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邀請

章節字數:4731  更新時間:10-11-09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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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方然走後,丁逸給家裏打了個電話,果然爺爺已經看完戲到家了。

    他跟爺爺簡單說了兩句,說晚上有事就不回來睡覺了,爺爺也沒多問他什麼,囑咐了兩句就掛了電話。

    打完電話後丁逸的精神頭又上來了,反而不困了,他躺在床上,拿起遙控器,隨意地換著台。

    一個頻道裏正在播放模特大賽的節目。

    看著電視上走著台步的模特,他忽然想到了謝薇。

    這時她正在幹什麼呢?自己獨自一人在家嗎?還是在和男朋友在一起?她有男朋友了嗎?

    丁逸一直在想這個問題。

    他想起了曾經下定的決心,自己曾經對自己說過的話,不禁在心裏又重複了一遍:“各位讀者,請你們為了見證:我一定要追到謝薇——如果追不到,——我馬上對作者大人進行鄙視。”

    丁逸心想,既然作者大人把他安排成第一兼惟一男主角,就應該對他照顧有加,把他丁逸的事當成自己的事,這樣才是一個有著負責任態度的作者大人嘛。

    所以丁逸如果追不到謝薇,自然會對作者大人進行鄙視,並認為這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的。

    和方然纏綿過後,丁逸又在反複地考慮著,自己當初一定要追到謝薇的這個決定是否正確,是否經得起自己良心的考驗。

    方然對他這麼好,如果自己背叛她,那就太對不起她了。

    但謝薇的身影在丁逸的腦海中始終揮之不去。

    此前他也曾經猶豫不決過,覺得不應該背叛方然,但謝薇在他心裏的印跡卻無法抹去,在他內心交戰了許久之後,在他和方然行完房事方然離開之後,他的主意反而定了下來——不追謝薇就是對不起自己,去追謝薇就是對不起方然,對丁逸來說,對不起自己,當然不如對不起方然了。

    他想起了曹老兄千年之前說過的那句千古名言:寧願我負天下人,不願天下人負我。丁逸去追謝薇,隻負了方然一個人,剩下的天下人都沒有辜負,比起曹老兄來,丁逸好了不止有多少倍,所以他覺得自己應該還是心安理得的。

    但多年的傳統思想在他的心裏駐紮了這麼多年,就像封建殘餘一樣,豈能一下子就輕易地消除幹淨?所以他的靈魂深處鬧革命,正在激烈地交鋒著。

    “還是不能這樣,我不是一個隨便的人,怎能有女朋友了又隨便去泡其他的女孩?幹脆把她的號碼刪了算了。”丁逸拿起手機,翻看著,終於找到了謝薇的號碼。

    刪嗎?他猶豫著。

    我不是一個隨便的人,所以不能隨便刪別人的手機號,那樣做的話,那就是一個隨便刪人號碼的人,就是一個隨便的人。再說亂刪人號碼,多沒禮貌。

    他給自己找了一個冠冕堂皇的借口,如釋重負地搖了搖頭,否定了自己刪掉想要她號碼的衝動,放下了手機。

    他翻查到謝薇的號碼以後,不僅沒有刪掉它,反而有了給她打電話的衝動。

    “晚上方然回去後,應該不會再打電話過來,她通常都是發個短信說一下她已經平安到家了。那麼今天晚上我就是自由的,要不要打個電話給她,約她出來?”

    他看了一下手表,已經夜裏十二點多了。說不定謝薇已經睡著了。再說這麼晚打電話過去,是不是有些唐突呢?

    最終他下定決心,將手機放到了一邊。

    為了方然,至少我今天不打她的電話。看吧,我不是一個隨便的人吧。

    明天要不要打呢?明天?明天再說吧。

    他也沒管這想法是不是有些自欺欺人,看了一會電視,心安理得地睡著了。

    早上丁逸睡到九點多鍾才醒,他在床上磨蹭了一會,才到衛生間洗漱完畢。

    方然現在應該在學校裏上課呢。她現在大三,還有不少課要上。遠不像自己這麼悠閑,這些天整天無所事事,也算是無聊。

    這麼晚,賓館提供的自助早餐應該已經結束了,還得到外麵找個什麼地方先吃點早飯。丁逸四下看了一下,發現沒落下什麼東西,於是關了門,坐電梯下了樓,來到總台結賬。

    在等樓層服務員檢查房間的一會兒,丁逸坐在大廳的沙發上,又想起了昨天的那個問題。

    馬上給謝薇打個電話?她或許在上班,或許有空。她說過,自己的工作很空閑,有大量的自由時間。

    白天方然在學校,不會來打攪他,丁逸覺得今天是一個機會。如果謝薇有空的話,或許可以請她吃午飯。

    正在想著,總台的電話響了,是樓層服務員通知總台,說房間已經檢查過了,除了用了十個套子、一瓶神油和一套沐浴液外,沒少什麼其他東西,把這些錢從押金裏扣了就可以結賬了。

