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1757 更新時間:13-05-26 21:19
殺了冷血無情,眾人大喜,歐陽驚鴻過來抓住南陽小號雙臂,“危急關頭,總有你挺身而出,此生當無以為報,歐陽當銘記這份恩情”。南陽小號道,“我隻要能在大哥身邊,就這樣一直看著大哥,不要大哥什麼回報”。歐陽驚鴻點點頭,“你為何在此”?南陽小號道,“我想大哥應該傳送回來,便來北國尋找,哪知在此處碰到大哥”。歐陽驚鴻道,“你為何不在南唐,此處北國不是我等地盤,恐有歹人對你不利,我們先回南唐吧”。言未畢正要走,南陽小號拉住歐陽驚鴻的手,站在原地不動,“歐陽大哥,我不能回去,有人追殺我”。歐陽驚鴻道,“誰,誰敢追殺你”?南陽小號道,“是巫族,一個叫倚樓聽風雨的,她跟南宮蒼龍一起,見到我們南陽號就殺”。“哦,即便你是醫聖,也不能敵麼”?南陽小號搖搖頭,“巫族的技能專門克製我們南陽加氣血技能,南宮蒼龍冰攻又能削弱我的防禦,我打不過他們,我們南陽一門即將滅門”。南陽小號很委屈,似乎看到了她們南陽一門消失在這個世界的那一幕。這倒是個棘手問題,南宮蒼龍已是成名人物,為何要跟巫族勾結在一起來誅殺人間界修士。
歐陽驚鴻當即在世界頻道發出消息,“獨孤佳人,你在哪裏”。消息連發幾遍,世界頻道消息滾動播出,“夢幻國度不敵獨孤城,被獨孤城打敗,灰頭土臉的蹲在邯鄲城下,真讓人鄙夷”。消息滾動播出後,世界頻道當即熱鬧起來,有跟夢幻國度結盟的,發出憤怒的表情,跟夢幻國度有過節的,發出歡呼的表情。夢幻國度幾百人,竟然打不過獨孤城幾人,若是獨孤城有幾百人,那誰又能吃得住獨孤城這些變態的攻擊。
獨孤佳人帶著弟子們,來到歐陽驚鴻麵前,兩人多年未見,並未過多激動,相反,獨孤佳人反倒冰冷不少,“有事快講”。獨孤佳人冷冷的道;歐陽驚鴻知道她肯定生自己的氣,當即道,“我要光複南唐盛世,需要你來助我”。獨孤佳人惡狠狠的道,“我憑什麼幫你”?看著獨孤佳人那雙燃燒著怒火與不甘的雙眼,歐陽驚鴻沒再說什麼,率領著歐陽世家弟子,往城牆傳送處過去。自己當年一走就杳無音訊,換做是誰,也會傷心的。這幾年也許獨孤城發生了不少的事,獨孤佳人一個少女,要將獨孤城一門全部管理好,有外敵入侵時還要奮勇殺敵,也難為她了,她失去了一個少女該有的花季的快樂,這個可以理解。沒有得到獨孤城的幫助,歐陽驚鴻並不難過,這本身就是自己的事,別人不幫有別人的道理。夢是夢幻國度的幫主,若是請夢來相助,夢即便答應,幫中弟子肯定不應,若是要自己大量金幣元寶,自己又到哪裏去拿。歐陽驚鴻走進傳送門,直接傳送到洛陽。
回南唐了,如今此處不管是誰最強悍,還是有了更多的生麵孔,都不重要了,隻要自己將巫族殺出南唐,即便國主不回來,仍有其他皇族可以來統治南唐。昔日歐陽世家歐陽府邸早已成為廢墟,這麼多歐陽弟子回來,隻能暫住在一些荒廢的王府中,歐陽驚鴻將背包中元靈神草拿出來,每三人一株,讓每人都可快速修煉自己內功。
洛陽城上空結界震蕩不已,似乎有人正在破壞結界。洛陽城中不少巫族修士飛身而起,穿過結界飛上天空,卻看不見有什麼人在攻擊結界。歐陽驚鴻也隨之跟著出來。遠處一股神識非常強大,放出的神識掃遍整個南唐。是誰這麼大膽子,敢在南唐放出這麼強的神識。歐陽驚鴻隨即放出自己神識,順著那股神識來的地方過去。很快一股身影就顯現在歐陽驚鴻麵前,“小子,本尊之修為,也是爾等窺探的麼”、說話間那人一股劍氣飛出,射穿歐陽驚鴻身體,歐陽驚鴻沒料到此人出手會如此之快,當即飛身閃開,一掌拍出,排山倒海之勢連連砍出幾掌。沒想到眼前的身影如同影子一般,絲毫無傷。劍氣留影?這是誰,以前也沒見過,修真這麼多年,修真界還有這樣的高手,難道是劍仙。那影子對著歐陽驚鴻嗬嗬一笑,“小子,這點本事,也想出來混,把你的元嬰交給我吧,哈哈哈……”。大笑的瞬間影子漸漸清晰,這個人的模樣,歐陽驚鴻似乎在哪裏見過,又想不起來。“來者何人,為何攻擊我洛陽結界”?那人道,“哼,結界麼,就憑你也配問我”。話音未落,那人又一股劍氣飛出,整個洛陽結界搖晃幾下後,消失不見,洛陽城中修士武者天仙們大驚。紛紛飛到歐陽驚鴻身後,眼前此人定是來者不善了,管他,先下手為強。當即歐陽驚鴻將手中手工神器拿了出來,裝備一上,屬性當即加了不少。那人看見眼前這些修士充滿敵意,哈哈大笑起來,“可笑可笑,一群臭蟲螻蟻,殺你們隻會髒了本尊的劍”。說完飛身落下,在皇宮中消失不見
搜索關注 連城讀書 公眾號,微信也能看小說!或下載 連城讀書 APP,每天簽到領福利。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本站內容。
請所有作者發布作品時務必遵守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辦法規定,我們拒絕任何反動、影射政治、黃色、暴力、破壞社會和諧的內容,讀者如果發現相關內容,請舉報,連城將立刻刪除!
本站所收錄作品、社區話題、書庫評論及本站所做之廣告均屬其個人行為,與本站立場無關。
如果因此產生任何法律糾紛或者問題,連城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