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11997 更新時間:08-01-09 07:26
轉自 http://bk.baidu.com/view/215000.htm
哈赫(H/Hr),是眾多《哈利·波特》忠實讀者中的一類,這個名稱來源於書中兩位主要人物的名字,即哈利·波特(Harry Potter)和赫敏·格蘭傑(Hermione Granger)。而哈赫所支持並堅持的,是這兩位主角在故事的最後會走到一起。
和其他的派別,即哈金(Harry/Ginny)、羅赫(Ron/Hermione)、哈秋(Harry/Cho)、德赫(Draco/Hermione)等一樣,哈赫在全世界範圍內有著眾多的忠實擁護者。在國外,哈赫的擁護者早已超過其他派別,他們已經建立了數以千計的哈赫主題網站,如國內的百度哈赫吧http://post.baidu.com/f?kw=%B9%FE%BA%D5,國外較為著名的有門鑰匙www.portkey.org,Joie http://www.twobeats.com/hp,當然還有最著名的http://www.harryloveshermione.com,這些站點都有著極高的日點擊量,其影響力正日益提升。
目前,鐵杆哈赫們的主要工作除了不斷的聲援和搜集哈赫證據之外,還有哈赫主題創作。他們的作品包括同人文章、研究性論文、圖片製作、影像剪輯等等。哈赫已經不止是一群哈赫擁護者所組成的團體,而是日益接近於一種文化現象,關於哈赫的討論也已經不局限於原作,而是滲透到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一部分哈赫的支持者甚至把支持升級到了希望哈利·波特和赫敏·格蘭傑在電影中的扮演者,丹尼爾·雷德克裏夫和艾瑪·沃特森在現實中走到一起,也由此發展出了丹艾(Dan/Emma)派。
眾所周知的,在哈利·波特的第六本書,《哈利·波特與“混血王子”》(Harry Potter and the Half-blood Prince)中,羅琳極為直接地把羅赫和哈金寫進了書中,極大地打擊了全世界的哈赫支持者們,他們中的一小部分也因此放棄了支持哈赫。但是,更多的人選擇了堅守陣地,而他們的創作熱情也前所未有地被激發出來。就像一位忠實的哈赫擁護者所說:“無論羅琳怎麼寫,我都會堅決地支持哈赫,因為那是我們心中的完美,哈赫將在我們心中永存。”
轉自"活力吧-哈利波特網"
#1 [Final]對哈赫羅盧四人關係的認真分析(想不出更好的題目了)
我不能說我是絕對正確的,但至少我認真地思考了。即使錯了,我覺得也要比渾渾噩噩“碰”到正確答案要強一些,至少我在尋找答案的路上走得更遠。
——代題記
第一部分 準備工作
[為什麼會有這個帖子]
目的很簡單,當然是支持“哈赫”。說的正式點,分析《哈利波特》小說中哈赫羅盧等人的關係。
但是我已經發了很多支持“哈赫”的帖子,為什麼還要有這個帖子?
