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4961 更新時間:11-07-22 11:04
Chapter2佩花節
紅圓鄉有個流傳千年的習俗,叫作佩花,更有佩花節,定在陰曆二月二十。所謂佩花,就是尋找屬於自己的花,選玫瑰,就象征愛情;選牡丹,象征富貴;選擇蘭花,象征典雅高貴;選擇百合,象征美麗……這裏是選擇你最愛的花,選擇之後,它將會永遠陪伴你。這就像是認領,每個年輕女子去找尋屬於自己的花,它將屬於你給你帶來好運。這是一個屬於女人的節日,這一日,所有的女人放下農活休息,年輕女子相攜著去深山找尋屬於自己的花朵,在那些曲折的道路上撒下銀鈴般的快樂笑聲,比起佩花,這更像是女孩子放鬆玩耍的節日。似乎對於女人,這裏的傳統有著過多的偏愛。
當然,佩花並不一定要在佩花節,你可以選擇任意一類花,如臘梅,荷花等等。
花墳片區高速發展,佩花節竟演變成一種時尚,鄰近幾鄉竟相模仿。花墳鎮將其傳統推廣,在二月二十日,舉辦龐大的佩花儀式,再也不去山裏田野裏踏青,所有年輕女子都集聚在花墳鎮的小廣場,觀看、參與政府舉辦的娛樂活動。如此多的年輕貌美女子,當然引來許多的單身男人前來觀光,有些男人順帶家人和媒婆,若是遇見中意的女子便趕緊去人抓住說媒,免得讓他人前來爭奪。在那日,更有縣裏或者其他鄉鎮跑來看熱鬧選媳婦的人,將小小的花墳鎮圍得水泄不通,大大刺激鎮上的消費。在這綿延的大山裏,這樣的熱鬧真讓人快樂。那些年輕男女本早就要外出打工,但一定要等到佩花節結束,因為佩花節本是選擇屬於自己的花的節日,在這裏變成了相親大節。佩花佩花,如若這花變成男人,不知道“佩”的這個男人可會如佩的花一般永遠陪伴在女子身邊?
這一節日竟也如電影一般,逐漸變得商業。
佩花節不再是屬於紅園鄉的節日,它已經被發揚光大,並為單身男女製造幸福。
有人提議,將這佩花節推遲到冬天舉行,那時外出打工回來的人更多,大家又忙著置辦年貨,多熱鬧。鎮長連忙擺手,到時的喧囂定將這花墳小鎮掀個底朝天,這個小鎮更沒有強大的警力來維護秩序,保障大家的安全。況且,這千千輩輩留傳下來的節日,怎可隨便更改日期?此鎮長就是當年要將花墳鎮改名的北大學生。
隻是佩花節不再是專屬紅園鄉的節日,也不再是單純的佩花。佩花節被稱作是花墳鎮的節日,很多人不知其源自紅園鄉。
佩花節的來曆,也無人說得清。紅園的一個113歲的高齡老人,他說他祖父告訴他,紅園的佩花節是這樣來曆的。
有一個叫紅袖的女子。(且容筆者娓娓道來。)
“小姐,你不能出去,你這風寒豈是兩三日能痊愈,切不可再出門。”丫鬟美芹捉住紅袖的衣襟,不讓出門。
李家以茶葉生意發家,是這紅園的大戶。可這李文良老爺隻得一女,取名紅袖。
