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你不知道我有多固執

章節字數:8134  更新時間:13-06-16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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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來,我在水中等你,火來,我在灰燼中等你。

    [一]

    深夜我自夢中睜開眼睛,將醒未醒之間,我又看到了你的樣子。

    你是上帝的寵兒,被時光遺忘的少年,臉上永遠是澄澈幹淨的微笑,眼神清亮如山澗清泉。我怔怔的跟你對視,恍惚之間分不清楚夢境和現實。

    在清醒過來的下一秒鍾,我捂住嘴,忍不住輕聲抽泣起來。

    無論過多久,一想起你,心髒還是會疼,還是會難過,還是會為你落下淚來。

    像是心靈感應一般,我的手機在黑暗中亮起來,被人鄙視過很多次的老土的鈴聲是《千千闕歌》,邱致言的聲音還是那麼鬧騰,彼端隱約有網遊中廝殺的聲音,他問我:“睡了沒?出來吃宵夜嗎?”

    我想了想,知道夢見你之後不可能再安睡,與其一個人在床上翻來覆去唉聲歎氣胡思亂想長籲短歎,不如跟這個“網遊界的包青天”出去吃點東西。

    坐在人聲鼎沸的燒烤攤子上,我毫不客氣的點了很多東西,無視他憤怒的眼神,對著笑眯眯的老板說:“雞翅我要三個,有多辣放多辣。”

    邱致言不滿的用筷子敲著桌上的碗:“點那麼多幹什麼,你吃得完嗎?”

    我對他翻白眼:“今天吃不完可以你可以打包留著過年添個菜嘛。”

    他拿我沒一點辦法,用眼睛狠狠的鄙視我之後又開始興奮的向我炫耀他今天玩遊戲是多麼的神勇,多麼的所向披靡。

    為什麼說他是“網遊界的包青天”?因為他玩起遊戲來,六親不認!

    他的身邊除了我,沒有其他的女生。其實他長得不錯,人又大方,不是沒有女孩子喜歡他的,可是跟他交往過的女生到了最後提起他都是一臉的憤慨:讓他跟他的遊戲結婚生子去吧!

    他最近的一個女朋友跟他分手是選在情人節之前一天,挺漂亮的一個女孩子,在網吧裏找到他的時候臉氣得跟豬肝一個顏色,還是那種到了下午都沒賣出去的豬肝。

    她當著他所有的隊友指著他問:“你選遊戲還是選我?”

    他一直沒理她,終於結束一盤廝殺之後才不緊不慢的抬起頭看著這個快要爆炸了的女孩子,慢吞吞的說了一句:“遊戲,我是不能不玩的,至於要不要分手,你自己看著辦。”

    那個女孩子後來是哭著跑出來的,正好撞上我,我看她那個反應還以為邱致言把她強暴了,結果她腳一跺,說了一句讓我崩潰的話。

    她說:“強暴?他玩起遊戲來,叫個裸女站在他旁邊他都沒時間看一眼!”

    事後我把這句話轉達給他,他自己笑了半天,然後很嚴肅的跟我說:“真要搞個裸女站在旁邊,我還是會看一眼的。”

    很多人以為我們之間有點什麼小曖昧,其實一點都沒,我之所以能在他身邊長存,恰好是因為我對他一點興趣都沒有,也就無謂跟他至愛的遊戲爭寵,閑時還有興致鬥鬥嘴。

    他說我們這樣的關係就叫無欲則剛。

    可是這天晚上我沒心情跟他鬧,因為我夢見了你,隔著時光的長河與回憶對峙,這讓我整個胸腔裏都彌漫著一股酸澀和苦澀摻雜的味道。

    出乎邱致言的意料,我點的所有的東西全都吃完了,包括那三個辣得我要吐血的雞翅。

    他在一旁用疑惑的眼神反複端詳沉默的我,我裝作什麼都不知道的樣子,專心致誌的對付著雞翅膀,好像這是全世界最要緊的事。

    [二]

    自從你退出我的生命之後,我的世界裏再也沒有情人節,聖誕節,七夕這些概念,除了商場的短信會提示我xx節來臨,全場x折之外,我根本不覺得這些節日跟我的人生有什麼關聯。

    邱致言曾經戲謔說:“孫心怡,我最喜歡你不爭風吃醋的個性了,將來我要是沒有人要,我就娶你算了,高興嗎?”

