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1511 更新時間:11-06-22 22:39
每個人都有那麼一瞬的動心。
不是對自己的戀人或者愛人,而是對那個生命中似乎是過客,可是在某個瞬間卻會憶起的人。
沒想過要得到什麼,隻是單單純純的享受那種酸酸甜甜愛情降臨的滋味。
正如現在某個寂寥的下午,我坐在咖啡廳,望著人來人往的人群,攪拌著手中的咖啡。
本來準備耗上一個下午,看著對麵的書店,突然想起自己已經很久沒有感受一下靜靜看書的感覺,所以結賬,拿起包包。
習慣性走向電腦書的書架,可是一想,好不容易脫離苦海,幹嘛自找煩惱。所以轉身,卻撞到某位仁兄。
低著頭說“對不起”,正準備離開的時候,被人拉住。
很興奮的聲音在耳邊響起,“可可,還記得我嗎?”
我抬頭看了對麵熱情和我打招呼的女生或者說女人。
我自小好像左腦缺了一塊吧,辨認人真的很不在行。辨認了半天,終於將“南南”和對麵女生的容貌重合。小學玩得非常好的好朋友。
“那他你還記得嗎?”說著,她把旁邊被我忽略了的男人親昵的推到麵前。
我細細的打量,很奇怪,有些人即使隔了很久你仍舊記得。
我彎了彎嘴角,“很久不見,齊奇。”
“很久不見。”我看他的樣子,大概是不記得我了。不過也正好。
“好嘛,我就知道你。”南南還沒出口的話,但是曖昧的眼神就讓我知道她想說什麼。“不過,我要正式介紹,這是我的未婚夫,下星期我們結婚,你來嗎?”
“給我寄一張喜帖,隻要不很忙我一定去。”
之後交換了電話號碼。
也許這也是一種緣分。
許久沒聯係的小學好友,一如以前的燦爛笑臉。紅彤彤的蘋果臉蛋,深深小酒窩,甜甜蜜蜜的笑容。
歲月未減去她一分的快樂。
之後她叫齊奇先回去,我和她到對麵的咖啡廳繼續敘舊。
友誼這東西其實很奇怪。不在身邊不會覺得寂寞,可是感受到的時候卻奇怪為什麼感覺總是不會褪色呢?
齊奇走了以後,我們相擁。互說,真的好久不見。
是呀。五年無邪的相處即使再過上二十年又怎會輕易消退。
各自點完餐以後,我們相對,慢慢說著這十幾年自己的故事。
說道我們曾經有一次放完學在車站,榕樹下。
“那次我問你喜歡的人是不是他時,你模糊的回答,現在我問是不是,你的回答是?”南南調侃問道。
我微微一笑,坦然回答,“是他。不過你知道的,一瞬間的心動而已。況且他不是早就不記得我了,你放心的。”
“我放心。隻是對這個答案一直很好奇而已。”南南大方回答道。
婚宴那天,我看著他們甜甜蜜蜜在眾人的祝福聲中開始蜜月旅行。
回家,我坐在陽台上,品著紅酒,旁邊放著一瓶剛冰鎮完的紅酒。
憶起,也是一個氣溫涼爽的夏末,爬山虎稀疏疏的爬了一牆。天空將要未下的雨氤氳了那本就濕潤的空氣。
而我和他被老師要求牽手站在前麵唱歌,嗬。原來那時候我的歌喉還好呢,不像現在隻能孤芳自賞。
不過也許那時唱歌也不好聽,小學嘛。
就那樣,純純的喜歡上了被他的手牽著的感覺。
不過後來老師覺得還是不好,好像做了什麼調整來著,忘了。
但是,我卻從此喜歡上那個曾經牽過我手的男孩兒。
這件事兒隨著升入初中也淡了。
高中聽聞他因為胃病休學一年,比我低一屆。
倒是有一次高中,在回家的途中看到了他,高了,更加清秀了。不過表情帶著叛逆期特有的男孩兒的裝酷。
不過打量完後,我便聽著MP3,望著窗外。
不過是心動。
純純的。
沒想過開始。
沒有想過未來。
沒有想過家世。
除了那一瞬間的喜歡。
隻是這個名字帶上了特有的印記。
如此而已。
很喜歡張愛玲寫的小說,“原來你也在這裏”。
年少無知吧,那時候對網絡還很好奇,問過一個網友,有沒有特別難忘的表情。
他向我形容了,有一個女人衝他一笑,說不出的感覺,很溫暖,很優雅。或者這些詞都不足以形容。
他就是記住了。
我說,追呀。
他說,已經是別人的妻子了。
我說,哦,很可惜。
可是現在想來,有什麼好可惜的。
也許那個距離才是最好的。
最美的一麵體會到了。何必讓世間的一切將這最美好的摧毀。最後變平淡甚至生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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