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4854 更新時間:12-05-23 12:19
林燦隻有一天的時間了,過了這一天,那輛他看好的摩托就留不住了。等著買摩托的人多得是,若不是讓老劉給他留幾天,他早就看著別人騎著自己心愛的摩托了。林燦蹲在街角,忍不住來了根煙,蹲了下來,汗津津的額頭在發亮,手裏一刀票子也是汗津津的。他又高又瘦,臉長,兩道劍眉緊緊的皺著,像虯盤的老樹根。這夏日曬得人隻發昏,若不是沒地方去,誰還在這裏蹲著呢。林燦皺眉看著自己手裏的一刀錢,還差個兩三百。現在可好,能賣的也賣了,能借的也借了,錢倒不是問題,可日子不等人。自己得想個辦法,可那日頭這樣猛烈,曬得人發昏,嘴裏的煙一個勁兒地灌著尼古丁,汗順著背脊往下流,他隻穿了一件白背心。到哪裏弄錢?老劉那張欠打的老臉又浮現在了自己的麵前。這個色老頭,在酒吧裏說自己新進了輛好摩托,一聽就知道是說給林燦聽得。明知識這個樣子,林燦還是忍不住搭話,問著多少錢。老劉色迷迷的眼睛就看了過來,在林燦大腿上摸了一把,說你要?你陪我睡一晚上,我就半價賣給你。
林燦一聽,叼著煙的嘴差點就罵出了去你媽的。他沒有答應老劉,他想你老劉算什麼東西?又老又醜,還讓我上趕著討好你?這就酒吧裏最不招人待見的,就是老劉。一口黃牙,小眼睛老是色迷迷地看著周圍的年輕孩子,趁人不注意,老想著沾點便宜。看他這把年紀大的人,還有多少往酒吧裏泡著的呢?就他一個,和老婆離了婚,女兒也出嫁了,一個人就到處騷。在酒吧裏,你說老劉,可能有人不知道。你說,哎,五十多歲,滿口黃牙,老是毛手毛腳的。那所有人都會指著老劉,說,喏,就是他了。
林燦想起來老劉就討厭,可是也耐著性子去求他,說你幫我留幾天,我去籌錢,到時候就賣我。老劉笑笑,說行呀,不過也就五天,算你便宜點,還一千多呢。林燦一口答應,說,好,就五天,你可給我留著。說罷就出了酒吧。林燦原來和酒店裏的王先生同居了一段時間,林燦想著去找王先生。
王先生出身好,從小就受著好教育,家教嚴。不知道怎麼的,剛到酒吧裏就看上了林燦。請了林燦幾杯酒,林燦就跟他走了。睡了幾天,王先生忽然說,林燦,你就陪我生活吧,別走了。陪王先生的這幾天,林燦算是享福了,自從他離家出走之後,就沒有那麼好的日子。天天下館子,買新衣服,去夜店,去健身房,去品牌店——王先生三十五歲未婚,似乎真的想留住林燦。他對林燦這樣說的時候,林燦先是一愣,然後木訥地說,你讓我想想。
那一夜他陪王先生睡好,腦子裏都是王先生那認真的表情。想想酒吧裏那些人,哪一個能和王先生比?都是一副無賴的嘴臉,靠著不著調的方式混日子。他想了又想,差點想同意了,可最後他還是逃了,給王先生留了張紙條,說對不起,自己還是不行,野慣了。他穿上自己那套舊襯衫,把王先生給自己買的那些好衣服都放在了床邊,單留了一隻精工機械表。他想,自己這一去,那就說不準什麼時候能再過上這好日子了,給自己留個紀念。逃出門外,趁著夜色,他逃回了酒吧,回到了自己拿地下室一般的出租房。
那之後王先生就再也沒有來過酒吧。林燦不覺得自己對不起他,隻是有些可惜王先生一片真心給錯了人。林燦不是本地人,他離家出走那年十五歲,本在浙江的一個小縣城裏。那年他和自己喜歡的男生,趁著家裏沒人,私處性事,結果被發現了。這一傳出去,那男生家裏人把男生打得半死。林燦在附近的山裏躲了兩天,不敢回家。後來餓得頭昏眼花,偷偷下山找吃的,結果撞見自己三姐。三姐偷偷給了林燦一千塊錢,說你走吧,爸氣得要打死你啦!臨走前,林燦問,他怎麼樣了?三姐歎口氣,說,還問呢,送走了說是送去上海的親戚家裏了。於是,林燦就買了到上海的票,一路顛簸地來了。
他也想不清自己為什麼會那麼癡情於那個男生,不過十五歲,確實是一個做事不尋理由的年紀,年少輕狂,說得就是這般吧。至此之後,林燦是再也沒有回去過。偶有幾次,與三姐偷偷聯係起來,說是母親在他離開之後第二年就去世了。父親再也沒有提過他,似乎權當是沒有了這個兒子。林燦掉了幾滴淚,想自己是回不去了。然而越是這樣,他越是想找到那個男生,他想這也是他現在唯一能做的了吧?
