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媽媽

章節字數:1409  更新時間:13-02-05 00:28

背景顏色文字尺寸文字顏色鼠標雙擊滾屏 滾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我跑到家裏,那個因為有司馬霆而溫馨的家裏,使命使命的抱住了他,“我以後再也不會離開你,再也不會了,永遠不會。”司馬霆撫摸著我的臉,溫柔的問道:“你怎麼了?”

    “沒怎麼,就是很想你。”

    “以後別離開我就行了,我怕下次承受不了。”

    他端著我的臉,深情的吻著,以前所有的屈辱不算什麼就讓所有的過去都滾開,我隻要眼前這個人,活生生的人,司馬霆。就這麼自然而然的倒在床上,就這麼溫存一輩子都是一件幸福的事。

    兩個赤裸著身子的人躺在床上,我抱著他,他輕吻著我。門突然被打開了。

    “媽。。。。”

    “你們這是。。”媽媽很是驚訝,手裏提著東西趕緊走向廚房“你們自己快穿起衣服。”

    三個人坐在這個小小的房間裏。

    媽媽看看我,又看看司馬霆。

    “你們自己說吧。”

    司馬霆先張口道:“阿姨,我是真愛林風的,讓我們在一起。”

    “你們就沒覺得有什麼不妥。”

    “阿姨,這沒什麼,外國很多地方都是允許結婚的。”

    “那時在外國,我們現在在哪裏?”

    “我們隻要在一起就行了”

    “說的還真簡單,你不是結婚了嗎?”

    “阿姨,那是意外,解釋起來很費勁。”

    媽媽冷笑一下:“你倒是說的好,結婚還能有意外。”繼而怒道“你們知道你們在幹嗎嗎?”

    我忍不住。“媽、、、”眼淚奪眶而出。

    “看看看,,又來了是吧,又要哭了,現在都是個大男人了,還這樣。”

    媽有點心軟了,我知道,媽是刀子嘴豆腐心。

    “媽,我知道這樣不好,但是,沒有他我真的活不下去的。”我忍著哭腔。

    “這就是你一直不找女朋友的原因?”

    我點頭。媽媽安靜了,三人就這樣坐在那裏,時間就這樣滴答滴答的走著,媽媽會讓我們在一起的,會的,一定會的。

    “那你老婆怎麼辦,你都結婚了,有孩子了”媽媽開口了。

    “離婚,現在就準備離婚。”

    “你倒是說的輕巧啊,離婚是這麼簡單的事?你這樣做對的起人家嗎?”媽盯著司馬霆。

    “阿姨,我知道我這樣做是不好,是該死,可是真的沒有辦法,我真的和她生活不了,她沒什麼不好,可是隻要想到林風,我就覺得什麼都不可能,阿姨知道高中的時候,其實,我就喜歡林風,隻是那時不說,也不好說,也不知道該怎麼說,但是我現在知道,我就是愛他了,沒有他真的會生不如死,他消失的那段時間可能是我這輩子最難熬的時間了,我們也是沒有辦法。”

    聽著他說這麼多,十指緊扣的手更用力握緊,是的,我也是一樣,沒有你司馬霆的日子也是我林風最難熬的時刻。

    媽媽聽著他的深情訴說,好像有些理解。“我知道你們高中就要好,林風和你玩的那段時間確實也開朗不少,但是你們的未來要怎麼辦你們清楚嗎?”

    司馬霆很快的說道,語氣堅定:“清楚,隻要有他就足夠了。”

    媽媽似乎也被感動到了,看著我眼神中多了一絲憐憫的味道,“林風,你知道嗎?媽媽一直拿你沒有辦法,很小的時候你就一個人,話也不多說,罵多了也沒有用,媽媽有時真的很難過,可也不知道怎麼辦?看著你一個人發呆的時候,也沒辦法。”說著說著,媽媽居然開始抽泣。

    “媽。。”

    媽停止哭聲,轉眼認真的看著司馬霆:“你一定要待好林風,阿姨真的把林風這孩子交給你了,或許他真的需要個人照顧。”

    “阿姨,就算你不說,我也會做到的。一定會的。”司馬霆看著我,深情而沒有雜質。

    媽走了,想到媽媽這麼多年,看著我的悲傷而無能為力,淚水就不自覺的留下,靠在司馬霆身上,哭著哭著。這兩個我生命中重要的人,她把我交給了他就像嫁女兒一樣,我不介意,我整個人都是司馬霆的了,我所剩無幾,完完全全都是他的,媽媽的走去,離開的身影,在我心中留下了這長長的印記,轉而覆蓋上的是那心中無法割舍的人

    

    搜索關注 連城讀書 公眾號,微信也能看小說!或下載 連城讀書 APP,每天簽到領福利。

標題:
內容:
評論可能包含泄露劇情的內容
* 長篇書評設有50字的最低字數要求。少於50字的評論將顯示在小說的爽吧中。
* 長評的評分才計入本書的總點評分。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本站內容。
請所有作者發布作品時務必遵守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辦法規定,我們拒絕任何反動、影射政治、黃色、暴力、破壞社會和諧的內容,讀者如果發現相關內容,請舉報,連城將立刻刪除!
本站所收錄作品、社區話題、書庫評論及本站所做之廣告均屬其個人行為,與本站立場無關。
如果因此產生任何法律糾紛或者問題,連城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