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1632 更新時間:07-10-09 23:11
很久未曾獨自入睡。
半年來第一次擁有獨立的臥室獨立的空間。寂寞的夜晚,我抱著氣息陌生的被子,一夜無眠。
隻是短短一夜,思念林傑到心痛,煩躁不安,總覺得缺少了什麼,甚至好幾次有種迫切,就這麼三更半夜跑回家去見他。
輾轉反側。不經意間就要懷念林傑的許多小習慣。比如他睡覺習慣摟緊我的腰,比如他睡熟時喜歡像貓一樣蹭我的發。
習慣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我那麼愛傅臣,離開他也僅隻有想念,不會像這樣迫切急待地想見到一個人。想要對他說對不起,想要和他在一起。
不是因為愛,而是因為已經習慣。
就仿佛人需要空氣,魚需要水,無關愛,隻是需要,隻是無法離開。
我已經習慣林傑的陪伴。
這比傅臣愛上潮,還要令我恐懼。
愛上傅臣,知道他不一定會屬於我,所以當他拒絕我,我選擇死亡。
而林傑,如果他不再屬於我,我會傾盡我的所有來報複他。
現在的我,疑神疑鬼,患得患失。雖然如此依賴林傑,仍在心底有著一道戒備。如果我連這最後的戒備也失去,將我的所有毫無遮掩袒露在林傑麵前,一旦他離開我,我會發瘋。
不在乎結局,隻在乎曾經擁有,這種事情,我做不到。
當我喜歡一件東西前,我會先預想結局。如果結局是無法得到,就在深陷之前努力舍棄。要麼不要,要就要全部。
這樣過分理智,注定無法得到幸福。
丁鵬的房間一夜無動靜。
他與我認識的許多男人都不同,不會裝冷酷,不會耍深沉,不會日夜顛倒把工作帶回家裏做,不會夜夜通宵至天明。當然,他也沒有喜歡通宵工作的男人的習慣——抽煙。
他是個生活規律很有準則的人。製定好一條路線,沿著路線不偏不倚走三十年。按時起床,按時上班,按時回家,按時睡覺。這樣的生活永遠不會出現讓人驚奇的意外,平靜如死水。對於年輕的少女來說,這樣的生活太枯燥。可是如果要與之生活一輩子,丁鵬無疑是最佳選擇。
換個時間,換個心情,我肯定會選擇他。
然而,我已經有林傑,有傅臣,隻能說在不對的時間遇到了對的人。
彼此錯過,空留遺憾。
林傑來我上班的地方找我。
緊張靦腆低著頭,站在公司樓下扯自己的衣角,有人經過時頭抬一抬,然後飛快低下去。直至看見我。
緊接著,淚滿眼眶。
小音,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他盈滿淚水,隻會說這一句。
我再也不買房子了,再也不要求你和我永遠在一起了。你回來好不好,讓我看見你。
幾乎是看見他的那一刻,我就心軟了。
隻在丁鵬家住了一個晚上,就又和林傑在一起。
我已經想明白,先前我隻是失措於林傑的細微轉變,害怕自己掌握不住這樣的變量。
而現在,我知道,不管林傑怎麼變,隻要他還愛我,都沒有關係。
我愛的,不是那個白癡林傑,而是那個全心全意愛我的林傑。
既然傅臣不愛我,丁鵬又已和我錯過,那麼我毫無疑問應該選擇林傑。
我是一個如此理智的人,思前想後很難下決定。一旦做出決定,就會付出行動。
而當我做出決定,不再愛一個人,我就會逐漸真的不再愛他,不管是理智上還是心靈上。
我不愛傅臣,不愛丁鵬,我所愛的人,隻有林傑。
是真的把傅臣拋到腦後,一心一意想著和林傑在一起的事情。開始認真考慮買房子的事情,到處轉房地產看行情,估量著需要多少錢。
不管是一次性付清還是分期付款,錢都遠遠不夠。
偶爾會後悔,那時為什麼要把傅臣名下的房子賤賣。雖說名義上房子是他的,我住一輩子也不會有人說什麼。然後再在原來的城市找份工作,下班回來就看到林傑,多麼愜意。哪裏會像現在這樣狼狽。
林傑再次向我提出,他要出去工作。
這次他說的很小心,屏住呼吸,頭低低的,聲音小的可憐。末了他還要鄭重補上一句,我隻是隨便提提,你不喜歡的就當我沒說。真的,隻是隨便提提!
我好氣又好笑,他是被我上次莫名其妙發神經離家出走嚇到了。我捏捏他的臉,把他捏的紅通通的,然後說,我又沒有說不喜歡。不過不能再找工地這種工作。
林傑沒有身份證,應聘很成問題。這也是為什麼當時他跑去工地的原因。好在丁鵬幫了忙,托人寫證明,解釋清楚林傑的情況,終於補做了張身份證給林傑。
現在的情況很好,傅臣不再幹擾我的生活,丁鵬和他妻子離了婚,也有了新的女朋友,是個女客戶,人不錯。他現在就像我的哥哥一樣照顧我,一切都美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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