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

章節字數:2457  更新時間:11-07-21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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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又要處理案子又要處理縣務,直到蝶兒來叫申,申才從睡夢中醒來,看看已是不早了,趕忙起來洗漱完,過來吃早點,申老媽高興的告訴申,

    蝶兒現在熬的粥挺好了,申嚐嚐雖不如老媽的好吃,但是已經很不錯了。直誇蝶兒聰明學東西快。樂的的蝶兒眉毛都展開了,不停的給申盛飯。

    吃好飯後的申召集大家一起討論李甲的這個案子。有的說是李乙為了謀財害命,可是有的人推翻,在那麼短的時間他怎麼在賭坊和李甲家來返。

    有的說有可能他是短跑高手。大家爭論不休,申看丁峰一直沒有發言,就想聽聽他的意見。丁峰說道:“我覺得李乙不大可能是凶手,就算他是短跑高手,

    跑回賭坊不可能沒一定變化,經我了解一起賭錢的人沒有看出他奔跑及殺人後的緊張。再說如果他是凶手就不會告訴我們他哥哥去當和尚的事,那麼李甲之死

    也不會讓我們發現時謀殺。”申聽完丁峰的分析很是佩服,與自己分析的沒有倆樣。於是假設李乙不是凶手,那隻有倆人現在有嫌疑了。

    那就是李氏兄弟的倆個妻子。申記起李乙說他嫂嫂是李甲8年前從外地帶回來的,雖然過去很久了,也許能找到一些線索,於是讓丁峰去李甲當年

    出家的寺廟調查,讓招財再去看看李乙的妻子案發的行蹤。自己拿出在灶台邊沒有燒盡的大木棒仔細端詳起來,看見上麵有一個個的小坑及頭發,

    還有不細看不會發現的很少的血跡。看來這就是凶器。想著李甲為什麼一直都不懷疑兒子的身份,現在怎麼就這麼固執的認為不是自己的親生呢。

    到底這回他發現什麼直接的證據呢。於是申就叫來李甲的妻子王氏想試探一下。

    被叫到縣衙的王氏也隻是告訴申是李甲聽別人說的,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可是申看她的神情這回說話和以前有所不同,多少有些慌亂。就先讓她

