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4893 更新時間:12-08-07 09:55
村民被公安幹警強行架著離開公路後,他們還繼續坐在公路兩旁,三三兩兩地聚集一起,不肯離去。
縣委現場會議結束後,已經是下午近兩點了,參加會議的領導顧不上吃中午飯,就各自回到村民鬧事的現場,向村民傳達了縣委縣政府的決定,村民聽了才慢慢散去,水安鎮才回複昔日的平靜。
過了兩天,縣紀委、縣監察局成立一個由30人組成的水安鎮農村查賬工作組,組長由縣紀委副書記兼縣監察局局長羅潔蘭任組長,組員分別由縣紀委、縣監察局、縣檢察院、縣財政局、縣審計局和縣機關工委等單位派人組成。
縣查賬工作組成立後,分別由縣紀委副書記羅潔蘭帶領第一小組進駐永新村,縣紀委監察科科長林永新帶領第二小組進駐柳邊村,縣紀委監察科副科長麥誌昌帶領第三小組進駐塘壩村,開始審查各村的賬目。
為了表示查賬要透明公正,讓村民相信,讓村民放心,縣查賬小組提出每條村選出5位村民代表參加查賬工作。
縣查賬工作組的到來,使永新村、柳邊村和塘壩村的三位支部書記心驚起來。麵對著這種情況,永新村的支部書記林才興找柳邊村的支部書記蔣世勤、塘壩村支部書記馮進佳他們兩人商量對策。經過商量,他們首先想到的是鎮委書記郭青鋒,想通過他的關係,來化解當前的危機。
在水安鎮永旺酒樓的一間房裏,圍著餐桌坐著四個人,他們是郭青鋒,林才興,蔣世勤,馮進佳。
郭青鋒看到他們三人情緒低沉,愁容滿麵,就說:“縣查賬工作組己經進村了,你們三人有何打算?”
林才興說:“郭書記,我們三人昨晚己商量一晚了,想來想去也想不出一點好辦法,來應對這次財會審查,所以我們才叫你郭書記出來,看你能否幫幫我們,度過這一關。”
郭青鋒說:“在前兩天的會議上,我己經為你們說好話了,但縣的領導不接納我的意見,現在事情都變成這樣了,我也想不出好的辦法來幫助你們。”
馮進佳說:“郭書記,能不能花點錢搞掂他?”
“你說搞掂誰?”
林才興說:“馮書記說送點錢給吳清宇書記,你意見好不好?郭書記。”
“你們千萬不要亂來,我聽說吳清宇這個人做事很認真,很正派,審查你們的事,是他決定的,你們現在送錢給他,他要嗎?你們這樣做,不是自投羅網嗎?”
蔣世勤說:“送錢給吳潔蘭行不行?”
“據我分析,送錢給吳潔蘭也不行,她雖然是查賬小組組長,但查帳組的成員是由幾個單位的人組成的,你送錢給她一個人,是解決不了問題。”
張世勤說:“查賬小組一共有30個人,還有15位村民,不可能每個人都送錢吧?如果都送錢,我們那裏有這麼多錢?”
“就算你們有這麼多錢,這能解決問題嗎?我問你們一句,他們這30個人,不是每個人都貪錢的,如果他們其中有一個人不要你們的錢,這事就辦不成了。退一步說,就算他們30個人都貪心,都收了你們的錢,還有這15個村民,他們也參加查帳,你們給不給他們?我看你們不要往這方麵想了。”
這時,林才興急了起來,說:“郭書記,這也不是,那也不行,你說我們什麼辦?如果等到查完了賬,我們出事了,你們鎮幹部也有問題。你們經常下來叫我們請吃飯,逢年過節我們都向你們送紅包,現在出了問題,你應該為我們想想辦法。”
“這點我知道,但我真的想不到其他好辦法。”
林才興說:“郭書記,你去找縣領導談談,為我們說說情,幫幫我們。”
“我到縣上找誰?原來同我關係好的領導都調走了,我姐夫也走了,你說我還可以找誰?”
馮進佳說:“郭書記,你去找於萍芳常委,叫他為我們說幾句好話。”
在法製不建全的社會裏,一些幹部一旦出了問題,犯了錯誤,他總是想盡辦法,托人情拉關係,送禮送錢,疏通門路,打通關節。如果能夠疏通關係的,就能夠減輕錯誤,減少罪責,甚至小事化了,大事化小,是達到一定效果的。
“我跟於常委隻不過是上下級關係,我們很少來往,找她也無用。”
蔣世勤說:“她在水安鎮做書記時,我們經常請她吃飯,過年過節向她送過紅包。她也經常叫我們幫她做事,她對我們比較熟悉的,我們去找她,好不好,郭書記?”
