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少年桃花,一見鍾情』  第007章 雪天美人

章節字數:3190  更新時間:12-04-03 22:07

背景顏色文字尺寸文字顏色鼠標雙擊滾屏 滾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他是被人故意弄過來的。

    不僅肩負‘重大使命’,而且會被男人糾纏。

    他還注定得引導這時空改朝換代的進行,有必要的時候還得和一幫‘陰謀家政治家軍事家甚至恐怖主義分子……’周旋。

    可是,和尚非但不會幫他一把,還笑眯眯地表示自己第一階段任務完成,要出遠門尋找他的伴兒。

    當然,對於和尚遲來的‘屋子周圍百米設有陣法,莫要亂跑’的勸告,書月沒給予絲毫感激。

    書月在極度鬱卒的情況下整理了思路,結合了自己莫名其妙的經曆,再結合了前世許多人類無法解釋的神奇現象,徹徹底底信了和尚的話,然後眼睜睜看著和尚笑眯眯地給他準備了十多天的食物,再一次人間蒸發。

    說真的,書月已經對和尚不感興趣了,他愛哪兒哪兒呆著。

    但書月想不明白的就是,為什麼他就想舒舒服服睡大覺,醒來有美味佳肴養胃,有醇香美酒潤嘴,閑來無事看看桃花翻翻書,可就是不能如願呢?

    上輩子不用說了,是他自己招惹了麻煩,所以最後自己跳海也怪不得誰,但這輩子算怎麼回事兒?讓他淹死在海裏不就嗚呼哀哉完事大吉了麼!

    想來想去,書月累了,幹幹脆脆把問題拋諸腦後,斜躺在桃花樹下就是幾個時辰的挺屍,反正他夠懶,就等麻煩出現了再思考也不遲。

    於是,在對和尚來來去去整日不見人影的無視和對門前桃花樹吃藥似的猛長比自己身高不知多了多少倍的鬱悶中,書月晃晃蕩蕩度過了七個多月,轉眼便是臘月寒冬,忒冷。

    說起來,書月一直都不知道自己呆的地方叫什麼,這山也不知道啥名兒,反正山腰以下到處都是桃花樹,山腰以上也零星地見著幾棵,再往上……書月就不知道了。

    書月散了快八個月的步,一直固定在方圓百米,主要是怕走丟了,和尚十天半月不見人影,萬一不慎凍死在雪地裏,指不定會被老天爺怎麼折騰呢。

    不過,看著窗外屋前桃花樹上綴滿雪白,滿樹銀白映出瑩瑩光華,書月動動唇角,笑了。

    下雪天的晴日呢,真是難得。

    當時書月已經五歲多了,身子拔高了一點點,臉蛋成熟了一點點。

    就在六月初八他過了五歲生日,一個人對著孤零零的桃樹挖出了和尚藏的桃花酒,一口氣喝掉了好幾瓶。

    和尚回來的時候已經來不及生氣了,因為喝酒沒節製,他腸胃痛了好幾天,和尚回來正看見他捂著肚子躺在桃花樹下,一臉平靜。

    但有了先前相處的鋪墊,和尚知道安靜的書月最是不尋常,於是當即給書月把脈,結果十分氣人,竟是酒水浸了腸胃,活該書月疼。

    然而和尚沒有生氣,隻是在書月醒過來之後說,“即使喜歡呆在桃樹下,你也該穿件厚些的衣衫吧,還有,你生日我沒回來,作為你的師父兼朋友,是我的不是,你也犯不著拿我的酒懲罰自個兒啊。”