“恁好的天氣,出去散心多安逸,說不定病都因此消去一半呢。”有錢家的小姐,大多總是嬌氣又刁蠻,所謂大家閨秀,或許隻是在人前做做樣子而已呢。
院子裏,桃花開得豔麗,陽光絲絲縷縷灑落在落有花瓣的碧綠草坪,兩三粉紅花瓣在空中飄舞,垂柳吐出淺淺綠芽。
紅袖將一隻細長的珠花釵插如雲的發,幾縷青絲垂在胸前,望著銅鏡裏自己美麗的容顏,揚起唇角淺笑,不知那個滿臉須發的高個男子是否還會去紅園河垂釣,上次便是在那河邊偷看他扯鉤的笨拙樣子,害得自己吹了河風,染上風寒。紅袖不禁笑出聲,趕緊伸出白玉指遮掩咧開笑的紅唇。
丫鬟不敢多阻攔,畢竟這是主子,即便你是為她好,也不可多羅嗦多冒犯。
紅袖輕提粉紅色紗羅裙,露出綠色刺繡花紋紅底兒的小鞋,雙腳輕跳,越過門檻。俏皮的眼睛閃爍,四處張望,見無人,便躡手躡腳奔出院子。丫鬟隻得苦著臉跟在身後,等到老爺回來,抑或等夫人午睡起來,不見小姐人影,這挨罵挨揍的依舊是小人物。
俏麗女子提著裙襟在一片春花裏奔跑,衣袂翻飛,發絲飛揚,笑聲泠泠。那美好的容顏抵過所有鬥豔的花朵。
小丫鬟喘著粗氣在身後追趕,一聲一聲喚著小姐,小姐。
這小姐哪聽得進,一個勁兒要奔向河邊,她對某人的思念遠勝過春雨之後的河水上漲,隨著這萬物一起發芽的還有一顆少女的芳心。
且尋了半裏河邊,依舊不見那個滿麵胡須的中年大漢,紅袖折一根柳條抽打清澈的水麵,心一陣陣急,不停咳嗽起來。丫鬟趕緊將早就準備好的深紫色毛絨大披肩披在小姐嬌弱的身子。
紅袖暗暗罵,死大漢竟叫我好等,等我捉住了讓你好看。活像一個幽會不成的怨婦。暗罵夠了之後,又覺得好笑,自己與他又無約定,他又不知道我在等他,何必生這樣的氣。
笑笑,欣賞河邊春色,總覺得無趣。心不在此地,再好看的風景也不入眼。
紅袖裹緊披肩,召喚丫鬟美芹打道回府。丫鬟歡喜,今天也許不必挨罵呢,全都是小姐聽話,下人就好做。
打開側門,悄悄溜進去,青石板鋪就的小徑兩邊,香花爭春,好不熱鬧。小姐弓腰在前開路,丫鬟跟在身後將腦袋偏來偏去搜索可疑目標。一腳踩下去,剛巧踩住小姐粉色裙角,小姐向前探身,裙角卻被踩住,力道控製不穩,向後翻揚,主仆兩人摔倒在小徑上,壓倒一片鮮豔繁花。
“哎喲”聲連天,兩三用傭人奔出來,喚“小姐,小姐”。正廳裏走出一中年男人,腦門上的發髻已斑白,麵黑眼細,不怒也威。這就是李家老爺,老爺身後跟一個男子,身材魁梧,一身紫色綢緞長袍,眉目間氣宇不凡。
“紅袖,你為何不在房間識字?又偷跑出去玩!”
傭人已將小姐扶起身來,紅袖趕緊蹭鞋上的泥,卻已來不及否認,趕緊撒嬌認錯:“爹爹,女兒知道錯了,爹爹不生氣好不好?”抬頭望父親的臉,卻看到父親身後的大個男人,滿麵的胡須掩飾不住眼裏的一片儒雅溫和。
“爹爹,您身後是?”紅袖的臉卻已漲紅,這個男子怎會在自家裏,早知就不出去了,在家等著多好。他不會是來提親的吧?
