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1046 更新時間:13-09-23 15:54
那張白紙上,寫滿了一行行漂亮的毛筆字,同樣是楷體,字裏行間卻帶著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淩厲幹練,起筆豪情滿懷,收勢灑脫不羈。明顯是源自於顏體,卻在長年累月的曆練累積之下注入了自己的性格,正如同金滿堂之前所說的“字如其人”,這樣看來,也是很有道理的。
看到容修臉上露出驚豔之色,金滿堂的神情更加得意了。
其實要說這金滿堂能寫得一手好字,也是有原因。
金滿堂母親柳氏出身書香門第,柳家書法在當世算是一絕,作為柳家長女的柳氏自然也習得一手好字,蕙質蘭心,堪稱才女。
金滿堂雖是金家的老來子,受到萬般寵愛,卻有一對慈父嚴母,柳氏雖愛子,卻不像金家老爹那樣盲目,所以自小就事事嚴格要求金滿堂,而習字就更是親自教導,懸臂、墨池什麼的金滿堂小時候沒少受過。
隻可惜紅顏薄命,柳氏早亡,金滿堂沒了母親的束縛,學業上也漸漸荒廢了,隻是習字這一項,因為小時候打好了底子,養成了好習慣,再加上金滿堂對先妣的敬重,無論之後經曆了多少酸甜苦辣,卻也一天都沒有荒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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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於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
豈曰無衣?與子同澤。王於興師,修我矛戟。與子偕作。
豈曰無衣?與子同裳。王於興師,修我甲兵。與子偕行。
金滿堂寫下的同樣也是來自於詩經中的一首詩。
“這首詩…”在心中慢慢誦讀著,容修的嘴角居然噙著一抹會心的微笑。
“你很喜歡?”
容修想了想,點點頭,相比起喜歡,應該說是懷念吧,懷念當初在警校時,一群頭腦發熱的熱血青年,大冬天光著膀子大早上拉練時,吼出來的號子。
那個場麵,光想想都覺得——真是傻到了極點!
“這首詩,我也很喜歡。”
金滿堂忽然開口道:“這應該算是我最喜歡的,保家衛國,壯懷激烈,這曾經是我的夢想。隻可惜……”
金滿堂的聲音越來越低,他不知想到了什麼,原本得意的眼神變得黯淡起來。
看到這樣的金滿堂,容修也破天荒的保持沉默,即使那個人的呼吸出來的氣不緊不慢的噴到自己的脖頸上,他也沒有躲避,反而還很自然的往後靠了靠,整個人幹脆就倚靠在金滿堂身上了。
也不知道是容修捧在手上的暖爐終於發揮了功效,還是金滿堂那溫熱的帶著點點濕潤的氣體帶來的刺激,容修的額頭隱隱的滲出一些汗珠,早起的疲倦在此時終於爆發了出來。容修毫不忌諱的躺在金滿堂的懷中,神色慵懶,粉麵含春,最後居然閉上了眼睛,隻有偶然顫動的睫毛,仿佛在告訴外人,他隻是在閉目養神罷了。
而金滿堂也樂得成為一個人肉靠墊,自覺的伸長胳膊,將人摟在懷中,桌案旁的香爐中,還燃著安息香,白煙繚繚升起,仿佛是一個“障”,將兩人緊密的困在其中,顯得溫馨而又不失曖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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