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3666 更新時間:11-06-18 09:47
時間2011年5月,地點至遠路89號思凡酒吧。敘述人:我=伊凡
伊凡曾經去過不少酒吧,那些都是那種燈光昏黃,懸掛著彩燈,裝修以木製桌椅和沙發為主,為突現特色會很注重裝修和裝飾的地方。
思凡,是在思念自己麼?他不禁為自己的想法感到好笑。可是他心裏就是有那種感覺,有一種被人思念的幸福。所以,隻是因為這麼一個名字,他就喜歡上了它。隻想過平凡的生活,到處走走,也不枉來人世一趟了,他一直都這麼對自己說。
來到思凡酒吧,這裏的燈光要明亮許多,牆上的畫居然是人工手繪的水墨畫,一條長長的河蜿蜒在牆壁之上,如果仔細看去,你會看到河邊坐著一個洗腳的少年,分不清是男是女,他背對著觀眾,抬頭凝望著夕陽,若有所思。幾乎每一個來到酒吧的人都會在這幅畫前佇立欣賞。酒吧內空間寬敞,裝飾性的東西並不多,器皿全部以透明的水晶為主。木製的桌子和椅子,搭配的簡單而協調。就像他的名字一樣簡單而不凡。
伊凡曾經問過其他同事,他們對燈光的解釋是亮一點可以讓人的心情好一點。
孟卓然對水墨畫的解釋令人不可思議,“那是老板花了三天三夜的傑作。我們曾經也問過他那個少年是誰,當時老板隻是搖頭”。
在天秤座酒吧工作了近半年的伊凡,是最新的員工,這半年來,他從沒見過這家店的老板,他沒問過,也沒有人主動告訴他老板是誰。而其他的時間,如果有事情要宣布,都是由這裏聘請的會計師或是律師出麵來說,要不,就是峰哥來說。
在工作的間隙裏,伊凡很喜歡趴在吧台上,側耳細聽酒吧裏那架老式的點唱機裏傳出的音樂。有一首名叫《ben》的歌曲,他都聽了好久好久,可是永遠都聽不夠。
Ben,thetwoofusneedlooknomore
Webothfoundwhatwewerelookingfor
Withafriendtocallmyown
I‘llneverbealone
Andyoumyfriendwillsee
You‘vegotafriendinme
Ben,you‘realwaysrunninghereandthere
Youfeelyou‘renotwantedanywhere
Ifyoueverlookbehind
Anddon‘tlikewhatyoufind
There‘ssomethingyoushouldknow
You‘vegotaplacetogo
Iusedtosay
Iandme
Nowit‘sus
Nowit‘swe
Iusedtosay
Iandme
Nowit‘sus
Nowit‘swe
Ben,mostpeoplewouldturnyouaway
Idon‘tlistentoawordtheysay
Theydon‘tseeyouasIdo
Iwishtheywouldtryto
I‘msurethey‘dthinkagain
IftheyhadafriendlikeBen
LikeBen
LikeBen
伊凡的英文很好,沒幾天他就能和著音樂唱出來。那是一個倔強的少年,一個孤獨的不被人理解的少年。伊凡在想,那個死去的傑克遜,曾經也是和自己一樣的孤獨呢。
思凡酒吧裏有一個小小的圓形舞池,來這裏半年,伊凡並沒有見到過客人在此跳過舞,可是,偶爾會有一個男歌手來唱唱歌,大多時候客人直接在點唱機裏點歌。
這架點唱機據說是老板在美國淘來的,有點老有點舊,可是從他裏麵發出的美妙的聲音總是讓人自然地閉上眼睛,沉醉其中。是什麼樣的人,竟舍得把它賣掉呢。
沒有客人點唱的時候,機器會自動按照程序播出輕柔的音樂。
每次第一首歌都是一個清亮的男低音,似乎在傾訴著一種孤獨。直到有一天伊凡在網上找到了這首歌。原以為是英文的,卻是法文。Noёlsanstoi,……今天,又聽到了。
酒吧內的客人來來去去。不知什麼時候,酒吧裏的女性客人越來越多起來。以往,都是男性客人為主,並且,時常有一對一對前來的。有時是異性情人,有時是一對男人,有些是朋友,但伊凡能看得出來,有一些是同性戀人。自己,就曾經喜歡過一個男孩,對此,早已見怪不怪了。他隻是驚訝於,來思凡酒吧的男性客人,一個賽一個的長的英俊不凡。
而自己,雖然不難看,但也是相形見絀了。
今天晚上的人比往常要多。而今晚注定了會是一個熱鬧的夜晚。
“誰跟我去開房?”一個打扮妖豔的女人說這話時,她已經醉了。她跟全酒吧的男人喝酒。拎著酒瓶子,搖搖晃晃地跟男人碰杯,拽著男人的領子,逼人家把杯底的酒喝幹。
舞池中央新來的男歌手風騷地邊唱邊跳。女人忽然來了興致,搖著手,晃著肩,扭著臀,飛著眼,跟男歌手跳辣舞。她穿著長旗袍,棗紅色的,鑲了一枚枚的暗花,開叉到大腿。她的長發甩起來,那旗袍包裹的女人身體,竟像長滿了花朵的樹,蜿蜒著,恣意地生長著,說不出的妖魅。
她喊了幾嗓子,但沒人應聲,隻有噢噢的喝彩聲。男歌手有些輕佻地撫摸著她的臀。她笑嘻嘻地打掉他的手,說:“急什麼,有膽子跟我去開房。”歌手就躍躍欲試。
旁邊有人在歌手耳邊說了什麼。歌手向一個角落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眼裏那些風騷的情欲淡了下去。她再喊開房時,歌手不知道說了句什麼,大家哄堂大笑。
伊凡就這麼靜靜地看著,對於這樣的情形,他早已是見怪不怪了。
這個物欲縱橫紙醉金迷的世界,到處充斥著荷爾蒙甜膩暗浮的氣息,城市,是個讓人無法逃離的石頭森林,男人女人,缺乏的是溫暖,否則你也就看不到午夜那些遊蕩的孤影了。女人,從來都渴望男人給予弱水三千,隻取一瓢飲這樣忠貞不渝的愛情承諾,可是誰又能得到?即使得到了,又能堅持多久?
