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1444 更新時間:11-10-16 16:44
【第2章 叢林法則——保持活著】
要想活下去,就得遵守這肉欲叢林的法則。
丫豆是個聰明的孩子,所以他已經安全地活到了六歲多。
人,其實是一種很堅韌的動物。
丫豆的母親在不瘋的時候是個好母親,會給剛出生的兒子喂奶,但瘋起來連自己也神誌不清,就由得那個嬰孩在一邊痛哭著餓著尿濕著。
好在那個時候,她瘋的還沒有後來這麼厲害,所以神誌多半時候還是清晰的,那麼丫豆雖然經常挨饑,也慢慢地長大了,過了幾個月,他會坐起來,接著會在髒兮兮的地上爬行,然後會蹣跚地一步兩步走起來,再多些時日,就開始漫山遍野地瘋跑了。
叢林法則的第一條是:保持活著。
保持活著,就要在這個叢林裏自己找到吃的。
穿過十個巷子,鎮子的西麵有一個菜市場,太陽快落山時如果貓在角落或許可以撿到一些蔫掉爛得沒太厲害的菜幫子,還有一些魚的內髒,如果運氣好回家可以煲一鍋魚雜菜葉粥,喂飽自己和那個喝酒比吃飯更多的媽媽。
靠近城鎮的地方有一家生意不錯的西餐廳,他們的垃圾桶裏偶爾會有不少好貨色,甚至有一次他帶了一個幾乎完整的小蛋糕給他的媽媽,那天是她的三十歲生日,她居然快樂地抱著他流了眼淚,他有點留戀那個溫暖的懷抱。雖然那裏離這裏要走很遠的路,還要穿過幾條繁忙的馬路,會有被撞傷的危險,雖然那的後巷還有兩個凶狠的野狗和他爭奪,甚至那個出來倒垃圾的胖男人還會對他大喊大叫:“小雜種,別在後門鬼鬼祟祟的,想偷東西嗎?再不滾,小心擰斷你的脖子!”
再遠一些,棚屋的東麵是密林,裏麵自然也有不少好貨色。例如那些不知名的小槳果,開始生出來是白色,慢慢泛成鮮麗的紅,最後變成醬紫色。到了紫色就非常甜,雖然個頭很小,但吃上一大捧也足夠解解饞。不好的地方是會把整隻手都染成紫色,最少半個月裏都留著沾染過這些野莓子的痕跡。
一些野生的花裏有甜甜的蜜,一些帶刺的像玫瑰一樣的植物嫩枝剝了皮以後也可以吃,有點青澀生脆的味道,還有著淡淡的玫瑰香。偶爾還能掏到一些鳥蛋,那運氣就著實不錯了!再來點串燒蜘蛛就更美了,“嗯,味道和蟹黃差不多。”當時達布這樣說。
達布是比他年長兩歲的小男生,和他的命運有些相似,他的母親聽說來自朝鮮還是韓國,但他的母親沒有撐過太久的時間,在他七歲的時候就病死了,死的時候很痛苦,全身長滿瘡泡,流著惡心的膿水,是慢慢爛死的。她們說她得了惡心的髒病,而且還會傳染,所以把她扔到山林裏一個空無人煙的破茅屋裏自生自滅,達布在山裏找一些東西給自己和母親充饑,什麼都吃過,包括蛇和青蛙,蜘蛛和老鼠,所以他很懂這個山林裏什麼可以吃,如何取來吃。
扔在山林裏後達布的母親隻挺過了半個月多就死了,然後達布挖了個坑埋了她。聽說她死的時候輕得隻剩下一捧骨頭的重量。達布平靜地說:“她很輕,全身已經爛得分不清楚頭尾,拖到一半,肉和水掉了一地,濕嗒嗒的”。
丫豆覺得他終於有一個朋友了,他們可以在一起交流叢林裏的生存法則,一起熬過人生最苦困的年紀。
直到有一天,達布消失了,他跑遍整個山頭也沒有發現他的蹤影,後來聽棚屋裏那群妓女們偶爾談起他,說他被這裏的老大賣了九千泰株,賣到曼穀的人妖販子手裏,長大了可以做人妖表演。達布繼承了母親白淨的膚色,有著高麗民族特有的細長鳳眼,人販子一眼就從皮膚黝黑的娃娃堆裏相中了他。
達布是他唯一親近的朋友。老大怎麼有權力賣了達布呢?丫豆有些不解。
因為達布的媽媽是老大手裏的姑娘,所以達布也屬於他,現在他媽媽死了,賣了他很應該啊!
哦,原來是這樣。
後來丫豆知道這些皮膚白淨五官細致的小男孩會有一種悲慘的命運——被賣去做人妖。
然後丫豆自己領悟出叢林法則的第二條:掩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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