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三章 凶手

章節字數:2323  更新時間:12-08-09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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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我在自己都沒有意識的情況下,發出了一聲恐懼得變調的驚叫。

    “韓春,出了什麼事!”外頭的人聽見,破門而入,七八個人衝進來。突地,房間裏安靜了。一片死寂。

    我仍然瞪大眼睛看著床上。床上,我的身邊,瑞歌平躺著,雙眼無神地張著,美麗的臉微微扭曲,已經斷氣了。

    ——她衣衫不整,胸前有一個深深的血洞,衣上是大片的血紅!

    我呆了半晌,哆嗦著慢慢轉頭。掌櫃的、大哥、阿福……所有人看我的眼神都很怪異,震驚中帶著不知名的恐懼。

    寂靜中大哥開口了:“……你怎麼會做出這樣的事來?”

    “大哥?”我驚愕莫名,急促地叫道。

    他不說話,目光落到了我的手上。

    我低頭一看,渾身劇震!

    “哐鐺!”一柄染血的匕首從我顫抖的手中掉落。

    ———————————————————————————————

    瑞歌死了……瑞歌她死了……

    她死了!

    就在昨天,她還在和我說話,叫我“韓大哥”,今天就成了一具慘不忍睹的死屍……

    不!不不不!不會的……

    我神思恍惚,後來又發生了什麼,也不知道……

    “啪!”驚堂木重重一拍,“大膽人犯,本官問話,為何不答?”

    我猛地抬頭,視線逐漸清晰,堂上是縣令大人威嚴的麵孔。

    “威——武——”兩旁衙役發出威懾,水火棍敲擊地麵。

    “本官再問一次,堂下何人?”

    我輕輕嚅動嘴唇,“小人……韓春……”

    “多大歲數?做何營生?”

    “二十二歲,飄香樓夥計……”

    縣令又一拍驚堂木,“因何殺害占春樓名妓瑞歌?把作案過程從實招來!”

    我聽到“殺害”兩個字,就已經傻了,好一會反應過來:“我沒有殺她!我怎麼會殺她!我沒有——”

    “還要抵賴!”縣令冷哼,“帶證人上堂!”

    我僵直地跪在地上,看到掌櫃的、大哥、阿福……一群人上到了大堂。

    “說說案發時,你們看到了什麼?”

    “……回大人,”阿福小心翼翼地開口,“今天早晨少東家看韓春沒起,要小的叫他起床,小的拍了半天門,突然裏頭有叫聲,大家破門進去,看見……看見瑞歌姑娘死在床上,他……韓、韓春的手裏拿著刀……”

    “仵作張六!”

    “大人!”

    “從屍體上查驗出了什麼?”

    “回大人,死者死亡不超過四個時辰,大概在子時到醜時之間,死因是被人一刀紮中心髒。另外,死者生前被人用暴力奸汙,身體四肢有瘀傷……經過驗查,傷口與案發現場的匕首相吻合……”

    我兩隻耳朵嗡嗡作響,瑞歌,冰清玉潔的瑞歌!竟然被人玷汙殺害!是誰這麼禽獸不如——

    “真是禽獸不如!”縣令哼了一聲,嚴厲的目光投向我。

    我拚命搖頭:“我冤枉!瑞歌不是我殺的!大人明察!瑞歌跟小人無冤無仇,還是小人最好的朋友,我為什麼要狠心殺害她?”

    “這正是本官要問你的!好凶殘的手段!你年紀輕輕,心地如此歹毒,將一介弱女子先奸後殺!本官問你,你是不是垂涎她的美色,強行奸汙了她,又因她反抗將她殺害?”

    “我沒有……我沒有!大人明鑒!”我不停地磕頭,“瑞歌曾說過要嫁給小人,小人自覺配不上她,根本沒有非分之想……小人怎麼會奸汙她?大人明鑒!”

    “這本官倒是有所耳聞……”縣令大人一笑,“韓春,有此豔福,也是你脫身的最好借口……可惜!”他臉色一變。

    “本官已經詳細詢問過了證人!趙福,說說你那天晚上和韓春出去,看到了什麼?”

    阿福看了我一眼,緊張地開口:“小、小人看到瑞歌姑娘的轎子去了富戶人家……”

    “案發前,瑞歌很久沒去找韓春?”

    “是。”

    縣令轉向我,“韓春,你也知道瑞歌另有新歡,疏遠了你,是嗎?”

    “……是。可是——”

    縣令抬手,“你承認就再好不過!這就是你的動機——你不滿瑞歌移情別戀,便對她意圖不軌,其間瑞歌拚命反抗,你怕引來他人所以將她殺害!”

    “我……”我呆了好一會,拚命整理思維,“大人!我要是怕別人發現,為什麼還把瑞歌的屍體留在房裏,等別人敲門,這說不通啊!”

    縣令略一沉思,隨即揚眉。“案發現場桌上有殘酒,一定是你昨晚喝醉,借著酒勁犯案,醉過去之後忘了處理屍體!我看你白日清醒也是不敢殺人的,酒醉殺人,最說得通!”

    我驚慌失措,醉了……我昨晚醉了,對了!“大人、大人!我昨晚在和我們少東家喝酒,根本沒見瑞歌,喝著喝著我就醉了……大哥可以給我作證!”我急切地看向大哥,求救地,“大哥!大哥!我們昨晚一起喝的酒,後來我就醉了,什麼都不知道……我從頭到尾都沒見過瑞歌,怎麼可能殺害她?”

    “哦?”縣令轉向大哥,“葉和,他說的,是實話嗎?”

    大哥聽完縣令的問話,看向我;我充滿希望地盯著他,隻要他作證,我就可以洗脫冤屈……隻見,大哥對著縣令大人,慢慢地搖了搖頭!

    “不,”他聲音一字一句傳進我耳朵,“我昨晚沒有和他一起喝酒,而是看見他和瑞歌姑娘一起上樓,進了房間。”

    空氣仿佛凝固了。我一時間像被釘子釘在地上,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好半天。“……大哥,你瘋了?你忘記了嗎,你昨天去城門找我,我們一起回來,一起喝的酒!”

    他看向我,表情溫和帶著憐憫:“春弟,別的事我都肯幫你,殺人犯案,國法難容,我怎麼能作假庇護你?”

    我胸口像被錘子重重一擊,說不出話來……我明白了!難怪瑞歌的暗示告訴我是我認識的人,原來不是戚鳳,是他!

    看著他惋惜的眼神,我感覺就像在黑暗中被毒蛇狠狠咬了一口。

    我握緊了拳頭,猛地衝過去,卻被衙役按倒。我奮力掙紮著,“你血口噴人!葉和!你真卑鄙!是你殺了她……是你害她……”

    他眼中憐憫更濃,歎了口氣:“春弟,算了,早知今日,何必當初?不管怎麼說,瑞歌姑娘都是無辜的。”

    可怕的寒意滲透了所有的毛孔,我急促呼吸著;忽然我看到了他身邊的掌櫃,我一振,大喊:“掌櫃的!掌櫃的也看見了,那天我們一起上樓,你還送酒上來,你說話呀!掌櫃的!”

    一直沒有出聲的掌櫃突然一抖。

    縣令喝道:“秦厚才,韓春說的可屬實嗎?公堂之上,若有半句虛言,本官嚴懲不貸!”

    掌櫃的喉頭動了動,雙眼看著地麵,“不……我看見他、他是和瑞歌一起上來的……”

    我徹底僵住了,仿佛置身冰天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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