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2. 去英國留學

章節字數:1454  更新時間:07-06-16 10:27

背景顏色文字尺寸文字顏色鼠標雙擊滾屏 滾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啊~?”

    “昨天你和熾的精彩表演被某位音樂大師看上了,而且你們被稱為新一代的‘金童玉女’,想投資你們去英國接受更高等的音樂教育。那麼,Easy,你答應嗎?”禿頂老頭兒笑得發顛,大概是收了不少油水吧!

    等等,他說要去哪裏?英國?

    “啊~不行!”糟了,一不小心說露嘴了!我那活寶父母現在在英國啊,而且他們是第一代“金童玉女”啊!讓他們知道自己女兒居然連省級音樂藝術比賽的冠軍都沒拿到,他們會怎麼想?!還有,我一點兒也不想離開她們,因為這裏有快樂!

    “為什麼?”熾依舊微笑著,但表情卻顯得有些不自然.是我看花了眼嗎?

    絕對不能說不能去英國的理由:“我,我認為,我沒有那個資格,如果論資格的話,那麼南宮毓會更適合的,因為她是這次比賽的第一名!”毓啊~對不起啊,拿你做擋箭牌,因為我實在沒有臉回去見他們啊!!

    “沒有啊,我覺得你的技術很好,隻是為了撞壞了大提琴和遲到的事,而心神不寧而已!”^O^

    “我個人認為我的技術不是很好,還需要更多的磨練,雖然放棄這次機會有些可惜,但是如果我的技術不過關,那麼就不能超越自己了!”

    “在你之前,我們找過南宮毓,但是她卻並不想花時間在沒有任何利益的音樂上,所以,我們就想找讚美度同樣高的你們,來應付那個音樂大師!”

    “音樂大師?”什麼音樂大師?難道就是這位仁兄看上我和熾的嗎?那個人是不是老眼昏花了?熾的技術是勿庸置疑的,他去也天經地義;小毓那麼好的音樂才華居然不要,居然要我這種一上場就緊張得不得了的人,不是老眼昏花是什麼?

    “就是第一代‘金童玉女’的兩位國際級音樂大師啊!”禿頂校長一臉“你好幸運”的表情^O^

    什麼什麼?居然是他們?!我沒聽錯吧!居然是那對活寶夫妻?那更是死都不能去了!他們兩個肯定會搞出什麼稀奇古怪的東西整我,因為我這次省級比賽,沒拿到冠軍!

    “校長,這麼大的人物選中我是我的榮幸,但是我還是堅持己建,我是不會去的!對不起校長,辜負了您對我的期望,請見晾!”雖說我是個溫柔如水的女生,(自戀的老毛病還是傳染到我們EASY身上了!唉~)但堅持自己選擇的毅力還是有的,那怎麼能被稱得上Congratulations的副會長呢?

    “這樣啊~,你不能再考慮考慮嗎?”禿頂校長一臉為難的的表情!

    漠視他!漠視他!絕對不能回到英國去!絕對!

    我擺出一臉“摁憎”的表情,如果真的不行,那我就“以死以謝天下”,看你們狠還是我強!

    “那好吧,不去就不去!我會和他們電話聯係的!不過你們在這段時間一定要練習,在我們學校可能不行,地方可能不夠用,這樣吧,EASY你去Star練習好了!我還有事,你們可以走了!”禿頂校長一副要掛掉的表情!

    “謝謝!”隻要不去法國,這點條件還是可以答應的。

    出了校長室,我這才反應過來熾在我旁邊-_-^哈哈我都把他給忘了!!

    “EASY,你能告訴我不去法國的真正原因嗎?”熾依然保持著紳士微笑,但是看上去感覺很失落,是我的錯覺嗎?

    “我隻是不想離開我的朋友們而已,她們對我很好,不過,我真的覺得技術沒有達到我自己的標準,對不起,讓你也不能去英國接受高等訓練了!”就算是熾,也不能說出心裏話,雖然對他有些殘忍,但是這樣會對大家都好!

    “沒必要道歉啊,你有沒有做錯什麼,既然已經決定留下來,就要好好珍惜彼此的友誼啊!”^O^

    “真的?”有些吃驚得看著熾如天使般的微笑,甚是有些不敢相信熾會這麼說。

    一隻修長的手輕輕地放在我的頭上,“走吧,我們倆一起去練琴,怎麼樣?”^O^

    “好啊!”^O^

    “不過我不知道你們學校的鋼琴室在哪兒,你帶我去好嗎?”

    “恩!”

    平凡的交流對話,就這樣產生了一種不一樣的情結…

    搜索關注 連城讀書 公眾號,微信也能看小說!或下載 連城讀書 APP,每天簽到領福利。

標題:
內容:
評論可能包含泄露劇情的內容
* 長篇書評設有50字的最低字數要求。少於50字的評論將顯示在小說的爽吧中。
* 長評的評分才計入本書的總點評分。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本站內容。
請所有作者發布作品時務必遵守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辦法規定,我們拒絕任何反動、影射政治、黃色、暴力、破壞社會和諧的內容,讀者如果發現相關內容,請舉報,連城將立刻刪除!
本站所收錄作品、社區話題、書庫評論及本站所做之廣告均屬其個人行為,與本站立場無關。
如果因此產生任何法律糾紛或者問題,連城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