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3318 更新時間:10-09-28 12:09
一般小孩子的童年都那樣。一種盲目崇拜和任性炫耀的無責任時期。
所以當7歲的莫啟嚴搖搖晃晃騎著腳踏車哆哆嗦嗦載著言子烈出現在隻能靠“11路”行走的林洛麵前時,這位小孩充分展示了他虔誠的崇敬之情。
就是那麼一瞬間的事情。就像公主認定王子的那種老套劇情。
當然,林洛怎麼也算是個小王子。
其實他們小時候也是孩子。當然,這是廢話。隻是,他們都是有錢人家的小孩。
他們沒有什麼需要去操心,他們不會為一樣玩具爭得頭破血流。他們彼此之間,從來不吝嗇互相的所屬物。這是富人家小孩的炫耀。
長大以後的林洛,在某個年紀之前,從來不想小時候的事情。直到某一天,他開始問自己:還記得初識子烈時,那個情境嗎?
初見的時候,子烈是怎樣的呢?
林洛也許忘記了。但是林漓記得。
剪著很短的頭發,笑起來不是掩著藏著,而是發出“克克克”的聲音。可是卻很安靜,沒有太多話,也不親近別人。
像所有普通小孩子。不知道是內向還是內斂。
林洛舔著冰淇淋上的奶油站在庭院裏。心裏回想著之前不久剛吃過的香草口味的那一支的口感,思索著等一下還要嚐試哪一種。他旁邊站著一個看起來和他差不多大小的男孩子,長得也和他很像,清秀的五官,漂漂亮亮的,討人喜歡。時不時還伸出手幫他擦擦嘴角的奶漬。
那是他哥哥林漓。其實隻比他大一個月。可是明顯比他乖巧多了。
林洛隔著鐵製欄杆看見有個屁點兒大的小孩騎著一輛腳踏車,搖搖晃晃從他們麵前經過。後座上還坐著個人,很緊張的樣子,小心地探出半個身子看著前麵。
林洛的眼睛亮了起來。騎腳踏車,那是大人幹的事情。在他的概念裏,一個看著和他差不多大的孩子能做這種事,那就是英雄的表現。他的紅心立刻跳動了。
那個騎車載人的小男孩就快騎過去了,不知怎的回了一下頭,就看見了林洛和他哥哥,驀地就一個刹車停了下來。
後座那個小的似乎是猝不及防,身體往前一傾,撞在騎車人的背上。
林洛看他揉著鼻子,像是很疼,不由地笑出聲來。
那個騎車的人有點小老大的樣子,隔著欄杆朝林洛喊:“那邊那個,你是剛搬來的吧?”
林洛心情激動:這是英雄在對他說話。他立即乖巧地點頭。
林漓早就不舔冰淇淋了,愣愣站在那裏,望著那後車座上的小男孩發呆。
“我叫莫啟嚴,”騎車的那個大聲說著,“這是我鄰居言子烈,雖然他跟著我,但我不是他哥。”他指著後座的人莫名其妙地解釋著。
林洛覺得有趣,“蹬蹬蹬”跑過去,從鐵欄杆裏伸出手,說:“我是林洛,很高興和你們做了鄰居。”
莫啟嚴手伸到一半又縮回去,在自己衣服上使勁抹了抹,然後一把握住林洛的手用力搖了搖,手勁之大,晃得林洛前後搖擺了好幾下,跟著他心裏的佩服指數又直線上升,果然不是一般人,力氣真大。
林洛笑嘻嘻地又把手伸給一直安靜坐在後麵的言子烈:“你好。”
言子烈望著那隻手幾秒,然後慢慢伸手回握,應道:“你好。”
林漓慢好幾拍地跟上來,卻又一直看著言子烈。林洛在一旁介紹:“這是我哥哥,林漓。”然後忙著把欄杆外的那兩個人的名字說了一遍。
林漓先把手伸到了言子烈麵前,輕聲說:“你好。”
言子烈握了一下,又那樣應了一句:“你好。”
林漓就笑了起來。
林洛推了推他:“哥,還有莫啟嚴。”
林漓也不和他握手了,就說:“你好啊,莫啟嚴。”
莫啟嚴倒也不在意前後差別,單手捋了捋頭發,衝著林洛問:“會騎單車嗎?”
林洛立刻搖頭,然後用崇拜的眼神看著他。
莫啟嚴的手伸過欄杆,很豪爽地拍了拍林洛的肩:“沒事,我可以帶你去兜風。”
林洛就那麼大咧咧地高興起來。
他們的童年交集得其實很偶然。莫啟嚴平常也不往林洛他們家別墅那一帶騎,就那麼一天,然後他們碰上了。小時候的事情不再是他和他,或者他和他,這樣單純的過往。
剛開始的時候林洛喜歡跟著莫啟嚴到處跑。莫啟嚴走到哪兒,他就跟到哪兒,大多數時候是坐在他的自行車後座上。言子烈也來。但是言子烈不大說話。林漓喜歡和他待著,但是林洛卻很少注意到他。
直到有一天,莫啟嚴不在。林洛本以為會閑在家裏無所事事。管家卻告訴他來了客人。這個客人也很奇怪,站在外麵不肯進來。
林洛“噠噠噠”跑出去,遠遠地就看見言子烈推著輛單車站在欄杆外麵。
他跑到他麵前,有些吃驚:“言子烈?”
