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3007 更新時間:11-07-08 09:39
沉逸來了之後,進病房探望林歌,沒幾分鍾也出來了,林晨璟看著我,又是忍不住大笑。病房外,我們三個人都有點無奈了,上帝作證,我的腿都站麻了,最後不客氣地坐到林晨璟身邊去。
等到林歌和楚良尋終於聊累了,楚良尋出來的時候,我都快睡著了。他看上去精神很不錯,歡欣鼓舞地說:“既然林歌回來了,我們都齊了,不如找個時間去集體慶祝慶祝啊?”
“大哥,你不想想你自己幾天的假,明天你就要滾回學校去了,怎麼有時間跟我們一起集體慶祝呢,我看這件事就不要把你自己算在內了好不好?”我無恥地打擊了楚良尋,一方麵是顯示自己每周有半天假的優越感,再怎麼說讀書也是有那麼點好處的嘛。
楚良尋擠到我身邊來:“你就那麼希望我不能去啊?大不了我就不回學校去了,曠課幾天沒什麼大不了吧,哼,那東西枯燥死了,我都不想學了。”楚良尋抱怨著,還裝出一副可憐兮兮的模樣。
“什麼啊,這不學那不學,以後你是想餓死呢,還是回到林氏集團做你的大少爺,那你就能跟他一樣悠閑了。”我翻著白眼說,身邊閉目養神的林晨璟不樂意地哼了哼:“你是不是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啊?你不能做大小姐悠閑,你就歧視我們大少爺?”
“隨便你怎麼說吧啊,這麼大的喜事,怎麼可以就這麼回去呢。哼,你就說你去不去吧?”楚良尋不服氣地說著,好像是鐵了心要曠課了。不過對於他的心情我還是可以理解的,現在都回來了,也不必為誰提心吊膽的了,這樣多好呀。
“我去我去,不過請問誰買單啊,不要跟我AA製,姐姐是去白吃白喝的。”我笑著,一下子把目光移到羅錦南身上,一下子移到楚良尋身上。
“這個當然南哥請了,哇哈哈,現在他可是最有錢的人,我們不蹭他蹭誰呀。不用客氣大家盡管吃,我就不信能吃窮他們羅家了。”楚良尋笑嘻嘻地看著羅錦南,羅錦南無奈地說:“聊完了?轉院。”楚良尋就傻眼了:“在這裏好好的為什麼要轉院啊,我看這裏的空調還蠻涼快的。”
“……這個醫院是林氏集團的,所以羅錦南說要轉院。”我無奈地解釋道,楚良尋這個脫線的家夥,果然還是長不大。
林晨璟在一旁聽著,伸了個懶腰不鹹不淡地說:“轉吧,反正迪定跟我家沒關係的醫院也少了,可別被我的氣氛給搞死了病人。”
這下子不但我傻了眼,估計羅錦南也沒想到了,不過他依舊堅持著他淡定的作風,打了個電話叫韓淡衣去準備轉院的事情,他這個人還真是說什麼就是什麼,雷厲風行,一點也不含糊。林晨璟坐了一會兒,看著無聊的我們:“哎呀,坐夠了,回家睡覺去。許般若,記得還我的衣服,你可別想白白穿了我的T恤,還不肯承認昨天晚上的事情……”那曖昧的語氣分明是在煽風點火,我身邊的楚良尋騰的一下就站了起來:“你,你和他……”
我氣結:“你要是聽信他的話呀,還不如直接去自殺呢。那就是個不折不扣的騙子。”說著還使勁跺了跺腳,以示我的悲憤之情。楚良尋還是痛心疾首地用一種看奸夫淫婦的表情看著我:“許般若啊許般若,你不看看你自己身上穿的衣服,我以為你很純潔的,沒想到你竟然,你竟然……”
“竟然個屁,滾一邊去。”我憤怒地拍著楚良尋的頭。
之後,羅錦南果然很迅速地給林歌轉了院,楚良尋也堅決執行了不去學校的話,沒幾天林歌出院了,我們約定晚上到酒吧去慶祝慶祝。有了上次的教訓,這一次我們決定去伯爵酒吧。其實不是我們決定,是羅錦南決定的,他說那裏雖然名聲有點嚇人,但是治安是最好的,因為一般沒素質的人根本就進不去。
為了這一次集體歡慶,我特意找出一件沒怎麼穿過的百褶裙,在上學的時候我通常都是穿校服的,裙子更是少穿。所以在我穿著百褶裙出現在他們麵前的時候,幾個男生都直接表示了他們的震驚,羅錦南淡定一些,隻是眼裏掠過一絲訝異,楚良尋則是直接“啊”地叫了出來,林歌恢複了他話癆的作風把我全身上下跟這條裙子一起點評了一遍,最後總結:“許般若,你終於進入青春期了!”
