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3229 更新時間:13-06-26 09:48
第三章獸神城
今天,又到了去花離獸神城的日子。
“離兒,記得把狼皮賣了以後就早點回來,別在外麵玩太瘋了。”花泰語重心長地叮囑著花離。
“好啦好啦,我知道了老爸,我一定會很早就回來的。”
這早已經不是花離第一次獨自一人去獸神城了,但是近乎反常的,花泰已經來來回回提醒花離不下三次了。不知道為什麼,花泰的心中似乎圍繞著片片陰雲,總覺得會有什麼不詳的事情發生。
是自己想多了吧。
但願如此。
於是花離提著花泰交給他的狼皮,還帶上了他之前抓到的小兔子,獨自一人向獸神城走去。
這塊狼皮是花泰獵來的頭狼身上扒下來的,狼皮堅韌,上麵的狼毛十分的柔順,還隱隱透著一種動人的光澤。
隻有那種機敏的狼王身上才會出產這種皮毛,也隻有花泰這樣的老獵人才能抓的到這樣的狼王。
所以這樣的狼皮在獸神城內是非常搶手的,城中的上層名流們,都想擁有這麼一件由狼王皮做成的衣服,不僅舒適美麗,還是一種權利的象征。
那些大家族們,在乎的不就是這個嗎?所以這樣的狼王皮總能賣出不錯的價錢。
從小村莊走到獸神城,大概有十五裏路,以花離的體質,將近一個小時就能夠走到。
一路上,花離幻想著自己將那隻小白兔送給那些少女以後,那些少女們感激崇敬的表情,就已經樂得賤笑了起來。
終於,他到了。
花離站在獸神城外,抬頭看向獸神城前的大石碑。
石碑約莫有兩個花離那麼高,就那麼直直地佇立在獸神城的城牆外頭。
石碑上刻著兩個大字---“獸神”。
這是乾陽大陸上最官方的一種文字,然而不同的卻是,這獸神二字卻透著一股子古樸的氣息,仿佛這塊石頭以在這站了千萬年之久,令人忍不住心生敬畏。
花離想到以前雯雯對他說過,誰也不知道這塊石碑是什麼時候開始有的。
據說自獸神城有記錄以來,這塊石碑就一直立在城外,陪著這座城市迎來陽光,陪著這座城市抵抗風雨。
獸神城的曆史是近3000年,所以說,這塊石頭已經至少在這裏佇立了三千年了。
時間的魔力,總是令人忍不住唏噓。
哪怕隻是一顆石頭,千年的佇立,也令每一個看到它的人心中感慨萬千。
整了整身上的衣服,拍了拍身上的灰塵,花離像獸神城門內走去。兩邊的守衛瞥了他兩眼,雖然覺得花離穿的很簡單,甚至說是簡陋,但卻沒有人阻攔他。在白天,所有人都有著進入城池的權利,隻有當傍晚來臨,城中的護衛才會開始清點城市中的市民,隻有擁有著城市民身份的人才能呆在城中,而沒有城市民身份的人,就隻能被驅逐出城。
在乾陽大陸上,獸神城是最大的城市之一。因為地處獸神山附近,因此有著近乎用之不竭的土地,城中雖然隻有百萬人,獸神城卻完全可以供給千萬人居住。
花離在城中漫步著。
對於一個十七歲的少年來說,世界的一切都是新鮮的。
花離沿著小街向獸神城中一家規模一般的雜貨店走去。
一路走來,他卻看到許許多多的花季少女,塗紅抹綠,出入在街頭巷尾,哪裏都少不了她們的身影。
當花離從她們的身邊走過時,他甚至能夠聞到從那些少女身上傳來的劣質香水味,令人作嘔。
這些姑娘們的臉上一個個擠滿了笑容,仿佛各個都是真命天女般受盡了,無數寵愛才能綻放出如此美麗的笑容。
花離知道,這些女孩都是些買靈肉的。他也從來不會看不起這些女孩子。
若不是迫於生計,誰又願意跑來幹這行呢。
每一個人都有著他人無法想象的生活,因為現實往往比小說更加真實的令人害怕。
既然沒有經曆過他人的人生,又有什麼資格評論她們?
隻要靈魂還活著,隻要心還沒有死去。
花離走到了雜貨店。這家雜貨店的規模不大,也沒有什麼奪人眼球的名字---“陳記雜貨鋪”,小店的主人是一名四五十歲的大伯,名叫陳昊。
陳昊是一名老實的小商人,他對生活沒有什麼大的要求,也沒有什麼令人為之驚歎的理想,陳昊安於如今自己所擁有的生活。有著一名賢惠的妻子,有著一個可愛的女兒,生活也過得滋滋潤潤,至少每天的吃穿不用愁,這樣的生活,對於他這樣的普通人來說,又還能奢求什麼呢?