聽說那男生在上海閘北。閘北是哪裏?林燦自己也不清楚。他來上海這兩年都沒有出過莘莊。外人所說的上海浮華,燈紅酒綠,他也僅限於那小酒吧的霓虹燈。他第一次走過的時候,隻是因為多看了幾眼一個二十七八歲的男人,就被拉進去多喝了幾杯。而後,醉了,而後,就睡了。當他在破舊的小旅館裏醒來的時候,那男人不見了,留了一百來塊。從那天開始,林燦就那樣過活了。
他想閘北——或許做公交能到。聽人打聽了一些,還有地鐵。可是這些對林燦來說,似乎又太過遙遠了。老家是個沒什麼東西的小地方,可來了上海也依舊是窩在一個地方不動。隻是有幾次夜裏,他睡不著,爬出了自己那悶熱的地下室,嘴裏直罵著上海怎麼那麼熱。忽然那邊,沒有夜燈的路口處發出了深邃的轟鳴,在一看一閃而過的尾燈畫出一條紅色的光帶。金屬的銀光在夜色中閃亮著。速度之快讓人覺得危險,可那座上的少年,卻在那被風吹起的劉海下麵,做出一副孟浪無畏的灑脫。待那飆車的摩托少年遠去,周圍的一切又安靜下來。林燦就那樣被吸引了。他忍不住去想那個男生,畢竟那是他的初戀。他想如果自己開著那麼一輛有排場的摩托去找他,一定很體麵,一定很帥氣——這是什麼?似乎沒有什麼詞可以形容這樣的感覺。私奔?林燦想起了這個詞,臉上熱了一陣,而此時夏季的夜風晚來,徐徐吹著,周圍草木沙沙作響,讓人頓生寧靜。在這寧靜之中,林燦覺得自己有了反應,雖然沒有想什麼色情的事情,卻有了反應。他覺得,這是落魄的他還有著生命力的證據。
老劉那討人厭的嘴臉又出現在林燦的腦海裏。順著那討人厭的老臉一同浮現了就是自己現在落魄的日子。林燦找到了王先生,王先生還是一如既往的有修養的樣子。他盯著林燦不好意思地臉,說,你還記得我哦,林燦。林燦嘿嘿笑了兩聲,討好著說,忘不了王先生的,我遇到的人裏麵還是王先生最好了。這是句真心話,林燦說得也心安理得。他覺得這不算是拍馬屁,至於王先生怎麼想他就不知道了。王先生說,怎麼,有什麼事情找我了?林燦就老實說出來了,包括當初那個初戀的男生,自己想買摩托之類的。
王先生聽著,想著,最後歎了口氣,似乎也算是可憐。他說,我這裏用不到短工,不過你可以偶爾來幫幫忙,再要不,我可以借你一些。林燦搖搖頭,不用不用,自己能掙錢。王先生把林燦領到了酒店的前台,對著一個領班說,這個新來的,來這裏打雜,你們有什麼雜事讓他做好了。說罷,又轉過頭來對林燦說,你每次幹完了就來找我,你的工資和我結算。林燦連忙點頭,謝謝王先生!
於是林燦換上了服務生的製服,穿梭在酒店的大堂裏,一會兒端著盤子,一會兒搬東西,一會兒又掃地擦桌,一刻沒有停下過,這邊剛搬完幾箱啤酒,那裏領班又叫著他的名字,讓他收拾桌子去。他趁著休息的時候,一個人在後門抽了根煙,抹了一把自己額頭上的汗,忽然感覺到一股從來沒有感覺到的寧靜。外麵已經暗了下來,而王先生的酒店卻燈火輝煌的,客人川流不息,明晃晃的大吊燈照亮角落。他深吸了一口煙,然後吐出來,他想,平時這時候,他或許已經找到了客主,在酒吧附近的哪個小破旅館裏的床上和人廝混著,然後又是一百多,這算好的,有時候是也就是七八十。隻是有那麼一次,遇到個不錯的男的。男人問他,為什麼十幾歲就出來幹這個?他在暗淡的房間裏躺著,沒心思回答男人,隨口說了句自己的母親死了,被親戚趕了出來——事實上也差不多。那個男人一怔,然後歎了口氣,從自己的包裏麵掏出了五百塊錢,放在到了林燦的手邊。林燦一下子就愣了,從來沒有人給過他這麼多。他一愣一愣地看著男人的臉,竟然從那表情中看出了一種憐憫和心疼。那男人笑笑,輕聲說,自己兒子和林燦差不多大,也是十六七。
林燦覺得臉上一陣熱,他也說不清自己為什麼就忽然不好意思了,或許是悲傷,或許是羞恥——可是說不清,他隻是手裏捏著五百塊,囁嚅了一會兒,小聲地問,要不要再來一次?不算錢的。男人笑笑,搖了搖頭,下床穿上衣服就走了。
林燦孤零零地在房間的床上倦著,心裏有種說不出的滋味。就是那一次讓他那麼的難忘,他總是覺得那次好像能給以他一切深刻的啟示,可惜他不是一個天生聰明的孩子,總是悟不出。然而在酒店休息的時候,那一根煙的時間裏,他忽然明白了。他想,其實自己不用幹這種事情了。就好像現在,可以當個服務生,雖然累點,不過——還在這麼想著,那邊領班又叫著他的名字了,林燦立刻把點頭仍在地上,用腳跟熄滅它,飛快地走向那邊的燈火輝煌。
林燦下班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九點鍾了。王先生給了他一百塊,算他一趟班的工錢了。他知道王先生對他好,他明白其他人在這裏幹兩天才一百。他不知道自己怎麼樣能報答王先生。然而林燦腦子閃過的第一個想法是,自己或許可以和王先生過夜,或許這樣可以——然而他還沒有想完的時候,王先生辦公室門口出現了一個男生,看上去挺乖巧的。林燦瞅了一眼那男孩,心裏明白了。他搔搔頭,說王先生,那我就不打擾了。
手裏捏著自己的工資,他想,似乎自己什麼都不剩,還把自己當成道菜,自己的身體——他媽的值幾錢?他點起一根煙,好像想起了什麼事情,明明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可是就是想不起。到底是什麼呢?
