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純真年代初戀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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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字數:8103  更新時間:12-04-22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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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那年我十八,談不上成熟的懵憧年齡,傻瓜一樣驕傲自信。

    四月的一天,臨近畢業,老師用班費招待我們去了學校旁邊唯一一家露天溜冰場。

    換鞋下場,親愛的同學們紮堆地晃來晃去,那叫一個熱情滿滿。我是某類永遠缺乏平衡感的人,溜冰於我,能站穩不倒地已經不容易了。所以,不久,當見識一位可以溜著跳舞的高個子仁兄時,我的驚羨完全不加掩飾。

    琢磨著鶴立雞群大概就是那麼回事,我手搭欄杆,坐一旁長椅上休息,再也不好意思站起來丟人。沒料,一會兒工夫,那位仁兄一屁股坐在我身側,綁他有些鬆散的鞋帶。

    “溜得很好。”我一臉微笑稱讚他。

    冒失的搭話在當時的我看來並非突兀——學生會呆久了,交際什麼的很有些老油條,咳,雖說事後得知他不是我們學校的學生多少有點尷尬==

    “怎麼沒下去溜?”他抬起頭很平常的麵對我,似乎早已習慣了陌生人的讚美和搭訕。

    “不會。”我揚揚腳上的鞋。

    他睃了一眼,“旱冰鞋不好滑,換滾軸的吧。”

    “穿什麼都一樣,”我不以為然的扁扁嘴,“學單車隻會左轉彎,所以我選擇踏踏實實的走路——不過,眼下連走路都很難了。”

    “哈哈。”他失笑,在我聽來有點硌耳。

    “是班級活動,我自己是不會來這裏的。”蹙眉,我不悅的解釋。

    他好像察覺到自己笑得不妥,斂色頗認真的看看我,突然拉起我的搭在欄杆上的小臂,“跟我去換鞋,我教你。”

    “什麼?”被扯起來時,我沒來得及反應。

    “先換鞋再說。”他幾乎是拖著我往換鞋的小房間走。

    一步三搖晃,我戰戰兢兢的掙紮了幾下,卻拗不過他,“誒,那個,別管我,我學不會的……”

    他不加理會,一言不發的幫我挑鞋換鞋,然後很費力的係好鞋帶,任我從驚慌失措到啞口無言。

    剩下的過程相當慘烈。個把小時下來,他滿頭大汗手忙腳亂(我老失去重心),我不出意料的沒有學會溜(能平穩的走幾圈已是萬幸)。

    老師喊集合時,我長籲了一口氣,如負重荷。轉身禮貌地言謝,他爽朗笑著揮揮手,和幾個朋友先行離開。隔壁寢室的妹子蹭過來一臉詭譎的笑:“怎麼沒約你吃飯?”我無辜的瞪她。

    那天,我沒問過他的名字,當然,他也沒問過我的,彼此矜持著驕傲著。其實細想,直到如今我都不清楚他的名字到底是哪幾個字。不熟的時候不便問,熟了更不便問。隻記得那天他穿著橫條紋的T衫,個子高高,蜜色皮膚,體格不錯。

    (2)

    隔幾天周末,隔壁寢室的妹子們來借我的裙子,順帶搗鼓我一起去舞廳。

    我鬱悶:自己根本就是個交際舞盲!於是,使勁搖頭。

    妹子誘惑:“9點蹦迪哦!”

    我猶豫。話說,我這人在校內領著男女兩支勁舞隊,平日在寢室裏常發動室友們熱舞20分鍾(自創減肥法==),扭得也算像模像樣,卻一次沒去過舞廳動真格。

    “快畢業了,再不去蹦蹦以後恐怕機會難得。”她繼續慫恿。

    “……不能呆太晚。”我妥協。

    舞廳給我的第一印象是暗。周圍一圈椅子,中間是舞池,好像有很多人,眯著眼也瞧不清誰是誰。

    我被她們左右夾擊,坐在近門旁。

    舞曲響起之際,熒光燈旋轉閃爍,很快就有人過來請她們跳舞——看來是常客了。瞥見她們在燈光下甚為優雅的舞姿,說實話,我挺羨慕。我也曾學過國標,不過,當初覺得跳這個沒勁,又派不上用場(指學校演出),不如蹦迪自在,便沒認真“研習”。

