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2839 更新時間:11-12-31 22:26
我最後的把我的午餐地點定在了頂樓的天台上——今天,天氣陰,沒有大太陽,風也不大,還是挺舒服的——
我找了個位置坐下,打開蓋子,裏麵有四層,第一層是蝦子燉雞蛋,第二層是土豆排骨,第三層是日式蒸魚——最後才是白米飯——估計是怕我不夠飽,白米飯裏還有幾個壽司——
我先嚐了下蒸魚的味道——雖然沒有加多少材料,但是魚肉很新鮮,加上味噌,確實十分鮮美——媽媽的手藝真好,現在她在我還能吃到她煮的東西,但是如果她不在了,就吃不到了——不過這些話當然不能讓媽媽知道,要不然不是她強硬要留下來就是要帶我去日本——
才吃了幾口,我就聽到樓梯那邊好像傳來嬉笑的聲音——好像有人上來了——
我心想這下清靜不了了,但是我沒想到讓人不快的還在後麵——
“呦——瞧瞧這是誰啊?”一道帶著譏諷的聲音傳入我耳中。
我轉過頭,見是幾個雖然都是穿著校服但是一看就知道不是好學生的男生——有五個人,一個剪著板寸頭,眼神似乎有些凶惡;一個挑染著金發,嘴裏還叼著根煙,痞氣十足;一個頭發及肩,長相偏向女性,還戴著一隻耳釘——是Gay?一個高高壯壯的,一看到他我就想起了大扣籃;最後一個長得很瘦,又高,看上去跟根竹竿似的——也就是剛剛說話的那個人——
“喂,元梓艾,你不是失憶了嗎?上來這裏幹什麼?!”這次說話的是那個疑似Gay。
我看了看四周,問,“這裏不能上來的嗎?”
“就算其他人可以上來,你就不行。”叼煙男生說。
“好吧。”我把我的東西整理好,提起保溫瓶向門口走去,但是在經過他們身邊的時候,也不知道是被誰絆了一腳,我身體失衡,差點趴倒在地——雖然及時穩住了,但是手裏的保溫瓶掉在地上,飯菜翻了一地——看著那些我還沒有吃完的東西,我不由肉疼——早知道剛才就吃快點了,不對,早知道就在教室裏用飯了——
雖然不知道為什麼,但是麵前的這些人好像真的挺討厭我的——和這些人爭論的話倒黴的肯定是我,我隻好默默地低頭收拾保溫瓶——
“還真是窩囊,以前有人在的時候不是挺囂張的嗎?現在沒主人了,就和死狗沒兩樣了。”
“快滾,我們不想看到你!”
我收拾好東西,往樓下走——雖然不至於是落荒而逃,但是確實狼狽至極——不過,他們剛才說的什麼“主人”,好像是說我以前有可以依靠的人——那麼,那個人是誰呢?
肚子空得難受,現在沒飯吃了——還是去小賣部買點東西填肚子吧——
來都小賣部,我看著那些口味各種的麵包在想要買哪一個,突然身後響起一個聲音——
“買紅豆麵包吧,紅豆麵包很好吃,我推薦。”
我回過頭,是一個娃娃臉男生——雖然娃娃臉,但是個子可比我高多了——他對著我露出一臉燦爛的笑容——說實話,進入這個學校以後,我可是難得接收到一個笑臉,所以不管怎麼樣,我對他都有一些好感——
“嗯,謝謝你的推薦。”我轉過頭對老板娘說,“阿姨,我要一個紅豆麵包。”
買好了紅豆麵包,我回過頭來發現那個男生還是站在那裏——
“你好,我是元梓艾。”我自我介紹道。
“我知道。”
確實,我沒有必要自我介紹,我對他點頭就要離開——
“元梓艾,我可以和你一起吃午飯嗎?”
