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10976 更新時間:12-06-02 17:03
重慶13歲男孩吊死之謎
13歲的匡誌均死於11月3-4日(星期二或星期三)。或許是“母子連心”,11月4日淩晨,匡誌均的母親辜登會就做了一個夢,夢見一個從未謀麵、個頭很高的男人悄悄進入他家農村老屋,並在夢中催促她趕緊回家看兒子,她立即被嚇醒了,因為兒子當周正好回農村老屋沒有到江北城與父母見麵,於是辜登會趕緊催丈夫回老屋看看。匡紀祿起初沒有在意,拗不過妻子,11月5日才趕回老屋查看,結果兒子真的出事了。
前幾天他的手機壞了,跟兒子聯係不上,5日中午12點多鍾,他回家為兒子送飯錢。平時進出的大門和側門卻怎麼都打不開,他繞到後門,後門虛掩著,輕輕一推門就開了。
家裏一片狼藉,娃兒的衣服丟得到處都是。走進正屋,燈還開著,匡紀綠一眼便看見,兒子穿著大紅色的裙子,裙子上還別著白花,全身被繩子紮紮實實地捆著,兩腳之間,掛了一個大秤砣。雙手被捆著掛在了屋梁上,雙腳離地幾厘米,旁邊一個長椅被推翻在地,兒子全身冰涼,早已死亡。
匡紀綠41歲時才得了這個兒子。眼前的情景讓他傻眼了,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哭起來。
家人不相信孩自殺
很快,巴南區刑偵隊的刑警趕到。5日晚,市公安局的刑警和法醫也來了。
匡紀綠說,刑警把兒子從屋梁上放下來,脫去他的紅裙子,發現兒子貼身竟然穿著他堂姐的遊泳衣,兒子自己的衣服一件沒穿。
匡紀綠說,法醫告訴他,初步判斷,兒子是在48小時內死亡的,也就是11月3-4日。兒子身上,除了多處深深的勒痕外,幾乎沒有外傷。法醫帶走了兒子的內髒等物,回城裏解剖。
昨天,孩子的媽媽辜登會在記者麵前,已沒了淚水,她說,自己和丈夫都在江北區打工,家裏就兒子一人。平時,每個周末兒子都回江北和他們在一起。因為10月24日兒子回來時,他們給了兒子幾百元作飯錢、資料費等,兒子就說下周11月1日不回江北了,要自己回農村老屋。
辜登會說,平時,家裏的後門從來不開,都用兩塊大木板擋著,外加一根鋼筋。兒子死後,大門、側門關著,後門開了,兩塊大木板和鋼筋被放在門的左右兩旁。
匡紀綠說,兒子與他們最後的日子裏,他一點都沒有異常的表現。“我們不相信他會自殺。”
孩子生前沒有怪癖
匡誌均鄰居王倫琴對記者說,匡紀綠全家都很老實,平時對人也友善,從來不和別人發生糾紛,匡誌均平時少與人說話,害羞得很。從不主動招呼人。娃兒啷個就突然死了,全村人都覺得太怪了。
70歲的鄰居鄧先碧說,匡誌均平時貪玩,成績不太好,但人和他媽、老漢一樣,老實得很,從不招惹哪個。以前也從沒發現他有穿女孩衣物的怪癖。
一周沒有到校上課
家長質疑學校責任
匡紀綠說,兒子從10月30日放學後,就沒有返校了。整整一周的時間,學校為啥不通知家長?如果學校及時與家長取得聯係,兒子可能不會死。
在東泉中學,匡誌均所在七年級二班同學告訴記者,匡誌均平時不愛說話,人老實,成績在班上中偏下。上周星期五放學前,他一切正常。但是,匡誌均周末放學回家後,就沒有再來學校,一周沒有到校。
昨天,記者以匡誌均表姐身份來到東泉中學。匡誌均班主任吉老師說,星期天返校後,她發現匡誌均沒有返校,立即向學校劉校長作了彙報。校長說馬上和家長取得聯係。但自己多次和匡誌均父親打電話,但匡誌均父親手機壞了,沒有聯係上。
先把重點列出第一:為何腦殼上有“針孔”?
第二:為什麼要給小孩穿紅衣?
第三:為什麼穿女式泳衣?