    一曲終,間隙,有妹子回到我身邊,興奮得像隻抓到耗子的貓,眼睛撲閃撲閃的,令我不忍揶揄。又一曲開始,有人走近,妹子驀地捅我腰側,咬耳朵:“是溜冰場的那家夥!”我抬頭對上他,又慌忙別臉,暗忖:慘了,千萬別是請我跳舞的啊。他的手在我眼底伸出,一晃,停在妹子麵前;妹子衝著我眨巴眨眼,搭上那隻手一起步入舞池。

    有點小失落,我在黑暗中自嘲笑笑。

    很快一曲完結,我興致缺缺的望著妹子穿過人潮,邊拿手扇風邊喊:“坐會坐會,真熱哦。”

    挪了半邊屁股讓她坐,她一擠上來,便古怪的朝我揚揚鼻子——我側目,又瞧見尾隨而來的他。

    “請賞臉跳一曲。”他這次真的朝我伸出手。

    “我……我不會啊!”我承認自己臉紅了,頭和手一起擺。

    該死,怎麼又要說“不會”?!咳,當然,我很高興被他邀請,可我同時也超擔心被邀請後會……踩他的腳背啊……

    “我教你。”呃,出現了!這人該不會是隔壁師範的吧?

    “去啊,”沒等我回答,妹子將我從椅子上推起,一個人占據整個地兒,貼我後背嘟噥:“你在學校那麼無敵。”

    我僵直的站立在兩人中間。

    他將手探得更近,我笑得那叫一個牽強。

    牽著他的手融入舞池,內心忐忑。記得當時的音樂叫《吻和淚》(不知道為什麼,過去這麼多年我還記得歌名),妹子們後來介紹說是跳小探戈的曲目,而我那時完全憑直覺,渾身僵硬的努力在和節拍,跳得是啥根本無從考究。

    入耳的歌女聲聲,搭肩握手什麼的彼此距離不親不疏。

    一時無語。

    搖擺了幾步,他突然問:“記得我嗎?”

    ——這本該是我的台詞,結果他搶了先。

    “恩。”略微一驚,我輕聲笑道:“還以為你不認得我了呢……”甫一出口,感覺曖昧不當,我立即緘口。

    “嗬嗬,”離得太近,他在我頭頂上吐氣,“不敢冒然請你,所以先請你朋友。”

    先做試探嗎?

    “哦。”我挑唇笑笑,不再接茬。

    不記得後來還說過什麼,我一心記掛著腳下,好在直至曲終都沒踩過他的腳。

    那晚,他僅請了我一曲。在其後和妹子們坐著休息時,他溜過來,一人塞了聽健力寶(在那年頭還是很奢侈呐)。

    許多年後,我曾思考:當時他是不是在用所謂的“欲擒故縱”來引誘我?或者,其實在我無知的時候,我早已處於思春期,向他散發了某種荷爾蒙?於是,彼此都在想主動和不主動間徘徊。

    (3)

    幾天後的晚自習,我被團支書叫了出去。

    她用手指了指樓道後門外的一處陰影,古古怪怪:“有人找你。”我探探頭,頗小心的走近,意外的看到了他。

    當時,我已經知道他是對麵學校的學生。在這裏這種時刻碰到校外生,除了意外,就是……極有可能……

    “下自習後有空嗎?”果然是遭遇約會……

    “幹嗎?”騰地一陣燥熱,我低頭看著腳。

    “想請你去唱歌。”

    “……”我想歎氣,聲音細若蚊蠅,“不會。”我媽說我的嗓音像鴨公叫……

    “嗬嗬,”他忍俊不禁,“那你,嗯,到底會玩什麼?”

    我皺眉思索:到底會玩什麼?

    平常休假不是回家,就是和室友們逛街,要不就睡覺、看小說(寢室流行看名著,《傲慢與偏見》、《三個火槍手》、《茶花女》什麼的,我都是那時候一部接一部看完的)。以前曾和一帥哥試著相處過幾天,他比我還無聊,除了足球,連聊天話題都無法建立,每次喊我出去無非聽風。我忍無可忍的分手,結果他一拳頭砸了我寢室的玻璃(寢室在1樓)。我立馬衝了出去,害得所有人都以為我去K他,替我擔憂,卻不知我隻是去其他寢室避難。說實話,當時害怕他一時興起,來個同歸於盡……第二天,帥哥乘我不在,手背裹著紗布,把寢室的玻璃補上了。

