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1137 更新時間:13-04-29 00:48
前言:
最近受電視印象,果斷想寫一篇又耽美又看不出是耽美又教育不能販毒的文。
正文:
我是一個剛剛上任的見習巡警,被調去巡邏埃蘭街。我遇到了一個黑頭發的人,那個人長得很標致,但卻出現在一些小酒吧,我不是一個善於觀察的人,但是,一個星期見到五次就有點不尋常了。
那天,我看見有一大群人圍在一起——聚眾鬧事,腦中浮現出這個詞語。
我吹著哨子,那堆人一見我,立刻逃散了。
還有一個人,我走近一看,就是那個黑發青年,“喂。”我搖了搖他的肩,他睜開眼睛,不知道看沒看見我,一下子就暈了過去。
我把他送到我親戚家開的私人門診,我親戚一見他,就連連晃頭,“二伯,是不是很難治。”
二伯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黑發青年,“不、不,這人的傷隻是普通的骨折,我奇怪的是這人的樣子很像中國人。”
我愣了愣,中國人,那個國家人口最多的國家?
“二伯,您不會因為這人是中國人就不治了吧。”我疑惑道,我知道在我們國家,因為受美國的影響,幾乎90%的人都討厭中國人。
二伯搖了搖頭,“不,這人的體質很好,一般來說,隻要躺個一兩個星期就好了,但這個人,傷口竟然在慢慢愈合。”
“二伯,照你這麼說,他可以不用吃藥手術什麼的就會好是嗎?”
“你說的很對,但願如此吧。”
二伯說完,我又和二伯閑聊了幾句家裏話,然後,就將青年帶回了家。
我翻這他的衣服,終於找到一個能證明他身份的物件了——一封信,一封被血染了的信,新正文已經看不見了,隻能看見最後一行和倒數第二行。青年叫做林瑞然。
我將他放在床上,自己在客廳的沙發上躺了一晚上,第二天,連個人影都不見了。
反正隻是偶爾見到的人,何必這麼在意呢?
夜晚,我繼續巡邏。
在一家酒吧門口又見到了林瑞然,他隻是看了我一眼,然後就走了。
第二個夜晚、第三個夜晚、第四個夜晚……不知過了多少個夜晚。我走在街上,一個人撲向我,那個人不是林瑞然,而是另一個人。
那個人用刀子刺進我的左腿、右腿,左手、右手。我疼的想要了絕自己的性命,卻被那個人用手捏住。
那是一個日出,第一次看到的日出,照在我的身上,我在最後一眼,看見了林瑞然漠然的看著我,我在被害的那一刻,也看見了林瑞然,可真是自作孽啊……
後記:
林瑞然,男,二十三歲,十七歲從中國來到愛蘭斯比埃國,從事販賣毒品,因從小練就中國秘術,骨折等常見問題會自動愈合。
“我”——原名皮埃特·斯爾特,二十七歲,從小生在艾斯蘭比埃國,二十六歲當上了巡警,負責埃蘭街的治安。
那天,林瑞然真準備將毒放在圍攻他的那群人身上,就看見皮埃特衝過來。
這次的交易失敗,自己也差點被警察抓住。
從那天以後,他就發現每天都能看見他,他決定殺人滅口。
但他沒想到,皮埃特死後,自己竟然覺得很無聊,然後就去自首,因其販賣毒品已多年,所以,他最後的裁決是——死刑。
槍響以後,那些大官,全部倒地身亡,沒有人知道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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