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2568 更新時間:12-03-19 18:50
周六的早上,昨晚吃飯就說要和阿放逛商場。都是我弟弟了,昨晚發短信說好以後就叫他阿放,他叫我明瀾哥(剛開始我還怕他叫我瀾哥,這樣好像黑社會老大,我可不想,幸好他也想過這樣叫我)。原來他真比我小,竟是年底12月生的,怪不得讓他叫我哥答應得快。早上8:00起的床,期間竟然收到林茗這小子的短信,說傍晚要和班裏的幾個花兒草兒來看望我。想了一下今天的行程,而且特意問了南傑來不來,既然阿放現在是我弟弟了。總不能老讓南傑躲著他,還是給他們點小機會和解一下。還得去想個法子讓南傑放下戒心,否則沒路可進,頭痛啊。回了條短信讓林茗她們6:00到我家,把家裏的陽台打理一下,再把衣服放到洗衣機裏,磨了杯豆漿簡單的吃了一下吃早餐,就給阿放發了條我出門的短信。
我們約好9:30在XX商場彙合,商場離我家有點遠。不想騎自行車,而且還要放時商場裏也挺麻煩。等搭公車到的時候阿放已經到了,看一下時間還好沒遲到。
剛才開始遠遠的看到的時候還沒確定是他,要不是那一頭金黃還真不相信是他。他也在東張西望,今天他在我的囑咐下沒穿奇裝異服。穿著一件灰白小相間的格子服,褲子倒是老老實實的泛白的牛仔褲,除了這一頭金黃的頭發現在他也挺像個正常的學生了。看到他往這邊看過來,早早的伸出了手朝他揮了揮,他很快發現了我朝這邊走來。
走近了看著我有些不好意思,我拍拍他肩對他說:”今天這身還可以,走,跟哥去把這頭發也正常了。“他有些靦腆撓撓頭走著我。
老實說阿放跟我一起我比較像弟弟,原因無它。第一,我看起來比較乖;第二,我長得比阿放矮了一個頭,這點他和秦子賦一樣高。我早就想好了,阿放的性格能圓點最好圓點,我不想改變他原來和其它人的關係,但是麵對他周身的不足我需要多修飾。比如外形,現在就算他對南傑再真心,南傑要看不上什麼都是白搭。所以他阿放必須穿得正常點,而且現在是我弟弟了,也不能給我丟臉了。
我和他走的第一站是美發店。阿放膚色比較黑,看得出來這家夥在室外活動太多,好在沒有黑得感覺到髒的地步,是健康的小麥蜜色。太明豔的顏色對比較黑皮膚的人就會顯得更黑,像我這樣比較白的染成黃色的頭發是不會什麼的,但阿放現在還是染回黑色的好。他原來的頭發用發膠固定成了刺蝟頭,把頭發洗下來再染回黑色後,我發現他的頭發有點微自然卷,還有點自然澎。我和設計師都覺得保留他頭發自然卷與澎的特性,後留給設計師自由多加修剪了一翻。等到轉過來,有些人頭發多加修飾一下就會更突出臉部的骨感,男人不能像女生一樣增加臉部的明亮度來增加臉部的線條感,隻能透過發部來多加修飾。阿放現在的這個發型很適合現在還處在學生時期的他,頭發卷得很自然。因為臉部平時表情比較粗獷,微蓬鬆使他的臉部軟和下來,而且阿放野慣了,身上不自覺帶著野性。這個可以做為他很迷人的一點,卷發更能充分體現他這一點。總之我對他這個發型很滿意,顯然阿放也是滿意的,轉過來給我看的時候還向著我勾起了嘴角,我相信店裏的某些女性也跟我產生了一定的想法:好想揉揉他的頭發啊,感覺摸了會很舒服。
走出店外,我怎麼看怎麼滿意,一拳打在他的胸口上,笑著對他說:“行啊,醜小鴨變天鵝,夠帥。再換幾身衣服保證走到哪閃到哪。“