    所以,回憶那段所謂的談戀愛經曆,沒有任何幫助==

    “不知道。”實話實說。

    “啊?”他笑眯了眼。

    好吧,笑話吧,我有心理準備。

    “你還是來吧,”他忽而壓低嗓音,“我唱歌,正好你可以和我兄弟聊聊。”

    我倏然抬眼。

    “你兄弟?!”這是什麼意思?我一臉不解。

    他抓了抓後腦勺,“是這樣的,我有個兄弟想和你交朋友,怕你拒絕,托我來約你。”

    我瞪大了眼睛。

    他沒看著我,仍在繼續,“上次在溜冰場他就看上你了,隻是臉皮薄,沒敢開口……”

    頓時,我有種被愚弄了的感覺。

    沒注意聽後麵的,直到他語畢,我禮節性附和:“哦,這樣啊。”

    “那你來吧?一會下自習,校門口見。”

    我微笑著應承,隨即一溜煙的逃進教室。

    “太好笑了,為了兄弟約我,”我邊翻開課本邊忍不住細聲嘀咕:“沒事,管誰呢,說不定比他好……”

    同桌莫名其妙的斜乜了我一眼:“怎麼了?”

    “錯位。”

    誒?這是啥意思?說完連我自己都訝異。

    團支書恰巧經過,約莫聽到了對話,她賊賊地衝我笑,我佯裝沒瞧見。

    看來,那時候,好象我比較主動了,至少我說了“錯位”。

    錯位嗎?是我還是他?荒謬又真實的感受。

    “相親”的結果是一位白皙的小個子男孩,有點靦腆。我一晚上沉默著敷衍。

    (4)

    不知道什麼時候,在別人嘴裏知道他的名字叫吉,江蘇人。

    特別會玩的那種人,而且什麼都能玩得拔尖。太會玩的人多半令人害怕,至少那時候我覺得害怕——那種害怕,源於我在和他交往。

    我不記得是如何開始的,好像有陣子我在逃避時他緊追了上來。他說過,原本是他先相中我的,積極主動的當教練,不想他兄弟也相中了;然後,本著兄弟比女人重要的原則把我轉手了,結果差點讓我溜走。想來,我還是有那麼點吸引力,但他也笨得可以,難道一點沒覺察我的感受?還是故意的?那天我們正坐在街邊吃涼皮,我滿是狐疑的上下打量著他,趁他不明所以,喊了句:“老板,他說辣子不夠。”即刻,殷勤的老板笑容可掬的往他碗裏添了一大勺冒著紅油的辣椒。他窘迫的囁嚅:“我吃不了辣的。”我回一個字:“吃!”結果,關公再現,我笑岔了氣。當時,我腦子裏閃過一個可愛的畫麵:我啃著鍾愛的鴨脖,他舔著豆漿,一個好辣一個喜甜,曰:代溝。

    學校前麵有個湖堤,堤壩下鬱鬱蔥蔥的一片樹林。據說,樹和草曾是用飛機播灑的,才會如此別致。吉經常和我一起去那裏約會,象所有戀人一樣手牽手的晃著。返回的路上,他坦誠提及以前的女友,我沒仔細聽,隻知道她是在我隔壁學校(師範)讀書,可能多次遇見過。水瓶座的人似乎不太注重戀人的過去,隻是愛了就義無返顧。

    終於有天,我順著他的目光見到了那個女孩。我眯著眼,希望能看清街對麵的她,但骨子裏的傲氣迫使我在兩秒鍾內收回了眼線。唯記得五月裏,她光腿穿著短褲。短褲啊!我這輩子沒勇氣穿出門的短褲!那代表著足以炫耀的資本:美好的肌膚美好的腿型(代表著我的自卑)。室友曾不無感慨:“單看你的臉和你的腳,真難想象是出自同一個人的!”我惡心她:“我根本就是驢子拉的那坨屎。”

    吉有個已經工作的朋友在外麵有租房。某個周末,他騎摩托車帶我去了那個鐵板樓梯的塔屋。朋友是和女孩同居的,因為隻有一張大大的床,這讓我不禁臉紅。

    做午飯的時候,我站在他們旁邊,女孩邊切著牛肉,邊說:“切這個可有講究,切的紋路不對就硬。”不過,我到現在還不知道到底是怎麼切牛肉==吉燒了個冬瓜,夾到我碗裏說:多吃些,美容。

    不久,因為要參加成人自修考試,和幾所學校的學生在某縣城呆了兩天。回來時下大雨,我坐的車是最後一輛。

    一下車,我頂著雨點拚命往學校衝,隱約聽到有人喊我,可雨聲太大了,我沒回頭,一口氣跑到宿舍樓門口。這時,摩托車發動機聲音在我身後轟隆,我嚇得側過身子,餘光瞄見吉跨坐在濕淋淋的摩托車上,頭發滴水。

    “你晚了2個小時,“他扒拉著頭發笑,“不是說3點就能回來嗎?”

