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是注定也會發生變故  第二十二章

章節字數:1482  更新時間:11-08-01 10:06

背景顏色文字尺寸文字顏色鼠標雙擊滾屏 滾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難道你讓我帶你來這裏,就是為了讓我看你為了跟李天齊的分別而傷心的嗎?”柳瀚文再也看不下去了,他感覺自己的自尊心在這一刻全部瓦解,原來自己深愛著的女人,竟然還沉浸在過去之中,沒有接納自己

    “所以你要放棄幫我丟掉過去,讓我一輩子活在傷心的回憶中?”墨梨沒有看柳瀚文,隻是無力地說著這句話,聲音好小,語氣好沉重,仿佛一個不小心,她就會這樣消失在你的眼前

    “不,不是的墨梨,隻是你不知道一個男人看著自己心愛的女人在為別的男人傷心,他會有多難受?”柳瀚文的語氣軟了下來,他投降了,自己的決絕在墨梨麵前瞬間都會灰飛煙滅,沒辦法,自己終究是愛的太深,陷得太深了

    “我知道,我懂的,我曾體會過一個女人看著自己心愛的男人在為別的女人煩惱,她心底的難受,委屈,失望,無助,一下子感覺自己的一切都沒有了一樣,那種自己世界的坍塌,我都體會過,那種感覺都深深的刻在了我心裏,永不磨滅”墨梨想到了自己在21世紀已經分手了的男友,心傷。。。

    “那讓我們兩個受了傷的人在一切,彼此互相療養傷口,不好嗎?”柳瀚文的眼神是那麼真誠、虔誠、堅定,他想要告訴墨梨,自己是愛她的,是不會讓她受到傷害的

    墨梨點點頭,她真的很渴望一個愛自己的人來嗬護自己,現在這個人就在自己身邊,可是自己卻一而再再而三的傷害他,拒絕他,難道自己真的要為了過去,賠上自己一生的幸福嗎?

    不要,不可以,所以她答應了,答應的很幹脆

    “墨梨”柳瀚文將墨梨擁進懷裏,他是多麼想要把她融到自己的心裏啊,這樣她就可以知道自己對她是一片真心,自己的心裏隻有她,自己就能像保護心髒一樣保護她了

    夕陽西下,兩人的影子,被拉的好長好長

    回家的路上,兩人一馬,伴著橙紅色的夕陽,踏著太陽最後灑下的的光亮,構成一幅極其唯美的畫

    第二天,柳瀚文上朝回來,告訴了墨梨一個情理之中,卻又在意料之外的消息

    紅顏被皇上選為新一任皇後三天後舉行冊封儀式

    墨梨聽到這個消息,驚呆了。怎麼皇後才死了這麼幾天就要舉行新皇後的冊封典禮了?而且是紅顏?雖然自己對宮裏的局麵不太了解,但是從一些小道消息聽說紅顏是皇上最寵愛的娘娘,她背後的政治勢力也很強大,那麼如果這樣想的話,她當皇後也就情有可原了

    “嗬嗬,是嗎?那我就可以炫耀了,我不僅又一個王爺當丈夫,公主當朋友,還有新皇後都是我的閨蜜呢!”墨梨在愣了一下之後,便歡呼起來“今天我要進宮”說完她便吩咐王管家被車,然後要去找紅顏慶祝

    走到紅顏的寢宮,墨梨直接奔向紅顏的臥室,看著正在梳妝的紅顏,笑嘻嘻的

    “現在來我這裏幹嘛?不怕皇上在這裏嗎?”紅顏看著墨梨忍不住的笑意流露出來

    “啊?沒想太多,隻是聽說你要當皇後了,看來以後我們不能再一起玩了哦,身為皇後,你也不能跟我們一起跳舞了”墨梨很是失望,雖然自己很為紅顏要當皇後了而高興,可是一想到她和自己還有紫衣的相處時間都少了就感到惋惜

    “我們相處的時間是會少一點啦,可是你是安王妃啊,安王妃隨時來找皇後是不會有問題的,隻不過在外人麵前要注意禮儀了”紅顏聽到墨梨的顧忌,為她解釋了起來

    “真的!那太好了,以後有什麼好吃的都要給我一點,你知道的,我最喜歡吃零食了”墨梨想到紅顏當了皇後以後,皇宮裏進貢的貢品應該有很多很美味的,很珍貴的好吃的東西,這下,可把墨梨饞壞了

    “好,這等好事,我是不會忘了你的”紅顏點了點墨梨的額頭,這種感覺好像母親和孩子一樣,不是吧,難道母儀天下的光輝已經開始散發了?

    “恭喜你也恭喜完了,我去找紫衣了”墨梨說完這句話之後,便走了出去

    紅顏坐在鏡子前,心生愧疚,其實墨梨的痛苦都是自己帶給她的,自己為了能順利的坐上皇後這個位子,犧牲了墨梨和李天齊,她歎了口氣,看著鏡子裏的人,不知道是怎樣的心情

    

    搜索關注 連城讀書 公眾號,微信也能看小說!或下載 連城讀書 APP,每天簽到領福利。

標題:
內容:
評論可能包含泄露劇情的內容
* 長篇書評設有50字的最低字數要求。少於50字的評論將顯示在小說的爽吧中。
* 長評的評分才計入本書的總點評分。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本站內容。
請所有作者發布作品時務必遵守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辦法規定,我們拒絕任何反動、影射政治、黃色、暴力、破壞社會和諧的內容,讀者如果發現相關內容,請舉報,連城將立刻刪除!
本站所收錄作品、社區話題、書庫評論及本站所做之廣告均屬其個人行為,與本站立場無關。
如果因此產生任何法律糾紛或者問題,連城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