看著他像小孩子一樣咧開嘴開心的笑起來,感覺心底的陰鬱也跟著散開了。若有一天他和南傑真正在一起,南傑也一定也寵溺著去揉他那一頭頭發。即別人眼裏阿放凶神惡煞的,但我知道他其實像小孩子一樣,小時候它以拳頭保護南傑。可事實上隻怕我和南傑都知道其父母丟下他的時候,當身邊隻有南傑照顧他的時候他的心智就停留在幼兒時期。說到底對親人阿放就是個小孩子而已。
3月中旬的天氣還是很好的,沒有春季的梅雨,亦沒有四月春花的委謝和五月的清熱。我很少和人一起逛街,平時都是我一個人獨來獨往,身邊有個人是一種清新的體驗。我想阿放也和我一樣,從他還在小翹起來的嘴角,從我們不約而同的靜默慢慢走在這喧囂的街道上看出。
我說過阿放的身材不錯,身上又有充滿野性。所以我不打算讓他穿太學生的衣服,而且如果你要是讓阿放太學生估計他也不好向他那幫兄弟交待,我也不想讓他穿得太乖仔。他衣服和褲子都有點難挑,因為阿放會經常打架,不能太收身,這樣影響打架的效率。所以衣服和褲子是中鬆型的,他的衣服我給了挑了幾種不同款的開衫、開領。褲子收腰不收腿,反正他腿直,不穿收緊褲一樣好看的。休閑的必須要幾款,牛仔的也是幾款,總總的七七八八,一共要幾10條。看看衣服也大概10幾件。每一件我都對配過,也讓阿放自己注意,告訴他哪幾件可以混搭。他自己雖然沒什麼很大的眼光,倒是用心記下我說過的話。即使再怎麼樣也不會穿得像從前那樣不論不類,我告訴他不是所有混混都要那樣的,而且我告訴他他也不可能永遠做混混。真正的壞人還能穿成壞人樣,隻有笨蛋才會認為那樣酷死了,壞人都是人模狗樣的。呃,雖然我說這話的時候有貶一部分人在,但事實確實有一部分這樣。
我不喜歡穿皮鞋,雖然說大家長大上班了是男人難免要穿。但是我還是喜歡穿運動鞋、布鞋、板鞋,這幾種鞋子也比較適合學生。所以我挑了三雙樣式簡約大方的鞋子給他,而且嚴重告誡一個人看愛不愛幹淨就看他鞋子,你怎麼樣都給我把鞋給我穿得幹幹淨淨的。
我發現阿放還有耳洞,既然從頭到尾差不多都改,飾品之類也和他講講吧。他原先的那些耳釘、掛件、手鏈等等也不是不可取,隻是修飾不在多,在精,在配。一個人全身的搭配原色最好不超過三種,男人和女人的飾品一樣都是做修飾作用,所以手飾的選擇首先就從穿著的顏色與款工挑選。
總之跑了一天,在5:00的時候總算弄完了。東西太多,硬是整理起來也有四大手提袋。阿放現在自己一個人住在校外,他還有一個從前父母住在一起時候的房子離南傑近。但來到這個學校上課後他就自己一個在外麵住,南傑就不願意和他住在一起。我本來打算先讓阿放去我家的,但是今天晚上南傑他們會來。
我站在公車牌前,終於開口道:“阿放,今天南傑他們會來我家看我,你要不要來吃飯?”
他想了一下,不一會兒就轉過頭了告訴我,”明瀾哥,我就先不去了。阿傑現在不願意看到我,何況你的傷還是我弄的,我去不是添堵嗎。反正。。。。。以後有的是機會。“說完衝我笑了一下。
他東西太多,我決定還是先把一部分放我家。明天他再來我家拿好了。公車來了,我們也就分道揚鑣,看著車窗外不斷變小的阿放,想起他最後一句話,這小子幾天時間就變聰明了,孺子可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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