第四:腳下的秤砣到底是幹什麼用的?
第五:13歲零13天是真的嗎?那他的出生日是10月24嗎?
第六:為什麼要吊死木梁,而不吊在樹上或者其他地方?
讓其子嗣穿紅衣上梁死,這是將魂打散,永不超生的死法。
死者死時身現“金木水火土”五行跡象,再選屬陰的數字13歲零13天,按理說,作案時間也應該是陰時,亥時可能最大。這樣狠毒的做法就是想既讓對方家斷後,且讓死者永不超生,死後魂魄盡散,不會找凶手麻煩。
集合了金木水火土五行
頭頂有針眼!分魄術!那針用屍油泡過
泳衣為水
紅衣為火
秤砣為金
橫梁為木
地為土
1。熟知小孩出生年月日。
2。對小孩家比較熟
3。凶手應該懂一點易經,且比較迷信。
4。跟小孩家結仇比較深,不深不會下手這麼陰。
5。結合迷信程度來看,此人應該至少30歲以上。
標準的養鬼術前半段
十五歲以下的童男童女
用紅衣鎖魂秤砣墜魂離地一尺魂魄不能隨土而遁
引魂針開泥丸宮引魂魄出竅
用死者的骨殖或者生前常用之物作為養鬼之器
極陰之地養49天那就是一厲鬼
自己頂:怎麼提防養小鬼的人:
(1)尊重兒童,在任何地方都帶著愛心對待兒童,尤其你和陌生兒童單獨相處的時候,小朋友讓你幫忙一定不要拒絕。
(2)看到誰家沒有小孩卻擺放很多玩具的盡量不要跟他家人衝突。
(3)到別人家吃飯,看到他們在桌子上多放一副餐具的盡量離開,別聽他們解釋什麼紀念老人拉,想孩子的習慣拉。。。
(4)遇到不管冬天夏天,身體冰涼,透出陰氣的人躲遠點,因為一旦養了小鬼自然陰氣逼人。
(5)看到誰家異常幹淨的多留神,小鬼最愛幹淨,即使你帶點灰塵進來掉在地上馬上就會不見的,看到就注意,不要再故意弄點灰塵到地下試探,小鬼生氣不是玩的。
穿紅衣等確實是為了應對五行(或者還有更深層的用意,這就要看這個男孩是不是一個八字純陰的人,如果是,那後果就會更加嚴重)。額前打孔是為引靈魂出竅。專業打結法是為了讓受害的人不會死得太快(估計是半活結),逼靈魂出鞘。凡養厲鬼的,都會讓受害人在死前曆盡痛苦,慢慢受盡折磨而死,這樣痛苦而死的鬼,死後怨氣極大,也就極為凶猛。就象南洋養鬼術中會用針刺破受害人的手心腳心,再慢慢一點一點把血擠出來,讓人窒息,慢慢厲盡痛苦和折磨而死,也是為了達到同樣的效果,所以非常狠毒,練出來的鬼也就越凶。因為小鬼不知道避忌,本就十分凶猛,又身穿紅衣,曆盡痛苦而死,所以此鬼若是練成,必定凶猛異常。能驅鬼(尤其是驅厲鬼的人)都是法力比較高的,因為如果法力不夠高,壓不住厲鬼,則反而會被厲鬼反噬,暴斃慘死,所以敢練這樣的鬼的不多。一個能驅鬼的人,如果是想殺一個普通人,簡直易如反掌,用不著如此大費周章。這樣的案子恐怕不是警察能破得了的,就算抓到人也可能是早就被安排好的代罪羊,而不是真凶。現在就要看七七四十九天之後這個鬼練不練得成了。
我來說下吧,這個男孩應該是至陰之命格,按道法術上來說,他的魂魄算是修煉法術最好的東西!
個人以為,如果隻是想讓他死不超生,全家絕後的話,不至於用這麼多東西,看來凶手的目的不在於傷魂,而在於取魂!
前麵有人分析了,為什麼這個凶手要給死者穿其堂姐的紅色泳衣?
因為按照道術修煉來說,就是要把這個孩子最陰之魂魄提煉出來!