“這是爹的客人,前來談生意的文老板。還不拜見文老板?”那人從老爺身後走出來,一臉隨和笑意,三十歲上下的年紀,一副事業有成的悠然。紅袖懊惱,原來不是來提親的呢。
文老板。紅袖微屈膝,低聲喊:“文老板”。
那廂笑笑,有禮地說:“早聞李家小姐生得貌美如花,今日一見,果然。幸會幸會。”他當然不知,李家小姐那日偷窺他釣魚的事。
“爹爹,我先回房讀書。”嘴上這般說,心裏卻在反駁,古書有言,女子無才便是德,讀那多死人的書幹甚?還不如自己操筆寫一套“大鬧紅園記。”
丫鬟扶小姐進屋,紅袖側首偷覷那個男人,他身上的紫色長袍與自己的紫色披肩真是般配,心底湧出一灘甜蜜,兩朵紅雲又爬上臉頰。
懶懶躺在床上歇息,這一躺又是好幾天光景。
大夫開藥,日夜煎服,絲毫不見好轉。好好的紅袖像是去閻王殿闖了一遭,麵色蠟黃,眼皮鬆弛,嘴唇龜裂。一俏生生的女子,竟遭如此的罪。
隻有紅袖心裏明白,原來這相思病會害得如此厲害,卻又不知如何與外人道。
老夫人平日裏就疼愛這寶貝女兒,此時早已急跳了腳,將丫鬟美芹關進柴房,先餓她三日三夜讓她長長腦子。
“娘,娘”,紅袖虛弱地喚,夫人趕緊坐到床沿,握著女兒纖細的手回答:“紅袖,娘親在你身邊,不怕,不怕,啊。”
此刻紅袖心中掙紮,是否將心事告訴母親?她咬咬牙,平日裏最喜歡武俠書的“江湖兒女,快意恩仇。”此刻,她也要快意一下,否則一定得害相思病而死。
“娘,女兒想嫁人。”
“什麼,女兒,你這是什麼話?”李夫人心裏詫異,又想到女兒正生病,事事都依她最好,“婚姻大事不可兒戲,你若想結婚,娘親明日裏就為你招親,一定選個有錢有勢有樣貌的男子給你。”
“母親,我就喜歡文老板,你去求親好麼?”紅袖半撐眼簾,楚楚可憐。
“誰是文老板?”夫人問。
“爹爹的朋友,你去問父親便是。”紅袖將頭側向裏麵,合眼睡覺,實在太累,腦袋裏總是那個高大的身影在徘徊,折磨死人。
李夫人趕緊出門,前去找老爺問個明白。
李老爺正在與幾位老大夫討論女兒的病情,那庸醫們隻是搖頭,束手無策。
李夫人進屋,招手讓所有的人告退。坐在老爺身旁問,“老爺,文老板是誰?”
“一個外地生意人,最近正與我談生意。”老爺回答。
“這人可與紅袖有淵源?你可知紅袖口口聲聲要嫁與他呢。”
“什麼?”老爺氣得站起來。
“看來,女兒得了心病,得要這文老板來醫呢。”夫人歎氣。
“那文仲民都是半大老頭了,且有妻室,這紅袖莫非吃了迷魂藥?要不得!”
“可是,老爺,女兒現在很虛弱,我怕她有事……”
一小廝跑來稟報,文老板求見。
“趕緊讓他進來。”老爺甩一把衣袖。
一中年男子進來,拱手道:“李老爺好,這位是李夫人吧?李夫人安好。“
如若往日,李老爺一定走上前去還禮,喊聲“文兄”。可如今,女兒要嫁他,而他又如何勾到女兒的心?這稱呼是不能亂喊的了。
夫人已沉不住氣,怒道:“文老板,我得問一下,你對我女兒下了什麼蠱藥?她從遇見你之後,便一病不起,且定要嫁給你!”
文仲民愕然,說:“我正是聽說李小姐生病,故送來良藥。不知李夫人的話是什麼意思?”一片好心,別人不領情。
“文老板,今日府上不便待客。”李老爺語氣生冷。
“在下告辭。”文仲民命下人放下藥品,離開。心裏卻是一團疑霧,這李家的人,今天都有病不成?
又過去幾日,李家的小姐依舊不見好。
文仲民收拾行李,準備回家。在此地要置辦的貨物已置齊,多留無益。
剛要上馬車,李老爺追來,一臉憔悴與焦急。
“請文老板到敝府一坐,在下有要事相求。”李老爺抱拳。
文仲民是天生的好人,隻得下車,前去李府。
紅袖的香閨,見李夫人在床沿啜泣,一小丫鬟跪在地上哭著喊小姐。李老爺領文仲民進來,俯身對虛弱的女兒說:“紅袖,快看誰來啦?”
