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3278 更新時間:12-07-28 14:22
賓格有時會熬夜,但不是為了工作,按他的意思,淩晨的空氣跟清涼。可能諸位已經厭煩了其在同一住所辦案,這我也有點希望讓賓格換換環境。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通通報銷。很顯然,唐人街對於賓格來說,視野早已太小。
一天早上,喬得急匆匆地闖進了我的住所,在此聲明一下,賓格這幾天由於一人太煩悶,就經常來我的家。喬得把一疊報紙扔在桌上,並口中念著:“這事太氣人了········”直到賓格從房間走出來,這警官才知道我一直在這裏。我當時真想問他:“難道我是透明的嗎?”可我沒問。賓格拿起報紙,“‘恐怖殺人魔’現在的報紙太會編了。”喬得解釋說:“賓格,這不是編,現在真有殺人魔出現!”“在我眼裏,真正配有殺人魔稱號的就隻有JK了,不過我很樂意聽聽。”賓格講道。
屜打開,拿出來記事本,準備詳細記錄它。“事情是在四天前發生的,歐威拉街有人被刺刀殺死了。第二件發生在北林加州大學,主任也是被刺刀殺害了。第三件手法上同,發生在聖莫卡街的一處平房,跟唐人街大體布置差不多,走幾十米就到了。”賓格看著天花板,可能在想象此情此景吧。“那凶手有沒有留下什麼線索?”喬得拿出手冊,翻到了那一頁:“武器大體有可能是隻十字錐,而且凶手還落下了一個口琴。”“哦?讓我看一下。”喬得放在桌上,打開來,賓格帶上手套,看了看口琴的左下角,有個英文縮寫‘AL’賓格搖了搖頭,“天哪!又是猜字遊戲。”“那這‘AL’是指誰呢?”我問。
“現在先不管這些。喬得,這是什麼時候發生的?”
“好像是昨晚發生的,我為此還熬夜了呢!”喬得回答道。賓格閉上眼,過一會兒,他就寫張字條,“喬得,馬上讓看守命案現場的警衛撤走,把口琴放回去,我們見機行事。”
按照賓格的要求,看守警衛撤走了,我們躲在對麵的住戶沙發後麵,盯著對麵房子看是否有人進出,果然!有個穿鬥篷的家夥將要進去那棟房子裏,我們衝上前,馬上擒住了他。賓格關上門,而喬得把錄音筆架到了這嫌疑人的脖子上,氣衝衝地說:“你敢承認你不是殺人魔我就開了你!”幸好賓格止住了喬得,那人說他不是殺人魔,我問他為什麼要來命案現場,“我是要找我不見的東西,女朋友送我的口琴。”正當這時,我聽到外麵有動靜,馬上開了門,門上多了張字條:“遊戲已經開始”。賓格見了,說:“看來有人向我們發出了挑戰了。”
次日,賓格坐在辦公桌,看著字條,諾有所思。Jer說:“探長,你研究字條做什麼?這又沒有殺人凶手的線索。”賓格笑了笑說:“哈哈,你還是不太會辦案啊。你說,我的筆跡你是不是認得?”
“是的。”
“如果把我寫的文書放在隨便一個地方,你是不是會聯想到我?”
“沒錯!”Jer回答說。“辨別筆跡的主人,首先看看這是男還是女的筆跡,男人的筆跡比較深,有力。女人字跡較為淺,所以我判斷這是個男人寫出的字條。”Jer一聽,恍然大悟,“可是,探長,這世界上的男人就算是洛杉磯也有幾萬人啊。”
“當然,我不可能去一個一個地查,如果是這樣,還不如委托人口普查員呢,不過我擔心的是他們會被海K多少回。”
“那倒也是。”Jer說。“字跡潦草,很顯然是在雜亂或急速地寫出來的。”賓格發表了他的觀點。大聲說:“馬上叫喬得警官過來,越快越好!”“是。”Jer去找喬得了。
“賓格,案件有線索了?”喬得問。“喬得,昨天那個鬥篷人,就是找口琴的人,是誰?”“哦,他是北林加州大學的三年級學生哈爾伯特,應該與此時無關。”賓格站起身來,“也許吧。叫他來見我,馬上。”我到了賓格的辦公室,賓格跟我講述了事情經過,正在等哈爾伯特。可賓格開始有點不對勁了,他扶著頭,看起來像是頭暈。我馬上走到賓格身邊:“賓格你怎麼好像有點不舒服啊!”他努力讓自己清醒過來,去了趟洗手間。回來時,已經好很多了。“哦,嚇著你了,沒什麼大礙,可能坐久了有點暈吧。”“那就好。”他說:“看來那人已經來了。”