“如果你們和她關係較好,這樣就好辦了,你們三人去找她,看她能否幫到你們,這是唯一的辦法。”
林才興說:“郭書記,我們不知道於常委住在何處,你今晚帶我們去,為我們說幾句好話。”
“我也要去?”
蔣世勤說:“郭書記,你是我們的領導,你的麵子大,你帶我們去,就會事半功倍。”
“好的,今晚八點鍾,你們在我家的路口集中,我帶你們去,盡我的一點努力吧。”
經過三位村書記的懇求後,郭青鋒答應他們的要求。
當晚,郭青鋒和三位村支部書記一起來到於萍芳的家。剛坐下,郭青鋒就直說:“於常委,無事不登三寶殿。你也知道,現在他們三人有難,他們今晚來找你,是想叫你幫幫他們,為他們向縣的領導說說情。”
於萍芳記:“郭書記,我不是神仙,現在是什麼時候,我能夠幫助他們嗎?”
蔣世群說:“於常委,你去找吳請宇書記,反映我們村的實際問題,幫我們講幾句好話。”
“蔣書記,我不是不想幫助你們,是我無能為力。現在村民鬧得這凶,把你們當仇人一樣,非要審查你們的賬目不可,縣委縣政府想回避也回避不了。同時,這位新來的縣委書記,他的情況我又不了解,不知他喜歡甜的,還是喜歡鹹的,我這個小小的常委,那敢貿然去找他為你們說話,為你們講情。”
蔣世勤說:“我們打算送點錢給吳清宇,好不好?於常委。”
他們再次提出送錢給吳清宇,因為這是唯一的辦法,希望破財擋災。
於萍芳說:“送錢給他也行,這是解決問題的最佳辦法,我不反對。但你們送錢要看對象,看他是什麼人,你們想過了沒有?是吳清宇下命令要審查你們的,他會收你們的錢嗎?”
郭青鋒說:“如果送錢都不行,這樣看來,就沒有其他好辦法了。”
“對你們這件事,我有心無力,希望菩薩保佑你們,企求查賬組查不出有怎麼問題來,這樣你們就好辦了。”
林才興他們三人聽了於萍芳這樣說,知道於萍芳也幫不了他們,再說下去也無用,他們隻有垂頭喪氣地離開於萍芳的家。
話說縣查賬組進村後,在村民的支持下,經過十多天的工作,三條村的會計賬目全部審查清楚了。
在永新村委的會議室,往日坐著的都是查賬小組的人,但今天就多了一個人,這個人就是村的黨支部書記林才興,他是被查賬人員叫來問話的。
林才興走進會議室一看,看到裏麵坐著十多個人,其中有五人是本村村民,即時心情緊張起來,他剛坐下,查賬組組長羅潔蘭就向他問話。
羅潔蘭說:“林才興,我們經過這幾天查賬,發現有不少問題,今天叫你來,有幾個問題同你核實清楚。我們向你提出的問題,你必須老老實實,實事求是地回答,不能說謊,不得隱瞞實情,否則從嚴處理。”
羅潔蘭這麼一問,林才興這十幾天擔驚受怕的日子終於到來,他隻說了一聲,是的,就低下頭,不敢正視審問他的人。
羅潔蘭喝了一口茶,接著問,說:“第一,是去年修建村口這條水泥路的問題。這條路長250多米,寬5米,按工程預算是155700元,但在結賬時是185700元,為什麼整整多了3萬元?”
林才興聽到羅潔蘭問村口這條路的工程,知道查賬小組已經查出問題了,知道自己的災難到了。但是林才興為了減輕罪責,對自己所貪汙這3萬元,他拒不承認。
林才興就找借口說:“修建村口這條路,最初的預算是155700元,但工程開始後,承建老板說這條路麵高低不平,工程很難做,要將路麵平整後才能倒水泥,要求增加3萬元工程款,後經村委研究,同意增加這3萬元,這3萬元是新增加的。”
林才興這麼一說,參加查賬小組的幾個村民就七嘴八舌地反駁林才興,一個姓陳的村民說:“你林才興張開眼睛說瞎話,村口這條路麵原來是很平坦,為什麼說高低不平,是你和老板編造出來的。”
林才興說:“中間這段路是有很多凹凸的。”
姓陳的村民說:“這條路我們天天行,日日走,什麼中間這段路有很多凹凸,沒有,是你說瞎的。”
一個村民說:“現在已經倒了水泥,看不到現場了,由你林才興說什麼都行。”
又一個村民說:“林才興,就算你說得對,但填平這幾米長的路麵,也不需要3萬元這麼多錢?”
另一村民說:“林才興,你去看看這條路麵,剛建好一年多,路麵的水泥已經被雨水衝走了,石頭都已經露出來了。我看這條路的壽命過不了五年又要重修了,這樣的‘豆腐渣’工程,你滿意嗎?”