因為我發現我以前的帖子都偏重於“擺事實”。比如我自己最喜歡的《愛與成長的曆史》,事實講了一大堆,卻在“講道理”上有所欠缺,分析不足導致中心不明確說服力不強。 這篇帖子就是想彌補這個缺陷。
另外,剛剛譯完《哈赫,愛與飛翔》,意識到自己和國外一些fans的差距,想認真地作一個帖子作為總結。
這篇帖子應該與《愛與成長的曆史》放在一起看的。《愛與成長的曆史》為這一篇做了足夠的論據的準備,而這一篇,則是在事實基礎上進行詳細的分析。
[感謝]
感謝 caesar903、jiuquan 等很多版友,我從大家的討論中吸取了很多觀點,但是我無法一一列出每一個觀點的出處,望諒解。另外,我從http://www.portkey.org 吸收了很多東西,雖然他們看不到,但在此一並感謝。
感謝 曾見驚鴻 等很多版友,在我心情最不好的時候給我的支持。
[插播廣告]
《AnionF選集》,包括:
《愛與成長的曆史:Harry與Hermione的過去,現在,和未來》
如果你支持哈赫卻又找不出哈赫的論據,如果你支持羅赫並且認為羅赫的線索比哈赫多,那麼推薦您讀一下這個帖子。作者翻閱五本小說,曆時一個月,純文本手稿近110K,嘔血成文。雖然文筆一般,但摘錄翔實值得一觀。
《哈赫,愛與飛翔》
轉自http://www.portkey.org,原作者Turambar。翻譯質量一般,但原文分析透徹,角度獨特。尤其第五部分“哈赫與Quidditch球”,言人所未言,無可辯駁。相關論述無人能出其右。
現在集中發售,欲覽從速。
[導言]
這個帖子包括四個部分。不可避免的,帖子會比較長。所以將各部分的主要內容作一個簡介,方便大家閱讀。
第一部分,也就是您正在看的這一部分,是整個帖子的基礎:
1)我將闡述我認同的幾個討論的原則,並且會在這個帖子中努力遵循這些原則;我也希望所有的讀者都能夠認同這些原則。然後
2)引用並分析一些JKR的言論,為以後的論述作必要的準備。並且
3)分析一點點情節,試圖找出JKR安排情節和運用暗示的風格。以及
4)想要反駁我這個帖子時應該注意的事情。
第二部分,分析Harry和Ron的行為,並且
1)揣摩Ron對Hermione的感情,找出發展的趨勢。
2)找到Harry對Hermione的感情的線索。
3)捕捉這兩個男孩對Hermione感情的細微差別。
第三部分,分析Hermione和Luna的行為,目的是
1)通過對比,找出“Hermione更喜歡誰”這個問題的線索。
2)找出“Luna更喜歡誰”這個問題的線索。
第四部分,
1)對JKR的意圖和最終結局可能性的分析
2)總結,以及
3)更深層次的總結。
[幾條原則]
1)我所有的分析和論述,都將基於小說。我將努力摒棄電影和同人小說的影響。我認為這一條原則很好理解,因為小說在前,電影等在後。人們隻會說“電影改編自小說”而不會說“小說亂寫,電影中本來是……”或者說“JKR胡說,我看過《XXXX》絕對是……”。
2)我所有的分析和論述,都將努力符合客觀和常理。也就是說,我不會脫開小說去討論什麼“他們性格不合”之類的問題,因為那沒有意義。我也不會故意曲解小說的意思,而這是一篇被尊為“羅赫派聖經”的國外帖子的最大的缺點。
3)愛是兩個人的事情。“羅赫”的支持者舉出的論據中,有相當一部分充其量隻能證明Ron對Hermione有好感,然而這是不夠的。正如我對帖子中第二和第三部分的安排,我將努力避免這種缺陷。
[JKR的言論]
以下出自一次JKR在世界圖書日的網上聊天活動,您可以在[http://www.wizardnews.com/story.20040304.html]找到英文全文。
hermione 3:Harry和Hermione會在一起嗎?
JKR:(大笑)我不會說的……不過你們已經有足夠的線索了,不是嗎?
這句回答給了我這篇分析的理由——我們已經有足夠的理由了,我們可以開始分析了。
是的,最終結局掌握在JKR手中,但是結局的線索已經埋下很久了。
eastbrook4: 為什麼要讓Harry和Cho Chang分手?
JKR:恐怕這就是生活。他們在一起不會快樂的,早點結束不是更好嗎?
我們的到了確認,Harry和Cho已經結束了,而且JKR認為他們在一起不會快樂。我會在後麵用到這一點。
Sirius Kase: 我們會對Granger一家多一些了解嗎? Hermione是獨生子女嗎?