所以要在最陰的時間這個男孩13歲零13天,並給他穿上他親人的紅色衣服!為什麼是泳衣?因為屬水,又是女人穿的,而且是親人穿的,可以說是至陰之物了!
分魄針鎖魂紅衣墜魂砣茅山專屬法術
泳衣為水,紅衣為火,秤砣為金,橫梁為木,地為土
很明顯,這個凶手是為了把男孩的至陰之魂從身體裏逼迫出來!但是大家也要注意分魄針鎖魂紅衣墜魂砣的同時使用!看來這個凶手是為了取得魂魄才這樣的!分魂針從頭頂插入,是為分魂,也是為了泄魂!否則怎麼取得魂魄呢!而鎖魂紅衣墜魂砣則是起到在分魂過程中,男孩的魂魄不會丟失,因為取魂是非常麻煩的,所謂人有三魂七魄,任何一魂一魄丟了,就得不到最完整的至陰魂魄了!
所以,凶手是先鎖魂,再泄魂,最後取魂魄!
具體步驟:
先把男孩製服,給他穿上鎖魂紅衣,係上墜魂砣,這就是留魂。再把男孩殺死,並用分魂針插入他的頭頂,這是瀉魂,估計凶手應該帶有裝魂魄之類的道術法寶,比如葫蘆,盒子之類的裝魂之物。最後再掛在梁上,因為按道術的說法,魂魄是不可能完全取淨的,所以必須讓他離開地麵(離土),掛在梁上是因為木代表生命,有引魂的效果,這樣才能把孩子的魂魄取淨!
至於13歲13天,女性親屬水性紅衣,無非是把魂魄提升到至陰的地步!
所以,根據我看來,如果是仇殺的話,似乎也套麻煩了,從道術上來說,不至於這麼麻煩,所以為了取魂的可能性大點!
前麵說,這人年齡在30以上,以我看來,很可能是年長者!目的是為了延續他自己的生命,而且我猜測,這人應該是修煉得走火入魔了,他們那地方的人要注意了!
網易網友:
此案手法乍看下頗有許多自相矛盾:比如說:既給男孩穿上紅裙,又在頭頂用分魂針,是為了散魂。但又在腳上用上墜魂拓,胸前用引魂白花,如果隻是與其家裏有深仇大恨,想將其魂魄打散,則又何需要加上墜魂拓和引魂白花呢。這看上去自想矛盾。如果要想散其魂不再找凶手麻煩,那將其變成厲鬼不是自找麻煩?所以很多人就看不明白了。其實凶手並不是簡單的想要打散其魂魄報仇什麼的,也不是單純的想養厲鬼,而是有更深的用意,那這就隻有一種解釋:如果是想提煉一個至陰的精魄,應該選一個命格純陰的女孩。但他選的卻是一個13歲零13天的男孩,所以隻有一個可能性比較大,那就是如果這個男孩是一個八字純陽的人,那他可能是想提煉一個至陽的精魄。如果這個男孩是一個八字純陰的人,選一個八字純陰的13歲零13個月的男孩,是為了提取一個至陰至陽的極品精魄,因為這樣的精魄極為罕有,有些修煉精深的人為了達到某種目的,會花上幾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去尋找這樣一個精魄。所以他給男孩穿上紅裙散魂,為免魂魄飄散無法提煉,所以在腳上加上墜魂拓,秤砣鐵製,鐵不透陰陽,墜在腳上魂魄無法遠遊,隻能在死處附近徘徊。再用分魂針從額前分散這個男孩的其他魂魄,隻將其至陽精魄或者至陰至陽的精魄從胸前的引魂花中引出。這樣才能解釋他這些自相矛盾的做法。看來這一定個法術極為精深的人,不然不要說做了,根本連了都不可能了解到這樣的做法。
本來塵世之中,前世作孽今世嚐,因果報應自有道,一般我不會多加幹預。但這件事既然發生在重慶這麼近的地方,而且多年來極為少見,我可以給你們指點一二,免得禍及無辜。
一:這種專業的打結法,是凡是練法的或者養鬼的人都必須學會的,未必一定是什麼經過專業培訓的軍人什麼的,但一定是一個用你們的話說就是相信迷信或者學過什麼法術的人。在大腿(大腿動脈)和雙肋之處捆繩,是為了壓迫和阻礙血液循環,讓受害人慢慢窒息,所以沒有外傷。雙手雙腳處的專業打結是為了讓受害人不至於死得太快,這現才已經說過了。
