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El”alba Verra 【OP

章節字數:1988  更新時間:12-08-02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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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l’albaVerra

    日升之初

    Before

    我喜歡日升時的第一束光,那是打破黑暗的利箭。

    我喜歡普羅旺斯那片薰衣草田,充滿浪漫和芬芳。

    我還喜歡香檳區最好的酒,享受著醇香到忘我之境。

    可我喜歡的這一切都比不上你,我比任何烈性酒都更熾烈的愛著你,我比花香更願意成為你所吸吐的空氣,你不是第一束光,你是我日升之初的期待。我敢保證這世上沒有第二個人能有我對你這般的感情,隻是你,什麼時候才能明白?

    Start

    丹尼爾那時並沒有什麼特別的。

    丹尼爾是他的英文名,這個韓英混血的小孩叫權誌洛,韓國某富商的小兒子。除了身上數不完的名牌和傲氣淩然的眼神,他真的很平凡了。該怎麼說,那時候五官都還很模糊吧。他的存在似乎與普羅旺斯很不搭調,這裏是鄉村式的寧靜淳樸和他那聒噪的HIP-POP、賓治形成鮮明的對比。我們當然不是沒見過世麵,但他沒來之前除了旅遊旺季,這種場景要人天天見還是很不習慣的。這裏雖然也有很多富豪,但並沒有那麼招搖。也因為他的到來,那年的薰衣草散發出比以往更濃烈的香氣。

    對比歐洲人的身材,那家夥簡直和隻小貓沒太大差別。他與我同桌每次站起來向老師問好,身高差異便凸顯出來。最初他總會怒瞪我一眼,再憤懣地坐下,後來,他連眼皮都懶得抬一下。他是很聰明的,老師的提問從沒難倒過他。隻是比起說,他寫法文的能力就差很多了,所以測試卷上便常有紅筆訂正出的錯誤單詞,他往往瞟一眼就把它揉成一團扔進紙簍。沒錯,他從那時就是個很有個性的小孩。一開始他不跟任何同學說話,後來他隻跟我說話。原因,聽他說是因為我借給過他一塊橡皮。很莫名其妙,不是嗎?那時他問我最多的就是“凱文,你的眼睛為什麼是藍色的?”起初我還會苦思冥想,之後我便開玩笑得說“波塞冬把海水注入我的眼睛”他會不屑一顧地把頭偏轉,我無奈,“丹尼爾,這是人種的差異吧,你瞧班上的同學幾乎都是和我一樣的眸色,這問題隻有上帝能解答。”諸如“你為什麼這麼高?”“你的頭發為什麼是淺金色?”之類的問題,他也是問不煩的。那時的他就是這樣無聊喜歡逗弄我。

    我問過他到這兒來的原因,回答讓我驚訝得半天說不出話

    “我跟父親說我喜歡這兒,他就送我來咯。”

    看得出他是有多得寵。他最喜歡的音樂風格就是hiphop,他跟我說以後要成為一名歌手,最紅最能表達音樂理念的歌手。我從來沒當過真,在我看來他這種出身背景的孩子除了繼承家業哪裏有別的選擇?可我還是會笑著對他說,一定哦,我支持你。

    想權誌洛這樣的孩子無論在哪裏都注定會成為寵兒。初中那會兒他便收到一疊疊的情書,他總會疑惑地對我說“凱文,我明明覺得你比我帥很多”他不懂的,亞洲人種對我們的吸引力。但很可惜的是那些情書卻總是會不翼而飛,我為那些女孩兒感到悲哀。

    “丹尼爾,你這樣做很傷人心。”

    “我就喜歡。”

    他吐吐舌頭滿不在乎。

    有時我為他提點參考意見“丹,我覺得黛西挺不錯的。”

    我的好心往往會獲得他的一記白眼外加一整天不和我說一句話。當然那是我並不知道那意味著什麼,單純覺得他眼光太高。

    每年的假期他要回韓國我要去夏朗特。回學校他總是從背包裏掏出一堆家鄉特產請我品嚐,而我隻能送他幾副模型,即使如此他還是會很開心。高中時期,我一米九,他一米八,我整整高過他十公分,而且他還很瘦。他的頭發總是要等到劉海長至遮了眼才肯去剪,那時候他的相貌開始精致起來。我從未見過如此好看的單眼皮,他的瞳仁比一般人大,閃閃發出黑珍珠般的光澤,小巧挺立的鼻子和單薄的唇,不得不說他有一種讓人以為他是女生的特殊能力,在我看來還是相當有誘惑力的。奇怪的是他仍隻有我這麼一個朋友,收情書的對象也逐漸由他轉向我。他好像並不大喜歡我和其他朋友一起玩樂,也不太滿意我的女朋友。最富有青春的年齡,他卻好像越來越疏遠了我。普羅旺斯的薰衣草田少了兩個並肩躺著談天說地的少年的身影。我們都逐漸長大而成熟。

    他開始形單影隻起來,因為我有大量的活動要處理,他卻並不是好動的人。一切開始變得有點不一樣,卻又說不出是哪裏不一樣。望著他零丁的背影我的心中會蕩漾著不明的情愫,可惜我不懂那是什麼。我們交談得越來越少,有時一整天也隻是一句“早”。不一起回家一起吃飯,不在一起。我想那是我真的是很遲鈍,竟然忘記他隻有我這一個朋友。

    所以,在那個夏天,他離開了我的世界。

    此前他對我說的最後一句話是

    “凱文,明天我們一起去看日出吧。”

    我答應了他,可是晚上的party讓我第二天早上爬不起來。

    於是,他離開了,連一句再見也沒留給我。

    從那以後我開始變得奇怪,老會不自覺的想起他,和女友ML的時候她的臉就會變成他的,我瘋瘋癲癲的喝了酒後大喊他的名字,我不知道這是怎麼了,但我就是忘不了他。我對他的感情似乎並非隻是十年友誼那麼簡單。那段時間我在後悔和回憶中度過,不再活躍爽朗隻是沉默,換女友,再分,再換,再分。想著哪天他再出現在我麵前,我可以笑著對他說

    “丹,瞧,這些女人沒有一個比你重要。“

    可惜他一直沒再給我這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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