JKR: 我一直計劃著Hermione有一個妹妹,但是她還沒來的及出場。我覺得現在已經太晚了。
這一句反映了JKR寫作的風格——如果她想要做什麼的話,一定會在很早以前就著手準備的,這一點我很快會專門分析。
Chibimono: 你對Draco這個角色有更進一步的安排嗎?
JKR: 我對每一個角色都有安排。實際上,這是回答關於Hermione和Draco的一個問題的好機會……他們在第六/七部中會在一起嗎?不!麻煩的是,當然,女孩們都喜歡Tom Feltom,但是Draco不是Tom Felton!(我的女兒也非常喜歡TF,因為他教她玩暗黑破壞神)。
我覺得我不需要再說什麼,JKR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德赫”的支持者們,去同人小說中找尋你們的快樂吧。
以下出自JKR接受BBC的采訪的報道,大家可以在[http://www.quick-quote-quill.org/articles/2001/1201-ananova-staff.htm]上找到英文原文。另外,這次采訪發生在2001年末,當時《鳳凰社》應該尚未完成。
小說中會有更多的浪漫情節,延續著《哈利波特與火焰杯》中開始趨勢,Harry會和一個Quidditch隊員有一次約會,而且會對他的好友Hermione越來越有好感。
Rowling說小說中“不可避免的會有更多男孩和女孩的事情”,然後補充說“他們已經十五歲了,荷爾蒙在超負荷工作。而且Harry會問一些問題,我希望讀者們想一想為什麼他以前沒有問這些問題”
看來哈赫羅三個人不太可能簡單的做一輩子的朋友了,這算是為我一直以來討論這個“無聊的問題”做一點辯解吧。
而且這也回答了一些人的問題,JKR是說過Harry和Hermione是“柏拉圖式的朋友”,但是這很顯然是針對《火焰杯》及以前的書說的,要不然Harry怎麼能對Hermione有“more and more interesting”呢?
[JKR風格]
什麼是JKR風格?(其實這個詞是我發明的)JKR風格就是動用一切可以動用的方法把讀者引入歧途,而同時又埋下伏筆,當最終答案揭曉的時候,讀者會發現一切都合情合理。而且JKR有意的“克隆”著一些情節,用來間接地告訴我們一些東西。
舉幾個例子。
(《魔法石》第7章)
那個鷹勾鼻子的老師(Snape)越過Quirrell的頭巾直直地盯著Harry的眼睛——忽然一陣劇烈的、灼熱的疼痛從Harry前額上的傷疤蔓延開去。
(《魔法石》第11章)
她(Hermione)甚至沒有停下來對被她撞倒的Quirrell教授道歉。她跑到Snape身後,蹲下來,拉出魔杖,念了一個仔細挑選的咒語。明亮的藍色火焰從她的魔杖中冒了出來,落在Snape的袍子的一角。
看了這兩段,所有的人都會認為Snape想要殺Harry,因為他看Harry的時候Harry覺得頭痛、而Hermione在他袍子上放了火以後Harry的掃帚就正常了。但是,實際上想要殺Harry的人是Quirrell。
雖然JKR的筆法讓所有人誤入歧途,但是她確實留下了伏筆。Snape看Harry時Quirrell的頭巾正對著Harry,而在頭巾下是Voldemort,這才是Harry頭痛的原因。當Hermione跑去放火的時候撞翻了Quirrell,使得Quirrell的咒語無法完成,這才是Harry掃帚不再受到幹擾的原因。真相掩藏在不明顯的線索之後。
(《魔法石》第5章,Harry對Draco Malfoy)
“我覺得他棒極了”Harry冷冷地說。
(《鳳凰社》第28章,Harry對Cho Chang)
“我覺得那個主意棒極了”Harry冷冷地說。
多麼相似的兩個句子。完全相同的語氣,還有相當類似的場合:Draco對Hagrid表示蔑視和厭惡,Cho也對Hermione表示厭惡。他們都得到了Harry無情的回應,Harry對Draco說的話表明了Harry對Draco這個未來同學的態度,而Harry對Cho說出同一句話,則代表著和Cho的徹底決裂……可憐的Cho。
我不知道JKR是不是有意的克隆了Harry對Draco的回答,但是有一件事情是確定的:這相似的兩句話代表著相似的意義——決裂。
(《密室》第5章)
他們都快到公路的時候,Ginny尖叫了起來:她忘了拿她的日記。
現在沒人不知道那本日記在《密室》中有多重要吧?(啊?真的不知道?暈……)
看到了嗎?在《密室》一開始JKR就告訴我們Ginny拿著日記,但在當時沒人知道這意味著什麼。
(《阿茲卡班的囚徒》第13章)
“Percy —— Sirius Black!”Ron虛弱地說。“在我們的臥室!拿著刀!把我嚇醒了!”
