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3031 更新時間:11-06-19 10:46
我是一個廚子,在我還是個流氓的時候,我就會自己做些簡單的菜,給自己吃。還記得那幫子兄弟曾經問過我,為什麼喜歡這種娘們才做的事,其實哪有什麼為什麼,不過是因為過去那些年被餓的怕了,所以就特別的喜歡食物,大概這算是一種心靈寄托吧。cao,原諒我白癡的文藝。
我是個孤兒,不過我並不是生活在孤兒院。我和一群跟我差不多大的孩子,生活在一起。被好幾個很凶惡的大人關在一個到處都是黴味又潮濕的黑屋子裏。白天我們會被他們放出去,幫他們去偷錢,若偷的少了,就是一頓毒打,不過也沒什麼,他們下手雖然不輕,卻還可以忍受。畢竟他們要確保我們明天的正常工作,當然若是逃跑那就另當別論了。
不過也還是會有真的被打死的,還記得當時有一個和我比較好的小孩,因為總偷不到他們規定的數額,被活活打死了。就在我的麵前,他永遠的閉上了他的眼睛。因為這件事,有很長一段時間我不願意與人交談,我每天拚命的偷錢,就算被人抓到毒打一頓,我也不在乎,因此我成了那堆孩子中最出息的一個。
所以最後我活了下來,被一些以前我們最怕的警察救出了賊窩。我被送進了一所名叫‘幸福家園的孤兒院’嗬嗬,這名字其實挺諷刺的,至少我從來沒在那裏得到過哪怕一分鍾的幸福。那時候我大概有個10來歲,像我這樣大的孩子一般被領養的幾乎沒有,更何況我曾經還是個小偷。所以就成了那些偽善者發泄的對象。不過別誤會,隻是一些很平常的虐打,我早就習慣了。唯一不習慣的就是,常常被餓的連走路都困難,卻還要做一大堆我永遠都做不完的事。這讓我很懷念過去的生活,至少那時我錢偷的多,飯他們還是給吃的,而且不用做體力活。
再後來我逃離了那裏,在我把一個想強奸我的男人打的不醒人事後,我翻牆逃了,嗯,那時候我大概有個12、3,也算個小青年了,而且我會偷,雖然很久沒有幹這一行了,不過偷些蠢蛋的錢,還是沒問題的,而且就算被抓到,也就是被打一頓,有的膽小的連打都不會。不過有一次我失策了,我偷了一個黑社會老大的錢,還很不幸的被抓到了。不過那時候我可什麼都不怕,就算被打的快死了,也是一臉冷漠的瞪著那個老大,一聲不吭。大概是被我的無所畏懼吸引了,那個老大並沒有讓人打死我。
那時候他捏著我的臉,笑著問我。“要不要跟著我?”我沒有理由拒絕,所以點了頭。那時候我14歲。就這樣成了眾多流氓中的一個,當然我是一個比較狠的流氓。因為沒什麼牽掛,對人世沒什麼留戀,所以我是最不怕死的一個。不過很諷刺,我越是不怕死,越是死不了,我的名聲越來越大,越來越來響,大家後來都會很恭謹的叫我一聲“軒哥。”哦,忘了說,我叫伊軒,這名字來源於一個一直掛在我脖子上,沒什麼價值的長命鎖,別問我為什麼知道他沒有價值,太蠢了,沒有回答的價值。
不過很多人說我這名字不適合我,他們說我粗暴,血腥,殘忍,又不要命,是個不折不扣的瘋子。而伊軒這個名字,太秀氣,不適合我,我自己也這麼覺得。不過我一直都沒有改,總覺得給別人個誤區也不錯,挺有趣的。
後來我老大出了事,他在一次火拚中中槍死了,而我沒能跟著一起死掉,我被一個老頭子救了,聽老頭說他63歲,本來有個兒子,在很多年前被車撞死了,本來有個老伴,去年也過世了。不過老頭自己挺樂觀的,他滿臉的胡子,瞪眼的時候特別像那個什麼肯什麼基爺爺,是個廚師。這讓我一度認為我被老天耍了,我從一個小偷變成一個孤兒院裏的免費勞動力,又變成一個不要命的流氓,最後竟然變成了廚子。哎,這個世界還真不可思議。
還記得那時候我23歲,那年我確定了我的年齡和生日。別問我怎麼確定的,我是個孤兒,所以年齡我可以自由決定。那年我過了生平的第一個生日,那老頭給我做了一個蛋糕,很好吃,那是我23年來第一次流淚。接下來的幾年,我覺得我過的挺快活的,老頭對我很好,他教我做菜,還每年都給我過生日,我知道他把我當成他死去的兒子了。
老頭的廚藝不錯,曾經當過一個酒樓的掌廚,不過老頭說我比他有天份,對此我沒什麼感覺,我隻是覺得隻有做菜的時候,我能感覺到快樂。我呆在老頭家,過著平淡卻讓我感到充實的生活,在我25歲生日的那天,老頭把一個存折推到我的麵前,他說。“拿著,去做你想做的事吧!”看著存折上的數目,我確定了一件事,老天真的在耍我,怎麼一下子,我就變的這麼幸福了。當然,我沒有拿老頭子的錢,把存折推了回去。站起身,我進屋將我出事那天穿的衣服拿出來,那裏麵有我多年的積蓄,那是我拿命賺回來的。我笑著將卡拿到老頭麵前亂晃。“老頭,知道這是什麼嗎?銀行卡,比你的存折高級多了,知道這裏麵有多少錢嗎?100萬,比你存折裏的錢多10倍。”
老頭樂了,我能看出來他很開心,他笑著將存折收進口袋。“嗬嗬,臭小子。想好要做什麼了嗎?”