二:這個人未必是和受害人家人很熟或有很深仇恨的,因為這樣的做法太過外露,隻要查查受害人或者起父母有沒有什麼深仇大恨的人就很容易被鎖定嫌疑,太不明智。想要一個人死後魂飛魄散,永世不得超生,或者讓其家裏斷子絕孫的方法有很多,完全可以做得不知不覺就達到同樣的目的,做得這樣露骨,太容易引火上身,大可不必。這個凶手有可能是為了練鬼而專門找上這個小男孩的,因為練這樣的厲鬼的要求和講究很多,一般是很不容易找到適合的宿主的,比如說13歲零13天,(特別是如果這個小男孩是一個八字純陰的人的話,或者凶手有著很特殊的目的的話)。所以凶手未必一定是與這家人很熟或者有著很大仇恨的人,甚至可能不是本村的或者是近期才外來的人,他也可能是才跟這個小男孩或者其家人接觸不久,可以了解一下小孩的父母以前是不是找過人給這個孩子算過命呀什麼的。
網易新加坡網友[新陽散人]的原貼:
如果照其他諸位道友所述是13歲又13日的孩子應該是在1996年10月24日出生的,為丙子年戊戌月甲午日出世,但具體生辰不詳,不過可以大致判斷戊子年屬鼠,五行屬水。而五行相克中土克水,懸於梁上離地而亡,似乎是凶犯顧及這孩子五行為土所克故而為之。
不過之前的道友言之有理身著紅衣下綁墜魂砣的確有養鬼嫌疑,可是加上分魂針就的確讓人有所疑問。更何況養鬼多用未滿12歲而夭折的小孩,因為12歲以下小孩才會元陽元陰未泄,而此子年紀過大,已然不適合做養鬼之用。再加上養鬼者不可多養小鬼,因為小鬼善妒,多養反而不宜。但是此人作案手法卻非常嫻熟,顯然具有相當的經驗,若說是因為之前養的小鬼跑掉或者被破,如先前所說,這個年紀的小孩已經不適合造鬼了,何苦要找這樣一個條件不太適合的小孩?
從前麵提出的各種疑問可以看出,此凶犯精通道巫貳道,理應不是從事養鬼小道的潛修,故排除養鬼之嫌疑。在下有點看法在此提出,小孩命格屬水,而冤死時又特意離地,其冤魂已然五行絕土,從常理上來看凶犯製造一個五行缺失的魂魄實在讓人費解,不過若換個角度來思考,人有三魂七魄,其中三魂分別乃是天魂、地魂、人魂,而七魄分別為屍狗、伏矢、雀陰、容賊、非毒、除穢、臭肺,魄為肉體7欲所化,肉身不在七魄不存,故而七魄不考慮,而三魂中人死後七日後天魂歸天路,地魂歸地府,人魂則徘徊於枉死之處,而小孩屍身離地地魂返地不能,腳綁墜魂砣天魂不得升天,故而凶犯應該是想要這孩子的三魂,而三魂七日後才各行其路,故而用散魂針強迫三魂分離,以便即刻收走。人之三魂又稱元神、陽神、陰神法寶練器時若材料欠缺不夠或是急於求成很多時候會有潛修奪人魂補足湊數,這也是許多道修大家墮為左道的原因之一。故而在下的結論為此人為修煉法器而奪魂,其原因定是練器材料缺乏或者是其所煉製之法器近期內有大用二者其一。
第一個問題,茅山術中並無“分魄針”這一物,所以死者腦殼上的“針孔”不能確切的說是“針孔”,應該是"釘孔"。茅山術數中有攢魂釘,從死者的屍檢報告就能推斷出死者是被攢魂釘打入天靈蓋從而造成看上去像針孔的外傷。那為什麼要將攢魂釘打入天靈蓋呢?為了防止死者靈魂出竅,竅就是我們說的天靈蓋。那為什麼要防止死者靈魂出竅呢?後麵會說
第二個問題為什麼要給小孩穿紅衣?我們都知道穿紅衣死會化為厲鬼,而厲鬼之中屬紅衣鬼最為難纏。那究竟是出於何種目的要給一個小孩穿紅衣增加他的怨氣呢?隻有一個解釋,不讓其死後超生。怨氣大的魂魄是不能夠超生的。
第三個問題為什麼要穿女式泳衣?隻要是稍微知曉一點易經八卦的都明白女屬陰,女式泳衣即為附陰之物。給男孩穿附陰之物,其做法目的有二。一,削弱男孩身上的陽剛之氣,使其死後陰晦之氣大增。二,蒙騙陰官,隱瞞死者的性別。我們知道在過去有大戶人家生了男孩怕牛鬼蛇神帶走,就故意當成女孩子養。給他起女名,穿女裝。眾所周知的一個列子國際巨星李小龍,小時候的名字就叫細鳳(女孩名)。不過他還是在30幾歲的時候神秘死亡,死因一直是迷。按我們道家來說,李小龍能活到30多歲正是因為小時候的女名幫他隱瞞了身份,好了不能扯遠了。接著下個問題
