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8005 更新時間:10-12-02 09:25
第二十二章 沆瀣一氣
在縣委會議室,門窗緊關著,會議室門前豎著一塊牌子寫著:“正在開會,請勿打擾。”會議室坐著五位正副書記,他們是羅傑中、楊永年、錢開勝、劉繼文和聶平風。自卓樹森被市委撤職後,聶平風是補其副書記職位的。
縣紀委李得正副書記列席會議。
這次縣委書記會議,是聶平風向羅傑中提出召開的。在會前,羅傑中同錢開勝、聶平風已商量決定,就是通過書記會議阻止鍾有財案件繼續查下去。
在會上,李得正向各領導彙報了鍾有財在澳門賭博的過程和私分公款的情況,他彙報完後,他翻開鍾有財的筆記本,將鍾有財送給縣領導‘紅包’的姓名和金額全部讀了出來,在名單中,羅傑中排在第一位。
羅傑中聽後很不自然,內心埋怨鍾有財真狡猾,有心計,送給別人的錢還記在筆記本上。他又想,好在大部分縣領導都有份,俗話說“集體偷牛無罪”。
鍾有財自知自己是一個不幹淨的人,為了謀求自保,他不但經常邀請縣領導去澳門香港遊玩,還用物質和金錢拉攏和收買他們,為他日後作保護傘。在這次企業改製中,上級文件規定不準以各種名目私分公款。但鍾有財見錢就眼開,管他什麼文件,為了安全起見,他搞盡腦汁,將應上繳縣財政的農業特稅分發給縣領導,同他們捆綁在一起,萬一被發現,就有人出來為他說話。
李得正彙報完後,大家沉默一陣。羅傑中看了看在座的幾位領導,說:“在未研究鍾有財的問題之前,我首先向各位領導作檢討。剛才李得正同誌已經將鍾有財送給縣領導紅包的名單宣讀了,在名單中也有我一份,鍾有財送給我2萬元,我收了。中央文件規定領導幹部不準收受紅包,我身為領導幹部,縣的第一把手,帶頭違反紀律是錯誤的,我將這2萬元退出來,上繳國庫。”
羅傑中說完後,從皮包裏拿出2萬元交給劉繼文。
自從縣紀委查證鍾有財送紅包事件後,羅傑中知道事情嚴重,這事一旦傳了出去,對他影響很大,所以在今天的會議上,他主動檢討和退款,避免事情擴大,搞得不可收拾。
羅傑中剛說完,楊永年跟著說:“剛才李得正副書記宣讀的名單中也有我一份,但我必須將事情說清楚,講明白。當時鍾有財到我的辦公室,送給我1萬元,我問他為什麼,他說今年公司賺了錢,為了感謝縣領導對公司工作的支持,在獎金中拿出一部分分給各位縣領導。聽完後,我說不能要,鍾有財將錢放在我的辦公台麵就走了。鍾有財走後,我叫縣紀委陳同根副書記來,將這1萬元交給他上繳縣財政,我這裏還有縣紀委的收據,請各位領導過目。”
楊永年說完就從提包裏拿出收據遞給羅傑中看。
今日的會議,楊永年也是有備而來的,會前,從劉繼文的口中,知道是研究鍾有財一案,他就在辦公室的保險櫃裏取出這張收據複印了一份。
其實,在收紅包這問題上,楊永年也收過別人送的紅包,但他不是人人送的都收,是有選擇地收。在鍾有財送紅包時,他保持高度的警覺,他知道鍾有財同聶平風他們的關係不一般。他剛當上縣長不久,鍾有財就送上1萬元的紅包,不知道鍾有財的葫蘆裏賣什麼藥,是好意還是別有用心。為了不使對方難堪,他沒有將錢退回去,而是將這1萬元交給縣紀委。
楊永年這麼一說,就表明自己是清白的,不涉及這案中。在五位書記中,除了新調來的劉繼文外,隻有羅傑中、錢開勝和聶平風他們三人收取了鍾有財送的紅包。