    後來,為了補償書月孤單的五歲生日,和尚又給他烤了隻山雞,比上次那隻肥美許多,隻是書月腸胃調養了一段時日,卻更加受不得虐待,最後一整隻山雞,書月隻吃了兩口雞腿肉。

    因為有了前車之鑒,加之準備走遠一些,書月難得在玉白衣衫上麵披了件月白披風。

    和尚說是他下山辦事路經江府的時候江家上下一致要他帶來的,還說是因為白色在雪地裏不容易引人注意,江家人擔心書月出門賞雪迷路,所以特地挑了塊月白色料子。

    原本書月不喜歡這顏色,也沒想過要用,所以一直壓在床底,可是此刻衡量了下自己的身體狀況和外麵的溫度,書月妥協了。

    他沒想過山上的溫度會那麼低,正如他沒想過山上賞雪會那麼美。

    所謂大地銀裝素裹漫天白色精靈,也就是如此了吧,目光所及滿是飄搖落地的六角雪花,放眼望去白皚皚的一片,分不出哪裏是路哪裏是灌叢,可見那雪有多深。

    就連一路走來的書月都不得不承認被雪水浸濕的褲管實在有些冷得受不住。

    雖然美景是比前世被一眾朋友局限在屋子裏看雪花飛舞要美麗太多,但外出賞雪,卻在不知不覺間走遠了,迷路了,被狼群盯上了,這就不太讓人高興了。

    雖然離自己三步遠的距離有一棵異常高大的桃樹,看起來年齡不小。

    雖然想來,來年三月春暖的時候,那滿樹桃花盛放的美景比之他看了好幾個月的小樹鐵定豔麗不少,適時粉嫩的花朵綴滿枝頭,可以想見若能拎著和尚的桃花酒在這裏賞花會是多大的樂趣。

    雖然又想一想,若是在三月,站在一群看起來餓得很的野狼中間站著欣賞隨風飄落的粉白花瓣也是一件稀奇樂事,縱然如今遍地積雪漫天雪花也遮掩不住狼鼻子裏呼出的氣息有些惡心人。

    但事實上,書月看著圍著自己吐著白氣看樣子似乎打算拚死一戰的狼群,心裏隻剩下一個掙紮的問題——

    要是葬身狼腹,不知道算不算自殺?會再次被逮回來嗎?

    不過,上天並沒有給書月猶疑不定的機會。

    聽得身後一陣急促風聲,似是有人前來,還伴著什麼東西破風長驅的聲音,書月還來不及回頭一看,身子一輕,就這樣被一小男孩占去了白嫩嫩的豆腐。

    兩人均是一身白衣,書月身上披著月白披風,那男孩身上也披著件披風,不過是大紅色,鮮豔得刺目。

    兩個人的重量,即使都是孩子,也足夠讓那棵桃樹顫抖幾下,抖落一樹光華。

    沉積許久已然形成於樹上的冰淩雪劍在兩人的腳下簌簌下落,砸在地上,激起不多不少的雪粒子,連帶著空中簌簌下落的雪花,映襯著午後難得的日光,倍顯柔和。

    是個年齡在十歲左右的男孩呢,書月站穩腳跟,低頭看著環在自己腰腹上的手臂,被個小男孩‘輕薄’的怒氣在感受到男孩緊緊攬著他的力度後消失大半,剩下一丁點不經意燃成燎原大火是因為他聽到自己這輩子第一次被人調戲。

    把賞雪迷路的他從狼群抱上桃樹的男孩是這樣說的:“嘖嘖!真個仙女兒似的妖孽!”

    很顯然,這娃文學水平不怎麼樣,還停留在剛剛與童話故事斷奶的階段,所謂‘仙女’、‘妖孽’,一般男人怎可能如此不入流地調戲別人。

    況且,這男孩還沒發現他是男的麼?