第四腳下的秤砣到底有什麼用?平時我們的秤砣是用來計量稱重的,古雲秤砣雖小壓千斤。那這裏的秤砣起什麼作用呢?上麵我們提到了,穿紅衣死會很大的怨氣。那麼怎樣壓住這股怨氣呢,這就是秤砣的作用。無論你有多大的怨氣,秤砣都能給你壓下去。就好比你買的東西無論有多重,秤砣都能給你磅起來一樣。所以秤砣係在男孩腳下是起到了壓製怨氣的作用。
第五個問題,13歲零13天是怎麼回事?13是中國人乃至於外國人都很忌諱的數字。小男孩在13歲零13天遇害意味著什麼?意味著這是有預謀的,至少有人在10年前就想取小孩的性命了。13拆開相加是什麼?1+3=4(死)所以小男孩的上一個死亡日應該在1歲3個月零13天。凶手遲遲等了10年之久。
從資料中查出,小男孩出生日期是19960816而不是之前傳的10月24,1996年0816是丙子年七月初三,小男孩若是在辰時出生便是兵權有職之人。
第六個問題為什麼要講他吊死在木梁上而不是其他的地方?木梁,屋脊之橫梁。掉在木梁上抬頭不見天,伸腳不著地。這種吊法不是勒脖子,而是綁著手吊在木梁上弄死。這種手法極其類似西漢元勳韓信的死法,當初高祖劉邦許偌韓信,隻要你能抬頭看見天,伸腳夠到地就沒有人敢殺你。結果,呂後呈著劉邦出去平亂安排蕭何招回韓信,將韓信捆在麻袋吊在半空用竹竿刺死。從上麵的種種跡象來看。小男孩是被人有預謀的迫害致死,為什麼這麼說?第一,殺一個小男孩意圖何在?煉鬼顯然不可能。巫術中煉小鬼不超12歲,而男孩已經13歲,不適合用來煉鬼,這個巫術師不可能不知道。第二:凶手要殺一個小男孩很容易,不必如此這般大費周折。之所以這樣做,就是想封鎖其魂魄,使其永不超生。這個男孩究竟怎麼了為什麼要被巫術師封魂魄呢?原因極有可能可能就是小男孩真的就是辰時出生的手握兵權之人。
僅僅三個月後的2010年2月18日,浙江天台,下路王村。五個兒童在城洋公路同誼村—下路王村路段玩耍時同時失蹤,他們都姓蔡,分別叫做蔡康妮、蔡丹妮、蔡斌彬、蔡鬆濤,其中四人是親兄妹,一人是堂兄妹。很快,他們的失蹤在當地傳開了,孩子的家長們都感到有些擔憂,一時間不敢讓自己的孩子單獨地在外麵玩耍。家長報案後,警方進行了大範圍的走訪,但五個孩子就像從地球上蒸發了一樣,沒有了蹤影。考慮到警員人數有限,為了提高搜尋效力,當地警方發動村民一起幫助尋找失蹤的孩子,一時間村子裏男男女女齊出動,上百人參與了搜尋,景象可謂壯觀。此外,警方還貼出懸賞告示,重獎提供線索者五萬元。但無奈,孩子仍舊杳無音訊。
蔡家人在經曆的難熬而痛苦的4天時間後,終於等來了關於孩子下落的消息,可惜,這卻是一個令人悲傷的消息。警方消息稱,有人在天台龍珠潭水庫發現了共5具失蹤兒童遺體,該水庫經證實離蔡家的距離隻有500米。經過屍檢,警方認為孩子肺部進水且身體上無明顯傷痕,因而認定孩子屬意外溺水身亡,不予立案。
但是,蔡家的家長卻提出了不一樣的看法,這主要表現在他們對這個案件細節的幾點疑問上。首先,對於警方提出的孩子可能是因為相互救援而落入水中,蔡家提出,孩子的落水地點相距較遠,如果是相互救援應該較近才是;第二,為什麼有且隻有一個小孩的衣服在岸上,手表還掉在了路上,從他們在公路邊一直到水庫裏這其中究竟發生了什麼;第三,水庫租給人養魚,這個魚塘是24小時有人值班的,發生五個孩子相繼溺水事件應該有人及時發現才是,為何無人知曉?