羅傑中他們聽了楊永年這麼一說,心中不悅,內心罵他假正經,是偽君子,對楊永年更加不滿,加深了他們之間的隔閡,他們之間又多了一道牆。
羅傑中看了看楊永年的收據,將它傳給聶平風,聶平風看了一看,帶有奉承和諷刺的口氣地說:“楊縣長的思想覺悟真高,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值得我學習。”
錢開勝接過發票又看了一看,又說:“楊縣長真聰明,未卜先知,早就知道鍾有財送的‘紅包’不懷好意,沒有上他的賊船,比我們聰明呀。”
羅傑中將收據交回楊永年,說:“下邊研究鍾有財的問題。剛才李得正同誌彙報了鍾有財四個違規問題,一是他在澳門賭博一事,這事他本人承認了,已經交代了整件事的過程,案情清楚了,這件案你們意見怎麼辦?二是送紅包的問題。除了縣長楊永年外,這個問題牽涉到45位縣領導,縣四套班子的大部分領導也在其中,問題相當嚴重,如果處理不當,傳了出去,我們這45位領導就成為千夫所指,人人罵之,對這問題處理要小心謹慎,要保密,不得外傳。三是宏興公司‘小錢櫃’的問題。近年來,有很多單位都開設‘小錢櫃’,但宏興公司‘小錢櫃’的錢太多了,共有326萬元,數額不少。由於會計員鄭有根下落不明,不知去向,又找不到‘小錢櫃’的賬本和發票,這件事還查不查下去?四是發放獎金的問題,李得正同誌說鍾有財私分公款,你們又有什麼看法,如何處理。”
為了使會議按羅傑中的思路進行,他對著聶平風說:“聶副書記,你既是新的副書記,又是主管宏興公司的領導,首先說說你的意見。”
今天,聶平風做足了思想準備,是為鍾有財說理解脫而來的,當他聽到羅傑中叫他發表意見,就說:“今天,我是首次參加縣委書記會議,本來我不便發表意見,既然羅書記叫我說,我就說幾句,供幾位領導參考。剛才聽了李得正副書記關於鍾有財的案情彙報,他在彙報中對一些問題的看法,我有不同意見。第一點,鍾有財在澳門賭博的問題。經過縣紀委審查,鍾有財在澳門賭博一事已經證據確鑿,他本人也承認了,問題已經清楚了,我認為可以結案了,不要再追查他賭資的來源了。據我所知,鍾有財這幾年買股票賺了不少錢,他賭博的錢是他自己的,不是公款。第二點,關於所謂私分公款的問題。剛才李得正同誌說鍾有財私分了519萬元,其中有150萬元是縣財政的錢,我認為李得正同誌將數字誇大了。除了縣財政這150萬元外,其餘的錢是他們通過勞動賺回來的,應該說這是獎金,不是私分公款,要同私分公款嚴格區別開來,不能混淆。第三點,關於這150萬元農業特產稅的問題。我聽到消息後,曾經問過方副縣長,方副縣長承認是他同意發的,他認為縣機關的領導一年辛辛苦苦地工作,慰勞一下他們是應該,就同意了。我認為既然是縣領導同意的,就不要追究鍾有財的責任,大家將錢退出來就算了,不要小題大做,將問題搞大了影響不好。第四點,是‘小錢櫃’這幾百萬元的去向的問題。我認為“小錢櫃”這些錢用在什麼地方,買了什麼東西,有沒有人貪汙,等鄭有根出差回來就一清二楚,不要搞得太緊張,不要急於一時。”