    我失語的看著手舞足蹈的他,過了半天,說了一句讓他含恨而終的話:“你沒人要,憑什麼要我做慈善事業。”

    他恨得我咬牙切齒,我轉過臉,看著教室外麵濃鬱的香樟,再也懶得搭理他。

    陽光灑進教室,光線中有灰塵飛舞的軌跡,我伸出手去,它們停留在我的掌心。

    邱致言不知道,很久以前,我也是個愛爭風吃醋的人,與他眼裏那些庸俗不堪的女孩子別無二致,就連一對普通的鋯石耳釘,我也舍不得讓給別人。

    如果沒有那對耳釘,我想我也不會認識你,我們的人生也不會產生任何的交集,就像這地球上無數條直線一樣朝著自己的方向無限蔓延,永遠不會有交叉。

    然而就是那對鋯石耳釘,它改變了我們的人生軌跡,那種神奇的力量在多年之後我才明白叫命運。

    那時候我才多大,最多也就是十六七歲。

    跟很多言情小說的女主角不一樣,她們總是能把跟自己所愛的人相遇的那一年那一天甚至那個時辰都記得準確無誤,可是我一想起你,腦袋就好像有無數團毛線被扯開,整個局麵是一團糟,一點線索都梳理不清楚。

    多年後我別的都忘了,就是無法忘記你潮爆的裝扮之下幹淨而凜冽的笑容,它像圖騰一樣深深的銘刻在我青蔥青春的底版上,任何力量也無法抹滅。

    我第一次穿完耳洞,然後傻了吧唧的像個進城的村姑一樣去買耳環,雖然是村姑,可是品味也不俗,一眼就看中了那個店鋪裏最漂亮的一對鋯石耳釘,不是很大,但是非常非常搶眼。

    我一邊歇斯底裏的跟老板還價,一邊幻想著自己戴著它走在人群中光芒萬丈的樣子,你和你女朋友進來了。

    對,那個時候你是有女朋友的,她漂不漂亮是個見人見智的事,但是風情是有的,在眼角眉梢,在舉手投足,在一顰一笑當中。

    我不喜歡這樣的女生,有點類似古時良家婦女對青樓名妓的那種不屑,我往旁邊挪了挪,給你們騰出地方來。

    偏偏世界上就是有那麼不識趣的人,她跟我一樣品味不俗,也看上了我要的那對耳釘,興奮的問老板多少錢。

    老板還沒說話,我就不樂意了,這人哪裏冒出來的,我吃到嘴邊的肉憑什麼要吐出來啊!

    於是我用老板他娘的姿態告訴她:對不起,我買了,再見呐您!

    她怔怔的看著我,妖嬈的臉上突然驚現出那種童真的表情,反襯出村姑的彪悍和野蠻,我頓時又有點自慚形穢,可是我還是堅決的說:“我已經買了,不好意思。”

    那個老板也真不是個東西,眼見劍拔弩張了,他居然還煽風點火:“什麼叫你買了,你不是還沒給錢嘛。”我恨不得把錢甩在他臉上:“拿去拿去,懶得囉嗦了。”

    我雄赳赳氣昂昂走出那家店鋪的時候暗自發誓,我再也不要來這裏買東西了,死老板,狗眼看人低!

    還沒走幾步你就追出來,說實話,我隻注意看你女朋友去了,根本沒看你,所以你笑嘻嘻的站在我麵前的時候我還沒反應過來,第一個念頭是“我也有人搭訕啦?”

    你真是彬彬有禮,麵對倔強的我一直好聲好氣,即使最後我聲嘶力竭的告訴你,殺了我也不會讓給你們,你始終沒有一點怒氣。

    僵持了很久,你最後略帶遺憾的說:“那就算了,不好意思。”

    我當機立斷轉身就走,手裏死死的抓住裝著耳釘的盒子,心裏有一種難易言敘的委屈。那個時候我不能清楚的說出這種情緒是什麼,直到多年後,我有了一張不動聲色的麵孔方才明白。

    那是嫉妒。

    我嫉妒她有一個這麼好,這麼疼愛她,這麼重視她的男朋友。

    [三]

    邱致言最初交女朋友的時候,經常被強迫陪著逛街,因為是剛剛開始交往,他也不好意思推卸。

    每次要死不活的回來就找我訴苦:“天啊,我穿板鞋,她穿高跟鞋,走得比我還快。我腿都要斷了,她還一副小宇宙剛剛燃燒的樣子……”抱怨完之後總結性陳辭“真不是人幹的活。”

    是誰每次在他被女朋友勒索完之後一聲不吭的聽他發泄?

