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818 更新時間:11-05-15 22:17
我知道我最近的回頭率變高了。
可是,其實,我好像像以前一樣埋沒在人群當中,和高中那一大堆死黨,讓旁邊的人紛紛翻白眼。吵吵鬧鬧,瘋瘋癲癲。
穿著也許很蹩腳的衣服,但那是我張揚個性和叛逆的證明。
我一直有一個夢想,那就是我是一隻醜小鴨,而我喜歡的那一個人會發現我的美。而我會為了他變得美麗和出色。
可是後來才發現變化從來不是一下子,而是一點一點循序漸進的過程。也許是啟蒙讀物特別的不切實際而且扭曲的我的心靈吧。
我不喜歡被眾人注意,因為那樣我要注意自己的言行。
可是我卻希望時刻被我喜歡的人注意,因為我因為我愛的人而有動力。
可是呀,我的父母都有著自己的事兒,而我慢慢習慣了獨處,習慣了自己亂想,習慣了更偏向去傾聽,如果可以的話。
而我不喜歡的人,再怎麼注意我,我還是覺得自己在密室,甚至受到威脅的感覺。
我需要被理解,即使我不說,對方也能明白那意思。
我需要被愛,可是我又拒絕自己陷入那泥沼。
再好的朋友,也會因為學業,甚至以後的工作,婚姻等等一係列而分散。不會永遠陪在身邊。
而父母從未給過我真正的完整的愛,即使他們時常還是讓我感動。但有時候感覺是我欠他們的。
其實也許我都該感恩。可是,也許你懂,孤寂,讓人無法解脫。
我今天在洗衣服的時候想到,其實有了經濟基礎再有的愛情和婚姻更有保障,所以是否我應該想身邊白羊座的朋友學習,努力讓自己優秀,最後擁有完美的人生。
可是,我更想要的是患難後的愛情。婚姻,我仍舊對它不了解也不確定。
寫到這兒,我真的隻能感慨,愛情啟蒙讀物一定要選好啊!
不過跟我的性格還是有關,骨子裏的極端,再怎麼掩飾,在自己麵前永遠的無所遁形。
好吧,你說如果有人說喜歡我,我會接受嗎?
可是為什麼答案還是一下自己就浮現了。
不會。
因為不是我喜歡的人,我再怎麼孤寂,都不想和自己不喜歡的人在一起。
這性格,是好是壞呀。
其實也許應該去嚐試,可是,勉強不了的勉強不了。
好了。
這段時間還是一大堆事兒。安靜看書是一種奢望。安靜思考還是有點勉強。
寫下一段文字,當做抒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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