    “你問誰了?”我拉他站到屋簷下,“我都不知道幾點能到。”

    “聽說1點左右出發,頂多2個鍾頭車程,”他湊近,“我一直在門口守著。”

    我驚訝地看向他,他拉開些許距離,拍打身上的雨水。

    “趕緊換衣服,等你吃飯。”見我怔愣,他推了推我;木納地應了聲,我突然感覺心頭暖暖甜甜的。

    晚飯後,雨停了。我拎著滴水的傘,跟他四處溜達,深感鬱悶。到宿舍樓門口分手時,我嘀咕了一句:“不夠細心。”便大踏步進去。

    次日見麵,他拉著我的手,小心地問:“想了一晚上,說我不夠細心,是不是因為昨天沒幫你拎傘?”我怔住,慌忙搖頭:“我有說過這個嗎?傻瓜。”他看著我安靜的笑。

    那一刻,我真實的感受到自己在他心中有了份量,即使之前彼此從未說過“愛”。

    (5)

    五月末,學校要搞畢業晚會,我理所當然地編排舞蹈。

    所有的課餘時間都用上了,我和吉沒什麼時間和機會見麵。在演出的前夜他來看我,我壓抑著興奮告訴他明天晚上就演完了。

    “我要吃香蕉片,記得帶來等我。”我邊往宿舍跑,邊喊:“晚會結束時候見!”他寵溺的望著我,點頭。

    演出的節目是我和班上3個女生跳範小萱的《魔力》,演出服裝是我不辭辛苦從女生宿舍一樓到五樓的晾衣繩上找的。回到後台,吉站在那等我,手裏拿著兩袋香蕉片。

    我拉著他溜到操場。

    “你的臉好可怕。”他笑話我的濃妝。

    我摸摸臉頰,“沒辦法,晚上演出就得濃妝豔抹。”

    操場是橢圓形的,兩邊有2個半圈的白色邊沿,用來隔離跑道和足球場。邊沿相當窄,約幾公分高,我經常試著用兩隻腳前後一條線的走,聽說能增強平衡性,但從沒成功的走出10米就掉了下來。

    “你能不扶東西走完這半圈嗎?”他當我的拐杖,我站在沿上對著他說。估計這半圈有幾百米。

    “小意思,”他把我拉下來,自己站上去,“有什麼獎勵?”

    “你說吧。”我環抱手臂。

    “就啵個吧。”他煞有其事的答道。

    我白了他一眼,羞怯的略微點點頭。

    他輕鬆的邁開貓步,任憑我從旁搞怪亂叫,還是堅定的走完了半圈。

    “拿臉來。”他在湊近,我有點慌亂。

    “啊……”眸中他的臉一點點放大,我突然埋下頭,“今天化妝了,不想弄得你滿臉花,還是下次吧。”

    他愣在咫尺。

    後來,閨中密友說,吉之所以愣住,大概是因為他在思考:究竟她愛我嗎?或許在他看來,我不僅僅是失信,而是背棄了某種衡量的承諾。當然,我不可能清楚這是不是他的想法,但我曾純真的認為:初吻應該發生在新婚的那個晚上,我要為我的新郎送上全新的自己。這話我曾告訴過他,他是知道的。

    最終到六月,畢業在即,我隱隱感到害怕。

    吉是早該離校的,他們學校提前半個月結業,但他沒回去,依然跟我膩在一起。

    那天吃過飯,他拿刀削桃子遞給我。說實話,我家吃桃子從來都是洗洗就皮毛一起吞,那還是我第一次吃沒皮毛的,記憶深刻。

    “明天開畢業大會,”我含著桃肉,口齒不清,“晚上我們畢業班在校操場搞通宵篝火晚會。”

    他半晌沒吭聲,自顧自地削桃子,又遞給我。

    “你家電話多少?”他問。

    “不告訴你,”我扭捏道,“我媽不喜歡有男生找我。”

    “畢業以後,你怎麼打算?”

