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2123 更新時間:11-09-16 18:09
搬出來之後,我每天就是呆在公寓裏,哪都不想去,什麼也不想做,就這樣一直坐在沙發上看著電視發呆,或者掛上QQ,隱著身,就這樣對著屏幕發呆,一根一根的抽著煙,整個假期我抽煙抽到了想吐。
飯也不想吃,餓了就是弄一包方便麵吃,放很多的辣椒,原來我是從來不吃辣椒的。辣椒辣得我眼淚都出來了。大約過了一個星期,公寓的門鈴響了,不想去開門,我知道是誰,我隻不過是不想見到任何人罷了。
我每天就這樣過的無所事事的,無聊的時候躺在床上抽煙,那是一種很奇怪的煙“BlackDevil”,味道淡淡的,不是那麼的嗆人,而且還有一股淡淡的巧克力味,丁顏和漓一直要我把煙戒了,可是我每次都戒不掉,我隻要難過的時候,我就會想抽煙,隻有拚命拚命的抽煙,才能使我鎮定。
自從13歲那日爸爸媽媽走後,我開始流連於酒吧等各種娛樂場所,我甚至開始夜不歸宿,每日每夜和不同的男人廝混在一起,我開始沉迷於畫著妝,穿著短裙,抹胸,腳踩高跟鞋,吐著煙圈,慵懶的和每個男人笑著的日子,那樣日日夜夜燈紅酒綠夜夜笙歌的生活中。我輕佻的看著那些眼神裏帶著明顯欲望的男人靠近我,他們以為我還隻是個孩子,可是我比誰都清楚他們想要幹些什麼,雖然我隻是個孩子,但是我知道如何利用自己的天真遠離那些不懷好意的男子。
我開始熱衷於打架,賽車等一係列爸爸媽媽認為不是一個女孩子應該做的事情,開始了一係列爸爸媽媽認為丟了一個上流社會的富家千金的臉的不堪的生活。若他們知道了我的所作所為,一定會被我氣瘋的吧,這就是他們的舍氏千金。
夜夜笙歌,對我帶著明顯欲望的男人,讓我認識了小韓。他是一個有著溫暖笑容的大男孩,對我十分關心,但在打架時卻出手狠厲,絲毫不留情。我們漸漸熟絡起來,一起打架,一起賽車,一起拚酒,後來,我們成為了可以將後背交給對方的人。
成長,在一次次打架中。一次次跌倒,一次次爬起來,一次次對敵人心軟,彼此都在遍體鱗傷中成長,變得冷漠。出手越來越狠,再也不會對敵人心軟,我和小韓都知道,我們誰都不再會是彼此剛開始認識的那個人了,不再會是那個看起來無堅不摧,實則還是個孩子的人了。
因為彼此能將後背交予對方,因為我們彼此信任,我們的勢力越來越大,後來我們一起組建了“烈幫”。一開始,我想讓小韓來當幫主,但他告訴我,我的氣質比他更適合。所以,小韓就成了我手下最得力的一員,也是我最信任的一人。經過我們兩人的努力,逐漸將烈幫發展成了現在這個樣子。
那些和小韓打拚的日子,還曆曆在目。還記得,那時候的烈幫,才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幫派。由於對對方實力的估計錯誤,我們兩個被對方圍在廢棄的工廠裏打,無奈對方人多,再不突圍出去,我們也許就會被打死。我和小韓隻好背靠著突出重圍,一左一右,渾身是傷,還有不少的血跡。好不容易突圍出來,躲過對方的人後,我們累的跌坐在地方,相互對望著大笑起來,兩個人都是衣衫襤褸,狼狽的活像個乞丐。笑夠了,我們又相互攙扶著,慢慢回到那個我們打拚出來的“烈幫”。
其實,我並不否認我是個壞孩子,在他們離開後,我總是用我自己的方式保護自己,把自己變強大,讓自己徹徹底底變壞。那時候的我,甚至可以說是無惡不作。在他們走後,13歲的我,開始自我放逐,自甘墮落;14歲的我,逐漸發展起了些許勢力,衣著鮮亮的遊走於無數酒吧中;15歲的我,依舊在燈紅酒綠中,搖曳在男人堆裏;16歲的我,將烈幫發展到頂峰,認識了漓,自我收斂。
但在認識她們以後,我變得不是那麼壞了,我開始很少打架,除非非打不可或許是心情不好的時候。嗬嗬,我想我要永遠保護她們,不讓她們受到任何傷害。
我隨便套了一件衣服出去買煙,順便買點方便麵和零食回來晚上吃。出門的時候,我發現門口有封信,我把它拿了進來,放在桌上沒有去看,便出去買東西了。
走出公寓門陽光和刺眼,才發現我有很久都沒出門了。我去超市裏買了些公寓裏沒有的東西,走出超市才發現公寓裏什麼都沒有了,我整整買了兩大包的東西。
那封信,我沒有去看。這個假期,我什麼作業也沒做,不想做,也沒那個心情。一個假期,我隻是重複著四件事,抽煙,睡覺,發呆,打架。
每一次下來,我幾乎遍體鱗傷的,再厲害的人天天打架也會累的。傷,渾身都是,身上,心上,沒有哪裏是好的。整個假期,我都在抽BlackDevil。它的巧克力味道,仿佛隻有它能撫平我的創傷。
就這樣,渾渾噩噩的度過了一個假期。搬出別墅後,我沒有再聯係過她們,沒有去看過她們。整個假期,心髒都在莫名其妙的發痛,不想去看醫生,就自己買了很多止痛藥來吃。心髒一疼,就三四顆,三四顆的吃,我曾經有一次就吃了半瓶,後來止痛藥沒用了,我隻好一刀一刀的往手上割,來緩解心髒的疼痛。
整個假期,因為沒有吃太多的東西,所以我瘦了很多,本來就很瘦了現在顯得更加消瘦。而且我把留了很久的長發剪了,剪的很短很短,還染成了很深很深的藍色,不仔細看就很看不出來,隻是在陽光下顯得格外明顯。
整個人看起來越發的消瘦了,也越發冷漠了。自從,他們離開我後,曾經那個活潑天真的舍淩冽成為了現在無比冷漠的舍淩冽。我在自己的左胸口上紋了一朵妖冶無比的曼珠沙華,我喜歡那種被叫做“引魂之花”的花,也許它能指引我黑色的靈魂走向我所向往的黑色地獄。我喜歡黑色,因為它能給我很安全的感覺。或許地獄不再黑暗,天堂不再純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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