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卷  第二十六章 再次出發

章節字數:2507  更新時間:12-10-14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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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仙娘?

    此言一出,離塵一臉的漠然,方丈滿目的震驚,而我,卻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仙娘又是什麼?”我來來回回看看他們三人,又是我一人什麼都不知道,經曆多了,連氣都生不起來。如今不恥下問的優良品質被我發揮了個十成十,到真是習慣成自然。

    離塵那根木頭是不能指望的,我就把目光轉向大伯和方丈。

    但是兩人都沒理我,方丈反而難以置信地問大伯:“您的意思,仙娘是真實存在的?”

    大伯看著他沉默片刻,道:“不錯。”

    “那他們真的可以。。。。。。”方丈急道。

    大伯揮手打斷他:“你聽到的傳言如何便是如何。”

    方丈笑著歎口氣,喃喃道:“居然是真的?竟然是真的!”

    “你們別打馬虎眼了,快來個人給我解惑呀!”他倆的對話一句聽不懂,真是急死人。

    大伯似乎是累了,沒有回答我,而是對方丈道:“小子,還是你告訴小聰吧。”

    方丈一愣,然後苦笑的點頭道:“好,但是我也僅僅知道個皮毛,如有不全的,還得您給補充。”

    大伯說好,方丈斂眉像是思考一會兒才道:“小聰,你可以把仙娘當做是人鬼之間的媒介。”

    “人鬼之間的媒介?”我重複一遍:“意思是這所謂的仙娘可以來往於人鬼之間?”

    “你這麼理解也可以。”方丈想想道。

    “那他們到底是人是鬼?”

    “是人。”

    “那好,先撇開我信與不信的問題,如果真像你所言,這不是和阿塵那日的行為差不多麼?咱們這兒現成有一位,何必去請。”

    “這不大相同吧。。。。。。”方丈似乎也不知如何解釋,扭頭看向離塵。

    那家夥終於開口:“不相同,我隻能讓徘徊在周圍的靈體現身而已,仙娘卻是人世陰間,無所不知。”

    “原來如此。說簡單點就是你懂現身,仙娘懂召喚是嗎?”

    他默默點頭,算是回答。

    “好了,方丈,你接著講吧。”

    方丈撲哧一笑:“你現在還真是敏而好學,不恥下問了。”

    我驕傲道:“那當然。”

    他無奈地搖搖頭,接著細細講述:“照目前大眾理解,官方解釋是這樣的,仙娘是楚巫文化的一部分,指的是能言善辯的婦人,先發狂病,後成女巫,進行行巫。行巫的本地人就被稱為“仙娘”。她的職務是“人鬼之間的媒介”,她的群眾是婦人和孩子。她的工作真正意義是她得到社會承認是神的代理人後,狂病即不再發。當地婦女實為生活所困苦,感情無所歸宿,將希望與夢想寄在她的法術上,靠她得到安慰。這種人自然也會點小丹方,可以治小兒夜驚,膈食等病症。行巫不必學習,無從傳授,隻是設一神壇,放一平鬥,鬥內裝滿穀子,插上一把剪刀。而有的什麼也不用,就可正式營業。執行巫術的方式,是在神前設一座位,行巫者坐定,用青絲綢巾覆蓋臉上。重在關亡,托亡魂說話,用半哼半唱方式,談別人家事長短,兒女疾病,遠行人情形。談到傷心處,談者涕泗橫溢,聽者自然更噓泣不止。執行巫術後,就會成為眾人承認的神之子,他們的潛意識,因中和作用,得到解除,因此就不會再發狂,初次執行巫術時,照例很靈,至少有些想不到的古怪情形,說來十分巧合,因為有事前狂態作宣傳,本城人知道的多,行巫近於不得已,光顧的老婦人必甚多,生意甚好。行巫雖可發財,但本人通常倒不以所得多少關心,受神指定為代理人,不作巫即受懲罰,設壇近於不得已。時間久了,就發展成為一種職業。”

    “嘖嘖,官方解釋就是這樣?”

