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3686 更新時間:15-06-22 10:42
暴雨天的洛杉磯街頭,人影穿行,一個人打著傘的紳士走進了街旁的房子。門被推開了,渾身濕透的人站在門口。
賽文警長:洛杉磯華人街警局警長,身高178cm。多次尋求賓格幫助,日常生活中不忘與好朋友用簡單的方式充實生活。
“原來是賽文警長”賓格驚訝地說。
賽文警長說:“好久不見了,賓格。你的房間還是原樣啊。”
“嗬嗬,要是變了的話,那我找文件也會很麻煩的。”
“今天雨夠大的”賽文警長道。
“我想要是把傘柄裝上槍管,組裝後就成了簡易式步槍了。”
“讓我看看。”賓格把一支他特製的傘柄給了賽文警長。
隻見警長濕漉漉的手摸進上衣口袋,拿出來了把黑鋼管的手槍,安上後,對準了房間門的便條。扣下扳機“砰!”的一聲,傘柄爆了。
賓格一聽,直接從沙發上跳起來。
“朋友,你還是不太適合做武器啊。”警長搖頭歎道。
“你和他說了同樣的話。”
“so?”
這時,又進來了一個人。賓格的老朋友同瑞走進來,把外套掛在了門口。賓格高興的說:“你來了,同瑞!讓我來給你介紹一下,賽文警長。這是我的朋友同瑞。這是警局的局長賽文”
“好了,我們坐下來談吧!”
“你的朋友眼光廷不錯的,知道你不適合做武器。”警長笑道。
“不然他也不會把步槍子彈裝在手槍裏了,而且還一直問我怎麼裝不進去。”同瑞幽默地說。
“啊哦,我的特製傘槍管炸了。”
“你唯一製造成功的就是火統,而且還是裝了一顆子彈,就沒用了。”
“你還造成了?”賽文警長問。
“是,用水管做的,而且子彈都是陶土合成的。”
“同瑞,我們的警長估計有案子了。”
賽文警長用很無辜的表情後說:
“你都知道了。好的,那麼現在就讓我來陳述一下案情吧。事情是這樣子的;在上個月三號的時候,忽然接到報案,說在一家房子裏,有人遇害了。然後我們趕到了現場,那是一個馬路旁邊的綠地,樹木分布很散亂,進去就有間房子,我們很快就找到了那間房子。在我們要進去時,發現門是被上了鎖的,窗戶也被封的死死的,裏麵還有防盜網,我們隻能撞開門進去。發現著屋內很空曠,簡直近似一個正方體。所以我們一進去就看見死者了,他是被金屬刀片捅至心髒致死,而且似乎還有生前爭吵過的痕跡。接著我們仔細查看門和窗戶,它們都是從裏麵反鎖的。有的人認為是自殺,更多的認為是他殺,因為有過扭打的痕跡。沒有人認為一個要自殺的人在死前還會自殘,所以這很有可能是件他殺案,死者生前好像有點醉但是我們比對過去的資料,一般來說,都會用細線之類的物品來讓窗戶反鎖。但這樣做都會留下細線磨擦過的痕跡。可這房子裏卻沒有。”
賓格閉上眼睛仔細的聽著,他突然睜開眼睛說:
“明天就帶我們去現場看看吧,請你替我們安排一下,我想這件命案的手法似乎非常大膽。你先回去吧,明天我在這等你,同瑞,你也一起來。我需要你的幫助。”
“如果可以的話,我很願意幫忙。”同瑞說。
第二天早上,同瑞一大早就來到了賓格住所。一進門就看到賓格整裝待發了,相同的,賽文警長也來到了這裏,
“車子已經準備好了,我們馬上出發吧!”
在車上,賓格似乎在認真的思考著問題,就像福爾摩斯一樣。在思考問題時,用周圍的景物加上想象組成圖像。過了十幾分鍾,賓格到了案發現場。賽文警長指著前麵說:
“在走幾步就到那間屋子了。”
他們走到了屋子外麵,賓格看了看房子周圍的土地,輕輕抓起來,小聲地說:“這兒的土壤很鬆散,這似乎是剛建起來的房子。”
進了屋子裏,屍體已經被搬走了。地板上隻剩下了屍體倒下的記號。同瑞說:
“被害人被殺的地點也許不是在這,可能是在其他地方。”
“哦!是的,但也許你想過沒有,如果屍體在其他地方被殺,那要運送起來要是別人看到,那不就全盤皆輸嗎?最主要的是凶手是如何不留痕跡地從這密室裏逃出去的。”
賽文警長走來,“被害人的身份查到了,他叫舒曼·德雷,52歲,是個單身,在一家建築公司,擔任股東··········。”
同瑞突然想到什麼說:
“額,對了!我記得他好像十年前與一間命案有關。”賓格笑著,過了一會說:“我想到外麵散散步,同瑞,要不要一起來。”
“這當然可以,我的朋友。”
賓格和同瑞走出了屋子,賓格看似漫無目的的,而同瑞卻滿臉焦慮。之後賓格在森林裏;東走走,西看看,一會兒又摸了摸這的土壤。之後又走到了凶案發生的房子牆壁邊,似乎在找尋什麼。
到了住所,賽文警長在沙發上等著,賓格輕聲的說:
“找到了嗎?”
“是的,按您的吩咐,已經搜查到十年前舒曼·德雷的刑事資料。”
同瑞不解地問:
“要這些資料幹什麼。”
“哈哈,親愛的同瑞,我是想從十年前的案件中找出舒曼被殺的原因”賓格笑著說。賽文警長從文件袋裏抽出一份資料放在了桌子上。賓格看了看,扔到桌麵上,眼睛就像看穿了這紙檔案般銳利。之後,賓格說:
“舒曼公司工人的名單找到了嗎?”