    回去讓恭喜暗中監視著。丁峰回來後告訴申8年前李甲是一起和王氏離開寺廟的,可是那是王氏是和丈夫一起借住在寺廟,離開的時候,說她丈夫先

    走了,廟裏的和尚不知道李甲和王氏現在成了一家。聽回報,申覺得王氏的前夫凶多吉少。李乙的妻子沒有什麼異常的舉動,每天還來監牢看她丈夫,

    恭喜回報說王氏要帶兒子離開,已被他帶回縣衙了,問申怎麼辦?申想從孩子口裏先看能套出些什麼。就把孩子和王氏分開。問孩子他媽媽和他離開家

    後的一切情況,問的很細,小孩不會說謊,他告訴申他和媽媽離開家後先在家附近待了一會也沒見李甲來找,於是媽媽讓他等著自己回去取衣服了。

    等了很久媽媽才急急忙忙的回來並帶他到離家比較遠的客棧住下。從時間上來說李甲遇害時王氏並不在客棧,可是申記得當初王氏的證詞是離家後

    直接住進客棧,倆天後回來拿衣服才發現丈夫屍體的。申讓招財再去客棧落實王氏住店的時間。得到的消息是客棧老板多得了錢就說王氏多住了

    倆天,一開始以為沒事現在聽說是轉成命案了害怕才說了實話。現在時凶器找著了,人證也有,就是缺少直接證據相連,怎麼讓凶手伏法,套出她的口供。

    突然想到凶器上留有血跡,雖說那是打擊被害人的那頭,留的是被害人的血,可是自己發現王氏的手好像包著也有一些傷,有可能是用力過猛傷了手。

    可以詐她說木棒上找到的血跡是凶手的,讓她滴血驗證,想到這些。申升堂審問王氏,拿出客棧老板及兒子的證詞,又找到凶器,還在凶器找到凶手

    留下的血跡,隻要驗一下就可以知道凶手了。王氏心虛沒驗就交代了自己殺死李甲的經過。原來王氏與前夫的感情很好,在借住寺廟時李甲貪圖她的美貌及

    他們夫妻的錢財,暗中就是用這個方法害死她前夫並悄悄埋了並威脅她說出去就殺了她,而且李甲根本沒有給她接觸別人的時間,回來後沒多久發現懷孕了,

    更不能說了,再說和李甲回來後李甲更是嚇唬她即使告官他也會拉她下水,是她勾引他然後殺夫的。沒了主意的王氏這能這麼和李甲一起生活了8年。

    王氏在李甲外出時就會拿出前夫的靈位求前夫原諒。自己也不是為了活命,實在是丟不下的孩子,隻是這回在自己祭拜時沒想著李甲提前回來聽到了自己說的那番話。

    才發生了爭吵並寫了那份遺書,氣的她離開,出來後才發現沒帶錢及衣服,回去拿時李甲已是喝的爛醉還罵自己和孩子,說什麼也不留給她們。

    氣的王氏想忍了8年到頭來成了這樣的結果。於是在李甲醉的睡熟時想到用同樣的方法結果了他,自己殺人後把木棒扔進火裏準備折回去找遺書,聽外麵有人

    進來急忙躲起來看是李乙,看他拿走了遺書。那樣的話不就便宜了李乙嗎?自己就想到了陷害李乙,這樣自己和兒子也能得到李甲的財產了。不過王氏告訴

    申自己這樣死了也是活該,孩子確實是李甲的,求老爺想辦法證實也好給孩子留條活路,因為遺書中寫的是由於孩子不是他李甲的才把財產都給了

    李乙。聽王氏交代了這些並問出她前夫被埋的的地方。雖然李甲殺人在先,那也不能殺他報仇啊。申答應王氏盡力去想辦法確認孩子的身份。

    申疲憊的回到後衙,蝶兒也聽說了案子,就問他有什麼好的辦法去確認孩子的身份,申說他看到過宋慈的洗冤錄中有記載滴血認親。到時可以一試。

    隻是自己擔心如果驗出孩子不是李甲的,那孩子以後的日子就沒有保障了,不管怎麼說孩子是無辜的。所以現在他也很矛盾。蝶兒安慰他,有些事不是

    人力所能控製的,如果有不好的結果自己會幫助那個孩子的。申欣慰的握著蝶兒的手,明白自己心思的隻有他可愛的蝶兒。能娶她為妻真是自己的福分。

    萬幸的是通過滴血,李甲和那孩子的血相溶了,李乙也答應照顧孩子到長大,申告訴他如果對孩子不好,就收回財產,讓孩子自己分配使用。李乙經過

    這事後也覺得家庭對於一個人的重要,看妻子在這樣的情況下也對自己很好很後悔以前的行為,決定痛改前非。一家人好好生活。從外地帶回來的丁氏的

    前夫屍體雖早已腐爛的隻剩骨頭,可是在頭蓋骨上赫然有一個很深的細洞。懷有好奇心的申在丁氏前夫的骨頭上滴了那孩子的血,讓申驚訝的是血居然慢慢的

    也滲進去了。百思不得其解申就拿雞血與別的動物的骨頭實驗了無數次,得出的結論是血在骨頭疏鬆的地方就會慢慢滲透,而在比較硬而幹的地方是

    滲不進去的。所以說這樣的滴血認親是沒有道理的。所以申在洗冤錄這個章節做了備注此法不可作為斷案依據。蝶兒知道後吃驚的問那孩子的父親到底

    是誰啊。申搖著頭說那隻有他娘知道吧,我們外人可能幾百年之後也許有辦法確認吧。至於對王氏的處置申交給了刑部去審核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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