聽了聶平風這樣說,楊永年即提出不同意見,他說:“對鍾有財的問題,我也說幾點。第一,關於鍾有財賭博的問題。據鍾有財交代,他在這幾年共輸了約200多萬元,這200多萬元是公款還是他買股票賺回來的,我們去股票市場一查就清楚了,是有帳可查的。對鍾有財的賭博問題,我同意縣紀委的意見,要查清楚鍾有財賭資的來源才能結案。第二點,是私分公款的問題。剛才聶副書記說這是獎金,不是私分公款,據剛才李得正同誌彙報,他們往年發的獎金沒有這麼多,去年突然增發了三四倍,鍾有財他一人就拿了30多萬元,我認為這這不正常,這不是獎金,是鍾有財利用企業體製改革之機私分公款,是錯誤,是違法行為,應該嚴肅處理。第三點,關於公司‘小錢櫃’的問題。近幾年來,宏興公司的幹部職工不斷來信投訴鍾有財有經濟問題,這種投訴不是空穴來風,而是無風不起浪,事出有因,可信程度高。我認為要繼續將該公司的賬目查下去,要查得一清二楚,將‘小錢櫃’這幾百萬元查個水落石出。不應這麼快對鍾有財做出處理,待問題查明後再研究。第四點,剛才聶副書記說會計員鄭有根是出差,不是外逃。他出差為什麼該單位的領導不知道?為什麼‘小錢櫃’的賬本和發票不見了?我認為他不是出差是外逃,是逃避縣紀委的審查,我意見將鄭有根交給縣公安局處理,由縣公安局負責追捕其歸案。否則‘小錢櫃’這幾百萬元去向就石沉大海,犯罪分子就逍遙法外。第五點,在私分公款中,有150萬元是農業特產稅,這稅款理應上繳縣財政的,為什麼方大勇同意他們不上繳?這是什麼一回事?其中有沒有利益問題?要不要追究領導責任。還有在這150萬元中,有50萬元去了哪裏?誰拿走?還不知道。所以我提議將鍾有財移交縣撿察院查辦。”
楊永年提出不同意見,使會議氣分緊張起來,楊永年剛說完,錢開勝接著說:“我也說兩句,我同意剛才聶副書記所說的幾點意見。但是我補充一點,就是關於這150萬元農業特產稅的問題,楊永年縣長提出要追究方大勇的責任,我認為這樣做太嚴重了。雖然這150萬元是方大勇同意發的,這是錯誤的,但他想改善一下領導幹部的生活,出發點是好的,隻不過是好心辦壞事。如果處理方大勇,就會將送紅包事件公開,事件一旦公開,就會影響我縣一大片領導幹部的形象,影響縣委縣政府的威信,我建議楊縣長要認真考慮這問題。”
他們三人說完後,羅傑中看了看劉繼文,假意地說:“剛才聶平風、楊永年和錢開勝都提出了不同的意見,那種意見好。劉副書記你是主管紀檢工作的,對政策熟悉,說一說你的看法。”
劉繼文說:“經過這幾天對鍾有財的審問,我認為鍾有財是一個老謀深算,很狡猾,很頑固的人。我們在審問他時,他什麼都不肯說,不肯交代問題,在事實麵前才說出私分公款一事,其他問題他一概不說,‘小錢櫃’這幾百萬元的去向他一點也不交代。審查他的問題剛剛開始,還有很多事情未清楚,現在討論對鍾有財的處理還不是時候,為時尚早。我認為應該加大力度,將這案件一查到底,我同意楊縣長的意見,將案件移交縣檢察院查辦。”
經過一番爭論後,對鍾有財的處理產生兩種對立的不同意見,如果按照楊永年和劉繼文的意見,將案件繼續查下去,就會拔出蘿卜帶出泥,會牽涉更多的人,不但鍾有財有問題,而且聶平風、方大勇和黃先兵他們也有問題,羅傑中也會被拖進去。由於涉及自身的利益,羅傑中他們肯定不同意繼續查去的,不然就會自找苦吃的。
原來在這150萬元中,鍾有財留下50萬元,分別送給羅傑中、方大勇和黃先兵,其中羅傑中20萬元,方大勇、黃先兵和鍾有財各10萬元,他們四人比其他領導多收了一份大紅包。當羅傑中收到這20萬元後才知道是什麼一回事,他對方大勇和鍾有財這種做法也有意見,不經他同意就將縣財政這150萬元分了,但他們畢竟是自己的人,又有錢送給他,最後批評了鍾有財幾句就默認了。