    是誰每次在他女朋友哭哭啼啼指責他不體貼不細心時幫他收拾殘局?

    是誰在他每次分手之後陷入短暫黯然神傷和進行自我檢討時始終陪伴並且毫無怨言?

    是我是我還是我!

    邱致言的專屬安慰天使——孫心怡!

    有一次他喝多了酒,完全喪失了理智,扳過我的麵孔用他紅通通的雙眼死死的看著我,我絲毫都不畏懼,最後他含糊不清的問了我一句話,我沒有回答他,而是順手操起桌上的一杯清茶對著他的臉就潑了過去。

    第二天他在公寓門口堵著我,一張臉憋得通紅,頭低得跟賣國賊一樣。

    我看他那個樣子也知道他知錯了,於是寬宏大量二話不說也就原諒他了。他感激涕零,硬是放棄了一下午玩遊戲的寶貴時間,主動提出要陪我去逛街,買禮物給我,算是向我真誠道歉。

    其實他真的還不夠了解我,或者說,以他的閱曆還不足以了解異性。這些心思複雜,瞬息萬變,名為“女人”的生物,並非都那麼熱愛逛街購物。

    然而我們經過施華洛世奇的時候,任我再怎麼心無旁騖,我還是忍不住停下了腳部。

    我的眼睛釘牢那對金秋影金蝴蝶刻名掛晶果耳環,真是太漂亮了,我再也移不開目光。

    邱致言不是笨蛋,也不是小氣鬼,看我這個樣子便極力慫恿我試一下,並且表示如果合適就送給我。

    時間一分一秒流逝,專櫃小姐的笑容變得冷冰冰,眼睛裏分明也是“買不起就別死盯著”的意味,我終於抬起頭跟邱致言說:“走吧。”

    一路上他像個老太婆一樣絮絮叨叨,我整個人陷入了失神的狀態,有好幾次眼看就要跟別人撞上去,幸好他眼明手快一把拖住我。

    在他疑惑的目光中,我終於恢複了神智。

    我跟他說:“我不要耳釘。”

    他問我:“你沒有耳洞嗎?”

    我搖搖頭:“不是,但是我不戴耳釘。”

    我說完這句話悲哀的放心他目光中的疑惑比之前更深更濃烈,於是我更加悲哀的明白有些事情是永遠無法靠三言兩語就解釋清楚的,於是我言簡意賅的說:“就像你之前玩一盤遊戲,突然死機了,就算你重啟之後再進去,一模一樣的隊友,一模一樣的地圖,可是它也不是之前那盤了,對不對?”

    他皺著眉頭摸著下巴,這是他一貫思考問題的樣子,表情嚴肅,好像在仔細參悟我所說的話裏到底有什麼真理。

    然後他如夢初醒般張了張嘴:“孫心怡,其實你是因噎廢食對吧。”

    我被這句話哽得半天說不出話,我靠,這個文盲還知道成語,我以為他除了在遊戲中打打殺殺之外什麼都不知道呢。

    回去的時候天都黑了,我們坐在公車上,我有一點累,於是邱致言以兄弟之名慷慨的把肩膀借給我。公車顛簸搖晃,本來就沒什麼精神的我迷迷糊糊有了睡意。

    朦朧之中,我聽見一個溫和低沉的聲音在唱我最喜歡的《千千闕歌》。

    來日縱使千千闕歌,飄於遠方我路上。

    來日縱使千千晚星,亮過今晚月亮。

    都洗不清今晚我所思,因不知哪天再共你唱。

    恍惚之中,有淚水小顆小顆跌下來。可是我太累了,我分不清楚這淚水是我的,還是穿越塵囂記憶,飽經風霜的你的。

    [四]

    你曾經問我,如果有一天,你喜歡的人變得麵目全非,或者再也不記得你這個人,仿佛生命中從來沒有你存在過的痕跡,你還會愛他嗎?