    “哇,十個套子,簡直是神人……難道是他在夜裏把套套吹大了當氣球玩?”丁逸聽到總台小姐們驚訝地低語,敬佩地看著丁逸。

    作者大人為了襯托丁逸高大的形象,故意歪曲事實,把賓館客房裏的自助小商品數量增大了數倍,簡直把客房當成了套套自動販賣機,可見為了丁逸的形象能夠歪曲事實至斯,確實是對丁逸照顧有加。

    對總台小姐曖昧豔羨驚訝的眼光丁逸視而不見,他若無其事地結了賬。

    看吧,我不是一個隨便的人。丁逸在心裏自我讚許著。

    其實丁逸知道,這些總台小姐在這部作品裏也隻是些跑龍套的,再說她們的檔次和方然相比,差了不止一個檔次,他又怎會對她們隨便呢?所以在她們麵前,他自然不是一個隨便的人。

    丁逸將總台找給他的押金放入錢包,走出了賓館。出了賓館大門,他拿出手機,猶豫了一下,終於撥通了謝薇的號碼。

    從撥了這個電話開始,丁逸就逐漸開始了從一個不是隨便的人向隨便起來不是人這樣的身份轉變,所以他撥打電話的這一刻,可算是本書中一個重要的曆史性時刻。

    電話通了,傳來了彩鈴的音樂聲,“你是一朵美麗的狗尾巴花,啊啊啊,啊啊啊,是一朵真正美麗的狗尾巴花……”這音樂聲響了有好一會。

    聽著這等待接通的音樂,丁逸的心裏忽然有了一點小小的緊張感。他甚至有些希望謝薇不要接這電話。

    這和他平時的風格不太一樣,丁逸什麼時候麵對女孩會有緊張感呢?但在他給謝薇打電話時,心髒竟然會小跳了一下,看來謝薇給他留下的印象確實和別的女孩不一樣。

    電話終於還是接通了,傳來了一個女孩慵懶的聲音:“喂,你好,哪位?”

    聽起來似乎她還沒起床,或許是我的電話把她吵醒了。丁逸想。

    丁逸清了清嗓子:“謝薇嗎?我是丁逸。”

    顯然謝薇還記得昨天的事,她一下就反應過來打來電話的是昨天的那個男孩,聲調似乎不自覺地提高了一些:“是你啊,你好你好。”

    “昨天約會沒遲到吧?”總不能一開口就跟她說想請她吃飯,所以丁逸打算先和她閑聊兩句。

    “沒有啊。昨天謝謝你哦,帶我這麼一程,你果然是新時期的活雷鋒。”謝薇答道。

    “沒事,小事一樁而已,不用客氣。我天天學雷鋒做好事,已經做得習慣了,哪天不做好事,就渾身無力,失眠盜汗,頭暈目眩,月經……哦不,一月經常能做三十件好事,平均每天一件,所以不用謝我,要謝就謝我們偉大的祖國培養出我這樣的好青年……你現在在上班嗎?”

    他知道自己這是沒話找話,無論是誰,聽到謝薇剛剛接電話的聲音都知道她還沒起床呢。

    果然謝薇的回答是否定的。“沒有,今天沒什麼事,所以我就沒去公司。昨天睡得晚,現在我還沒起床呢。”

    看來她的夜生活也蠻豐富的,或許真有男朋友了,要是她有男朋友了,自己是不是要放棄呢?

    但不管怎麼樣,既然電話已經打了,總不能半途而廢。

    “今天中午沒事吧?我請你吃飯。”丁逸發出了邀請。

    此時他的想法有些複雜,既希望謝薇接受他的邀請,也希望謝薇給他一個拒絕的回答。

    如果謝薇拒絕了,甚至直接告訴他,她已經有了男朋友,那自己就不用受這良心的煎熬了——自己已經有了一個女朋友,還想追另外一個女孩,讓方然知道的話,他不知如何麵對方然。

    但如果謝薇真的拒絕了他,他的內心一定充滿了失望的情緒,畢竟他對謝薇是有感覺的,而這種感覺,是其他女孩不能帶給他的,包括方然。

    她如果猶豫一下,委婉地表示一下拒絕,或許自己以後就不會打她的電話了。

    畢竟丁逸從不是一個隨便的人轉變成一個隨便起來不是人的人,目前來說,正處於起步階段,對他來說,這可算是一個劃時代的巨變,在他心中,守舊的慣性非常地大,一遇挫折,很容易打退堂鼓,甚至“隨便起來不是人”的這種思潮還沒有長大,就會被一個拒絕的回答直接扼殺在了搖籃裏,所以謝薇的回答很重要。

    沒想到謝薇很爽快地就答應了他的邀請。

    “好啊,我中午正好沒事,我們到哪裏去吃飯?”聽起來她的聲音顯得還是蠻高興的,看來她對丁逸確實也有好感。

    原來以為很複雜的一件事沒料到這麼輕易就搞定了,丁逸心裏鬆了一口氣,在他原來的設想中,他以為謝薇會拒絕他或是要求改個日期,但她卻直接同意了,這倒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此時丁逸真還沒想好在哪裏吃飯,於是對她說道:“隨便吧。你平時在哪裏吃飯啊?要不然你說一個地方吧。”

