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章節字數:2928  更新時間:13-04-2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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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的情感越來越深,到最後,之初便把這份情定位在“第四種感情”,這是一種比親情更濃,比友情更深,比愛情更真的情。我至今都不知道應該叫做什麼好,若不是聽人說過百合這兩個字,我想我會一直被自己蒙在過去。

    200X年的冬天是最溫暖的,因為我們有彼此給的愛,滿滿的,甜甜的,可以融化北方的冰山,可以溫暖南城的冷漠。也許,在那個時候,我就下了決心:這輩子不結婚了。我隻想陪著之初慢慢變老,哪怕到最後是我一個人的地老天荒,我也不想離開她半步。

    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占有欲太強,還是對之初太過在乎,臨近新年,當之初告訴我她在約會時,本來不應該去打擾的,我還是控製不住自己,仍然打電話去騷擾她。第二天起,我便不會主動在QQ上問候她,我以為之初會主動和我說話,誰知,她也不理,倆人就這樣一直僵持著。

    最後是我妥協了。是啊,轉眼間,之初就奔三了,她的壓力並不亞於我的,即使沒有父母的脅迫,麵對社會的輿論,世俗的困擾,沒有誰能真正擺脫這些。因為我們都是凡夫俗子,女大當嫁,男大當婚是中國的傳統,活在世間,便要食得人間煙火,這是生存的定律。

    我告訴之初,我不想結婚,之初說過她在前幾年的時候,也和我一樣,從來沒有過結婚的打算,隻想自己過著自由的生活,這並不意味她不是正常人,後來隨著年齡的增長,縱然不是為了自己,也要考慮親人的感受,一天沒有成家,親人的心一天就放不下。所以,她在試著交往,算是給家人,也給自己一個交代吧。

    在這種時候,我是一個矛盾體,又是一個無助體,我不知道我應該為之初做些什麼,才能讓她減輕她的壓力,一方麵是想讓她幸福,可是另一方麵我心裏又難受……我想我是自私的吧。如果為了自己的一念之貪,讓之初放棄愛情,讓之初受盡世俗的冷眼,我無論如何也做不到。

    於是,我開始刻意遠離之初,無論是在博客上,還是在生活上,仿佛又回到了原來我行我素的日子,隻是偶爾會去我們的圈子逛逛。

    我發現,我離她越遠,越是會想她,是否吃好,穿暖,工作怎樣,心情怎樣,我想我是瘋了,我把之初當成了我的全世界,我的內心已經完全被她占滿了。我隻有讓自己分心,找事情做,分散注意力。

    認識李楓純屬意外,我們也是在博客裏認識的,他是一個幽默風趣的男孩,能說會道,經常會去我和之初的博客留言,每次都能把我倆逗歡。我不知道他對我什麼時候產生的好感,隻是聽他說,他曾抽了幾個晚上的時間,把我空間的所有心情,日誌,留言板都翻了一遍,翻完空間,又去翻博客的日誌和留言。

    從我寫的文字和空間留言板的信息,李楓好像知道我和之初不尋常的關係,中間夾著些許曖昧。

    於是,他經常會在我發文章的後一秒鍾,貼上自己的評論,大意就是他知道是寫給誰的,有時候他會為我和之初之間的情感動,其中少不了羨慕,嫉妒,恨。

    隻是,讓我沒有想到的是,李楓居然會做出挑撥離間的事情。

    那次李楓對我說了之初許多的不良語言,還怨我對他冷眼相看,說他插不進我和之初間,他覺得我們倆有問題,甚至說之初說我不好的話。我回想了一下李楓的表現,看的出來他是對我有好感,但我對於網戀是不會動搖的,我連結婚都沒有想過,怎麼可能會想著戀愛,更何況是網絡上虛假的情意。像我和之初這種情,不僅是李楓會嫉妒,恐怕我們身邊的這些人都會嫉妒吧。

    又或許是我們都有較強的占有欲,我和之初之間的空隙,任何人也插不進來,對於彼此的信任,我想我們是毫無保留的,所以對於李楓說的那些瘋話,我並不會相信,也不會因此而去質問之初,這一點,我堅信不移。