    書月起心想逗逗男孩,於是等男孩攢著一支削尖了的竹竿怒目瞪走包圍在桃樹下的狼群、回過頭來想仔細欣賞自己救下的‘小美人’的時候,就看見小美人鳳眼一冷,滿臉微慍神色。

    原本他是雪天練武累了,瞞著師傅偷溜出來打獵,追著幾隻餓暈了頭的狼而來,沒想到遠遠的就看見雪花紛飛,遍地白雪之中一個‘身姿瘦弱’的‘小美人’‘孤苦無依’地麵對著狼群的包圍,一張在雪地裏倍顯晶瑩如玉的側臉已然讓他看得魂都飛了,就不用說正麵看來會是多麼漂亮的了。

    很顯然狼群真的餓瘋了,要不也不會明知後麵有自己窮追不舍還敢半路‘劫持’他的小美人,不過回過頭來想一想,他便釋然了。

    想想他堂堂鎮北將軍、瑞王爺之子,大名秦韶戈,年方九歲,不說風流倜儻,也堪稱俊美無匹,他那個狐朋狗友也比他大不了多少,早已經進出秦樓楚館嚐遍美人滋味,他卻隻能每每在三月回家的時候麵對一院子的盛放桃花嫉妒別家孩兒管教輕鬆。

    (事實上那個‘狐朋狗友’大他兩歲,而且人家進出秦樓楚館是故意為之另有目的,所謂‘嚐遍美人滋味’也是想讓他心裏憋屈而已。)

    所以,如今在冰天雪地裏遇見小美人,他還得遇如此好的英雄救美機會,自然是老天爺的意思,要把小美人送給他做新娘子了。

    況且小美人比狐朋狗友和他描述過的那些女人都美上好多倍呢,好像天邊的月亮……“哈哈!小美人別怕,我在這裏,那些畜生不敢傷害你的,對了,小美人,我叫秦韶戈,你呢?”

    ……當然,在這裏必須知道愛因斯坦相對論的基本用法,那就是,一個十歲左右的小少年麵對一個六歲左右的小女孩,還是在心底欲念的驅策下,自然能夠很自然地媲美一個二十五歲的男人對一個十八歲少女的英雄救美……

    聽這話,書月就知道這男孩隻怕是從別處學了個調戲良家女子的半吊子,明明一臉緋紅呼吸急促,還想著占他的便宜,一口一個‘小美人’,也不看看‘小美人’性別為何年齡多大。

    於是,書月不自覺地露出淺笑——惡整別人時候的招牌表情——毫不顧忌地抓住男孩的爪子往耳朵上移去。

    他是想看男孩美夢破滅的樣子,但也不至於犧牲自己的‘清白’,剛才危機之間已經讓男孩占了他的便宜吃了他的嫩豆腐,這會兒他當然不可能讓男孩碰觸他的下身以此明白他實為男兒身。

    所以書月選擇讓男孩摸他的耳朵。

    女孩子一出生就會打耳洞,自此耳垂上會有肉刺般的觸感,但秦韶戈剛才還滿心歡喜地以為小美人對他英雄救美的事跡甘願‘以身相許’所以讓他‘上下其手’先收點利息,然後幻想著長大了就可以把小美人娶回家做新娘子,日日夜夜抱著小美人不撒手……

    

    搜索關注 連城讀書 公眾號,微信也能看小說!或下載 連城讀書 APP,每天簽到領福利。

打賞本章    舉報本章
這本書實在是太棒了,我決定打賞作品的作者!
100 銅板 300 銅板 1000 銅板 3000 銅板
5000 銅板 10000 銅板 30000 銅板 100000 銅板
打賞查看
送黃瓜送蘋果送香蕉送筆記本送手機送鑽石送跑車送別墅
標題:
內容:
評論可能包含泄露劇情的內容
* 長篇書評設有50字的最低字數要求。少於50字的評論將顯示在小說的爽吧中。
* 長評的評分才計入本書的總點評分。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本站內容。
請所有作者發布作品時務必遵守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辦法規定,我們拒絕任何反動、影射政治、黃色、暴力、破壞社會和諧的內容,讀者如果發現相關內容,請舉報,連城將立刻刪除!
本站所收錄作品、社區話題、書庫評論及本站所做之廣告均屬其個人行為,與本站立場無關。
如果因此產生任何法律糾紛或者問題,連城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