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1058 更新時間:13-03-18 13:12
方月華五人已經趕了三天路。
趕字是走字邊裏麵加個旱字,趕就是在太陽下麵幹走。
當然,這是笑話。
不過方月華他們確實是走,不坐車也不騎馬,真正的用腳幹走。
就算有功夫也沒有人願意用腳趕,幾個人這麼幹絕不是為了鍛煉身體,說到底還是為了保密。
如果騎馬坐車隻能走大路,難免會碰到巡檢司。
巡檢司都是過路剝皮的好手兒,有時就是去上任的知府他們都敢勒索。
方月華自然不怕他們勒索,四義鏢局因為救過先皇,巡檢司是不敢做過分的事的。不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還是不和他們碰麵為好,這些巡檢有的還是半熟臉兒,要是被他們認出來可就容易節外生枝。殺害馬成的人來路不明,難保他們跟這些卡子口不熟絡,要是讓他們知道幾人的行蹤可就大大的不妙。
幾人不但走,還要走得快。
對於尋常人來說,一天走上幾十路不是問題,練家子更不在話下。
而且他們走的都是捷徑,並不比走大道慢。隻是有些小河攔路,為過河花了不少銀兩。
正所謂車船店腳牙,無罪也該殺。
上船時講好船價,可船到中流,船夫就加價了。
因為忙著趕路,周萬通沒計較這些,不然絕讓他們吃不了兜著走。
不過他也沒放過那些家夥,臨走時把給他們口袋裏的銀錢都換成了石頭。
誰讓他是神偷鑽天狐狸呢?至於船夫原來口袋裏的錢他自然是照單全收。
這窮人有見忘義的,富人有仗義疏財的,萬不可以人貧富判斷人之善惡。
這些都是些小事,不提也罷。
重要的是從哪條路去龍場。
對於去龍場的路線,幾人認真商量過。
方月華、淩飛燕和淩百川都選了一條近路,沿武當山巫山一線向南,繞過大巴山,在巴東過長江,然後繼續向南,最後入貴州。
對此周萬通是不同意的。
“近路並不是最快的路。”周萬通道,“有時候繞遠一點更省時間。”
這倒有道理。
趕路經常會有一種千人同過獨木橋的感覺。
你以為近的路,別人也這樣認為,結果大家都拚命貼在一起,結果誰也過不去。如果願意多花力氣繞點遠兒,卻常常能先到。
兩點間直線最近,但前提是你要走得過去。
方月華選的路上有一些山頭兒幾人不熟悉。
山高定有怪,嶺峻必生精。
妖怪是沒有的,山賊卻不少見。
淩飛燕相信劈風刀的名號就能把那些人嚇住,但周萬通認為還是不碰他們為好。
至於淩百川是同意周萬通的意思的,這裏的原因怕是因為周萬通是江雨晴的師兄。
江雨晴仍是老樣子,什麼也沒說。路上的辛苦和不便她都就將就,從不抱怨什麼,也沒有什麼要求,對於走哪條路也沒有想法,她也確實沒有好主意。
周萬通的意思是向東南走平路,繞過這些山路後再折向西南,這樣並不會慢多少時間。
方月華沒有堅持自己的想法,而是聽了周萬通的主意。
這點頗讓淩飛燕意外,她覺得方月華對周萬通的態度有些改變,淩百川也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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