喔……Sirius拿著刀想要襲擊Ron,看起來是他喪心病狂的想要殺掉Harry的表現。
但是,等等……這不合理,如果Sirius想要殺Harry的話,為什麼他要站在Ron的床前?如果他殺了Ron的話Harry一定會被更好的保護起來,他的機會就更少了,而且當時是他殺Harry最好的機會,為什麼他要在Ron身上浪費時間?
在最後我們知道了答案,Sirius實際上想殺變成老鼠的Peter,也就是Ron的寵物Scabbers,而Scabbers是睡在Ron的床上的。
這就是JKR風格中可以被我們利用的地方:關注細節,找出不合理的地方,猜測結果。
[如果想要反駁]
我歡迎反駁,但是我希望所有反駁我的人,至少先看完我的帖子。我不希望有人在看到一半的時候跳出來反駁,而他反駁的論據我在後麵有足夠的分析。
這篇帖子的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是一個有機的整體,我不希望有人揪住我單獨的一句話不放,我希望有人能夠有係統地徹底地從整體上推翻我的帖子。而不是簡單地說“……太明顯了”或者“不值得一駁”了事。
我不希望再有人說“你想得太多了,……是明顯的事情”,上麵分析的JKR風格告訴我們,JKR在安排情節和細節方麵非常高明,如果什麼“明顯的事情”經不住仔細的推敲的話,那它八成是JKR的障眼法。
記得在那篇羅赫派聖經中有這樣一段:
(《你真認為他們兩般配嗎》)
Harry並不覺得Hermione漂亮……
Hermione給Harry的第一印象就不好……到了第五年……她那“一大堆毛茸茸、亂糟糟的頭發”又被好好強調了一番,它遮住了Harry的臉,擋住了他的視線,甚至有可能讓他無法呼吸……
我直接……第五部開場Hermione給Harry的長時間擁抱都能被曲解為Harry不喜歡Hermione的相貌,我還能說什麼?
我隻能請求所有的羅赫們,不要學那篇帖子的作者,不要用曲解作者意圖的方法來反駁我的帖子。
那不是認真的態度。
我很不以所謂“愛不需要理由”為然。這個世界上根本就沒有什麼不需要理由的事情。
舉個例子,拋硬幣拋出正麵需要理由嗎?很多人可能會說不需要理由,這是隨機的事情。但是事實上,如果我們對硬幣的質量分布、拋出的力度、力的作用麵、當時空中的氣流等很多很多信息完全了解的話,我們完全可以知道會拋出什麼。但是這在現在是不可能的。我們不知道理由,並不代表它不需要理由。希望在我的帖子裏不要有人再用“愛不需要理由”支持“羅赫”,那沒有意義。
在所有的理由中,我最不以為然的是“JKR是一個常常給我們驚喜的作家,她不會讓男主角和女主角在一起的,那太俗了”。我喜歡推敲作者的意圖,但是“……那太俗了”這種觀點沒有也不太可能有認真地分析作為支撐,這根本就是不負責任的言論。
第二部分 兩個男孩
[Ron喜歡Hermione嗎]
直接下結論是沒有意義的,有意義的隻有認真的分析。
可能的最有力的證明Ron喜歡Hermione的證據是Ron對Viktor Krum態度的轉變。
在《火焰杯》早期,Ron對Viktor簡直就是崇拜。但是在Hermione接受Viktor的舞會邀請之後,Ron的態度有了極大的變化。還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在《火焰杯》最後,Ron克服了對Viktor的敵意,跑去要Viktor的簽名。
這一論據的關鍵,在於Ron和Hermione在舞會上吵架的原因,也就是Ron反對Hermione和Viktor參加舞會的原因。
JKR的筆調,無疑是引導著我們認為Ron喜歡Hermione,他在吃Viktor的醋。但是Ron自己的解釋是:
(《火焰杯》第23章)
“他是從Durmstrang來的!”Ron厲聲說。“他在和Harry競爭!他是Hogwarts的對手!你 — 你在 —”Ron顯然是想找一個詞來一針見血地指出Hermione的罪行“和敵人交朋友,這就是你正在做的事情!”