    謝薇考慮了一會。說了一個餐廳的名字,叫“辣死活該”。這餐廳丁逸知道,是一家川菜館。他和方然在那裏吃過飯,環境還不錯,價錢也不算高,菜的口味很好,辣得很正宗。

    “好,我去接你吧?你現在在哪?”丁逸問道。

    “不用了。我住的地方離那裏很近,我自己過去就行了,很方便的。”

    “那好吧。”丁逸看了看表,現在是十點差十分,他算了一下時間,隨便找個地方吃個早飯,回家去再把車開出來,應該來得及。“那十二點整吧,我在那門口等你。”

    丁逸到家的時候,爺爺正在和幾個戲友在客廳裏唱戲,又是二胡又是鑼鼓,還有其他什麼樂器,咿咿呀呀的,丁逸也說不上來這些樂器叫什麼。

    還沒進家門就聽到爺爺抑揚頓挫的演唱聲。丁逸以前也看過爺爺唱戲,那是唱得聲情並茂,多少有些風範,用他們戲友的話說,是有一定的專業水準。

    家裏叮叮鐺鐺的,很是熱鬧,快趕上戲園子了。

    丁逸對祖國的傳統戲曲可是一點都不感冒。但既然回來了,總不能到車庫開了車就出去,還是得跟爺爺說一聲,再和他的戲友們打個招呼。

    他進門時,爺爺剛好唱完了一段,“你要是不聽我的話——看我不把你的屁股打通——紅——紅嗯嗯呀呀喂……”唱完擺了個威武的POSE,看他進來,收了POSE,問了他一句:“回來了?”

    丁逸點頭稱是,心說幸虧爺爺隻是唱戲,隻是唱唱而已,當不得真的。要是真的戲如人生,自己的屁股恐怕早已紅得像是路口的紅燈了,這對本書第一兼惟一男主角的形象極為不利。心裏歎息了一會,又跟爺爺的戲友們打著招呼。人還不少,有六七個。有的叫爺爺,有的叫奶奶,有的叫叔叔,有的叫阿姨。

    在場的眾人中,最年青的也有五十幾歲了,隻有他最小,就算想找個哥哥姐姐叫也找不到。

    “這是你孫子嗎?這麼大了?工作了嗎?”眾位前輩對丁逸充滿了興趣。

    還有的女前輩直接對丁逸的相貌發出了讚歎,更有人張羅著說要給他介紹女朋友。“老丁,你孫子長得可真俊啊,談朋友了嗎?我可認識一個女孩,很不錯喲。”

    丁逸的爺爺替他擋了駕。“他有女朋友了,上我家來過,很不錯的一個女孩,跟他是同學。”

    “這麼俊的一個孩子,談的朋友肯定也很漂亮吧?什麼時候帶來給我們見見?”

    “老丁,到時候你孫子辦喜事的時候一定要請我們喝喜酒啊。”

    情麵頓時變得熱鬧非凡起來。

    這種噓寒問暖、體貼入微的陣勢丁逸可受不了,再不走,看來還得被關心下去。

    “爺爺,我還有點事,馬上要出去。你們慢慢唱吧。”

    知道孫子是個大忙人,整天神出鬼沒,爺爺也沒說什麼,隻是問他中午回不回來吃飯。

    “中午不回來了,我在外麵吃。晚上要是不回來的話,我給家裏打電話。”丁逸答道。

    家裏請了個鍾點工,負責打掃衛生、做飯等事。如果晚上不回來,丁逸通常都打個電話,做飯時也可以少做點,不至於浪費。

    雖然家境極好,但丁逸的爺爺卻不是一個浪費的人。

    丁逸又各眾位前輩打了個招呼,轉身出門了。他想,要是在古代,免不得要團團作上一揖,說上一句:“前輩們慢聊,晚輩告退了——”。這個“了”字,還要拖長至少三個八拍。

    看來自己聽戲聽得也要走火入魔了。

    他出門時,還聽到身後有人在向爺爺建議:“老丁,你也可以教你孫子唱戲啊,看他這麼聰明,肯定一學就會。”

    這是丁逸聽到的最有創意的一個建議。

    還好,爺爺知道他的興趣愛好,也從來不會強迫他,這個建議他肯定是不會采納的。如果爺爺是個固執已見的人,非得逼迫丁逸去學戲的話,丁逸一定會每天都跑到提這建議的人家的樓下,時間段都想好了——在晚上十二點以後,早上六點鍾以前,去咿咿呀呀唱個痛快。

    以報答提出建議這個人的知遇之恩,伯樂之眼。

    但這種方式容易誤傷好人,因此極易受到樓上眾位住戶們洗腳水的灌溉、西瓜皮的襲擊、啤酒瓶的騷擾,對這種可能的後果,丁逸卻也不做考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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