此時此刻,等劉繼文說完後,羅傑中說:“剛才四位副書記對鍾有財的問題都發表了意見,你們的意見很好,現在我決定:第一,鍾有財在澳門賭博一事,現在已經調查清楚了,可以結案了。縣紀委要盡快研究提出處理意見,交由縣委書記會議決定。第二,關於發獎金的問題。他們發獎金的錢是他們公司賺回來的,是勞動所得,隻不過比往年發多一點,這是應該的,這叫做多勞多得。這事就算了,我們不管他了。第三,是關於這150萬元公款的問題,由於牽涉人員很多,事情就難辦了。我們不能隻處理鍾有財和方大勇,其他人就不追究,這就不合理的,畢竟他們兩人的做法是善意。我意見是通過這件事,教育大家提高認識,將錢退出來就算了,他們都是縣領導幹部,不要再追究了,如果追究下去影響不好。至於楊縣長說還有50萬元沒有出處,不知去向。我認為由於送紅包的人太多,可能鍾有財記錯了,或少記了,才會造成這樣誤差。第四,公司的‘小錢櫃’的問題。我同意聶副書記的意見,不管鄭有根是否是出差還是外逃,等他回來再研究。第五,鍾有財是我縣去年‘十大企業優秀經理’,他是全縣企業單位的一麵旗幟,這樣優秀的領導應該受到保護,不然就會影響全縣企業幹部群眾的積極性,影響全縣的經濟發展。我意見將鍾有財放了,讓他邊工作邊等待處理。”
劉繼文一聽到放了鍾有財,就情急起來,說:“鍾有財不能放,審查剛剛開始,還有很多問題未審查清楚,怎麼能放鍾有財回去?”
羅傑中看到劉繼文提出反對意見。說:“劉副書記,不要爭論了,就這樣決定。”
羅傑中的講話,一錘定音,是會議的最後決定。羅傑中采取強硬手段,將鍾有財的案件壓下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這麼大的案件,被羅傑中利用職權化解在官場的潛意識之中。但他萬萬想不到,有人敢在老虎頭上拔毛。他無原則包庇袒護鍾有財的行為,很快就被市紀委推翻了。
羅傑中將劉繼文的意見壓下去後,他看了看楊永年,見他沉默不語,知道他內心不服,就強調說:“鍾有財的問題不外乎多發點獎金,近年來,發獎金的問題很普遍,很多單位,很多地方都這樣做,我們不能說這是私分公款。這件事到此為止,不要再為這件事有不同意見。下邊研究另一個問題,就是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的問題。上次書記會議,我和楊縣長對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的人選有不同意見,會議提出另物色人選,不知道楊縣長物色了誰,拿出來研究研究。”
楊永年被羅傑中這一問,他有點轉不過來,他頭腦裏還想著對鍾有財的處理問題。他考慮了一下,說:“辦公室主任一事,我沒有另物色人選,我的意見還是由劉光榮任這一主任,我相信他有能力挑起這工作的。”
“這個人不行,上次會議已經否決了,就不要再拿出來討論了。這樣吧,你既然還未找到人選,那就由縣政協辦公室副主任鄧文彬擔任這一職務,他這個人能說會道,說起話來頭頭是道,又從事辦公室工作多年,有辦公室工作經驗,他是適合擔任縣府辦主任的。”羅傑中說。
自上次縣委書記會議提出再物色縣府辦主任後,錢開勝就想到他的老鄉張文彬。有一天,錢開勝打電話叫鄧文彬到他的辦公室。鄧文彬來到他的辦公室後,錢開勝說:“文彬呀!縣府辦還缺一位正主任,你去不去?”