    我坦白跟你說:“我不知道,任何事情都不能答得太肯定,因為不到那一天,誰也不知道自己有沒有把握能按照自己所說的那樣做。”

    你抬頭看著天空,聲音裏有我無法企及的孤獨,你說:“可是我有把握,我還是會像從前一樣。”

    被你所愛,真是她的榮幸。

    彼時你愛的那個人,叫舒夏夏。

    我在第二次看見你們的時候就正確無誤的將你們從人群之中辨認出來,你們好像在爭吵的樣子,周圍來來往往的人都向你們投來好奇與探究的目光。

    我真替你們丟臉,有什麼事非要在大街上吵。

    待我走近才知道,你們根本沒有吵,你一直沒有說什麼話,她也沒有說,兩個人越是不言不語,氣氛就越是劍拔弩張。

    然後,她甩了你一個耳光,然後轉身就走,身手之敏捷,行動之迅速,讓我這個路人都驚呆了。

    眾目睽睽之下,你像個孩子一樣不知所措。

    其實我是個善良的女孩子,真的,雖然我沒有把那對耳釘讓給她,可是在你這麼難堪的時候,我像正義的使者希瑞一樣擔負起了拯救你的重責。

    我走過去,穿過一眾圍觀看戲的路人,不聲不響的拉著你就走。

    其實我自己也無法解釋當時那一刻心血來潮究竟是為什麼,也許是憤憤不平,也許是惻隱之心,盡管之前我們隻有一麵之緣,可是我不會忘記我曾經那麼小人之心的嫉妒過她有一個這麼寵溺她的男朋友。

    我們走了很久,到廣場上找了個石凳坐了下來,你定了定神,看著我,那個表情告訴我你真的是對我一點印象都沒有了。

    我有點挫敗感,長相平凡真是一件傷自尊的事情,於是我不得不指著耳朵上閃閃發光的鋯石耳釘提醒你“我們曾經見過”。

    你是個好孩子,我看你抽煙那個生疏的樣子就知道你應該是第一次抽,那副裝模作樣維持鎮定卻在不經意的顫抖中泄露了些許端倪。

    世上有個詞語叫一見如故,我覺得用來形容我們兩個挺恰當的。

    我沒有你愛的舒夏夏那麼璀璨的鋒芒,我有一張樸實無華的臉,這張臉讓你覺得可以信賴,於是你放下原本就單薄的防備,問了我那個問題。

    那個時候我心裏沒有喜歡的人,青春還是一張素白幹淨的紙。我還未曾領略愛情的美好與淒苦,也不知道最好的愛應該是個什麼樣子,所以我隻能老老實實的回答你,我不知道。

    那天你並沒有跟我透露太多,分開的時候你對我笑,你說:“你人真好,認識你很高興。”

    我有一點遺憾,如果我長得像舒夏夏那麼漂亮,那麼風情萬種,或許你就不會對我說這麼老土的話了,而是會換一副嘴臉問我“美女,你電話多少?”

    雖然我長得不是很出類拔萃,可是我有小聰明,眼看你的背影就要消失於茫茫人海,我忽然急了,我把自己手機調成震動然後追上去氣喘籲籲的攔住你,問你借手機,我說:“我手機好像被偷了。”

    被“偷”了的手機在我的褲子口袋裏劇烈的震動著,夜幕之下我的臉紅得像個番茄,可是你純淨的目光裏沒有絲毫的懷疑,這讓我有點慚愧,我把手機還給你:“謝謝,沒關機,可能是沒帶出來。”

    你說:“那你快回去看看吧。”

    用得著回去看看嗎,在回家的路上我就忍不住給你發信息了,我說:“帥哥,我手機是扔家裏了,謝謝你啊。”

    你回短信也很禮貌,不像一些敷衍了事的男孩子就幹脆利落兩個字“好的”,而是標點符號整整齊齊的:沒丟就好,我謝謝你才對,以後有機會一起出來玩。

    我把你的號碼存在手機裏,姓名叫啊菠蘿。

    不是阿波羅,是啊菠蘿,按音序排列,方便查找。

    [五]

    你沒食言,說了有機會找我玩就真的找我玩了,其實也不見得是真的想跟我交個朋友,無非是失戀了,找個沒誘惑力卻有安全感的人陪著你療傷罷了。

    可是我很不爭氣,每次你一問我“有時間出來嗎?”

    我就很沒有骨氣的回答“時間嘛,擠一擠還是有的。”

    我們去爬山,兩個人不約而同穿著阿迪的Tee像兩兄妹,爬到山頂我想唱歌,可是張嘴變成了咆哮:神,請賜我一個男朋友吧!