推開門,來者就是昨天的嫌疑人,“哈爾伯特,你的眼鏡是怎麼了?”我看到,這學生的左眼鏡片裂開了,嘴角也有點傷痕。“謝謝關心,我沒事。”賓格接著說:“嗬,天天接觸校園暴力當然沒事了。”他馬上辯解道:“不是!是我自己·······”賓格死盯著哈爾伯特的眼睛,他停止了辯解。“好吧,我坦白。”“噢!早該這樣了。繼續說。”“在學校,幾乎有一半的人像我一樣,被某些惡勢力給欺壓,就算是10年前也有。我認識一個10年前畢業的學長,他對我很有興趣。”我總覺得這事有可能和十年前有關。我對他說:“我們想了解那學長的信息,可問是否方便?”學生馬上答應我了。我和賓格到了華爾街203A的屋後,“賓格,要不要我去打探一下諾亞(上提學長)的情報。”賓格回答道:“可以,我和你一起去。”我和賓格在夜市這些商店都能知道諾亞的信息,總結起來就是:‘一個有責任心的人,從不會欠錢,經常買材料做晚飯,目前獨居。’我們到工具店去,那的老板很和藹,當我們問及諾亞時,他卻不向我們吐露任何情況。“你們問他做什麼?”賓格回答道:“噢!因為我們是他的老同學,最近知道他在組裝家具,我和我的同學打賭,他一定會來這個地方來買螺絲刀,籌碼是5個金幣。我認為家具本來就附帶了螺絲刀,他偏不信。說會來這裏買。”老板就笑了,“嗬嗬!這樣的話那你得給這位先生5金幣了,因為他確實是來我這裏買螺絲刀,而且還是十字的。”賓格笑了,“我不信。”老板馬上拿出小票票根,“諾亞在幾個星期前來我這裏買過螺絲刀,這就是證據,我的電腦還有記錄呢。”賓格失望地拿出一金幣放到桌上給老板。“謝謝。”“好吧!同瑞,我們走。”那老板叫住了,“嘿!你還沒有給這位先生5金幣呢。”賓格隻好裝作不情願地給了我5個金幣。出來後他對我說:“嘿嘿,對付這樣保守的人用這種方法是最佳的。”
“你真行!”
“看來基本上可以鎖定是他了。”可我和賓格經過幾天的監視,隻能看出他是個好好先生,99%根本不可能是他。我最近在看《三國》,想出了用苦肉計來試探一番。當晚,我們在諾亞的必經之路,我和賓格打起來,看看他有什麼反應。正當我被賓格壓在地上打,諾亞簡直像是變了個人,殺了上來。賓格馬上跳起來抓住他的手,反壓他的後肩膀,送他去警局還真費了很大勁。我們在他家搜尋十字錐,可就是找不到。賓格拿出了工具箱,大隱隱於市,打開來看到真有一支十字錐,有些許血跡,應該就是這支。
經過檢查,報告員說:“這犯人患有柏林特綜合症,”“什麼,柏林特?沒聽說過。”“簡單說就是特定記憶被刪減的症狀。”我算是明白了,就是說他殺人的記憶都忘了,所以才諾無其事。報告員又說:“這是一種精神病,可不是神經病。可能有什麼事件讓他患有這症狀。我的朋友終於明白了,因為校園暴力事件,使他對所有打人者都產生了恨意,從而發生命案。事件算是告捷了。
(二)
已經一個月了,我這期間都沒有見到賓格,有時會想念他。今天我去到賓格唐人街的房子,可一進門,裏麵雜亂無章,我有這房子的鑰匙。進去,卻看見賓格倒在地上。我迅速送他去醫院。
經過治療,總算醒了。我問及醫生為什麼會暈倒,醫生告訴我:“賓格由於身體血糖太低,而且大腦運轉過多。是他昏倒在地,最好的放下工作,去度假放鬆放鬆。最好是太陽多的,洛杉磯總有大霧,太陽很少。”到了病房,賓格閉著眼睛躺臥著。“賓格,你老實說你到底工作了幾天?”“噢,隻是幾天而已。”我有點氣憤地說:“你一個月竟然辦了43個案子,幾天好像也不止吧。你現在得聽我的,馬上去療養一下。”“沒辦法,畢竟警局很多事我都得親力親為,賽文走了,伊森也走了。”
“好吧!夏威夷怎麼樣?”
“別開玩笑了!”他起來說:“確實要去夏威夷,那裏日曬充足,風景宜人,不是最佳選擇嗎?”“那倒也是。”賓格下來從抽屜裏拿出兩張機票,“兩張?你還要和誰一起去?”賓格笑道:“當然是和你一起了,我已經定了一所度假小屋,這次我真得放下工作調整調整身心了。”我也感到輕鬆了許多。
我把手頭事情落實好後,跟賓格一起飛到了夏威夷。不過,我總覺得賓格有如此想法,在夏威夷,肯定還是會繼續做他的探案工作。
在賓格休養的這段時期,我能看得出來,其實賓格之所以總把案情與我交流,不是因為他缺少辦案能力,而是缺少一個能傾聽他講解的人。他也許已經把我當做知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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