    “我爸已經安排我進銀行了。”我將桃核扔進他削皮的盤子裏。

    “你說,如果在學校附近弄一個好點的溜冰場,怎麼樣?”他環顧四周,“這裏有4所學校,那家溜冰場又破得厲害。”

    “你不回家嗎?”我吃驚的看著他。

    “回家也要找事做,何況學生的錢容易賺。”他眼裏有點什麼在閃,“我們在這裏建座漂亮的溜冰場,你想工作就周末回來;你不工作,我養你。”

    他相當隨意的說著“我們”的未來,我卻非常震驚。

    刹那間,我仿佛見到了媽媽那顆氣得冒煙的頭顱——畢竟,在我父母眼裏,我還是那個雷雨天抱著被子擠上他們大床的孩子。而吉傳遞的信息是:你已經長大了,能獨立支配自己的生活了。他將我安排進了他日後的生活裏,“我”和他從此要變成“我們”。

    我呆呆的望向他;他還沉浸在美好的構想中,唇角彎彎。

    “這麼……早……結婚?”我吞吞吐吐。在我看來,能生活在一起的唯一理由就是結婚。

    “傻瓜,”他笑著摟緊我的肩,“塔樓上的那對,不是生活得很好嗎?”

    “你是說……同居?!”我驚愕,因為想都不敢想。

    這在我看來相當嚴重,背負很多,最重要的是包含了父母的名譽。

    一對交往不到兩個月的學生戀人,居然迅速發展到了準備同居,是一件多麼不可理喻的事!我們彼此清醒的明白:畢業了,宣告著天南地北。他急切的想抓住我,而我卻膽怯的縮回了手。

    “太不實際了,”我尷尬笑了笑,馬上換了話題,“晚上早點見吧,我還要去篝火晚會呢。”

    他表情複雜的望著我,氣氛僵直了一會兒,“晚上去情人島吧,那裏有好多螢火蟲。”

    他把視線移到了熙熙攘攘的街上。

    情人島並不是島,甚至與浪漫的“情人”二字無關,隻是位於學校後麵的一個小村子,不知是哪年的高才生突發奇想,取了這樣一個名,從而代代相傳。

    一條鄉村土路,兩邊有灌木和一塊一塊的小池塘,晚上很幽靜。

    吉手裏拿著根電棍,我詫異;他揚揚手,告訴我,晚上村子裏散養著看護院子的狗,嚇唬它們,這個比木棍有效。

    他牽著我的手,往村子深處走。周圍黑漆漆的,不遠處有農舍裏射出昏黃的光映著高高的灌木叢,樹影婆娑。我有點害怕,向他縮了縮。他果然懂了我的意思,突然大喊:“鬼啊!”嚇得我一哆嗦,直接抱緊他。

    想來這世上沒幾個和我一樣怕“鬼”的人,可我真的怕,哪怕隻是一個字。我曾親眼見證活生生的人變成了鬼——我的父親(現在的是繼父,不過,視我如己出)我的爺爺。那種絕望,我永生難忘:凸起的眼珠,溢出眼角的淚,瞬間布滿皮膚的褐色斑塊,張合著卻不能言語的嘴……我知道,他們是在表達一種渴望:不想死啊!可無能為力,我隻能眼睜睜的看著一切發生一切消失。於是,我懼怕那種不想死卻無法活著的物種,波及到怕聽怕看鬼片。當然,這些是吉所不知的,我估計他甚至很感激“鬼”,能令如斯矜持的我主動地抱緊他。

    在一處近水的樹叢裏,滿是星星點點,我像每個見到螢火蟲的女孩一樣歡呼雀躍。吉一把抓住幾個,回頭皺眉,“該死,忘了帶東西來裝。”

    我當時穿著一條淺灰色的連衣裙,格子相間,有兩個大口袋搭在裙腰下。我指指口袋,“放裏麵,做燈籠。”

    他小心的放進去,我立馬捂住荷包口,頓時,口袋光輝朦朧。

    那晚,他捉了好多螢火蟲。身側的我傻傻地望著張牙舞爪的他,一個勁地傻笑。

    小家夥們在口袋裏觸動,麻麻癢癢。我兩隻手緊緊的捂著口袋,如同捂著幸福。

    回來的路上,他一直沒說話,我緊張著螢火蟲的口袋,想著甜蜜的心事。快到校門口了,他猛地橫我麵前;我抬頭的刹那,他的臉似乎逝過一縷悲戚。

    “吻我一下吧!”他熱切地說。語氣像是懇求,又像是命令。

    我忸怩地頷首,“街上呐,這麼多人多不好意思。”