    方丈點點頭:“但是傳統苗寨自古流傳下來的還是不大相同,雖說我自小生活在那裏,卻並未在家族中見過一位真正的仙娘。”

    “你丫的沒框我吧,你們好歹也算是五大家族之一,怎會連見都沒見過。”我滿臉的不信。

    還沒等方丈說話,大伯便開口了:“他說的是實話,現如今仙娘數量越來越少,怕是加起來也不夠兩隻手的數量。”

    “既然如此,咱們還如何去找?”

    “所以恐要麻煩鳳家了。”

    “鳳家?”我皺眉思考,猛地想起:“您是說沅陵鳳家?”

    “不錯。”大伯點頭道:“鳳家是仙娘傳承最完好的也是最後的一支了,如果想知道最後你母親調查出的一切,那就必須登門拜訪了,所以,小聰,你必須二入湘西。”

    一聽這話我腦仁兒都開始疼,這一趟下來險些要了我的命,我對那個地方簡直是唯恐避之不及,現在剛回來連屁股都沒坐熱乎,居然又讓我去?我可是萬萬不願意的。

    許是看到我一臉糾結的表情,大伯歎息一聲:“你要實在不願意就算了,大不了永遠被蒙在鼓裏。”

    什麼叫激將?這就是!什麼叫欲擒故縱?這就是!

    大伯是最了解我的人,當然清楚我的好奇心起來,其熱烈程度不下於微波爐的功力!都說好奇害死貓,可我就是改不了,眼見著前麵挖了坑,我還真就樂意往裏跳。

    所以索性不再煩惱:“行,去就去!我就是做鬼也要做個明白鬼。”

    行程定在兩日後。

    大伯說單位那邊不用擔心,而且聽他的口氣,就算我辭職不幹,他留給我的錢也足夠我活好幾輩子了,這可是以前他從未告訴過我的。過去他常講,人要自己努力,自己掙錢自己花,這種感覺才是最好的,他的錢要捐給希望工程,不會留給我一毛錢雲雲。以往還會發發小脾氣,可如今想來,同大伯拌嘴逗樂的時光似乎一去不複返了。如今告訴我這些,完全是讓我毫無後顧之憂的走,不知為何,竟有些心酸。

    令我沒想到的是,方丈居然說不放心我一個人,一定要陪我,我原以為他既然回來了,就必定以工作為重,這本身無可厚非的,可他卻幹淨利落的遞了辭呈,而且這辭呈還是我幫他轉交的。他的意思是,如今相貌與原先大相徑庭,再回去諸多不妥,所有的手續就都交由我來替他料理。他便連麵都未在單位露露就這麼離開了。我起初很擔心,照他以前的說法,生活雖說不算拮據,但絕對不是富裕,這麼雷厲風行的辭職,以後生活恐沒保障。可事實證明我是瞎操心,人家的生活比我都好,著實讓我深受打擊。照他的話說,既無家世背景,又無相貌身材,怎麼能不多努力,學出幾種不同的謀生技能?相較於我這種富二代外加官二代的典型代表,和他那種白手起家型勤奮代表,的確更令人欽佩。

    離塵是我們帶來的,自然是同我一起行動。隻是這次的路線不是會瀘溪,而是去沅陵,我本以為他會不同意,誰知道他答應的比誰都快,比誰都幹脆。我好奇的問過他幾次為什麼,他不是看天,就是瞧地,要不就是盯著我眼睛一眨不眨,反正不論我如何軟磨硬泡,他就是不說,搞的每次都是我丟盔卸甲擺陣下來,後來也就懶得再問,隨他去了。

    一切都定好了,大伯卻說自己有事不去,我無法,也問不出絲毫原因,隻得作罷。

    兩天過的極快,離別的時間說到就到,我們三人向大伯辭行後,再度踏上前往湘西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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