或許看到這裏你會以為這隻是個案,蔡家人的說法也有些牽強,那麼,繼續看接下來的幾個案件,就會讓人不寒而栗了。
就在五名孩子屍體被發現的當天,也就是2010年2月22日,天台縣平橋鎮蔡村又發生一悲劇,該村兩名同為蔡姓的小女孩也不幸溺水死亡。根據媒體報道,下午約5點鍾,一位村民幹完農活,經過水塘時發現兩個小姑娘浮在水麵上,馬上找人幫忙,把孩子撈了上來,等120趕到時,證實2名孩子已經死亡。落水身亡的兩名女孩都姓蔡,分別為9歲和7歲,是表姐妹,其父母常年在外做生意,春節期間,兩個小姐妹也是剛回到老家過年,當天下午3點半左右,兩名孩子還到附近的小賣部買過零食。
看起來這又是一起小孩意外溺水身亡的事件,好的,讓我們繼續。
8天後的3月2日20時,天台縣公共安全專家局指揮中心接到報警:有一個6歲女孩在實驗中學門口公共電話亭內發生意外,小女孩已經送往醫院。經過警方一係列的調查,大致還原了案件經過。小女孩名叫蔡少涵,2005年8月出生,生前為天台縣某幼兒園學生,其父母和爺爺奶奶在實驗中學門口經營小吃店。3月2日19時35分,蔡少涵從小吃店外出玩耍,大約五分鍾後,實驗中學門口經營文具店的張美玲聽到店內一顧客講發現對麵電話亭裏的小女孩有異樣,便立即過去查看狀況,發現不對後立即通知死者的爺爺奶奶。19時44分,蔡少涵的家人趕到,家人發現,公用電話亭裏的小女孩是蔡少涵,頭頸掛在電話線上,腳離地5~6厘米,手已經冰涼。20時14分,經天台縣人民醫院搶救無效,宣布女孩死亡。
警方經過進一步調查後認為,死者頸部有一條開放式縊溝,縊溝花紋與話線相符,未見其它任何外傷。根據現場勘查、屍體檢驗、調查訪問,警方最終認定,蔡少涵係意外縊頸死亡。
如果說看到這裏已經讓你脊背發涼的話,那麼接下來民間高手的推理一定會讓您不寒而栗。
當時紅衣男孩案件被媒體披露後,大家紛紛對凶手的目的與意圖進行了猜測,在眾多的“預言帝”中,有一個帖子並不顯得那麼引人注目,帖子的內容對紅衣男孩案件之後的狀況進行了分析,並推斷在紅衣男孩之後還將有12名兒童會非正常死亡。帖子的主人甚至原帖目前都已是難以考證,但現在我們可以來看一看這個推斷的正確性。
在紅衣男孩之後,發生了天台五名兒童集體溺水身亡的慘劇,之後又是兩名兒童溺水身亡,再加上最後在電話亭中遭遇不測的女孩,掐指一算,也就九人。看起來上麵的推斷並不正確,似乎隻是一個妄想和猜測,但是,如果我們再翻一翻報紙就會驚奇地發現,之前的那個數字竟是如此地巧合!
