出在酒上。

    譚明煦看著兩人的眼神,心裏有點心虛,乖乖地低下頭,沒再說話,安安靜靜等著宋正初幫他拿藥、付賬。

    從那以後,有宋正初護著,譚明煦就再也沒沾過酒。

    他那群朋友總拿這事調侃,說宋正初護著譚明煦的樣子,就跟護著自家小媳婦似的。

    譚明煦沒心思理會這些玩笑,滿腦子隻擔心宋正初會喝多。

    不過好在宋正初酒量好,每次都能把那幫朋友喝得東倒西歪,自己卻一點事都沒有,清醒得很。

    他們這群人第一次一起喝酒,當時譚明煦沒有喝,大家也沒多說什麼。

    可到了第二次、第三次聚會,朋友們就開始有意見了,紛紛抗議,說不管怎麼樣,譚明煦總得喝一次,不然就不夠朋友。

    宋正初見大家態度堅決,就跟他們打了個賭:“想讓譚明煦喝酒也行,你們得先把我灌倒。要是我倒了,就讓他喝;要是我沒倒,以後你們就別再提讓他喝酒的事。”

    結果顯而易見,沒人能把宋正初灌倒。

    打那以後,朋友們果然沒再提過讓譚明煦喝酒的事。

    今晚聚會,王超也沒勉強譚明煦,隻讓他抿了一口酒意思意思,之後大家就都改喝奶茶、飲料了,氣氛照樣熱鬧。

    這場難得的朋友聚會,一直持續到天快亮才結束。

    眾人走到門口準備分道揚鑣時,王超特意拍了拍譚明煦的肩膀說:“這次聚會我們都玩得特別盡興,下次你把初仔也帶出來,我們多少得跟他喝幾杯。”

    譚明煦笑著答應:“那說好了,到時候你們可別灌得太猛啊。”

    “我們哪灌得過他啊。”一旁的陸長錚插了句話,語氣裏帶著點無奈,又有點佩服。

    譚明煦聽了,嘴角笑得更大了,剛想再說點什麼,不遠處突然傳來汽車喇叭的鳴笛聲。

    眾人都順著聲音望過去,譚明煦一看到那輛車,呼吸瞬間頓了一下,接著立刻轉身跑下門口的台階。

    朋友們都懵了,看著譚明煦急匆匆跑下去的背影,心裏滿是好奇,紛紛伸長脖子往那邊看。

    正好這時,有人從駕駛座上下來了。

    下來的人穿著一身筆挺的西裝,身形高大,長相帥氣,跟在學校的時候一樣惹眼,隻是氣質比以前更沉穩、更成熟了,少了幾分青澀,多了幾分幹練。

    朋友們見狀,也趕緊跟著衝下台階。

    陸長錚跟那人的關係向來要好,一見到他,就伸手用拳頭輕輕打在對方肩上,笑著用一口不是很流利的港腔說道:“初仔,你好嘢,而家才出現,下次講乜都得飲幾杯。(初仔,你真厲害,現在才出現,下次不管怎麼說也得喝幾杯。)”

    宋正初掃了他們一圈,語氣淡淡的:“下次再說吧,這次先不聊這個。”

    說完,他就繞到副駕駛那邊,給譚明煦打開了車門。

    譚明煦朝著朋友們揮了揮手道別,然後彎腰坐進了副駕駛。

    宋正初把副駕駛的車門關上,轉頭對朋友們說:“我先送煦仔回去,從這兒回香港還得一個多小時路程,下次再約。”

    “ok。”王超比了個手勢,示意他們放心走。

    陸長錚和其他人也跟著附和:“好的,路上注意安全。”

    看著汽車的車尾漸漸遠去,王超忍不住歎了口氣,感慨道:“初仔現在變化真大啊,那氣質強得讓人有點壓迫感。”

    “他這幾年經曆的那些事,換作別人根本承受不住,能撐到現在,心是真的強大。”李哲也望著車尾消失的方向,語氣裏滿是感慨。

    陸長錚掃了他倆一眼,趕緊提醒:“你們可別多嘴,這事正初特意交代過,明煦不知道。要是讓明煦知道了,你們倆都沒好果子吃,到時候別怪正初不顧往日的情分。”

    “我們知道輕重,不會亂講的。”李哲垂下眼眸,認真地說道。

    王超卻有點不服氣,反駁道:“你這話什麼意思啊?合著說我們是大嘴巴唄?我們也沒在煦仔麵前提過這事啊!”

    陸長錚上前摟住王超的肩膀,低下頭,湊到他耳邊,壓低聲音卻帶著點咬牙的語氣說:“要不是我提前跟你們說不能喝酒,你們喝多了指不定把什麼都招了!誰不知道你們倆藏不住事?要不然正初也不會老防著你們,不讓你們單獨見明煦。昨天要不是我牽頭,你們能聚得起來?”