“……”早知道他們一個個是這樣的反應,我還不如穿校服呢……
“嗨,羅少,還有般若,帶朋友來喝酒啊,不要客氣,我這裏什麼好酒都有。”花玉扭著纖細的腰肢舉著酒杯走了過來,對著羅錦南和我說道。
羅錦南聽了,先是看了花玉一眼,然後又看了我一眼,花玉果然是個冰雪聰明的女子:“我是偶然遇見般若的哦,她是想到我這裏來找你,正好被我看見,所以就認識了。好了,不打擾你們喝酒,我就先走了,璟少還在上麵喝悶酒呢。”說完她就將杯子裏的酒一飲而盡:“拜拜。”
林晨璟也在這裏?喝悶酒?難道是心情不好?我正在胡思亂想,楚良尋給我們一人倒上一杯酒,舉起自己那杯說道:“我們幾個終於又走到一起了,在今天這麼喜慶的日子,先喝一杯吧!”我被他文盲水準的話弄笑了:“嘿,幹杯。”
羅錦南、沉逸、林歌和我一起舉起杯子,五隻杯子碰在一起:“為了重聚,幹杯。”
剛喝一口我就差點吐出來了,這就真是辛辣啊,林歌也皺了皺眉,攔住一個端酒的侍應生問:“這是什麼酒?
“先生,這是我們這裏最有名的調酒師最新作品,叫做‘青絲如麻’,雖然名字很奇怪,也好像跟酒沒什麼關係,但是他說這是他最好的作品,很暢銷呢。”侍應生說著,指了指吧台上一個年輕男人:“那就是我們這裏最有名的調酒師ViVi,他是花小姐的男朋友。”
“青絲如麻……”林歌念叨著,“這酒真是好啊。”
楚良尋一邊吐著舌頭一邊說:“什麼好酒啊,好難喝,我還是喝我的啤酒吧。”
“就你那個酒量,也隻能喝啤酒了,不然啊,不用三秒鍾你就醉了,那多沒意思,還要我們把你弄回去。”我取笑道。
林歌也是:“那是,你還別喝了,就喝點啤酒都能醉。”
“這麼說,你喝啤酒不醉的咯?”楚良尋不服氣地問。
“那當然,我號稱千杯不醉,區區一點啤酒,怎麼會醉呢。”林歌驕傲地說著,又倒了一杯青絲如麻,一飲而盡,頗有點古代大俠的風範。
我好奇地看著他:“哇塞,原來你的酒量那麼好啊,怎麼練的?”
“當然就是喝出來的了,吐多了就會喝了,像啤酒那種啊,怎麼喝都不會醉。”林歌笑,那張叫人受不了的臉此刻更加魅力非凡。楚良尋不信地給林歌倒酒,林歌也都來者不拒,倒一杯喝一杯,沒有遲疑和猶豫,動作迅速,很快就喝了兩瓶啤酒。我又轉頭看了看羅錦南,他和沉逸在對飲,沒什麼話,一杯接著一杯,兩個人膩在一起。忽然發現,隻有我一個人是多餘的!!這個可惡的單數,怎麼讓我一個人落了單。
我們這裏似乎是陣容太過強大,吸引了很多的人目光,也是,林歌那麼妖孽的人也就罷了,還有一個傾國傾城的沉逸和白麵書生楚良尋,羅錦南雖然沒有他們兩個那麼能在外表上吸引人,但他是羅家的唯一繼承人,酒吧裏有頭有臉的公子哥們也都認識了他,臉上又是忌憚又是疑惑。越想越覺得,我是多餘的。
我一個人喝悶酒,忽然聽到前麵的舞台上一個抱著吉他的帥哥用麥克風說:“下麵這首歌,是林晨璟少爺送給許般若小姐的,也獻給在場的各位:十年。”
送給我?林晨璟?還是十年,嗬嗬,我傻笑著看著舞台上,林歌和楚良尋他們也被這聲音吸引了過去,看著舞台上自彈自唱的家夥:
“懷抱既然不能逗留,何不在離開的時候,一邊享受一邊淚流……
十年之前,你不認識我我不屬於你,我們還是一樣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十年之後,我們是朋友還可以問候,隻是那種溫柔,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
其實我是真的不怎麼明白林晨璟為什麼要送我這樣一首歌,這跟我和他有什麼關係嗎?但是這首歌叫人有點難過,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那麼朋友呢,就真的能是永遠的朋友麼?我有點搞不懂林晨璟了,或者是一直沒弄懂。我喝了一杯青絲如麻,然後慫恿林歌給我們講在外麵的見聞。
這一夜,燈火迷亂,情欲與感性同在,隻是一切都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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