這幾個參加查賬的村民七嘴八舌地指責林才興。
林才興說:“這條路在施工前,我們要求老板按質按量去做的,但他偷工減料,這不關我的事,應該由老板負責。
羅潔蘭見到村民你一言我一語,對著林才興罵了起來,就說:“林才興,老陳說村口這條路麵是很平坦的,不是你說的那樣高低不平,預算外這3萬元究競是什麼一回事?是不是你跟老板合謀增加的,這3萬元是不是你貪汙了?”
“增加這3萬元是老板的工程款,我那裏有貪汙這3萬元。”
經過多次追問,林才興的態度依然這樣強硬,不承認貪汙了這3萬元一事。
羅潔蘭說:“林才興,這3萬元是不是你貪汙了,你自己最清楚,但我警告你,如果是你真的貪汙了,你就老老實實地坦白交代,這樣我們就會從寬處理,否則,性質就不一樣,就要從嚴處理。”
羅潔蘭對林才興進行政策攻勢,但是起不到任何作用,會議室內沉默著。
過了一會兒,羅潔蘭說:“林才興,你有沒有貪汙這3萬元,你要好好想一想。我們現在問你第二個問題,你在當書記期間,村的接待費為什麼每年都花這麼多錢?而且一年比一年多。據我們統計,你上任第一年接待費是167590元,第二年是224680元,第三年是251230元,第四年是287720元,今年半年多接待費295840元,你當了四年多村支部書記就花了1227060元。我問你,每年接待為什麼花這麼多錢?”
林才興說:“我村離鎮政府近,鎮的領導經常下來檢查工作,所以我們村的接待任務重。”
“你們接待的是什麼人?”
“接待的人都是本鎮的領導多,縣上也有。”
“你說具體一些,接待人的姓名。”
“鎮委書記郭青峰,還有鎮長,副鎮長……等等。”
“這些領導下來做什麼?”
“有的下來是檢查工作的,有的下來是了解情況的,有的下來走一走,坐一坐就去吃飯。”
“這些錢全部是接待鎮領導的?你們村幹部沒有吃過?”
“大部分是接待上級領導的,有小部分是我們吃的。”
姓陳的村民說:“胡說,這些錢大部分是你們吃的,別將責任推給別人。”
羅潔蘭說:“林才興,你有沒有去酒樓買餐票回來報銷?”
羅潔蘭這麼一問,林才興被問住了,他想了一會兒才回答,說:“沒有。”
“真的沒有?”
“是的,沒有。”
“你沒有買餐票回來報銷,你為什麼這麼久才回答我的問話?”
“你們幾個人不斷地問我,我思想有點亂,一時聽不清楚。”林才興狡辯地說。
查賬小組問了半天,林才興一概否認,將羅潔蘭所提問的問題推得一幹二淨。在這種情況下,羅潔蘭說:“林才興,今天就問到這裏,剛才我問你這些問題,你回去好好想一想,認真作自我檢查,你自己所做的事,就要敢於承擔責任,承認錯誤,不要推卸責任,你回去要進行自我檢討,將我們所問的問題寫成書麵材料,後天交給我們。”
林才興剛走出門口,姓陳的村民急著對羅潔蘭說:“羅副書記,你所問的這些問題,林才興還沒有交代清楚,你就放他走?”
“老陳,第一個問題他不肯交代,他不承認有貪汙,你繼續問下去也無結果,我們叫他回去,不是不查了。這個問題我們要從外圍入手,從外圍查找證據,證據查到了,他才低頭認罪。第二個問題,你再問下去也無用,退一步說,就算他承認這些接待費是他們村領導吃的,也奈他不得,定不了他的罪,最多就是撤去他村書記的職務。”
姓陳的村民說:“為什麼?”
“根據目前的政策,請客吃飯是不入罪的。”
“他們吃了這麼多錢也無罪?”
“是的,就算他們幾個村幹部吃一餐飯,花了2萬元也是無罪的。”
羅潔蘭說的是事實,在機關單位中流行著這樣的潛規則:對於公家的錢,隻要不是個人拿走,不是裝入自己口袋,你吃了很多錢都無事,也無罪的。最多說你這個人貪飲貪吃,鋪張浪費。如果影響很壞,事情嚴重的,就按黨內處分或行政處分進行處理,黨內處分最大是開除黨籍,行政處分最大是開除公職。所以,才造成各機關單位吃喝玩樂成風。
“啊!原來是這樣,吃了我們村民這麼多錢也無罪,怪不得這些村幹部經常去酒樓吃飯。”
一村民說:“如果林才興從酒樓買餐票回來報銷也無罪?”
“如果有確鑿證據,證實林才興買餐票回來報銷,這才有罪,當貪汙論處。”
這幾位村民聽了羅潔蘭的解釋後,就不問這事了。
在第一次審問林才興後,查賬小組沒有問出什麼結果來,羅潔蘭他們改變策略,要從外圍入手,從外圍找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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