    “放屁,老子我……”王超氣得用力動了動肩膀,想甩開陸長錚搭在他肩上的手,剛要開口罵人,就被陸長錚伸手捏住了嘴唇,把話頭掐斷了。

    “你別不服氣,我跟你說的是實話。要是因為這點事,咱們這麼多年的友誼散了,多不值當。”陸長錚的語氣緩和了些。

    王超不說話了,沉默著。

    陸長錚鬆開手,率先邁步走在他前麵,雙手悠閑地抱在後腦勺上,說道:“行了,別愣著了,我送你回去。”

    譚明煦靠在副駕駛座椅上,閉上眼睛。

    之前鬱悶了一整晚的心情,這會兒總算像被風吹散似的豁然開朗。

    可宋正初就坐在身邊,這份踏實又讓他覺得有些不真實,猶豫了幾秒,他又悄悄睜開一隻眼睛,偷偷打量身旁的人。

    宋正初正專注地握著方向盤開車,視線始終落在前方的路麵上,隻是下頜線繃得緊緊的,透著幾分不易察覺的緊繃。

    這模樣譚明煦再熟悉不過,他連忙直起身,身體微微傾向宋正初,一邊仔細觀察他的臉色,一邊開口用粵語問:“你點解返咗嚟?(你怎麼回來了?)”

    “事搞掂咗就返嚟啦。(事情搞定就回來了。)”宋正初沒有轉頭看他,隻用眼角餘光飛快瞥了一眼車窗外掠過的街景,語氣平淡地回應,聽不出太多情緒。

    譚明煦重新靠回座椅,抿了抿有些發幹的嘴唇,心裏琢磨了一會兒,又輕聲開口:“我想請你幫個忙,辦件事。”

    宋正初依舊沒看他,左手握著方向盤,右手抬起來撐在車窗邊,手指輕輕搭在窗框上,隨口問道:“什麼事?”

    “我有個朋友係做TVB嘅,你幫我介紹啲資源畀佢啦!(我有個朋友是做TVB的,你幫我介紹點資源給她啊!)”譚明煦把想托的事說出來,語氣裏帶著點期待。

    宋正初聽到這話,握著方向盤的手頓了一下,沉默了片刻,才緩緩應道:“嗯,叫咩名啊?(叫什麼名字?)”

    “Michelle。”譚明煦立刻報出朋友的英文名。

    “知啦。”宋正初簡單應了兩個字,之後便沒再說話,車廂裏又恢複了安靜。

    這樣平靜得有些沉悶的對話,讓譚明煦渾身不自在。

    他平時本就愛熱鬧,在朋友和家人麵前向來咋咋呼呼,就算以前宋正初話不多,也不會像現在這樣透著股疏離感,眼下的氛圍實在讓他心裏發堵。

    最終,他還是沒忍住,試探著問:“你是不是在深圳的工作不順利啊?”

    譚明煦的父親在有了孩子後,就開了一家小公司。

    後來公司慢慢發展,規模越做越大,業務也逐漸聚焦在娛樂圈和新傳媒領域——不僅包裝明星、孵化網紅,還涉足影視製作和短劇拍攝。

    在還沒有這些業務的時候,公司主要做的是傳統傳媒相關的活兒。

    譚明煦打小就不喜歡坐在辦公室裏管公司的事,對生意上的門道更是一竅不通。

    譚父知道他的性子,也不勉強,就把公司全權交給了宋正初打理。

    宋正初沒辜負譚父的期望,接手公司後隻用了一年時間,就把業務版圖擴大,讓公司在行業裏站穩了腳跟,還得到了不少業內前輩的認可和讚揚。

    譚明煦一直為宋正初感到驕傲,而他自己則依舊過著遊手好閑的日子,每天除了吃吃喝喝,就是和朋友出去玩,要麼就是在家睡懶覺,公司裏的事他一概不想管。

    宋正初也從不讓他為難,隻要是譚明煦不喜歡、不願意做的事,全由他一肩扛下來。

    但譚明煦也漸漸察覺到,從宋正初接手公司的一年多前開始,一直到現在,宋正初就忙得腳不沾地。

    有時候忙到連家都不回,直接在公司過夜;有時候譚明煦一個人在家待著無聊,想著去公司找宋正初一起吃頓飯,可每次到了公司,不是被告知宋正初正在開重要會議,就是已經出門去和客戶談生意了。

    譚明煦心裏清楚,宋正初這麼拚,都是為了他——為了讓他能一直安安心心、無憂無慮地過自己想過的日子,不用為生計和未來操心。

    有很多次,譚明煦看到宋正初在他麵前接工作電話,一聊就是好幾個小時,語氣裏滿是他聽不懂的專業術語,那時候他會覺得自己和宋正初之間隔著點什麼,忍不住有些失落。

    可當他看到宋正初掛了電話後,獨自坐在沙發上揉著眉心,或是站在窗邊望著外麵發呆的孤獨背影時,心裏又會突然湧上一陣心疼。

    這麼多年過去了,宋正初一直陪在他身邊,也在譚家住了二十年。

    可譚明煦始終覺得,宋正初沒有真正融入這個家。

    宋正初還是那個小時候沒父沒母、隻能寄人籬下的孩子。

    譚父譚母待他很好,從來沒有把他當外人,甚至比待親生孩子還上心,可那終究不是他血緣意義上的父母,不是他真正的家人。

    這份客氣的溫暖,好像始終隔著一層看不見的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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