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第三十八章工於心計

章節字數:3246  更新時間:13-12-30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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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先上樓吧,我去看看飯堂在慶祝什麼。”嘉嘉聽到鼓掌聲對鎮宇說,然後步出電梯。

    “坐了好幾個小時的車,先回家休息吧,別人慶祝什麼跟我們又沒關係。”鎮宇在電梯內按著開門鍵對即將離去的嘉嘉說。

    “大家樓上樓下的,有什麼事我們也應該知道才不會吃虧。你先回家吧,把我媽給的東西放冰箱,時間長也怕會壞掉。”嘉嘉不管鎮宇反對便往飯堂方向走。

    鎮宇原想出電梯陪她,但是外母給了一大堆家鄉土產,剛搬進電梯,再拉出去也真累,反正她也不是要去哪裏,又是她讓自己先回家,轉頭應該不會埋怨不陪她。

    說實在的,鎮宇真怕嘉嘉鬧脾氣,她這一周不告而別回娘家,自己天天打電話賠罪還擺不平,最後還是媽媽讓步,搬到天台住,自己親自往嶽家接她,嘉嘉才願意回家。對這樣的結果,嶽父母雖是千萬個道歉,也於事無補。倒是自己的媽媽明白事理,一句婆媳關係幾乎是每個家庭的死症,換個媳婦也不一定比嘉嘉好,還自嘲沒錢沒房給兒子的婆家都是媳婦的聲音比較大。其實,嚴格點說,應該是沒本事的丈夫就要受老婆氣吧,要是讓嘉嘉知道車禍的事還要上法院,自己理虧一定要賠錢,肯定會吵得翻天……

    ***

    “郭鎮宇,你媽訂婚,你居然不告訴我?”門被大力推開,[嘭]的一聲撞在牆上,嘉嘉怒氣衝衝的跑進來質問鎮宇。

    “你怎麼啦,誰又惹你了?”鎮宇一臉錯愕的望著嘉嘉,剛剛還好好的,不明她為何這麼生氣。他剛把東西整理好,正在房間洗手,水聲掩蓋了嘉嘉在門外的問話。

    “原來你媽要和老鄧結婚,我還捉摸她怎會同意搬出去,在別人麵前裝得那麼偉大,扮演著犧牲自己成全兒子的角色,讓我媽天天罵我自私和不孝。沒想到她守了這麼多年寡,竟到這個年紀才去找男人,真的夠不要臉,怪不得你剛才不讓我到飯堂去。”

    “你胡扯什麼,我媽不搬,你會回來嗎?竟生安白造找借口冤枉她。”嘉嘉無端端批評媽媽,還說得那麼難聽,鎮宇也禁不住生氣地反駁她。

    “你不要告訴我,你不知道他們的事,剛才老鄧還當眾抱著你媽,我看他們早就在一起,不然你媽哪有那麼熱心,老跑飯堂幫忙,還去醫院照顧人家的女兒,安的是什麼心,大家心知肚明吧!你媽一個人天天躲在天台,和老鄧幹什麼也真沒人曉得。”嘉嘉難得抓到婆婆的把柄,還不趕快在老公麵前扳回一城;回頭還要打電話給自己的媽媽,媽媽老批評自己不孝順,對婆婆不敬,這樣的婆婆也不配吧!

    “你是看錯了吧,可能是媽媽不小心摔倒,老鄧正好扶她一把。”聽嘉嘉說得這麼實在,鎮宇不敢再貿然指責她詆毀自己的媽媽,隻得小心求證。畢竟剛剛才把她哄回家,不想在這骨節眼再生枝節。

    “我怎麼會看錯,就是你媽同意嫁老鄧,我聽到大家的恭賀掌聲才會跑去看。我還聽建生說,大家一起辦婚宴就更加熱鬧;老鄧說肯定是沾了建生與卓慧的喜氣才求婚成功,如果建生家人同意,就同一天辦喜事。建生還說他是在[半鬥居]認識卓慧,要把這棟樓的人都請去免費參加喜宴呢!你沒看到你媽多高興,緊緊抓著老鄧的手不放。”看來鎮宇是真不知情,自己剛才也錯怪了他,見他的語氣比較好轉,嘉嘉迫不及待的把剛才所見的告知鎮宇。

    “但是媽從沒跟我提過啊,我是她兒子,這麼大的事她總該跟我說一聲吧。”鎮宇喃喃自語地說。

    嘉嘉連現場的對話都說得一清二楚,看來事情是假不了。這麼重要的事情,媽媽竟沒跟自己商量,自己還是通過老婆轉述才知道,多年來的相依為命,那一份母子連心的感覺突然間就像斷線的風箏一樣,抓不回來。曾幾何時,自己一個人在家鄉讀書,媽媽像風箏飛往北京工作,逢年過節,隻要自己把線收緊,風箏便會飄然回歸;然後輪到自己當風箏在外漂泊,但是隻要圈上的線不斷,不管相隔多遠,那根線總把母子連在一起。想不到如今母子同住一室,不用線相連,媽媽卻把自己摒棄在門外,連人生大事也不讓自己知道。

