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想念這回事

章節字數:2537  更新時間:12-08-01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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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可是從今往後,那麼漫長的歲月裏,我就再也沒有見過你。

    於是一切都沉了下去、演變成漫無邊際的想念。

    想念是寂靜的,有點像某個沒有太陽也沒有雨的秋天的日子裏,有淡淡的風緩慢緩慢的吹。

    更像是某個飄著大雪的寒冬,世界白茫茫一片的時候,那片幹幹淨淨的原野裏就剩下了你,甚是想念,刻骨銘心。

    本質上來講,我是希望有人想念我的,因為在我想念別人的時候,他的影子會特別挺拔,好像是很刻意的把他往完美的方向帶去。

    可是想想確實也是啊,你的白襯衣被風吹鼓起來,你的頭發很短,在風裏幾乎沒什麼變化。然後你回了頭,在暮光裏對我笑,你驚喜的說:看你背後。我一回頭,便看見了那片讓你驚喜的夕陽,暖黃色的光線打下來,映著你的影子絲毫不差的打在心上。你不知道吧,你的笑,比那天的夕陽紅還要美好。可是,那麼漫長的歲月裏,卻再也沒能再見你一麵。

    我承認寫到這裏,心裏開始隱隱作祟。

    每次講起關於你,心裏像破了一個洞,刮起大風,然後就世界大亂了。

    我很少提起這回事,因為每次寫到你,每次想形容你,就要不斷的去回憶你,回憶你高挑又瘦削的樣子,回憶你永遠隻穿最簡單的白襯衫,回憶你深藍色的帆布鞋,總是係的著帆布腰帶會漏一截出來,你說,好看。回憶你清瘦的手腕上戴著的檀香珠子,骨節分明的手,比我還白。你隻喝統一綠茶,你說它的包裝比康師傅好看。

    你看,我總是一不小心,就把什麼都想起來了。

    我剛出來工作的時候,有次下班硬要去找你,在你家樓下吵著餓,你帶我去吃麵條,我狼吞虎咽的吃完麵捧著碗喝湯的時候,你終於笑了,戳了我的腦袋說:真那麼餓啊?丟不丟人啊!

    你說小小的小蚊子啊,你什麼時候能長大啊?

    我問你什麼才算真的長大了?你說:等你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不想要什麼的時候,你就長大了。我一直記著這句話,於是我不斷問自己,你想要什麼啊?。。。。。等我能夠堅定回答這個問題之後才發現,你早就不在了。像個夢一樣,隨著那隻小小的小蚊子消失不見了。

    其實後來回憶起來,你對我所有的表情與動作,都隻是像在寵溺一個孩子。可是你知不知道,那個孩子是真的那麼那麼喜歡你。喜歡到她長大,看到一件白襯衣,就會失神的追上好幾條街。

    我想念你,我也想念,那個那麼喜歡你的自己。

    我是個極其簡單的人,這就是我最珍貴的故事,我希望你們能夠感受到,那是真的。

    我沒有太多的故事,沒有太多的刻骨銘心。就這麼一個,我最舍不得的。

    2。

    風往北吹,一路向北,北方以北。。。。。

    我不知道為什麼他們那麼喜歡這個方位。用這個字來替代自己的想念或者痛苦,無論如何,北,是個幹淨的字眼。

    人們就是喜歡把自己的情緒寄托在美好的東西身上,對星星許願,看著煙火想念,一張CD,一顆發卡,一條裙子。。。。。。

    我也是這樣,我喜歡看照片。

    剛從學校畢業的時候,不適應社會上的生活,就總是抱著我的那些質地良好的筆記本,重複的看著自己寫得字句或者摘抄的歌詞、詩句。一直到現在,總是一邊聽熟悉的旋律一邊翻從前的照片,看著看著就笑了,笑著笑著就哭了。

    前段時間去找了一趟以前的同學,為了一起去看薰衣草自己還專門去買了一條白裙子,和一頂粉紅色的翻邊小草帽,五個人照了幾百張照片,越看越難過。回來之後就常常看著草帽發神,我想那種時候我是想念他們的吧。