很顯然的,雖然Ron一直沒有什麼心計,但是羅赫的支持者還是堅持認為這隻是Ron的借口。
Ron隻是這樣說而已,他心中並不是這樣想的,不是嗎?
確實不是。
(《火焰杯》第23章)
但是當Krum和Hermione走近的時候,Karkaroff擺著一副明顯的和Ron一樣的表情。
這是在稍前的一個句子,JKR告訴我們Karkaroff的表情和Ron的一樣。這說明什麼?
Karkaroff愛上了Hermione或者是Viktor?他也在吃醋?
當然不是。
所以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Ron說的是實話,他生氣是因為他覺得Hermione的行為是背叛了Harry的表現。而Karkaroff,當然,他是Durmstrang的校長,而且又是那麼心胸狹窄,他當然不希望看到自己最得意的學生和一個Hogwarts的女生打得火熱。(對於這一點,後麵Karkaroff、Viktor和Dumbledore的一段對話可以作為證明)。隻有這樣,Ron和Karkaroff才能有同樣的表情。
我們應該問,為什麼?
為什麼JKR要在一個可能的最有力的的羅赫論據中安排這樣一個足以推翻這種論據的細節?
更糟糕的是,JKR安排Ron在《鳳凰社》中對Ginny的兩任男友,Michael Corner和Dean Thomas,表現出了與對Viktor同樣的反感,難道JKR想要暗示Ron又愛上了Ginny嗎?
既然Ron不會愛上Ginny,那麼他對Viktor的反應就可以順推出,在Ron心中,也有一部分把Hermione當作妹妹看待的成分。
在這以前Ron為Hermione做的一些事情,比如在《密室》中詛咒Draco、在《火焰杯》中為了Hermione和Snape吵架等,理解為哥哥對妹妹的保護,也並不算牽強。
我知道立即會有人用所謂“歡喜冤家”理論來反駁。
不知道是不是大家看所謂“青春偶像劇”太多了,受所謂“歡喜冤家”影響太重。但是我覺得兩個人每天為一些小事爭吵、挖苦諷刺無所不用,還時不時地丟給對方一個“Dirty look”,不像是戀人所為,至少Hermione這種極端理性的人做不出來。
當我們看到Ron為Fleur著迷的時候可曾見過Ron諷刺Fleur?當我們看到Harry和Cho談戀愛的時候,可曾見過Harry找Cho吵嘴?當我們看到Ginny喜歡Michael Corner的時候,Ginny可曾給過Michael“Dirty look”?
我不知道大家是不是都是獨生子女。
我有一個妹妹,14歲,我在家的時候,我們幾乎每天在飯桌上吵嘴,也就是為了些什麼“今天晚上誰洗鍋”“14歲的學生居然不知道為什麼往可樂裏充二氧化碳”“他們班有個同學長得比我高”之類的雞毛蒜皮的小事。我認為這和Ron與Hermione的情況類似。
也就是說,經常吵嘴,至少也不能作為支持他們的戀人關係而反對他們的兄妹趨勢的有力論據。
我不認為Ron對Hermione的感情能夠強到“愛”的程度地主要原因是,Ron的幾次行為非常令人失望,或者說,不像戀人所為。
這裏隻分析較明顯的一次:
(《阿茲卡班的囚徒》第12章)
(Ron)“她把它還給你了嗎?太好了!聽著,明天我可以試一試嗎?”