時間是2010年的2月4日,地點在福建省莆田市後山村,臨近午飯時發現有四名(注意,剛好是“四名”)兒童失蹤,家長在多方尋找未果後,於當日晚6點報案。四個小孩三男一女,年齡分別為7歲、8歲、9歲和10歲,他們的名字分別叫蘇海倫、周弘、周佩佩和陳興。
三天後的2月7日早上6時50分,華亭派出所接到漁民報案,稱在木蘭溪園頭橋下發現一具孩子遺體。經過家屬確認,死者為4名失蹤兒童中的一名,隨後,失蹤孩子的遺體被陸續找到。經過民警的調查後認為,四名兒童屬於玩耍時意外身亡。
又是兒童,又是集體失蹤杳無音訊,又是因為溺水的意外身亡,何之前的案件何其相似。唯一不同的,便是此案中的兒童並不姓蔡。但當你將此案意外兒童的數量“4”和之前的總數“9”相加的時候,得出的數字卻和之前那篇帖子中預測的“將會一共有13名兒童死亡”的預言如此地吻合。而且,最後一個在電話亭裏遭遇意外的女孩蔡少涵死亡的日期恰好就是陰曆的七月半——鬼節。
這裏既然提到了蔡少涵,那就不得不補充一些案件發生之後的內容。原先根據警方的走訪、調查和驗屍,已經基本確定蔡少涵屬於意外身亡,很多人也以為這件事就這麼過去了。但之後的一天,一個發表於天涯社區的帖子打破了關於此案的平靜,引發了人們對於此案的再度關注。
這裏摘錄原帖的部分內容:
“我叫蔡誌泳,我女兒叫蔡少涵,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常太鎮渡裏村人(注:注意這裏的地址,和四名兒童溺亡的地點做一個比較)。”
“上天如此不公,當我全家聽到醫生宣布我女兒蔡少涵確定死亡時,就猶如是世界末日來臨,仿佛天已塌下來一樣,本人自問良心沒有做過傷天害理之事,為何如此災難會降臨在我們身上,降臨在一個如此天真可愛,如花朵一樣嬌嫩的一個小女孩身上,老天爺,你睜開眼睛看看吧,看看我的女兒蔡少涵她是一個多麼乖的才念幼兒園中班的可愛小女孩,你怎麼能這麼殘忍的把她從她的家人身邊帶走,她還沒有享夠她爸媽給她的愛,她爺爺奶奶給她的愛,她還是一個要在她爸媽跟前撒嬌的小女孩,她何罪之有,你要讓她受這吊頸之苦,如果可以,老天爺,你把我帶走,換我女兒蔡少涵之年幼生命,我亦無悔,我亦心甘,我願以我十次百次上千次的輪回來換回我女兒的重生,老天爺,你聽到了沒有?聽到沒有???”
“幾天之後,等到我們一家人去殯儀館處理我女兒的後事,殯儀館的**對我們說你這孩子死的有點蹊蹺,還說了一句令我們心驚膽顫的話,你的小孩是從年後初五以後離奇死亡的第八個姓蔡的小孩!”
“第八個姓蔡的離奇死亡的小孩!第八個!姓蔡的!從初五到我女兒出事那天是陰曆十七,中間隻有十二天,八個姓蔡的!!!如此巧合!!!
“大家都知道,2010年後初五天台縣5個蔡姓小孩死亡,警方給的定論是意外死亡,又過幾天,天台縣平鎮又有兩個蔡姓女孩也是溺水身亡,陰曆十七,我女兒蔡少涵離奇吊死公話亭,太多巧合了!太多疑問了!!!”
在帖子中,幾乎每一個字都可以看到蔡誌泳對自己女兒突然離世的悲傷與難以接受,而也幾乎字字都可以看出他對於女兒死亡原因的不甘心。帖子發出,再度引起了軒然大波,也再度引發了熱心網友關於此案的大討論。一位細心的網友甚至找出了此案和之前重慶紅英男孩案的聯係。在該網友的帖子中,將蔡少涵發生意外的電話亭的衛星地圖貼了出來,見下圖:
如果是仔細觀察的朋友可能已經發現了,圖中左下方的民居的排列構成非常奇特,有點像我們中國人用的方塊字。再仔細觀察一下,對,沒錯,就是一個左右顛倒的“匡”字。這個字代表著什麼呢?相信你還沒有忘記最初發生的那起紅衣男孩的案件吧,他姓的就是“匡”!