    我有很多死黨,但是都隔得好遠,老三在浙江;周周在成都;芹和周周不是很遠,一天的車程;加菲貓在西藏;圓圓在上海;麗麗在北京,雲兒在任何地方;還有。。。。。見上一麵都會覺得奢侈。何況大家都要忙著上班,賺錢,甚至有的忙著照料自己的家庭,或者孩子。

    我想也許就是因為我總是一個人,所以才會那麼那麼難過的吧,一個人,就會有大把空閑的時間,當你一不小心不知道這麼無聊應該幹什麼的時候,你就會用這些時間來想念她們,來回憶你們在一起年少輕狂的樣子。那種時候心裏是苦的,因為明知道再也不能在一起了,明明知道的。

    苗苗回來的時候說,他是來拯救我的,他知道我一個人在這裏孤單,賞臉回來陪我。感謝苗苗賞的臉,我想著離我的目的不遠了。你們都走遠了,我還是要留在這裏守在這裏,在這個燈火闌珊的小城市裏等你們回來,看看我。又或者,像苗苗那樣,賞臉回來生活。我們一起生活。

    3。

    可能是秋天要來了,我又開始囉嗦想念這回事了。每個秋天都要囉嗦一次。

    我就是覺得秋天是個這樣的季節,不是說它和春天氣溫相似就和春天差不離,你信不信,它的味道不一樣。

    春天是從冬天過渡進夏天,是暖的。春天有生機,草會變綠花會開。春天是濕潤芳香的。

    秋天是夏天過渡到冬天,是涼的。秋天沒有太多的顏色,花草早就凋了,深秋的時候連樹都是枯黃的,唯一的顏色是山野上火紅的楓,紅得那麼孤單。秋天是薄涼的,女孩飛揚的裙擺裹在毛線外套裏,怎麼都帶著點淡淡的傷感味道。

    所以我喜歡用秋天來思念,那種思念是最幹淨的,說不出的幹淨。

    去年秋天的時候,老三還在,我們一起買了一件格子襯衫,是男友版,她的是黑白格子,我的是紅白格子,我喜歡紅色。

    我們第一次穿這件衣服是那天去爬上逛本地最著名的那座寺廟。我們總會在出行的前一天晚上商量好第二天穿什麼,她怎麼穿我怎麼穿。於是那天,我們都是穿的白T恤,牛仔褲,加上那件大板型襯衣,把前麵自然的塞進牛仔褲,不一樣的是,我係了一根大紅色的腰帶。她穿的帆布鞋,散著頭發。我穿了一雙白色兩公分的淑女單鞋,梳了個韓辮。

    那天下了一點雨,我們打了一把很大的傘,是格子的。

    爬上山頂都下午了,我們很誠心的朝拜。爬上了高塔塔頂,於是看到了整個小城的樣貌。

    一紅一黑的格子衫,長長的青石板山路,飄忽的雨,寂寞的旅遊車站台,聖堂裏濃鬱的香火味道,高塔上呼嘯得說話都要用吼的風聲,撞鍾的老師傅,寺廟旁邊的涼亭。。。。。。是我對那個秋天全部的記憶。這個秋天裏,都不在了,隻剩想念了。

    老三說她要去一趟安徽,一路上,都沒能好好看看風景。

    其實當某些時候已經沒有了你想要的風景,回憶,就成了最美好的。

    我們走過的那麼多,你找不到人替代我,我找不到人替代你,相互之間便成了最好的。可是我們早就隔得那麼遠了,是天各一方!

    想念這回事,

    是無數個夜晚裏纏繞的夢魘;

    是多少個起風的時刻吹進心裏的涼;

    是偶爾喊出你的名字卻沒有人應聲;

    是突然難過想告訴你我為什麼難過,卻發現隻剩下一個陌生的長途號碼了。

    若你在文前,希望這篇生硬的五筆字體,讓你想起了最舍不下的人。

    想念是件好事。放下了,才會回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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