“嗯……當然,”Harry說,現在他的心情是一個月以來最輕鬆的,“你知道,我們應該和Hermione和好的……她隻是想幫忙……”
唔……Harry得回了他的Firebolt,Ron知道後第一個想法:“我能不能試一試”,而Harry的第一個想法:“我們可以和Hermione和好”
請問所有的羅赫支持者,怎麼解釋這個情節?怎麼解釋JKR的意圖?
如果Ron是喜歡Hermione的,在吵翻近一個月沒有和Hermione說話之後,有了一個可以和好的機會,他卻隻想著“我能不能騎一會兒Firebolt”?這是戀人的行為嗎?不要拿什麼“Ron腦子大條”來辯解,這不是遲鈍不遲鈍的問題,這是Firebolt和Hermione誰更重要的問題。也不要再說“Ron還在生Hermione的氣”。Harry才是Firebolt的主人,他才應該最生氣,可是他都像要和Hermione和好了Ron有什麼理由生氣?再說一個月足以讓任何怒火消失了。
關心Firebolt甚於關心Hermione,這對於朋友來說不為過,但對於戀人來說,卻是不可饒恕的錯誤。
我們還可以問一個為什麼?為什麼JKR如此安排?如果他安排Ron說“我們應該和Hermione和好”而Harry立即表示同意,不會讓任何人驚訝,可是她為什麼沒有?這是她表現“Ron喜歡Hermione”的方式?
Harry沒有犯這種錯誤,他想著和Hermione和好,而且隨後,Ron捧著Firebolt走了,Harry卻關心著Hermione的疲倦,勸說她放棄一兩門功課。所以,現在,我們來看看Harry。
[Harry喜歡Hermione嗎]
我同樣不會直接下結論,先分析。
先來分析一個人類本能。
當房子著火的時候,人本能地想要救出的第一件東西,絕對是對他最重要的東西。
比如說一個母親,處在這種情況下,在她逃命的時候,手中緊緊地拉著的東西,不會是現金,不會是首飾,隻會是她的孩子。哪怕現金在她的手邊,而她的孩子在另一個房間裏。
沒有人反駁吧。
(《鳳凰社》第35章)
“快跑!”Harry高喊。隨著架子的劇烈搖晃,更多的玻璃球從上麵滑落。他一把抓住Hermione的長袍拉著她往前跑,抬起胳膊保護著頭不被架子和玻璃砸傷。……Harry發現前麵沒有障礙,同時看到Ron、Ginny和Luna超過了他,他們的胳膊也都護著腦袋。
旁邊站著12個拿著魔杖的食死徒,Harry在逃命的時候還不忘記拉著戰鬥力僅次於他的Hermione,而不是明顯最需要保護的Ginny。除了在Harry心中Hermione最重要之外,還能有什麼合理的解釋?(為什麼Ginny最需要保護?如果讀者不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建議去認真地讀兩遍小說)
我知道會有人說當時太亂,Harry也就是抱著“能救一個是一個”的心態隨便拉了一個而已。然而這是純粹是自欺欺人。
(《鳳凰社》第30章)
他(Hagrid)忽然停下來轉過身來,Hermione正好撞在他身上彈了回來,在她摔倒在禁林的地麵上以前,Harry抓住了她。
看到了嗎?Harry在魔法部大戰之前就已經表現出了保護Hermione的本能。既然在摔倒之前這麼短的時間Harry能抓住她,為什麼在Harry逃命的時候不能是本能地去抓Hermione呢?