“廚子。”我簡單明確沒有絲毫猶豫的回答。我找了一個地段不錯的地方,開了一家小餐廳,規模不大,本錢不多。也就用了10來萬,我把剩下的錢偷偷轉進了老頭的戶頭裏,老頭知道後,把我罵了個狗血淋頭,對此我沒有任何表示,隻是笑著任他罵。最後老頭放棄了,說幫我收著,等我娶媳婦的時候用。
對這家餐廳,我投入了很多感情,卻對它每天的人滿為患而感到煩躁。因為那樣會讓我累的連吃飯的時間都沒有,所以我立了一個讓所有人用看瘋子一樣的眼神看著我的規矩。一天隻做25個人的生意。就算那個人隻來喝上一杯水,也算。
從那天以後,我變的很閑,也有很多時間研究更多更好吃的新菜。而我因此發現人都很犯賤,越是吃不到,就越是擠破頭也想吃到。所以預約的人幾乎排到了明年。我的餐廳因此而變的很有名。但我並沒什麼感覺。基本上除了老頭和做菜,我幾乎對任何人任何事都沒什麼特殊的感覺。
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一個人,準確的說是那個人走進了我的餐廳,讓我遇見了。還記得那天下著雨,挺大的。也記得那個男人是晃晃悠悠進來的,自覺的坐到靠窗的位子上,他低垂著頭,我隻看到他一頭烏黑的頭發。當然,我並不關心這些。我每天隻招呼25個人,而他不在我招待的25個之內。我走進他,從他身上散發出的酒味,我不難猜出他喝了很多酒。而這一項同樣不在我的考慮範圍。
“先生,我這已經打烊了。”我禮貌冷淡的對那個爛醉的男人說。
“我隻要酒。”顯然他醉的很不清醒,完全忽略了我的話。
“沒有。”對酒鬼,我無話可說,丟下二字,我便不想再和他囉嗦,隻要什麼也不給他上,我就不信他不走。
然而他卻在我離開時拉住我的手,本能的我用力的想要甩開他,可是他抓的太緊,我沒能甩開。我很無奈,轉過頭,和他的眼睛對上的瞬間,我呆滯了。那雙看不到光亮的絕望眼神,讓我遲疑了,我感覺到了他的悲傷,一種無法用言語表達的悲傷,我從來沒有見過的悲傷。所以我第一次破例了,我說“點吧,破例招待你一回。”
“給我酒。”他重複。
“好。”我說。
我拿來了酒,放到他麵前,他拿起就喝,大口大口的往下灌。我沒有如往常般離開,我就站在他的麵前,腳就象被定住般,我一動不動的看著他,仔細的認真的看,從他的身上我能聞到血的氣息,就算悲傷,卻依然無法磨掉的殺氣。
有一個聲音叫囂著讓我趕緊打發他,不要接近他,他很危險。可是我的行動卻戰勝了我的理智。破天荒的打破了我的規矩,給他做了我最拿手的菜,他卻一口都沒有動,甚至連看一眼都沒有,他果然如他進來時說的一樣,他隻要酒。
他痛苦的喝著酒,從坐到趴,從喃呢到大叫,從掇泣到大哭,我都看在眼裏。不知道為什麼,我能感覺到他的悲傷,那是一種失去了心魂,痛到骨髓的悲傷。連帶著我的心也跟著變得疼痛。這個陌生的感覺讓我驚慌,我知道這不是個好現象,卻無法阻止。
我的第六感告訴我,我難得的安逸幸福生活要到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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