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平平淡淡從從容容才是真

章節字數:1998  更新時間:13-03-09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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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曉雨曾經問我,eve姐,你為什麼喜歡唱歌,總是唱那種很悲很悲的歌?

    我總是很裝作很不在乎的笑著,笑的沒心沒肺或者撕心裂肺。

    

    以前的我,太不懂愛情。在我眼裏,戀愛不過是合得來就談,合不來就分。你情我願。我從來不會為愛而傷痛。

    直到遇見他,我才發現,原來真的存在現世報。我以前怎麼對過我之前的男友,他就怎麼對待了我。

    原來,他竟是我命中無法逃離的劫。

    

    我不能告訴你們他的名字,也請你們不要對號入座。這是一個隻屬於我的故事。而我,誰都不能告訴。

    

    我認識他的時候,他是學生會主席,而我是他的學妹。

    不喜歡學長的學妹不是好學妹。

    就那麼巧,我喜歡上他。

    

    我記得學生會聚餐的那天,一群人敬主席酒,他千杯不倒,酒喝多了,反而更加風趣。

    同學們笑著打趣他,說跟副主席好了吧。

    副主席同樣也是個帥氣迷人的男人。

    他開得起玩笑,隻笑著說,他那樣的我可不要。

    他們在旁一個勁的起哄,說,主席你就收了副主席吧。

    我也微笑著看著他們,突然,他的眼神停留在我身上,我的心髒漏跳了一拍。

    他說,eve,你怎麼想,不管他們。

    我的表情看起來那麼真,其實心早已亂套。可是外人看起來,我隻是也讚同的說了一句再普通不過的話,我說,我覺得你們很配。

    他說,好。然後轉過頭,再也沒有看我。

    

    那時的我不敢多想,他有女朋友。

    很漂亮,又很有能力的女朋友。

    隻是沒過幾天,他突然打電話給我。

    早晨不過九點鍾,對於我,睡的正熟。我不知道是他,接起電話很不耐煩的說,誰。

    他的聲音從話筒裏霸道的傳出,我。

    我的睡意醒了七七八八。

    我依然語氣生硬,但是態度明顯緩和了不少,我問道,主席,有事?

    主席即使在電話裏也是主席,一副公事公辦的麵孔,找你當然有事。

    有事您安排。

    跟我交往。

    我愣住了,從床上爬起來,看著周圍很有實感的環境,我覺得這不是一個夢,即使是夢也該是個真實的夢。

    我半開玩笑的說,主席大人在上,小的實在受寵若驚。

    主席大人沒給回環餘地,受不起也得受著,今晚上我接你吃飯。

    

    主席大人實在霸道,我一個小兵無力反抗隻有順從。

    晚上,主席來宿舍樓下接我。本來我這個性格的人已經足夠紮眼,再加上一個主席,那我們可比太陽還耀眼。為了避免一路三回頭的狀況發生,我特意挑了件看起來比較良家婦女的衣服穿著。沒有漏肚臍,沒有穿齊b小短裙,甚至我還帶了個純黑色的假發套。

    他見我第一眼,竟然冷笑了一聲。

    我無力吐槽,隻能看他笑的麵部抽筋。我當時絕對沒有身為他女朋友的自覺。我甚至覺得當時我們不過是兩個不熟的人。

    他卻自然的挽著我的肩膀。一路談笑風生。

    

    雖然是假象,但是我動心了。我相信他跟女朋友分手了,我相信他第一眼愛上了我。雖然他說喜歡一開始見麵張牙舞爪的我,可是我還是把滿頭銀發染成比較不紮眼的雪金色。

    他看到也沒有說什麼。我們約會就去看電影,吃飯就去kfc。

    我以為主席可能都這麼沒創意,我不太在意這些,畢竟我也不是一般的矯情的女生,雖然我也不喜歡看101次求婚這樣的文藝片。

    

    流言蜚語也很真。

    對我看不慣的女生總會習慣用尖酸刻薄顯示她們的真知灼見。我總不懂,為什麼總用閑言碎語顯示對一個人的嫉妒羨慕?

    我依然活得自在。我不太在乎的事情太多,不差這麼一件。

    隻是我突然發現了,我被徹徹底底的利用了。

    因為我的張揚可以掩蓋好多跌落在塵埃中的事實。

    事實,比如,他真正喜歡的人,比如他想要保護的那個人。

    我有幸見過一次那個人。不是他之前的女朋友,而是比他小很多的女孩子,純真的樣子,不諳世事。

    她很幸運,被保護的很好。

    

    有誰不想要家,可是就有人沒有它,臉上流著眼淚,隻能自己輕輕擦;我好羨慕她,受傷後可以回家,而我隻能孤單的孤單的尋找我的家。

    

    張揚和跋扈後,剩下的是寂寥。

    

    我總跟自己說,我活得很快樂,我很自在。

    

    我打電話給他,他可以選擇性不接,我短信給他,他可以選擇性回複。我給了他最大的自由。我可以允許他在我生命中來來回回,可我難以忍受他在我生命中走來走去。

    我Eve,不是愛不起,而是愛的太徹底。

    

    我站在懸崖邊,我問他,如果我跳下去,會怎樣。

    他不會驚恐,他隻是嘴角帶笑,也許,我會流幾滴鱷魚的眼淚。

    我不拿生命開玩笑,我隻是在玩蹦極。我隻是愛上頻臨極限的感覺。

    即使他不在乎。

    

    很多人都說,我太愛把自己逼到極限。我在跟自己作對,其實,我隻是找不著讓自己從對他的愛裏跳出來的方法。

    我這個人,愛的是時候拋開所有狠狠愛,不愛的時候,再怎麼樣都不會愛。

    

    我還是提了分手。愛夠了。

    我不會敏感的去查他的通話記錄或者什麼的,我隻會用心去感覺,他是不是對我夠好。

    分手的原因很簡單,隻是不合適。

    也許他覺得這個理由很像敷衍,可是,這卻是最真最大的理由。

    他說感情是靠積累的,合不合適需要來磨合。

    我覺得沒這個必要。何必呢?鞋合不合適,腳還不知道嗎?

    

    我經曆過太多。太多轟轟烈烈的東西。

    7歲就跟著爸爸逃亡。跌跌撞撞,我還是上了大學,這是上帝給我機會。

    我從不在乎什麼,金錢或者權利。身外之物,得之我之幸,失之我命。

    

    曾感到寂寞,也曾被別人冷落,但我從不會感到無地自容。

    

    平平淡淡,從從容容才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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