    驟然看到鎮宇的失落,嘉嘉也沒了那種幸災樂禍的心情。雖然有點嫌鎮宇沒本事,她可是真心愛他才和他結婚,看到他心情欠佳,也不好再落井下石,繼續數落婆婆的不是。倒是想到將會有新公公,這種外來關係的變數,影響可大可小,特別是房產權的問題。

    “鎮宇,我知道你心情不好,剛才我聽到他們的話,還差點控製不住,想跑到你媽麵前罵她不要臉,不過她是你媽,我又有什麼資格管。但你是她兒子,媽也應該聽聽你的想法,我沒想過連你也不知道,還以為你蓄意隱瞞,才想質問你有沒有把我當老婆。”嘉嘉表麵上說著同情鎮宇的話,其實是引發他對婆婆的不滿。

    “對不起,我剛才還怪你冤枉媽。”

    “我沒想到你媽有了男人便不理兒子,也不考慮我們的感受。今天我才真正體會到人們說的[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是多麼無奈的事情。從來隻有父母幹涉兒女的婚姻,還大條道理是為孩子好;要是子女給父母的二婚唱反調,卻被評為大逆不道。媽現在要再婚,今後肯定也是以老鄧為主,你隻剩下我愛你了,由現在起你能不能不再為了媽和我吵架?”嘉嘉乘機離間禦意與鎮宇的關係,以便鎮宇將來隻對她一人言聽計從。

    “怎麼說也是媽含辛茹苦把我養大,我是該孝順她和聽她的,既然她今後有人照顧,不再與我們一起住,你們也不會再有摩擦。放心吧,以後這些吵架的機會恐怕也不會有了。”

    “有件事我知道不應該現在說,但我還是要提醒你,我雖然不想和媽一起住,卻沒想要霸占她的房子,房子原來是她付錢,寫她名字也應該。原本媽隻有你一個兒子,將來百年歸老,她也說過這房子會留給你,到最後還不是留給我們的孩子。在這方麵,我一直都沒有異議。但是她若再婚而先丈夫而去,丈夫是有權繼承她的房產,說不好,別人也是看準她有點錢才和她結婚,怎麼避免她被騙和保障你的權益,我就不便插嘴了,但你卻不能不小心提防。”

    “老鄧的人,我也見過幾次,他跟媽結婚也不見得是騙媽的錢,他的房子比我們的還大,這房子還沒付完銀行貸款,賣掉也沒餘多少錢。”對於媽媽再婚,雖然心裏有點不平衡,鎮宇還是希望媽媽能找到真愛,好好的享幾年福。

    “錢誰會嫌多,要是自己有房子就不貪別人的,中國便不會有那麼多房叔房姐了。即使老鄧不是要騙媽,還是提前說清楚好一些,畢竟這房子的首期,是把你爸的老房賣掉才換來的。要是你爸剛去,老鄧便與媽結婚,念在他對你有養育之恩,你要把房子給他,我也不會有意見。現在讓他撿這個便宜,作為你老婆,我是為你大大的不值啊!”

    “我總不能逼媽把房子轉我的名字,才同意她再婚。”嘉嘉說的話不無道理,但作為兒子以母親再婚做借口而爭房權,鎮宇認為有點說不過去。

    “你可以要求他們財產公證,並且先立下遺囑,死後房子由你繼承,才登記結婚,這樣對大家也公平。說不好是老鄧先去,由媽繼承他的房產,也會對他的女兒不公平啊!”嘉嘉明白不能一步到位,先提出一些大家認同的方案,等鎮宇接受她的提議,再把鎮宇慢慢引導到她的目標。

    “這樣應該比較容易讓大家接受。”鎮宇邊聽邊點頭。

    “其實如果我是你,我會直接要求媽分家。畢竟她再嫁後便是鄧家人而不是郭家人了,而且她會搬去老鄧家,不住這裏,隻用天台做衣服。這房子根本就是我們在住,買房的錢又是你爸留下來,她應該把房子分給你,保留天台是她的名字。要是被老鄧欺負,她還有自己的地方,不用擔心我們不管她。天台既可以住,又可以做衣服,她還怕沒有保障嗎!”

    “媽要再婚我便要求分家,等於告訴她我不是很高興她的決定,還是立遺囑比較好。”鎮宇不想傷媽媽的心。

    “隻立遺囑還是可以隨時修改,若你媽年紀大,神智不清或病入膏肓,被老鄧的女兒擅改遺囑也不是沒可能的。報紙上就常見這些新聞。”不能明的逼鎮宇要房子,嘉嘉隻能慢慢給他洗腦。憑良心說,自己說的也有可能發生的,誰知道老鄧的女兒怎麼想。

    “我想老鄧的女兒不可能這麼壞吧!”

    “能一次過把房子處理好,也是防患於未然。但我強調我會這樣做,卻不會左右你的決定。”嘉嘉想,該說的,不該說的也說得差不多了,再說也怕鎮宇反感,留些空間讓他慢慢想,多幾天看情況再繼續遊說。眼下要多關心他,不能亂發脾氣,讓他更重視自己,才能聽得下她的意見。

    嘉嘉慶幸自己及時回來,抓到這麼好的時機部署房子的歸屬權。等房子轉到鎮宇名下,她會以婆婆再嫁沒臉在這兒住下去,說服鎮宇把房子賣掉。換了錢再買房時,就可以用夫妻聯名形式購買,達到自己名下擁有房產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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