    他籲了口氣,“你進去吧,時間晚了。”

    “那我們明天見,”我以為他僅僅是不高興,故意撒嬌狀歪著腦袋,“明天一早就見。”

    他不置可否,靜靜望了我一會兒,微微點頭。

    雀躍的跑進寢室,我將螢火蟲裝進玻璃瓶,用鑿了小氣孔的紙蓋好,套上橡皮圈。在趕往操場的路上,我想起一件事,轉身向校門電話亭跑去。

    “媽,明天我把行李擺在寢室裏,叫爸帶回去,”我拿著話筒,臉上掩飾不住幸福喜悅,“我要出去玩,遲些天自己回家。”

    掛了電話,心潮起伏:明天告訴吉,我要隨他走!

    已經不記得他有沒有邀我去他家,大抵是有提過的。那時,我曾如此堅信:幸福近在眼前,要做的隻是伸伸手。這是我18年來,第一次做出的重大決定,我想告訴他:愛他!所以不顧一切。

    6月4日,在校的最後一天。

    早上,我等他;畢業大會,我等他;中午,我等他。

    我如坐針氈,一刻也無法平靜,隱約感覺有東西在不經意間已然流逝。終於忍不住去找他,去曾經他帶我去的每一個角落。有人呐呐地告訴我,吉走了。

    我突然覺得有什麼一下子塌了,痛得厲害,眼睛迷蒙一片。他騙了我,不聲不響地走了。

    一瞬間,我清楚意識到:失去了吉!永遠的失去了……

    我倉狂逃離,躲在爸爸的車廂裏,閉著眼大聲哭泣,不忍去看周圍熟悉的一切。

    螢火蟲依舊在透明的玻璃瓶裏飛舞,我沒敢再看一眼,將它們留在了那個寂寞的櫥窗裏忽明忽暗。

    長久以來,我不敢正視那種抽搐的心痛,每每回顧,每每襲來,久久不能平複。

    直到一年後的中秋,我鼓起勇氣再次踏上了那個鐵板樓梯的塔屋,有點刻舟求劍的意味。開門的是個更年輕的女孩,含著牙刷,滿嘴泡沫,衝我擺手:“早搬了!”斷了我最後一線希望。

    我站在原地等了他兩年,因為我荒謬的相信地球是圓的,終點也是起點。直至有天,我醒悟彼此運行的是不同的軌跡,沒有相交的點。

    錯過了就是錯過,他的弧線靠得再近,也不過是擦肩而已。在這個愛情故事裏,我真實的存在了兩個月卻曾縈繞九年!有限的經曆,在記憶裏停滯,我似乎過於執著,甚至太過自我沉溺。

    我始終想不通他為何不辭而別?隻是遊戲?!對他的記憶與偏執,難道隻是為了尋求那個離別的答案?或是我不甘被愚弄?太久了,久到我不記得他的樣子,隻記得每一個關於他的情節(這是他僅給予的)。多少年了,心裏仍留有一絲陰霾,偶爾浸染,整個的顫栗。

    後記:這是一篇祭文,祭奠那個屬於純真年代的水晶之戀,那個由於矜持和驕傲而失去的青澀愛情。我曾很多次的想將它寫下,提筆竟滿是酸楚,灰灰的。於是,我等待,等待平靜的一天。三年前,我離開那個呆了20多年的地方,和家人一起遷居外地。這裏一切都是陌生的,卻讓我感覺嶄新。我從裝著防彈玻璃的櫃台,走進了20樓的辦公室,位置變了,生活變了,倍感輕鬆。我不再澀澀地感慨那個如曇花的愛情,把它深埋著發酵,當作沃土,去滋養新的燦爛,因為它令我明白了把握和珍惜。擁有的那刻,本是甜美的,終於,我甜美的將它記錄,生怕遺漏。我是個單純的人,沒什麼複雜的經曆,以至把它當作是最不可思議的禮物,永藏。如果真有重逢,我會問他:“還記得螢火蟲在口袋裏飛嗎?”估計他會一臉茫然,嘟噥一句:“神經病。”是啊,太多的人和事,我所記憶的,不一定是他所記憶的,但我相信,無論身在何處,遭遇什麼,我們都在平靜麵對,因為生活如此。(THE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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