然後,重要的,還是那個老問題,為什麼?
為什麼JKR要讓Harry拉著Hermione逃命?就正如Hermione在《火焰杯》開始時對Harry做的那樣?而且為了不讓這顯得太突兀,還安排Harry和Hermione先在禁林預演了一次。
僅僅是為了“表現Harry的英雄主義?”
愛,足以讓任何人成為英雄。比如Harry的爸爸,為了他的妻子和兒子,用自己的生命去爭取一點點時間。他是不是英雄?再如Harry的媽媽,為了保護自己的兒子,舍棄了自己的生命給Harry了一個持久的保護,她是不是英雄?
如果JKR真的想表現“Ron愛Hermione”的話,怎麼會不給Ron哪怕一個救Hermione的機會?如果JKR真的要安排Ron和Hermione在一起的話,為什麼把所有“救Hermione”和“被Hermione救”的機會都給了Harry?
讓Harry救別的人,比如Ginny,比如Neville,比如Ron,會有哪怕一點點抹殺Harry的英雄形象嗎?
救Ginny或Neville,可以表現Harry冷靜的頭腦和對弱者的保護;救Ron可以體現他對友誼的珍視。
為什麼偏偏是Hermione?為什麼偏偏是Hermione!
《鳳凰社》中引起我注意的事情之一是,Harry經曆了三次他人的“死亡”,分別是Ron、Sirius、Hermione。我不是JKR,我不知道她的意圖,但是她在小說中的安排,至少給了我們比較的機會。
(《鳳凰社》第9章)
而四肢伸展,躺在灰撲撲的舊地毯上的,躺在皎潔的月光下的,正是Ron,顯然已經死了。
Harry一下覺得肺裏的空氣被抽空了,他覺得自己在朝地板下麵墜落,大腦裏一片冰冷——Ron死了,不,這不可能——
可是等一等,這不可能呀——Ron在樓下呢……
喔,Ron的屍體,旁邊還有一個哭泣的Mrs Weasley作為注解,Harry忽然見到這個景象,當然嚇得半死——但是等等,他還能思考,他很快找出了這件事不合理的地方。
(《鳳凰社》第35章)
他(Sirius)臉上的笑容還沒有完全消失,但是他驚駭得睜圓了雙眼。
Harry下意識地放開了Neville,他一邊跳下台階一邊抽出魔杖,……
嗯,這次是Sirius,但是Harry還是沒有失去思考的能力,他還抽出魔杖想要為Sirius報仇。
為什麼說他沒失去思考的能力?因為他還記得他的魔杖。Draco的話曾經讓他失去了一次理智,他用拳頭揍了Draco,結果被禁賽了。
如果JKR想要表現Harry喪失理智了,她可以寫“Harry發了瘋似的攥緊了拳頭向XXX猛撲過去……”但是她沒有。
(《鳳凰社》第35章)
一道像紫色的火苗的東西穿過Hermione的胸膛,……(Hermione)縮到在地上一動也不動了。
“HERMIONE!”
Harry衝過去跪在她身邊
……
Harry的頭腦中掠過一陣恐慌,他已無法正常的思考,他一隻手放在Hermione的肩上,仍能感受到她的體溫,千萬不能讓她死,千萬不能讓她死……
Neville摸索著握住Hermione的手腕,“還有脈搏……”
Harry深深地鬆了一口氣,霎那間有點眩暈(light-headed)。
看到了嗎?完全不同於我前麵提到的兩次。Harry在這裏已經不能正常地思考了,他衝過去跪在Hermione身邊,完全忘記了剛剛擊倒了Hermione的食死徒就站在身邊。他害怕著知道事實,他甚至不敢/沒想到去摸Hermione的脈搏確認她是否還活著,這個時候一向遲鈍的Neville都比他更理智。在知道了Hermione沒死之後的一段時間裏,Harry的大腦還處於空白狀態,連背著Hermione繼續前進這種事情,都還要Neville提醒。
顯然的,Hermione在他心中占據著一個非常重要的位置。Harry對Hermione的感情已經超過了他對Ron的感情,甚至超過了他對Sirius的感情……也就是說,超過了他對他最好的朋友的友誼,超過了他對他最後的親人的親情。
我知道又有人想反駁了,所以我不妨先發製人,武器還是我那個百年不變的問題?