看慣了物欲橫流的繁亂,也就習慣了一個人的世界,習慣了一個人靜靜地想命運該怎樣去安排……
角落的那個男人似乎看她鬧得差不多了,他叫一個服務生把她送走。
女人被攙扶著離開了舞台,她腳步踉蹌地繞過眾人走向那個角落,用指尖指著那個背影:“是你害死了我的姐姐,你們男人沒一個好東西!”
酒吧又一次安靜了下來。
那個男人握著手裏的空杯子,為自己點了一杯勿忘我。伊凡知道,勿忘我,很辣。辣的會讓人流淚。
淩晨一點,伊凡從酒吧出來。酒吧到他居住的地方,幾乎是由一條主幹道橫貫的:隻是需要拐一個小彎。此刻它在兩邊路燈的照耀下依然燈火輝煌,就像一個長長的舞台,等著一個步行的人登場。是的,這次步行因為時間和長度的特殊而似乎帶有表演的性質。那麼誰是它的觀眾呢?也許是道路兩旁默默無語的建築,也許是習慣了城市白天景象的人們的夢。
一路走過來,都是熟悉的事物,熟悉得無心再看它們。似乎每一個在城市裏生活的人,無法每天都對一座建築的獨特外形保持興趣。況且這些建築也都大同小異。偶爾一個更繁華或者更高大的建築出來,人們經過一次驚豔之後,就會迅速適應它,然後在內心遺忘它。除非這座建築與自己有關,經濟上,情感上,等等。
幾個酒店依然燈火輝煌。在西亞大酒店前,伊凡曾見過一對男女在這裏擁抱。男的高大,女的漂亮,很讓人羨慕;但這擁抱又稍顯牽強,讓人猜想其中的故事。但此刻,這裏空無一人。索菲特銀座大飯店他曾進去過幾次,一次是去看在這裏舉辦的古玩收藏鑒賞活動,但因為有事,沒有開始就走了;還有一次是和一個女記者去吃自助餐,她說這餐券是一次新聞采訪後經理給的。而藍色寒煙酒店則是許多朋友開玩笑說讓誰請客吃飯的首選地點。它算是這個城市比較高檔的酒店了吧。此刻它仍然那麼高大,樓頂不斷變幻的激光束,像在探照這個城市裏是否有在空中飛的幽靈。
而在街道一側,一個流浪漢正安然入睡。他就那樣側身躺在街邊的水泥路上,把頭縮進自己的衣服裏。如果路人不仔細看,還以為這個人沒有頭。他的確把頭縮進了自己的衣服裏,也許這樣他就能躲閉外麵的世界。在這個大街上,他唯一能擁有的自己的空間,就是這能蒙住頭的衣服。有了這一點點空間,車來車往,人來人往,爭吵,擁抱,偷盜,鬥毆,都已與他無關。而伊凡的路過也與他無關。
路過他,走沒多遠就可以看到另一個流浪漢。他經常在一家店鋪的門前休息,高出人行道幾級台階。這個高度比橫臥街邊顯得更加安全一些,而且這裏還能遮雨避風。他在硬硬的瓷磚上麵鋪上厚厚的褥子,自己躺在上麵,顯得無比安祥。每一次路過這裏,都能看到他舒服地躺在上麵。白天這裏顧客盈門,台階上不知留下多少人的腳印,晚上這裏隻屬於他。這就像是他與這個城市達成的協議,白天的喧囂與他無關,他隻在乎這夜晚的靜謐與安祥。
伊凡徒步走過城市大街的午夜,似乎想要證明這是可以屬於自己的城市,然而卻隻能證明自己是它的過客,它也不屬於白天那些擁擠忙碌的人和事。真正擁有這夜晚中城市的是這兩個流浪漢。他們與這城市大街的夜晚如此親密,就像它的白天與我們的親密一樣。在這個城市裏,夜晚與白晝是分裂的,它屬於兩種不同的人,有著完全不同的表情,不同的故事。誰在詩中寫道:“我在到達終點之前/還需要經曆過重重曆史/才能到達黑暗的中心/才能摘到一顆星星/讓自己安然入夢”。
伊凡就這樣背著背包,慢慢踱著步,時而仰頭看看天上的星星,時而低頭思忖。偶爾有一輛出租車駛過,伴著尖銳的呼嘯聲,和晚來的風。
在皇家假日酒店前麵路口的指示燈發出了綠色的光芒。伊凡邁開腳步,不久,在睡夢中的人們聽到了一聲尖銳的刹車聲,緊隨而來的是一聲沉悶的物體撞擊聲,然後一切又歸於了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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