    你在我身後啼笑皆非的看著我,你說:“到了青春期啦!”

    我回頭瞪著你,你不以為然,輕描淡寫的把我的按時丟在了大風凜凜的山頂上。我們坐纜車下山,夕陽何等壯觀,整個城市盡收眼底。

    你忽然開始唱歌,純正的粵語,唱起我兒時聽過的一首經典老歌。

    徐徐回望,曾屬於彼此的晚上。

    紅紅仍是你,贈我的心中豔陽。

    如流傻淚,祈望可體恤兼見諒。

    明晨離別你,路也許孤單得漫長。

    你唱歌的聲音跟你說完完全是兩個人,每次聽你說話我都覺得你傻乎乎的,感覺智商不怎麼高,可是你的歌聲卻那麼百轉千回,分明是有故事的人。

    你的樣子,明明還這麼年輕,怎麼在一首歌的時間之後,我就看出了蒼老的線索。

    我小時候裝腔作勢讀過很多古詩詞,我最喜歡的一句是:思君令人老,歲月忽已暮。那個時候隻是膚淺的覺得這句話很有意境,而當我真正領悟了其中涵義,才真正覺察出了悲涼之情。

    我知道你沒有忘記舒夏夏,我知道你不可能忘記舒夏夏。

    可是沒有辦法,我愛了,我認了。

    聖誕節的時候你請客吃飯,叫了一大堆朋友,我坐在你的右邊,私下有人跟我說以前那是舒夏夏的位置,我聽完這句話心跳好像停頓了一拍。

    大家圍成一桌,觥籌交錯之間所有人都很默契,沒有人提到舒夏夏。

    是我得意忘形,是我自作多情,我喝多了,開始亂說話。

    大家開始玩真心話大冒險,不按照遊戲規則來的人要喝一杯滿滿的酒中酒霸。

    如果我喝一杯酒中酒霸,就能挽回一句我說錯的話,那麼我一定會麵不改色的一飲而盡。可是,這都是後話了。

    我要挽回的第一句就是:全世界我最喜歡的男生,除了陳冠希,就是你。

    我要挽回的第二句話是:如果我許一個願望就一定會實現,那我要你喜歡我。

    我要挽回的第三句話,也是殺傷力最強的一句:我要對我喜歡的人說“請你忘記舒夏夏,看看你身邊的真愛吧!”

    我說一句真心話,你的臉色就變一次,到了最後全桌人都不敢說話了,我醉醺醺的趴在桌子上,嘴裏還囔囔:“別停下,嘿,兄弟姐妹們,繼續搞起!”

    那天晚上你把我送回家,在的士裏我很沒有儀態的倒在你身上,其實我的意識還有一點清醒,之所以這麼不要臉,純粹是借酒裝瘋。

    你看著窗外疾馳而過的景色,蹙眉,一聲不吭。

    到我家附近的時候,我鼓起勇氣想要親你一下,你沒有說話,也沒有應承,而是用力的推開我。

    這一推,我所有的酒意都消失了,寒風吹過我的臉,我在須臾之間清醒過來了。

    緊接著,我難堪得恨不得抽自己耳光。

    你說:“心怡,你醉了。”

    我低著頭,一句話都不敢說,我怕一開口就會哭出聲音來。

    然後你的手機響了,簡短而含糊的幾句話之後,你急急忙忙的丟下我,攔了一輛的士就消失了。

    你甚至沒有跟我說一聲聖誕快樂,你甚至沒有跟我說一聲再見。

    [六]

    到後來,你肯承認一句你始終還是放不下她,我也覺得足夠了。

    花再多的時間陪伴你,花再多的心思取悅你,都比不上一副美麗的皮囊。

    你最後一次站在我麵前,依然是白衣勝雪的王子模樣,你說反複說著對不起,我反過來寬慰你:“有什麼對不起的,我們是兄弟。”

    那天之後,你從我的世界裏消失了。

    我再看到你,是在報紙的新聞上,民生專欄,一個不起眼的小板塊。

    某男青年與其女友開車在環線上奔馳的時候,不知出於何種原因,爭吵起來,拉扯之間撞上了護欄,女友沒有寄安全帶,飛出車窗當場死亡,男生被卡在車內,腦顱撞在擋風玻璃上大出血。救護車很快趕到現場,該男青年目前在中心醫院住院治療,暫時脫離了生命危險。

