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來了,我已不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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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章

章節字數:2066  更新時間:11-12-06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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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著米白色的信封,看著郵票上一隻胖胖的熊貓。郵戳上的日期顯示著五天前的日期。原來從T市到這裏的距離是五天。看著信封上的名字——卓宇陽。

    信中,他說,曉曦,我想你了!

    我激動,然後釋然。這樣的信,曾經是我懵懂青春中魂牽夢繞的東西,如今他就這樣安靜的躺在我手中,我久久的凝望著,卻少了年少的輕狂。

    卓宇陽在信中說,封信遲來了五年,會不會顯得太沒有誠意。我對著天空喃喃地說,陽,你太傻了,我們都不再年少。(在很長一段時間很喜歡天空,抬頭看著是的同一片天空,即使再遠的距離也會變得仿佛就在身邊。)

    一些回憶浮現在腦海中。

    “你喜歡《泰戈爾》的詩?”在圖書館做義工的我看著翻書的卓宇陽問道。

    “恩,是啊!”卓宇陽回答道。我以前都不知道他是印度的詩人。

    “是嗎?原來他是印度人啊!”我微笑著答道。

    “你是大一新生嗎?”卓宇陽看著低頭認真整理書籍的我問道。

    “你怎麼知道的啊?”我很詫異的問道。

    “嗬嗬……隻有新生做事才會真麼認真的啊!”說著指著隔壁閱覽室的幾個整理同學篤定的說道,“看見了嗎?她們一定不是新生!”

    我看這個那幾個隻是隨意放書的女生,將信將疑。

    “要不要打賭?不過輸了的可是要請客哦?”卓宇陽看著這個表情淡淡的小學妹說道。

    “好!我們賭!”我就是那種容易被激的人!

    那天的結果毫無意外,我輸了。但卻認識了卓宇陽。

    卓宇陽,T大有名的才子,所學專業也是T的王牌。學校的網頁上麵,時常掛出的得獎通知上,他的名字總是很顯眼。

    以前,我也常常逛校網,卻沒有發現他的名字。很多東西都一直在那裏,隻是當你開始意的時,瀏覽的次數多了,便以為他經常出現。其實,那些東西一直都在,不同的不過是你的心境罷了!

    卓宇陽經常去圖書館看書,我也常常在那裏整理書籍。時間長了,兩人也就熟絡起來。卓宇陽以自己是學長的身份,經常帶著我在學校四處閑逛。

    後來,我們一起把T市的大學幾乎都逛遍了,每個學校的小吃也都吃過了。T市留下了很多我們一起走過的腳印。

    卓宇陽不像一般的男生,他興趣廣泛,經常去打籃球。本來對籃球一竅不通的我在卓宇陽的熏陶下也逐漸開始關注這項運動。甚至時而和卓宇陽爭論起:詹姆斯和科比到底誰比較厲害!

    我時常覺得有這麼一個人在身邊真的很快樂,很多開心的瞬間總是第一時間告訴他。我知道卓宇陽是一個認真的人,我記得卓宇陽的所有愛好,他最喜歡的作家是泰戈爾,最喜歡的書籍是泰戈爾的《新月集》;最喜歡的運動是籃球,最喜歡的球星是科比;最喜歡在打完球後喝一杯冰凍的百事可樂;最喜歡的顏色是大海的藍色和純淨如雪的白色;最喜歡的動物是溫和的狗狗……

    可是卓宇陽從來未在乎她的愛好。即使認識那麼久,即使經常一起吃飯,他仍不記得記我從不吃辣椒,吃任何東西都不喜歡加醋!

    時間真的如烏走兔,一晃而過。轉眼就倒大三了。而大四的卓宇陽,開始努力的實習。他是那種要強人,不願走父母安排好的道路,憑借著實習期的優異的表現,很輕鬆的走到了學建築的夢想天堂——中建。

    偶爾,他會回到學校看看我,感慨自己即將結束的大學生活。

    學校裏麵少了卓宇陽,我開始思考一些問題,記得有一次問過卓宇陽的一個問題:你會不會喜歡上自己的死黨?卓宇陽的回答是:既然是死黨了,不是就夠好了嗎?我現象不出來讓她當女朋友的樣子,不過應該也不會做到比死黨更好的地步吧?那又何必浪費一個名額呢?

    或許當時的我就已經意識到應該放棄了吧!

    時光飛逝的一年,我就畢業了,我到了西部的一座小城任教。這樣的生活平平淡淡,卻自在悠然,每天與一群孩子大膽鬧鬧,我似乎也回到兒時的自己。(我記得又一次國慶和卓宇陽一起去西部玩,看見那裏的小朋友都很可愛。)

    今年五月,同事告訴我學校郵箱中有一封來自T市的信。我打開,是卓宇陽。

    信中說,他想我了。

    我激動,然後釋然。這樣的信,曾經是我懵懂青春中魂牽夢繞的東西,如今它就這樣安靜的躺在我手中,我久久的凝望著,卻少了年少的輕狂。

    卓宇陽在信中說,封信遲來了五年,會不會顯得太沒有誠意。我對著曾經最喜歡的天空喃喃地說,陽,你太傻了,我們都不再年少。

    我給卓宇陽回了信,告訴他我很好。

    他說,對不起。

    我笑了,對不起為什麼當年你沒有來找我?

    接下來我們是很長時間的緘默。可是,我沒有想到,他會來看我。

    那天當一輛黑色的奔馳出現在那所小小的學的校門口時,卓宇陽顯得格外顯眼,他還是沒有變,依然那麼帥氣。

    我們一起喝著咖啡,他問我,你願意接受我嗎?

    這樣的請求,我曾今多麼的渴望,隻是如今當他終於出現在我眼前是,我卻一口回絕了。

    我想,大學四年的時光,你都沒有注意到我,如今又回來找我,是為什麼呢?你當時說的話,你忘記了嗎?

    卓宇陽沒有說話,隻是一個勁的喝咖啡,之後又喝了很多酒。以前,我隻是知道他喜歡喝咖啡,不知道原來他現在也喝啤酒。我勸他不要喝了,他還是喝的爛醉如泥。

    我將他帶回我租的小屋,整夜整夜的為他擦汗。他有時候叫我的名字,緊緊抓住我的手說他,其實一直喜歡我,隻是當時自己也沒有分辨出那種感情。

    我哭了。

    第二天,當我從沙發上醒來的時候,卓宇陽已經走了,桌上是他清秀的字跡:曉曦,或許我們本不該相遇。

    是啊,陽,或許我們本不該相遇,我們都錯誤的出現在彼此的生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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