    認識之初四年了,迄今為止,我們共同的好友隻有一個,他叫林楊,我和之初尊稱他為哥哥。雖說是相識四年,但是QQ好友隻做了三年,之初把網上的人全部刪了,包括我,隻剩下現實生活中的朋友或是同事。我至今也不知道,為何別人如何努力,也融入不了我和之初之間裏來呢?不得不承認,融入不了,我是開心的,這樣,我們的愛就不會分出去了,我的眼裏有她,她有眼裏有我。

    我把李楓發來的情書郵件刪除後,他又在圈子裏接我的遊戲玩,並且附上好多歌詞,說是他心情的代表。但我仍然無動於衷,我不會去網戀,也不會放棄之初,更不會因為他而放棄。在我看來,通過不正常的手段去追求的愛情都是不真的,這裏麵摻雜太多功利性的東西,如果連最初的目的都不純,那麼以後的愛情更不會真到哪裏去。

    我在現實生活中雖然說不上調皮,但必要的交際還是會的,尤其是在生人麵前。我在網絡裏便扮演了冷傲的一種人,不輕易與人深交,但是如果認定了便是一輩子,我不會玩感情遊戲,所以我對網友都是漠視的。有人曾這樣形容過我:你一半是天使,一半是惡魔,有時是冰火兩重天,有時是天堂與人間,千萬雙眼睛盯著你,你都不會正視一眼,偏偏願意去一個沒有人有角落裏呐喊。

    也許,正是不動於心,才不動於情吧。

    後來,我警告李楓:如果還想與我做朋友,就不允許再說之初的不好,而且,我和他要保持距離,如若他的做法超過友情的界線,我會毫不留情的黑了他,從此,互不相識。

    李楓沒有辦法,隻好順從我所提出來的。有一天,我突然和之初說起了這事,之初當時就把李楓黑了,問我要不要也一起黑了他。我於心不忍,雖然我是屬於慢熱型的,沒有感情,也有友情吧,怎麼說也把李楓當成朋友了,這樣黑他,讓我下手有點難。

    “那要不要我幫你?”之初調皮的問。

    “還是別了吧,再看看他的表現,你覺得怎樣?”我弱弱的說。

    “那隨你了。”之初回。

    之初沒有再追究這件事,有時管理圈子,能看到李楓的腳印,也會給足他麵子,回複留言和評論,恩,我知道這是做為圈主的義務和職責,之初向來是公私分明的。

    200X年X月,我辭職回Q城,在此之前,之初還專門為我寫了一篇祝福的文字,她說讓我帶上她的七色祝福走向明天,那時我挺感動的,感動她的細心和體貼。

    我把之初寫的文字貼了上來:是祈禱的心理,是祝福的感情,下一站,幸運。倒計的是時間,每天都在減少一天,不必傷感,不必傷懷,當你步入下一站的時候,我會為你帶上我最深的祝福。每天早上看到倒計時的時間,誰都沒有說什麼,也不必去說什麼,即使最簡單的一個問候,一個特別好玩的QQ表情,都會如此深刻的銘記於心,一起走過的歲月,彼此都會用心好好去珍藏。人生旅途中會遇到許許多多不同的人,並不是每一個人都能走進對方的心理,我們是幸福的,也是幸運的。好想知道永遠到底有多遠,此刻的想法是:愛比永遠多一天!要踏上,下一個旅途,也是人生的下一站,隻能借簡單的文字,為你祝福,願幸運伴隨你到永遠……

    我在空間裏發倒計時的說說,從倒數第十天開始往前倒,之初說雖然這是不經意的一個數字,但是看到後心裏或多或少都有些不舍。明知道隻是短暫的離開,心裏還是難受,或是我們都習慣了彼此的存在吧,直到後來她說,網上沒有聯係,我們還可以發信息嘛。我想了一會兒,便笑了。

    我回了一篇文字給之初,標題是《夢裏花落知多少》,記錄的是我和之初一起走過的399天,剛好是一年之後。是的,我們在無聲的時光中,悄然攜手行走了一個周年,我們從網絡走回了現實,從個人走回了家庭,從表麵走到了內心,就這樣的一個過程,讓文字見證那些或傷,或痛,或感人,或幸福的回憶吧。

    春夏秋冬,我們沒有在彼此的生命裏缺席太久的時間,不放心也是放不下,當能真正陪伴彼此經曆時,所有的風雨,所有的不平,都能化成向上的力量,鼓舞我們積極麵對生活,麵對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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