“肯定的,我們認為最有嫌疑的人是員工中的維傑和濤森,他們兩個是近幾年來到這家公司的。當然,我們也為此詢問過這兩人,但是他們都矢口否認。”
同瑞拿起資料邊看邊說:
“懷疑他們是因為他倆的父親不明的身亡和舒曼有關,可能會因這個仇殺吧。”
“嗯,不排除這樣的可能,但我們沒有證據所以不能拘捕他們。”
說完,賓格就出去了。同瑞知道,賓格一定想到了什麼。於是也跟著出去了。
然而當同瑞出去時,卻沒見到賓格,想到可能是到建築公司去了解情況了,於是乎到了那家公司去。到了建築公司,同瑞得知,賓格確實是到那家公司問過情況。可問的不是那兩個嫌疑人,而是問了吊車的使用情況。
在命發當晚,確實有人借了一輛小型吊車,但沒有詳細記錄是哪個人借的。當聽到這消息,賓格迅速跑了出去。同瑞問賓格了哪個方向,離開建築公司。當天晚上,同瑞來到了賓格住所,看到賓格坐在沙發上,激動地說:
“朋友,你今天到哪去了?我總找不到你。你問吊車的使用情況做什麼?”
賓格喝了杯茶後,清新淡雅講道:
“同瑞,請坐下來說。”
“其實我今天到了建築公司後才了解到,犯人的密室殺人手法。”
“那麼是用什麼方法逃出去的,逃出這間密室?”
賓格放下杯子,“魔術師在表演前是不會說他要幹什麼,怎麼變。為的就是讓觀眾驚奇,歎為觀止,更是為了防止魔術失誤。我也如此,現在我隻能告訴你,凶犯有兩人,一個是親手殺人的,一個是幫助他逃出密室的。那·······明天你就知道真相了,早點休息吧。”
到了早上,賓格早早就叫醒了同瑞,吃過早餐後。賓格打開了抽屜,拿出了一把類似金屬鐵管的東西,不是別的就是左輪手槍。“這是要幹什麼?”同瑞驚訝的問。“沒什麼,這是我昨天造的,步槍造法太麻煩,把步槍子彈填進去都可以。”賓格說完,將手槍裝入腰間。“走吧同瑞!”
說著就走出了門,同瑞跟上去。賓格臨時建議道:
“我們走路去吧,反正時間還有的是。”
同瑞還是有點擔心,神色緊張。賓格正相反,諾無其事得在逛街。過了二十多分鍾,到達了案發現場。
“哇!同瑞驚訝的說,這麼大陣勢,要搞什麼?”
賓格不緊不慢地說:
“哦,對不起,我的朋友,我想把你嚇壞了吧。等等我給你信號時你助我對付即將來到的嫌犯。”
“你怎麼知道嫌犯會來?”同瑞問。
“當然。”拖吊機裏的工人做出了準備就緒的手勢。
“同瑞,你現在假裝嫌疑犯,進到房子裏看看門窗的反鎖”
賓格說著打開了房門。
“這當然可以!。”
同瑞走進了那間屋子,門窗都反鎖後,賓格做出了開始的手勢。工作人開始拖吊,過了幾秒,房子竟被吊了起來。同瑞驚奇地從房子下麵走了出來,等將房子輕輕地放了下來,接著走到了賓格身邊。同瑞恍然大悟:
“原來如此,之所以能不留痕跡,是因為用拖吊機把房子吊了起來,讓殺人凶手那個下麵出來。所以最少要兩個人。這種方法雖然誇張但是幾乎沒人想到。”
賓格突然從腰間拿出左輪手槍,槍口對準了工作人員。“你這場戲該演完了吧。車裏的凶手。”
車裏人趴了下來。賓格迅速開了幾槍,把擋風玻璃打碎了。
突然從樹上,有個人跳了下來,衝向了賓格。
“快!同瑞。”
同瑞衝上前壓住歹徒的手關節,抓住了手腕,將歹徒得手扳到了後麵。用賽文的手銬將他拷上,把兩個人押送到警局。
賓格解釋了這一切:
“在第一次查看現場時,我就看見外壁上有一條相對較直的泥土痕跡就猜到房子曾離開地麵;
之後根據賽文拿來的資料,我就認定他們,按著這條線索去調查,發現了他們兩個人在案發當晚,沒有在工地上。而且那時吊車被借走了。於是手法成立了。接著我到房屋管理所去調查這房子,是不久前建造的。我查看了那房頂,有被吊起的痕跡,有明顯鋼索摩擦的擦痕。隻能是在工地工作的工人可以熟練操作這玩意;
那兩個人在某種渠道上獲知是舒曼·德雷殺死了他們父親,於是將舒曼約到那間房子,那時窗已上鎖了。士傑鎖上了門,接著會為了讓這仇人明白自己是怎麼死的,一定會把十年前的舊賬搬出來。之後被害者驚恐萬分,兩人扭打在一起,可能是老天也幫他,這個複仇者還是成功了,外麵的滔森把房子吊上來,士傑就出來了。但我那天去到工地,他們無意間知道了。於是想破壞我的偵查,知道警方會時時刻刻主意他倆的行蹤,所以在晚上就想到偷襲我,為了保險,另一個人呆在現場附近靜觀其變,於是接下來發生的事你們都知道了。”
經過審訊,得知士傑和滔森在酒吧裏巧然遇見被害者,所以將他灌醉,在問出十年前的經過。
“正所謂酒醉害死人。”這野心勃勃的老頭終究道出了十年前真相,將自己送上斷頭台。
用賓格所推理的方法殺死了被害人。事件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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