言子烈抿了抿唇,然後看了他一眼,似乎帶著猶豫,許久才輕聲問:“我教你騎單車好不好?”
林洛是驚訝大過於驚喜,瞪大眼睛問:“言子烈你會騎車?!可是之前不都是啟嚴載你的嗎?”
言子烈的唇又抿了一下,然後說:“嗯。”頓了一秒,又補充,“現在已經學會了。”
林洛愣了數秒鍾,最後終於反應過來:“你願意教我?!”
言子烈望著他點頭。
林洛二話不說就往欄杆上爬。
言子烈慌了一下,阻止:“你幹什麼?!”
林洛一邊爬一邊說:“從門口出去太慢了,還不如直接翻出來。”
他家的別墅很大。到正門要走很久。他等不及地想體驗那種感覺,那種坐在後座上永遠也體會不到的感覺。
“你會接住我的吧?”林洛爬到一半,低頭去看言子烈,“對吧?”
言子烈也沒說什麼,隻是伸開了雙臂。
林洛像是很滿意。翻過去以後直接縱身一跳,直直往言子烈那裏撲過去。
小時候他們的身材都差不多,人也不胖,但畢竟都是男孩子,言子烈接住他,踉蹌著往後搖晃了好幾步,但最終沒有摔倒。
“完美落地。”林洛做了個體操的姿勢,得意地說。
言子烈看著他,笑了一下。
林洛和言子烈其實是這樣真正認識的。
莫啟嚴從小就被嚴格要求著,因為他是公司的繼承人。他常常抽不出時間和他們玩,就像林漓被送去接受精英教育一樣,林洛實在太調皮,也不愛學習,沒人管得動,而做為哥哥的林漓被家人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很久很久以後,林洛才想起來,小時候其實有很大一部分時間,是屬於他和言子烈兩個人的。
他是個衣食無憂的富家公子,基本上什麼都不會。言子烈教會他騎單車,踢足球,練劍術。每一件事情,他都在他身邊。直到高中他站在言子烈單車的後座上,張開手,迎著烈烈作響的風,他才反應過來。
他永遠都不會記起,他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叫他“子烈”,而不再是從前那疏離的“言子烈”。
但他總是記得在他麵前毫無避諱地說著“啟嚴好棒啊,又學會XXX。”“啟嚴越長越帥了。”他無意說著這些,就像本能一般。
他不曾在意過那個人的表情。他隻是知道,言子烈永遠都是對他溫和笑著的。
他們從最初時見了麵也不大認識到後來幾乎吃睡都在一起。林家的管家年前還不曉得言子烈是誰,年末時連林洛的父母都把言子烈當半個兒子看待。自然言家也一樣,當林洛每次抱著個枕頭出現在言子烈家時,言子烈的母親總會先出來對著他又摟又抱一陣,然後才說:“你哥哥在樓上。”
以至於到後來,林洛就真的以為自己有個哥哥,叫言子烈……
有時候說不清這到底是福氣還是悲哀。
他在很小的時候就覺得自己要是喜歡一個人,一定會喜歡像莫啟嚴那樣的,那個人從小都是他心目中的英雄。長大後更是英俊、出色。
所以中二那年夏天,莫啟嚴對他說:“洛兒我愛你”時,他大笑大叫著撲過去了。
可是林洛和言子烈在一起的時間,遠遠大於他和莫啟嚴在一起的時間。他和言子烈幾乎每天都是粘著的,形影不離。別人問他為什麼,他會毫不猶豫毫無隱瞞地老實回答:“如果一天看不見子烈,我會死的。”別人又問他這又是為什麼,他答不上來,撓撓頭,隻好說,“不知道。大概他是我哥吧。”
別人就很鄙視地白他一眼:“你哥不是林漓嗎。”
於是他就真的什麼也說不出來了。
林洛從來不會想著要把這種感覺,或者這種問題弄清楚弄明白。因為他認定戀人是莫啟嚴,而像親哥哥一樣的,是言子烈。
所以他會每天等莫啟嚴的電話,他會在莫啟嚴說“寶貝,過來讓我親一下”的時候乖乖過去他身邊,和所有其他戀人一樣和他擁抱親吻。
所以他會像八爪魚一樣手腳纏著言子烈,會在睡不著的時候抱著枕頭爬去他床上,卻不會在臉和臉都幾乎要貼在一起的情況下和言子烈接吻。
林洛認死扣,又太任性。所以他不明白。
可是如果沒有言子烈,他卻真的覺得自己連呼吸都會疼。手腳冰涼又僵硬,什麼事都做不了。
他受過這樣的煎熬,卻不明所以。
莫啟嚴道他小孩子心性,取笑他得了“言子烈綜合症”。可他也知道自己隻是開玩笑。林洛隻是實在和子烈待得太久依賴慣了而已。
隻有言子烈,一直那樣安靜地望著他,然後叫他的名:“洛兒。”
林洛說:“我最喜歡你這樣叫我。發音的唇形,舌頭卷起來的幅度,叫我名字時候的聲音,每一樣都是剛好的。”
可是林洛永遠不懂得那個人在叫出這兩個字時,到底要有多疼,才能深情至斯。
他總道是本該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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