為什麼?
為什麼JKR要寫Harry看到Ron的“屍體”,這個情節真的重要嗎?為什麼不能讓Harry同樣為了Ron的屍體失去思考的能力,然後讓Lupin走過來拍拍他的肩膀說說“那隻是個愚蠢的幻形怪”,這對作者來說有任何難度嗎?這不是更能夠突出Harry對Ron的友誼嗎?
為什麼要讓Harry不顧一切的衝過來跪倒在Hermione的身邊?讓他大喊一聲“不——”然後發力打倒襲擊Hermione的凶手不是更有英雄氣概嗎?是的,這正是Sirius死後Harry想要做的事情。
為什麼要讓Harry不敢去檢查Hermione是否真的死了?而讓Neville代勞?為什麼?如果那樣做不是更能突出“Harry有著冷靜的頭腦嗎”?
為什麼?
隻有一個解釋,JKR在強調Harry對Hermione的感情。雖然Harry還不知道這種感情意味著什麼,但是感情已經存在了,隻要存在,就會表現出來。
讓我冒昧地猜一下,看到這裏會有人想要說“JKR說過Harry和Hermione隻是柏拉圖式的朋友,Harry對Hermione不可能是愛情……”。如果我不幸猜中了的話,我建議您看一下第一部分[JKR的言論]一節的最後一段言論,並且建議您看我的帖子的時候認真一點。
有一件事情大家可以當作花絮來看。注意,這不是嚴密的論證,隻是花絮。
注意到我專門用粗體寫的眩暈(light-headed)了嗎?
(傳記雜誌 J.K.Rowling:“哈利波特背後真實的巫師” 2003年9月)
寫一本關於一個叫哈利波特的小巫師的故事這一創意在她發行第一部小說之前七年就產生了,當時她坐在從曼徹斯特到倫敦的火車上,這個想法忽然出現在她的腦海中。她把當時的感覺描述為快樂而且有點眩暈(light-headed)就像墜入愛河(falling in love)。
注意到時間了嗎?2003年6月《鳳凰社》問世,9月JKR自己就說light-headed akin to falling in love。
挺有趣的花絮,是吧。
[總結]
雖然我前麵分析過了,但是如果我現在就說“Ron隻把Hermione當作妹妹”肯定會有大批的羅赫不服氣。而且這也不太客觀。
但是我覺得,我說“Ron對Hermione有好感,但是也有發展成兄妹感情的可能性”,應該是比較中肯的。
那麼Harry呢?Harry似乎還沒有意識到他對Hermione的感情到底是什麼。但是至少我們從書中看不到他對一些與Hermione的親密行為的反感和不適,而且,很可惜的,Harry沒有妹妹,所以我們也無法對比他對Hermione和他對妹妹的異同。
而且,我們可以看出Harry對Hermione有著深厚的感情。而且由於JKR的話(Harry會對他的好友Hermione越來越有好感),我們可以肯定Harry對Hermione的這種感情有很大的可能性轉化為愛情。而且一旦這種轉化發生,這種愛還會非常深厚。
我可以讓一步,暫時不下“Harry對Hermione的感情比Ron對Hermione的感情更深”這種結論。就算Harry和Ron站在同一水平上吧。
有人說,羅琳在後兩部將金妮和赫敏的性格調換了一下,也就是說,最終的結局仍然是披著哈金外衣的哈赫!當然,盡管不是如此,現在全球哈赫迷已經統一觀點:“和真正的哈赫走下去!”無論結果多麼讓人失意,哈赫迷們的堅持是絕對的!
哈赫,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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