我抬頭,看著他,想要從他的表情中看出什麼東西,但是他臉上除了笑容還是笑容——“好吧。”
最後,我們在一個科技舊樓的後門台階上坐下——我實在不想再招人注意了,要不然連午飯都沒得吃——
我撕開紅豆麵包的包裝,但是聞到那股濃鬱的紅豆味時,不知道為什麼我感覺很不舒服——
“你怎麼不吃啊?”那個男生問我。
我看著麵包裏的顆顆紅豆——“這紅豆麵包……”
“你不喜歡吃嗎?”他露出很可惜的表情,“要不,你咬一口試試,也許你吃了就會喜歡的。”
我看了他一眼,終於還是拿起那個麵包一口咬了下去——
“唔……”那紅豆味道我真的不喜歡,我就算想要咽下去也咽不下去,最後我還是決定把它吐出來了——
“原來你真的不喜歡吃紅豆麵包啊。”那個男生歎氣,然後把手邊的另一個麵包給我,“給你這個菠蘿麵包,菠蘿麵包你應該不排斥吧?”
我也不推拒,接過他的麵包,“謝謝。”吃了一口菠蘿麵包——這個我確實不排斥。
“我叫傅北暄,二年七班。”
突然聽他這麼說,我才想起來他好像一直沒有自我介紹。
“哦,你好。”我也不知道下麵該說什麼。
“梓艾,你好像對我很冷漠啊。”他語氣裏似乎有些受傷。
我皺了下眉——我們才第一次見麵他竟然就這麼親昵地叫我——不管怎麼樣,我都不習慣——剛才對他的些微好感一下子好像又沒了——“我的性格就這樣,謝謝你的菠蘿麵包。”我三口兩口吃完了菠蘿麵包才提著我的保溫瓶起身,“我先走了,再見。”
“嗯……再見。”傅北暄臉上依舊帶著笑容。
我大步往教室走去——不知道是我錯覺還是怎麼的,我總感覺傅北暄的目光好像一直追隨著我——
這個人,不簡單。
今天算是認識了兩個人——葉惟和傅北暄——一個我能感覺到她的善意,一個……捉摸不定——而且,不知道為什麼,我覺得他好像認識我……當然這個學校裏認識我的人不在少數,可是他的這種認識……我也說不上來——
今天拿到了學生證,我晚上一回到家就用我的學生證號碼去時瑞的學校論壇進行認證,終於可以進去那個論壇看帖子了——
今天帖子的頂帖竟然還是那個“禍水回來了”——我好奇地點進去看——
發帖人的內容是:大新聞!禍水回來了!在時瑞消失了半年,據說在醫院當了半年植物人,禍水竟然安然無恙地又回來禍害時瑞了!一個“失憶”的借口就讓禍水再次在時瑞活躍了!強烈抗議學校允許禍水留在學校!!!
下麵的首個回複是:賤人!你怎麼不在車禍裏死掉!!!!
第二個:元賤*!現在你一個人看你在時瑞怎麼活下去!!!
……
這下,我連腦子都不用動了,這裏的“禍水”“賤人”指的就是我——元梓艾。
明顯,我確實是全校公敵了——到底曾經的我是做過什麼事讓這麼多人討厭甚至恨我——以我自己對現在的我了解,應該不至於做出什麼傷天害理殺人放火的事情了——而且他們總是隱含著“我以前被人保護著”的意思——那那個人到底是誰?我一個男生有一個保護者,還做了什麼事被人稱為“賤人”,還有那“禍水”——“禍水”不都是和那種意思聯係在一起嗎?……
靠,越來越亂了……
我把帖子往下拉,突然看到一張有些模糊的照片——雖然照片模糊,但是還是可以看得出那個人是我——我穿著校服,背靠在欄杆上,一隻手拿著一瓶礦泉水在喝——說實話,這個角度好像把我拍得還挺好的,隻是我的臉上被人劃了一個紅叉——等等!我發現這應該不算是一張照片,至少是一張合照,因為……我好像看到我身體左側好像還有一個人,那個人的手放在我的左肩上——我把照片複製下來,然後放大——確實是一隻手沒錯,而且還是看得出是一個男生的手——和我靠這麼近,應該關係不錯吧——
不知道能不能找到這張合照——我現在挺好奇旁邊那男生的樣子——
我開始在房間裏搜尋,想要找找看有沒有照片的痕跡——當然,最後證明一切都是徒勞,我把整個房間都翻遍了,可是什麼都沒有——
最後我躺在床上的時候都還在想著那隻手……那隻手……對了,那隻手的尾指上好像戴著一枚戒指,隻是看不清——也許明天可以帶這照片去找專業的人處理一下,看看能不能把這戒指的形狀弄出來……也許有線索也不一定——就這樣想著,我迷迷糊糊地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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