這其中有什麼樣的聯係,也許除了暗藏在背後的那個可能存在的人之外沒有人能夠知道,包括你,也包括我。我們隻知道的是,從最初重慶的那個姓“匡”的男孩開始,到最後在浙江天台的這個在巨大的“匡”字形構造的民居邊失去了性命,整整13個孩子,令人扼腕悲傷,同時也感到了些許寬慰,或許,終於到了這個噩夢該結束的時候了。
再讓我們一起來將這個案件梳理一下吧。
從最初2009年底重慶男孩離奇死亡,有人推斷還要有12個人死亡,現在莆田4人加天台5人加天台2人加電話亭遇害女孩1人,一共恰好13人。最初重慶男孩和最後的女孩都是吊死,腳離地;其餘中間的均為溺亡。
有網友做如下分析,將整個案件串聯了起來:“如果真的有可能聯係在一起,選定了最後的女孩,隨著女孩從莆田去了天台,中間陸續造成多名兒童同時“意外”,凶手很善於偽造多名兒童同時溺水意外的假象。警方應該再去查查重慶男孩和電話亭女孩的父母,是否請過什麼可疑的人給孩子算過命,是否有人極為熟悉孩子的命格並且仔細查一查,重慶、莆田、天台周邊是否有什麼迷信巫術活動,當地是否極為盛行給小孩子算命,近年有哪些詭異的事情發生。
“電話亭小姑娘是3月1日離開莆田的,3月2日晚身亡。當天陰曆正月17。每年的農曆正月17日晚飯過後,人們就紛紛到埋葬自己的親人的墳地裏去為一過世的親人‘送蠟’。重慶男孩,2009年11月5日被發現死亡,死時13歲13天,生日大概1996年10月23左右,丙子年屬鼠,五行屬水;電話亭小姑娘,出生於2005年8月18日,陰曆7月14日,中元節,也就是鬼節,乙酉年生肖屬雞,五行屬水2人均五行屬水,莆田、天台11人,均為溺水而亡電話亭小姑娘,把莆田和天台聯係了起來。”
看起來整個事件正朝著越來越令人捉摸不透的方向發展,而且背後可能隱藏著一個非常巨大的陰謀,我們嚐試著撥開迷霧去尋找真相,可是無奈卻如此地困難,真相是如此地難以企及。不過,一則關於重慶紅衣男孩案的由當地此案法醫透露出的細節卻令本案有了一個看起來將會驅散迷霧的可能。
據透露,小孩子(即遭遇不測的匡誌均)其實以前就有易裝癖(就是喜歡穿奇裝異服的癖好,委婉說法),家裏人已經發現過多次,隻是在農村,這樣的事情不敢聲張,所以他死的時候穿著姐姐的泳衣不足為奇。屍檢的時候額頭上並沒有什麼針眼,那些帖子上所說的額頭上有針眼的說法是完全站不住腳的。對於死者初步判斷是死於體位性性窒息,雖然死者13歲,但是身高已經達到了一米六幾,可能是他在尋求性刺激的過程中,捆綁的活結沒有及時鬆開,自己把自己活活吊死的,因為根據現場的判斷那樣的體位長時間保持會導致呼吸肌麻痹。
此外還提到,當警方接報趕到現場的時候,現場破壞的很厲害,其中固然有家人為救孩子不慎破壞現場的因素在裏麵,但也不排除家裏人故意製造了某些場景的可能。其實在農村,人們還是很難接受家人以這樣一種方式死去的,況且如果傳開了在今後鄰裏之間也會比較尷尬。
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的一度被大家認定為“係列”的案件,在警方關於每個個案“意外死亡,不予立案”的終判下,在各界對案件處理結果的懷疑裏,在熱心朋友的一再推測中,終究抵擋不過時間對人們記憶的衝淡。也許有很多持“陰謀論”的朋友很難接受“意外死亡”這一說法,但或許很多時候事情的真相就是這麼簡單,也許是某種力量導致了我們對別的事物過度的懷疑,包括這些被“認定”為“係列”的案件。
不管如何,願這些無辜死去的孩子們在天堂過得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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