十幾年前,花泰來到獸神城中,為自己的獵物尋找買家。因為擔心被人宰了價格,花泰打算先進一家小的雜貨店探探那獵物價格。結果在店裏,和他差不多大小的陳昊出來接待了他。
這個老實人不是太會壓價,花泰能感覺出來,因為常年與動物打交道,他對於人心有著近乎野獸般的直覺。
結果兩人就成了十幾年的朋友。雖說關係算不上密切,也隻有在花泰來到獸神城裏出售獵物時兩人才偶爾見見麵,但兩人卻也都有著一定的默契。花泰每次來出售獵物時,總會挑選那些最好的賣給陳昊,陳昊也會適當地向上加一些價錢。
如今花泰的兒子花離已經長大了,陳昊的女兒也已經成人。
花離走進雜貨店,店裏坐著兩個人。一個是陳昊,另一名則是一個花季少女。這名女子叫做作陳思憶。正是陳昊引以為傲的女兒。
“離兒,來了呀。”陳昊坐在他的椅子上,抬頭看了看花離。
最近這段時間,花泰已經很少一個人親自到獸神城裏出售獵物了,多是由花離代勞,而花離也樂得如此,正如今天,他可以看到他可愛的小思憶。
“花離哥哥,”陳思憶看到花離來了,立馬放下了手中的布娃娃,蹦蹦跳跳著就從內堂裏跑了出來。
陳思憶今年也是十七歲,因為遺傳了自己媽媽的美貌,她生的可謂美麗動人,雖稱不上絕色,但瓷娃娃般的臉龐,清脆的嗓音,幹淨的眼神,反而更能抓住男人的心。
花離放下手中的小白兔和狼皮,雙手在身上擦了擦,輕輕摸了摸小思憶的腦袋。對於這個小女孩,他可是喜歡的很,每次來到獸神城都會給陳思憶帶一點禮物。
“哥哥,不要摸我腦袋,他們說這樣會長不高的。”陳思憶埋怨般的說到。
“哈哈哈,沒有關係,小思憶以後嫁不出去哥哥就娶你啦。”花離咧嘴笑著,一雙大手又在小思憶的滿頭黑發上揉了揉。
陳思憶的臉上染上了兩朵紅暈,狠狠地瞪了花離一眼,偷偷地擰了花離的手臂一把,嬌嗔道:“叫你再亂說。”
這時,坐在一邊的陳昊輕輕咳了兩聲,陳思憶才放開了手。
她想起來來最近這段時間,她爸爸有意無意提到過自己不要和花離走太近。
的確,一個是獸神城的城市民,一個卻連城市民身份都沒有,又怎麼會有未來呢?陳思憶的眼底閃過一絲深深的失望。
“小思憶,乖,這隻小白兔是給你的,喜不喜歡呀。”花離指了指躺在籠子裏的小兔子。花離最後還是決定把這隻小兔子送給陳思憶,畢竟在這些女孩子,他最喜歡的就是她了。
“哇。。好可愛的小兔子啊!”陳思憶的目光看向了那隻雪白的小白兔,小白兔一雙紅紅的大眼睛閃動著晶瑩的水光,陳思憶完全無法抵擋它可愛的外貌。
她將兔子從籠子裏抱了出了來,輕輕地捋了捋小白兔身上的毛發。小白兔很乖巧地躲在陳思憶的懷中,仿佛很享受般地閉上了眼睛,身體也停止了顫抖。
陳思憶抬頭,一雙美目看向了花離:“謝謝花離哥哥,花離哥哥你最好了。”
“哈哈,小思憶喜歡就好啦。”花離語罷,又摸了摸陳思憶的腦袋。陳思憶這次卻很乖的沒有反抗,反而任由花離揉弄著她的黑發,隻是臉上的紅暈又濃了些。
“陳叔,我爸叫我今天來賣塊狼皮,你看看吧。”花離將狼皮攤開放在了桌子上。日光投進窗戶直射在狼皮上,透出了晶瑩的光澤,陳昊做這行已經有十幾年了,他知道這是塊極好的狼皮,哪怕是在獸神城那些大家族中,這也是難得一見的。
陳昊雙眼閃動著光彩,他已經許久沒有見過質地如此上乘的狼皮了,“離兒呀,你爸爸的打獵技巧真是越來越精進了。”陳昊一邊摸著狼皮一邊說到,狼皮細致到他甚至能感受到每一根狼毫。
花離笑了笑,道:“是啊陳叔,在那塊地方還不是我爸的打獵技巧最嫻熟了。”他的話語中透著深深的自豪。
或許,在別人看來,自己的地位低下,且父母也都不得誌,但那又怎麼樣?
我的爸爸永遠是最厲害的!我的媽媽也永遠是最美麗的!
哪怕僅僅是打獵這一微末之技。
花離暗暗告訴自己。
“不錯,不錯,這塊狼皮肯定能賣個好價錢。”陳昊微笑著說道。
“是啊,陳叔,不過這次我爸來隻讓我按最低的價錢來收,他說上次還喝了您兩瓶好酒呢,這塊狼皮就當抵債了。”
“這怎麼行,那兩瓶酒哪裏值這個價呢,你等著,我去裏屋拿錢。“陳昊連連擺手,說道。
“陳叔!我爸還說了,你要是多給一文錢,那就是看不起他了。”
“哎,你爸還是這個樣子,討個生活也不容易,又何必如此呢。”陳昊感歎道。“這樣吧,我這還有兩瓶酒,你拿回去幫我帶給你爸吧。”
“好呀,謝謝陳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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