鄧文彬聽了很高興,連聲說:“去!去!去!多謝錢副書記關照。”
朝中有人好做官。在提拔幹部的工作中,當權者首先考慮的人選是自已的親戚,二是交往密切的老鄉、同學和朋友,三是在自已身邊工作信得過的人。
錢開勝見鄧文彬答應了,就說:“今晚八點你去超市買些靚水果,帶上1萬元,我帶你去羅傑中的家,將你推薦給他,看他同意不同意,記住,這1萬元不能少,他這個人沒有錢給他,他是不會同意的。”
到了晚上,鄧文彬買點上等水果,用大信封裝了1萬元,跟著錢開勝到了羅傑中的家。當晚羅傑中就同意鄧文彬任縣府辦主任。
楊永年一聽到由鄧文彬任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即提出反對意見,因為楊永年同他共事一段時間,很了解他這個人。說:“他隻有高中文化,文化水平低,協調工作能力差,性情急操,態度粗暴,隻會巧嘴滑舌,說幾句好聽的話,他怎麼能做縣府辦主任。”
羅傑中說:“他雖然文化低一點,但有多年的辦公室副主任的工作經驗,是能夠做好這一工作的。”
楊永年反駁說:“話不能這麼說,工作經驗雖然重要,但他在縣政協辦公室一向來都是從事後勤行政工作,不會寫文章,現在叫他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全麵工作,能把好文字這一關嗎?”
羅傑中聽了有點不耐煩,說:“縣府辦公室有人會寫文章,他會簽名就行。”
“羅書記,你怎能這樣說?辦公室雖然是有人會寫文章,但萬一出了差錯,就會影響縣政府的形象,影響縣政府的威信,到那時誰負責?難道你負責?”
羅傑中的話一出口,知道自已講過了,他申辯說:“鄧文彬的文化水平不是你說的那麼差,看文件,把好文字關還是可以的。你我有不同意見,就不要再爭論了,聽聽其他幾位書記的意見。”
羅傑中對著幾位副書記說:“你們的意見如何,都說說吧。”
劉繼文來海東縣已有半年多了,他雖然對縣府辦幾位主任的情況還不很了解,不便發表意見,但對羅傑中的處事作風己經深有體會。在研究鍾有財的問題時,他對羅傑中這種霸道行為很有意見,現在研究縣府辦主任,羅傑中也是這樣。劉繼文實在忍不下去,說:“縣政府辦公室主任,是縣長的助手,我意見還是由楊縣長自己挑選為合適。”
聽了劉繼文這樣說:羅傑中瞪了他一眼,說:“你劉副書記怎能這樣說話,這是縣政府辦公室主任,不是某一領導的主任,是集體研究決定,這是組織原則。你懂嗎?”
劉繼文說:“我懂得集體研究這一概念,你羅書記也應該尊重別人的意見,作風要民主一些,不要自己說了就算。”
“我不是不尊重楊縣長的意見,他提出這個人是不能擔任縣府辦主任的。”
“有什麼能不能,你給他一個平台,讓他幹一幹才知道。”
“憑我多年的工作經驗和判斷,劉光榮這個人是不能擔任辦公室主任的。”
“你這不是判斷,是武斷。”劉繼文不客氣又頂了他一句。
羅傑中的眼睛盯了劉繼文一下,又將目光轉移到錢開勝身上。說:“你的意見如何,都說說吧。”
錢開勝說:“我說兩點,第一點是前幾天,羅書記指示縣組織部去考察鄧文彬的工作表現,我們就到了縣政協辦公室,找了幾個人了解情況,據縣政協辦公室劉主任的意見,他認為鄧文彬的工作表現不錯,工作積極肯幹,尊敬領導,同下屬關係也較好。我看鄧文彬能夠當好縣府辦主任的。第二點是縣府辦主任這件事己經拖了二個多月了,不能再拖,再拖就會耽誤工作,影響工作。既然你們兩位主要領導都各不相讓,堅持自己的意見,就按組織原則進行表決,少數服從多數。”
錢開勝的話剛說完,聶平風說:“我同意錢副書記的意見,用表決方式來決定。”
羅傑中看了楊永年一眼,說:“既然幾位領導的意見不能統一,再爭論下去也沒有結果的,就用表決的方式來決定吧,少數服從多數。下麵進行表決,同意鄧文彬同誌任縣府辦主任的請舉手。”
