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章節字數:2281  更新時間:13-04-02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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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辜老師教了我們一年之後不知道又調到什麼地方去了。不清楚。不過等我初中的時候回鄉下的家裏過年,有人運了豬肉來賣,我爸跟我說哎那屠夫是你辜老師的哥哥呢!我聽成了就是辜老師,興衝衝跑去看。因為那個時候被他一教,我們班上的成績也是稀爛(除了少數幾個),他調走的時候我們都以為他是被撤了,高興得要死!人我完全不認識,不過見到他從一個為人師表的老師變成了一個屠夫,是相當解氣的。(所以後來我媽重複解釋說這是他哥哥的時候,真想把我媽嘴封起來,就讓我以為是他吧)

    這裏不提他,說我們數學老師。你說同樣是委培生,差別怎麼就那麼大呢?丁老師講起課來我很喜歡聽,他貌似也對我看得上眼(相當難得啊)。他爸爸是收電費的,和我家有點拐彎抹角的親戚關係。所以他沒事過來翻翻我的作業,我也不怕他,把他當做我小舅舅一樣,隨他去。

    上課他喜歡讓人搶著回答問題,一個問題說完立即飛快地說:“誰知道快快快!”然後大家的手就爭先恐後地舉起來喊著“我我我!”,還有更快的不舉手直接喊出答案來。丁老師反而會走過去象征性輕輕敲他/她一下,不是體罰而是親近,說:“我說了搶著舉手不是搶著動嘴啊!”

    也不知道是因為我開始稀罕數學了還是因為我稀罕數學老師了,反正我那一直比較固定60到70分之間的分數居然上去了,連著幾次考試,都能夠比較穩定地在80分出頭了。

    照例是要拿回去簽字的,我爸簽字的時候臉色也沒什麼變化,不過加了一句“進步蠻大,繼續努力”在試卷上。你說我就站在邊上,你說就是啊,偏要寫在試卷上,悶騷!原來我爸也是悶騷男……嗚。

    但是考試成績高了也不是什麼好事啊,當你跳到一個新的水平,再跌下來的時候……哼哼。

    我拿著七十幾分的數學卷子開始不敢找爸爸簽名了。實在是粗心大意馬大哈啊,丟了不知道多少分。我記得第一大題是口算,就是直接寫出答案來,我居然算錯了三個!丁老師那會兒走我身邊來看,手裏一大摞書拍我腦袋上(這回不是親近是真拍啊):“口算都錯,口算都錯!腦子被狗吃了呀你!錯了的口算題,一個三百遍!”

    一道題300遍!於是我拿著本子抄了整整900遍的口算題!那時候手都麻了,指頭被鉛筆硌著起了深深的痕。把它抄完了拿去給老師檢查,自己居然一點抱怨都沒有,覺得該罰。果然老師的個人魅力很重要的。

    這個也就算了,但簽字……當有些東西不能見人的時候我們都選擇內部消化。肖澤這回不知道怎麼也栽了,沒上90分的卷子不敢帶回家。我那時候真想把他的名字擦了換上我的,然後帶著他的試卷回去簽名。好歹能度一個算一個是不?

    最後我們決定的是互幫互助,我幫他簽名,他幫我簽,互相冒充家長。都把以前的試卷翻出來,各自先在草稿紙上臨摹對方家長的名字,寫了十幾遍,有那麼點意思了,才戰戰兢兢地簽在了試卷上,因為家長大部分用圓珠筆或者鋼筆,不能下了手再塗了重新來一遍啊。

    我猜肖澤是被我帶壞了。他媽有時候來接他或者閑著在街上我碰到他們倆,她總是要叮嚀兒子“別跟那些調皮搗蛋的玩,我們好好學習天天向上以後考好大學去大城市……”我總覺得是特別針對我的。他媽所叮嚀的一切後來都一一兌現了,除了他還一直跟著我這不成才的女生混在一起。

    他學會了撒謊,跟我在外麵逛,然後回家晚了,會騙他媽說:“有同學問我問題,我講給他聽,所以回來晚了。”他媽對於兒子年紀小小就開始育人子弟,且樂於助人十分滿意,居然沒想到是在騙她。

    他學會了玩單杠和雙杠。我們學校一個角上有著鏽了的單杠和雙杠立著,不高,抓著翻上去總覺得搖搖欲墜。我翻上來,他也翻上來,感覺雙杆承受不住那麼重的重量,我還故意地晃,把他嚇得臉色慘白,結果手一鬆真摔下去了,腦袋撞在下麵的沙堆裏,磕著小石頭,破了皮。爸媽麵前他隻說是自己摔的,也沒說出我來。

    他學會了吹口哨。吹口哨這種事情不能隨便的,一般的小囉囉兵隻會尖聲吹出一個音,厲害的才能把它吹成調子。有一陣下了課滿教室口哨亂飛,高高低低,蜜蜂嗡嗡。男生女生都一樣,人人嘬著個嘴,跟個尖嘴鳥兒似的瞎叫喚。這事也得有天分,舌頭短的就白瞎了,肖澤大概天賦異稟,居然把“我去上學校,天天不遲到……”這類的歌化在哨聲裏,婉轉動聽。(其實我們爸媽都不喜歡我們吹口哨,說跟個流氓似的,原來那會兒我們滿教室的男流氓女流氓……)

    他還學會了打水漂。在贛江邊上,看著水湯湯地流過去,撿起岸邊的碎瓷片或者小石頭斜斜地削過去,瓷片或小石頭就能貼著水麵一直飛,在水麵上蹭出二三四五六七個波紋圈兒來。七個是我們學校的記錄,就是黑皮創造的。下課的時候我們都喜歡三五成群地到河邊來玩這個,不過爸媽發現了的話是該狠狠揍一頓的,因為萬一掉河裏去了撈都撈不贏啊,所以堅決杜絕我們來這邊。可惜的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我們照樣玩得不亦樂乎。

    他還學會了打飛包。就是撕了硬紙把它疊成四四方方的一個紙包,正麵擱在地上,拿另外一隻往下甩,如果能把那隻帶得翻過來了,然後那隻就是你的了。如果不能,對方就開始撿起自己的那隻再往下甩,想帶翻你的那隻了。飛包還可以做成兩隻連在一起,不過甩起來難度更大,想贏的話就更費勁了。幾乎所有男孩子都有一摞這個,揣在書包裏或者藏在課桌肚子裏。我是我們班女生裏唯一玩這個的。沒辦法,誰叫我上麵有那麼多的堂哥呢,我還沒走路就開始看他們玩這個了。

    很多好玩的東西都是我教肖澤的,他很聰明,一學就會,有時候比我玩得好得多。這時候我不免有點酸溜溜的,這師傅,一眨眼就被超過了。他就說:“你是女生裏玩這個最好的啊。你不教我玩,我就永遠學不會了。”於是我又高興起來。

    其實現在想起來這跟“如果居裏夫人不發現鐳,鐳就永遠不會被發現”的悖論一樣,可我就是高興啊,我是如此地厲害,如此地在肖澤的生活裏占著那麼大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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