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1254 更新時間:14-03-22 15:13
於是乎,習慣性的看附件,一般買東西拿到的物品,以及買東西拿到的錢都是附件上的。
然後我看到了50級的劍。
50級的劍,名字就叫日暮,身形就像伏羲氏古琴。古琴是我原先最美好的夢,隻不過在當年父母那那以成績為重的打壓下,一直沒實現過。
如果說我喜歡一件兵器,一是因為它的名字,最好是裝備上還有一些文藝的刻字的,像什麼“紅顏易老,刹那芳華,語氣天涯思戀,莫若相忘於江湖。”
像什麼“閑聽花開。”
二是它戴起來之後的樣子,唯有這兩樣讓我感到了賞心悅目之後,才會想象發生在這些東西背後的故事。正如我喜歡夢幻裏的幾種武器,秋水落霞,秋水人家,此最相思。
當年初一的時候和同學合作了本小說就叫此最相思來著,那次每天晚上在寢室裏秘密的某談,商量明天的東西啊,章節啊什麼的要怎麼寫,還雄心勃勃的說寫一本不夠,寫個係列的,名字什麼的還都想好了。
最後還是把密碼忘了。
開寫的第一年屬於在百度上一點就能馬上查到的那種,現在我再去看,就是加絕對引用才能查到的那種了。
當然,後來也曾一度為因為一個人而喜歡靈犀神劍過,那時候認為劍俠客穿白衣服,白飄帶,染著黑色的頭發,手拿靈犀,那把發著淡淡溫暖黃光的靈犀才是王道。
“日暮”兩個字,我也挺喜歡的。也許真的是蛋疼的90後,盡喜歡一些傷感的東西,喜歡沒事找事,無病呻吟吧。
這正是我看到的那把橙色日暮,那把寶石什麼的都上去了,我因為覺得它的價格絕對不是我能企及範圍內,也就放棄了的日暮。
這是送給我的?
有點小高興,但我知道,這絕對是傳說中的貴重物品,如果我是騙子,那市場這麼一掛,安全區這麼一躲,差不多可以完事了,但我不是傳說中的好人嘛……顯露本質一點,是出於客套,禮節什麼的表麵功夫還是要做足的。
點物品展示,然後再打上個問號。
好吧,平時看到個稍微嗲點的大姑娘都會覺得她做作,平生最討厭做作的人了,偏偏我現在成了我最討厭的人。
想當年還剛剛玩遊戲的時候,組隊遇上個泡泡高興得要死,人家抓了,還要理直氣壯的說:“我要那隻泡泡。”
盡管隊伍裏那個抓了泡泡的男生再叫都不給我。
後來找了個師傅,一個很好的師傅,每天晚上隻要我一在線就帶我抓鬼,搞得那時候我上線的第一件事就是發消息給他,示意我是在線的……
中途碰上一個賣泡泡的,他就問我徒弟要嗎,看那人出的價格,20W,對於隻能靠做師門點卡錢都還買不起的我來說,早就是筆天文數字了,當然要當乖徒弟,不能讓師傅花那麼多錢,就說我不要。
好吧,人這東西,就是賤。拿不到的,卻要極力去追求,明明措手可得的,卻要違背自己的心意拒絕掉。
“嗯,看你傷害太低,我就勉為其難的幫你一下吧。”
好吧,淡忘,送了人家東西還不忘損人幾句。不過看了這句話,我的心情沒變差,反而變得更好了。
打完之後就給他郵回去好了,小便宜不能貪,天上掉下的大便宜也不能貪啊,我沒真想買這把劍。
話說,人是可以窮的,但是誌向卻是不能短的,如果真的需要,我會自己開小號,賺錢,或許有個幾天積攢下去就能買了的。哪能弱到自己身上的東西都讓人送。
我還向我爸誇下海口說到了十六周歲就要自己養活自己來著的。現在離我十六歲的生日也確實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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