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1580 更新時間:14-05-06 16:14
喜歡最近這幾天狀態下的自己。
已經是深秋了呢,親愛的。
我這幾天都穿得有點朋克風。黑色軍靴和寬大外套是我的最愛。像是某個人的溫柔懷抱。
一向都喜歡把自己弄得像個假小子。可惜的是,現在頭發長長了,沒有以前短發時的那種效果了。還記得三年前。三年前的冬天,我和梁帥算是正式地認識了吧。不過那時他人已經在北京,我卻仍舊是在自己這波瀾不驚的小縣城裏窩著。
談起以前,他竟然說他其實早就已經注意到我了。說我穿著寬大T恤和垮褲球鞋啥的,夏天時還偶爾會卷褲腿,又加上是短發的緣故,從背後看起來真的是很像一個小男生。
聽他這樣說的時候,我就在電話這頭笑啊。
喂,梁帥,打長途很貴呢,我們都已經打了快一個鍾頭了……
他說,他都不記得自己到底是有多久沒有和一個女孩子打過這麼多電話了。他在店裏忙發貨的時候就會抽空給我發短信,一閑下來就給我打電話。有一次貨發錯了被他叔叔罵個要死哦——因為是兩個人合著做的生意。
日久生情這種事大概真的是很平常吧。再說,我們兩個在此之前本來就對對方很有好感的。打著電話閑嘮嗑沒多久,他說,你做我女朋友吧,我在這邊每天晚上都想死你了。
我臉紅了。雖然這個告白,隻是隔著電話隔著這千山萬水傳過來的。
我說,我們還是做朋友吧——他因為人長得帥,花心什麼的我早有耳聞了。
再加上他的一個妹妹,就是我的朋友。她也曾經對我說過,梁帥這個人吧,對朋友是挺仗義的,但對女朋友,那是真的不怎麼樣,丫花心著呢。
在我對他說了那句話後,他一直都有點不置可否的意思。
但終於有一天,他說,等我回來你把我帶回家見見你爸媽吧。
這一次,我沉默了。難道他真的是認真的?
我還是沒有答應他。我說,我媽說我們兩個不合適。
他就在那邊耍著賴地說:有什麼不合適的?我覺得太合適了。
我:囧……
快過年的時候他終於是回來了。那天晚上,公司裏在組織吃年夜飯。他也打電話來說等晚點他接我去茶餐廳坐會兒。
那個晚上,我們聊得很好呢。
可他回家以後,什麼都變了。最先變掉的就是作息時間。以前是晚上七八點鍾就睡覺,淩晨四點就起來去店裏了——因為是搞批發的。然後到下午兩點左右又回到宿舍繼續睡。
可回來以後呢?晚上沒到兩點是不會回家的,然後是白天窩在賓館裏睡覺。
我讓我的朋友去查了他。她告訴我說,他這幾天都不知道在多少家賓館開過房呢,這種渣渣你還是扔了吧。
於是,事情大概就是這個樣子了。對我來說,這真的是個杯具。
我沒有問為什麼。他也沒有給過我解釋。
慢慢地就是這麼不了了之了。
剛開始的時候還是有點難受的。經常到他空間裏看看留言啊說說啊什麼的。這種情況維持了將近半年呢。半年後,我終究還是又走了出來。
何必呢,扔到了垃圾桶裏的東西,你再回頭去看他,不會覺得髒嗎?
我從來都沒有認為過,愛情是生命裏的必需品。可是,沒有一段好的愛情,女人真的很容易就會枯萎掉。
當你在和你愛的那個男人耳鬢廝磨著的時候,全世界的花都可以是為你一個人而綻放的。
所以,我一直都覺得,如果你夠勇敢,如果你現在正在享受愛情,那麼,無論你們麵對的是什麼挫折,隻要是你們仍舊相愛,請你永遠不要輕易說分手。
我覺得真正能夠為自己的感情為自己的內心而堅持著的人,真的都是很有勇氣的。
像我最親愛的橘子。不愛了,就和未婚夫分手,再去重新尋找屬於自己的那一份愛情。雖然當時她的爸媽都很不能理解並接受。但上次,在我的訂婚宴上看到她和她的裸婚對象,感覺她現在過得並不比以前差。我其他的朋友都說他們兩個應該都是在道上混得比較開的那一種。
於是,我終於是有點釋懷了。
雖然那次相聚過後,她也有發信息過來,對我說她店裏現在的生意並不景氣。
但隻要她在感情上是幸福的,其他的,似乎我都可以接受。
我最懼怕的,就是一個活得很努力很勇敢的人,她為了她的家人而活了這麼多年,終於輪到她想為自己活了,可到頭來,幸福卻依然沒有降臨到她的身上。隻有這,是我最沒有辦法接受的。
親愛的,做一個可以自給自足的人,也做一個能夠抓得住幸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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