紅袖依舊合著雙眼,不去理會。
“李小姐,李小姐……”文仲民探身向前。
聽得這一聲呼喚,紅袖有了反應,掙紮著撐開沉重的眼皮,“文老板,是你麼?”聲音虛弱卻滿是驚喜。
“正是。”
“文老板,你快娶我吧。我日日思你念你,快要瘋了。”紅袖掙紮著要坐起來,李夫人趕緊去扶。
文仲民一時不知如何作答。
李老爺附在他耳邊說:“你姑且先答應她,等她病好之後,腦袋清醒了就好。”
文仲民點頭,俯身對紅袖說:“李小姐先將病養好,我過幾日便差媒人來提親。”
紅袖蒼白的臉上綻放出笑顏。
這心病一消,不幾日,紅袖的病便好了大半。文仲民按李老爺吩咐,每日前來與紅袖聊天。
“仲民,我想去院子裏走走。”紅袖已改口叫他仲民,自然李老爺再不會稱他文兄。
“好,來我扶你。”文仲民替紅袖穿好披肩,擁著她走出房門,院子裏的花依舊開得絢爛,陣陣香氣撲鼻。紅袖合上眼,縮著肩,狠狠地吸了一鼻子香氣。
真是一個美少女呢,這樣的女子還怕找不到好相公?偏偏要挑我這樣的半老頭。文仲民發神。
“仲民,你何時娶我過門?”紅袖拉著文仲民的衣袖,笑容羞澀。
文仲民犯難,他隻是應李老爺演好這場戲,可這小女子竟然如此發問,她還有著大小姐的嬌態和專橫,恐怕是一時衝動,等玩膩之後早就忘記你姓甚名誰。她不過是未長大的小女孩,萬萬不可談婚論嫁,等到以後,自有成群的公子上門求親。
文仲民輕輕拂去衣袖上紅袖的手,俯身摘一朵粉紅色的花插在紅袖的鬢角說:“紅袖,等你插遍了所有的鮮花,我就來娶你。”這當然隻是一句敷衍的話,文仲民想,等不到她插遍所有的香花,便會愛上別的俊美男子。那些插在鬢角的花,自有別人來欣賞。
紅袖痛快地答應了,她說:“我每日插一朵花在鬢角,代替金簪銀簪桃木簪,仲民,你萬不可忘記你的承諾。”
文仲民笑笑,不再說話。心裏卻在想,這個傻孩子。
紅袖病好,文仲民要離開紅園,紅袖哭著鬧著要跟他去,文仲民擦掉她臉頰的淚,說:“紅袖,等我明年就來娶你,到時你把四季的花都戴遍了,我送一箱珠花釵給你。等到明年,你剛好十七歲,我率一個馬隊來接你去我的家鄉。”
紅袖點頭說“好”。
文仲民帶領下人運著貨物離開。
第二年他卻沒有回來。
紅袖每日換一朵花插在如雲的長發,她相信仲民會來娶她。
所有的人都知道李家小姐瘋了,每日插著漂亮的鮮花,化好妝容等那個男人來接她。
沒有人知道文仲民到底住在哪裏,他不過是個走南闖北的生意人。如若知道他的住所,李家早就派人去找文仲民,求他娶了紅袖。
紅袖啊紅袖,為一麵之緣而如此癡情的女子,向來少有。
大概過了五年,一個商隊來到紅園。紅袖站在路邊又哭又笑,她說:“你們看,仲民來娶我來了!仲民回來啦。”
她奔過去攔住為首男人的馬,喊到:“仲民,仲民!”
那中年男子低頭看見一個美麗瘋癲的女子,攔在馬前,一臉淚水融化了胭脂。女子鬢角插一朵鮮花。
那中年男人頓時淚流滿麵,跳下馬將女子攬入懷裏。
那中年男人就是文仲民。他沒有料到,紅袖竟是如此癡情的女子。
…………
他們重逢的日子是陰曆二月二十,萬物花開的時節。這便是佩花節的由來,那時女人相信隻要她們找對了屬於自己的花,那麼她們就一定會幸福。
後來,人們大多遺忘了這個故事,隻是記得隻要找到屬於自己的花,這花就能帶來好運,帶來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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