羅傑中自己說完就第一個舉起右手,錢開勝和聶平風跟著舉起手來。“不同意鄧文彬任縣府辦主任的請舉手。”
楊永年對羅傑中這種家長式的作風情緒抵觸很大,他舉起雙手反對,說:“我不同意。”用這種方式表示極不滿意。跟著劉繼文也舉起手來。
“棄權的請舉手。”
表決後,羅傑中說:“對鄧文彬同誌任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的表決結果是:同意的三票,不同意的兩票,棄權的0票。通過縣委書記會議投票後,現在我宣布:鄧文彬同誌擬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交縣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再由縣人大常務會議審查任命。”
羅傑中就這樣濫用黨內表決的方式,強行決定縣政府辦公室主任一職。
在縣政府幾十個部門的領導任職中,沒有一位領導是楊永年推薦的,就連他直接管理的縣政府辦公室主任,他也沒有決定權,最後還是由羅傑中他們的人來擔任。麵對這個專橫跋扈,橫行無理的縣委書記,楊永年這個縣長一點辦法也沒有,心中隻有怨恨和憤怒。
散會後,羅傑中回到自己的辦公室,他將門關上,躺在沙發上,為剛才被劉繼文說他工作不民主、武斷而心中有氣。
過了一會兒,房門吱了一聲,有人不敲門就走了進來。羅傑中瞪開眼睛,看見是於萍芳,他精神一振,滿麵笑容地站起來,剛才的悶氣不見了。他上前把門鎖上,拉住於萍芳纖纖的手走進臥室,打開燈,說:“你來得正好,我有件東西送給你。”
他打開保險櫃,從裏麵拿出一個精美的盒子,送到於萍芳的麵前。
於萍芳看這個盒子這麼漂亮,這麼精致,就說:“裏麵是什麼東西?”
“請你打開看看就知道。”
於萍芳笑眯眯地打開這盒子,拿起一看,是一條一兩多重的金光燦爛的金項鏈。金項鏈吊著十字架的墜子,十字架中心鑲著一顆金光閃閃的鑽石。
於萍芳‘嘩’了一聲,說:“好貴重好飄亮。”
羅傑中看到於萍芳眉開眼笑的樣子,高興地說:“我幫你帶上。”
於萍芳說:“好呀!。”
羅傑中拿起金項鏈,給於萍芳帶在脖子上。他雙手抓住於萍芳的雙肩看了又看,好像看得不透徹,解開她的衣扣,脫下她的衣服,除下她的文胸。在燈光下,她堅挺的乳房同這顆閃閃發光的鑽石相互映照,多高雅和名貴。羅傑中說:“人人都說世界上最美麗的風景是女人,這是千真萬確,一點也不錯,你看多漂亮,多美麗,多動人,真是百看不厭。”
於萍芳看著羅傑中目不轉睛地注視著自己,她轉動身體,讓羅傑中看過夠。羅傑中看了一陣,把她擁入懷裏,輕輕地撫弄著她的頭發。
相擁了一會兒,於萍芳推開羅傑中,指著胸前的十字型墜子,說:“你應該買心型的墜子好,心型代表著你心中有我,我心中有你,你我兩顆心連結在一起,多好呀,為什麼買這樣的墜子。”
羅傑中笑著說:“你說的也對,但十字型墜子其含義更深。十字代表著十字路口,在兩條縱橫交叉的十字路口上要去何方做出選擇,你我是不可能的。我們兩人都是領導幹部,我不能拋妻別子,你也不能嫁給我這個老頭,我們兩人隻有永久站在這十字路口上,別無選擇。雖然我們是站在這十字路口上,但是我們好像十字型墜子中間的鑽石一樣,我們的愛是金光燦爛的。”
於萍芳聽了羅傑中別出心裁的解釋,眉開眼笑地擁抱著羅傑中。羅傑中順手摟抱著於萍芳坐在床沿上,吻著她的雙乳,用手撫摸她的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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