他一邊想一邊走,走到酒吧的時候,在那粉紅色燈管底下看見一個男人的目光在燃燒,熱辣的燒到了自己的身上。林燦腦子裏短了一會兒路,然後他把煙頭扔在了地上,跟著那個男人走了。
就這樣,白天在酒店裏打工,晚上陪睡——五天,那不就是一眨眼的事情?錢還是沒有湊夠。還差個三百,林燦的煙抽完了,他咬了咬嘴唇,找個陰涼無人的牆角癱坐了下來。他想到了王先生,不過他覺得自己沒臉去找王先生借。他想了一會兒,想起來了那個自己曾經那麼喜歡的男生。林燦閉上眼睛,忽然覺得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幹些什麼。
林燦曾經想過,如果當初沒有喜歡上男生的話,或許現在自己還在學校裏,還在家裏。母親也不會那麼早去世吧。他更不會一個人流落到這個地方,做著這樣的事情。這個小地方他從來沒有離開過,他知道這裏其實不是不夜城的真相。那不夜城在更遠的地方,在那頭,那頭——反正就是很遠。他閉著眼睛想著,自己是不是還要買摩托。還差三百,是要去求求那討厭的老劉頭麼?
上海的夏天,一輪火球般的太陽照著,綠油油的樹上時不時有死去的蟬落在地上,落在林燦的手邊。路上沒有什麼人,靜悄悄的。那邊有一條臭河浜,蒼蠅在附近飛。林燦閉上眼睛,就不想睜開。離開家的兩年,他曾想過要回去,如今這想法又旋回到了心頭。他扶著牆站起身子,瞅了一眼望不見盡頭的破舊街道,然後緩緩地走向了老劉的機車鋪子。
老劉躺在鋪子裏的竹製涼椅上聽廣播,一口便準普通話的女播音員不斷重複著今年是上海十年以來最熱的夏天。
哦,這上海好像要蒸發了,哎呀,熱的麼了命了!嗯?林燦,你怎麼來啦?哦哦,對啦,錢湊齊了?嗯?還差三百?你看看,我這想買這摩托的人多得是,我都替你留了五天了,我——咳,熱死了——你也不能讓我血本無歸呀!我也可憐你,你看你個小囡,算啦——哦哦——嗬嗬嗬,我就說嘛,還是聽話就好了嘛!
那廣播機裏的女廣播員還在重複著,今年夏天是上海十年以來最熱的一天。。。。。。。老劉一口呢噥的上海話,領著林燦往昏暗的後屋裏去了。他瞅了一眼那店鋪裏的摩托,他想,這是最後一次了,完事後之後,他就騎著那輛摩托離開這裏,去找他,去回家——自己一身的髒,讓路上的風雨衝洗幹淨可以了。他不說,應該沒人知道,這樣他就可以重新生活了。
那邊,老劉還招呼他快一點。林燦卻在想,快了快了——那曾經的愛人似乎就在自己的眼前,飛快的摩托車,還有自己的家,就在路的那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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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這個的時候,我看見窗外的路上一個男生在路邊靠著自己的摩托抽煙。那是個風口,煙很快飄散,他的劉海淩亂。那會兒是夜裏,每一次渴望飛馳的男孩,都有徹夜不歸的情懷,那摩托的聲音響徹了街頭巷尾,他們在追風,在追一些東西。無盡無盡的夜晚懂,坐在後座的我們懂,那一路洗禮的目光懂。
當一根煙燃盡的時候,夜色的那頭消失了一小點火光。另一個男孩向他走來,然後兩人上了摩托,引擎聲響起,他們就無言的消失了,就像他們來時的無言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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