    不知道是不是愛情的力量,那張小小的,顆粒粗糙的照片,竟然被我認出是你。

    我趕到醫院的時候,碰到聖誕那天晚上聚會的朋友其中之一,他跟我說,舒夏夏根本不是真心想跟你和好,她的心跟著有錢人跑了,那次找你,隻是寂寞無聊拿你開刷。

    可是你怎麼就那麼傻,為了一個這樣的人,差點把自己的命都搭上。

    我站在你的病床前,你的頭包著雪白的紗布,臉上罩著氧氣罩,看上去那麼蒼白脆弱。

    我捂著嘴,眼淚嘩啦嘩啦的流下來。

    你朋友拍拍我的肩膀,說:“他還沒有醒,你在這裏陪陪他。”

    我陪了你三天,這三天中我什麼也沒幹,就搬個凳子坐在床邊看著你,你的眼睛,睫毛,你的嘴唇,鼻梁,你的胡渣,你的手。

    你的一切深深的銘刻在我的記憶當中。

    第四天你終於醒過來,可是當時我不在,陪著你的是你父母和你一眾朋友。我考試完出來接到電話,他們興奮的跟我說:“醒了醒了!”

    我心急如焚的跑到醫院去,氣喘籲籲的爬上樓,驚魂未定的站到你麵前。

    所有的人都在笑,大家都為你高興。

    我也為你高興,我幾乎都要喜極而泣了。

    你的目光掠過眾人看向我,片刻,你問我:“你是?”

    我呆呆的看著你,無法相信這一切,霎時之間,病房裏所有人臉上的笑容都僵掉了。

    醫生向我們解釋:失憶症可分為心因性失憶症由於腦部受創和解離性失憶症主要是意識、記憶、身份、或對環境的正常整合功能遭到破壞,因而對生活造成困擾,而這些症狀卻又無法以生理的因素來說明。

    最後他說:“傷者應該屬於選擇性失憶症,也就是說他的潛意識會選擇性的消除過去一部分他不願意想起的記憶。”

    我蹲在病房外哭了好久,我怎麼都想不通,我怎麼就屬於你選擇要忘記的那個部分呢。

    哭完之後,你朋友出來,一臉同情的跟我說:“心怡,他也不記得舒夏夏了。”

    我怔怔的,茫然失措的看著他,那一刻我明白了,也許你選擇忘記的那個部分,叫**情。

    過了很久很久,我擦掉眼淚,走進病房,你放下手裏的畫冊,微笑的看著我,仿佛你的生命中從來沒有過我這個人。

    我想起你問我的那個問題,現在我有答案了。

    我依然喜歡你,像過去一樣喜歡你。

    我朝你笑:“邱致言,我是你的好朋友,我叫孫心怡。”

    [七]

    從你蘇醒那一天開始,我們的故事翻開全新的篇章,我叮囑所有的人,不要跟你提起真相。

    就讓我用知己的身份,陪伴你,溫暖你,包涵你,慰藉你。

    這是我所理解的愛情,它紮根在我心裏,不需要你的回應。

    隻是每次你聽到我的手機響起時,總會蹙著眉說好熟悉,看到你那個努力想要想起,卻總是無能為力的樣子,我的心髒就會有微微的絞痛。

    我看著你戀愛,看著那些女孩子離開,看著你沉溺於網絡遊戲,看著你日複一日的生活。

    這些點點滴滴,都是我的歡喜。

    直到那天你喝多了,扳著我的臉問我:“你是不是喜歡我?”,所有的回憶穿堂而過,頃刻之間,我想起那個難堪的夜晚,你重重的推開我。

    自始至終,你是不曾愛過我的吧。

    既然如此,在你新生之後,我又何必再提。

    所以,你永遠不會明白,為什麼我明明有耳洞,明明喜歡那些漂亮的耳飾,卻從來不戴。

    我不要你想起那些殘酷的過去,我要你隻憧憬美好的未來。

    隻是,我一個人的時候,還是會想起過去的你,我們共同譜寫的現在卻由我一個人珍藏的回憶,每每想起,還是會難過,還是會哭泣。

    你曾經問我:“為什麼你總是不談戀愛?”

    我看著黃昏的天空,倉促的飛鳥,一直沒有說話。

    我要怎麼回答你?

    我再也找不到第二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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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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