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3293 更新時間:14-04-18 17:11
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故事,跟年齡、性別、愛好無關,生活中誰都會遇到這樣那樣的煩心事,但是隻要心態好,在壞的事也壞不到那裏去。
我就像那打不死的小強一樣,但這隻能用在我自己的身上,但是馬場卻正好相反。
“一年前,我離家出走,一個人去了上海”馬場略帶憂鬱的說。
“為什麼要離家出走?發生了什麼事嗎?”我問。他搖搖頭表情有些為難,我也隻好在一邊默不作聲。
“這個城市讓我愛過,笑過,過哭,也心碎過”馬場說。那個過去隻有他參與過也許說出來人家會當做他隻是在講一個故事或是一件事情,但是此刻他想分享他的經曆,並不是為了給別人留下什麼,他隻是覺得或許說出來心裏會好過一些。
方雲是馬場來上海認識的第一個人,為人和善、對人也很好,而且他們還是老鄉,讓馬場覺得很是親切,同時也覺得自己很是幸運。
居然能在千裏之外遇上同鄉,這隻能說沒出門的孩子是這樣的,像上海這種大城市,你要那裏的老鄉不都是隨處一抓就是一大把。
正所謂防人之心不可無,隻是他一個初入社會的少年,那裏會考慮到那麼多,隻覺得能遇見他是見很幸運的事,陣陣喜悅湧上心頭,他在心裏告訴自己,就算離開家離開了父母他依然能活得很好。可是一想到他的父母整個心又暗淡了。
在和方雲是在火車站認識的,也算得上是一見如故吧,因為人生地不熟,方雲也很關照他,自然他把方雲當他的大哥。隻是有些事往往不像表麵看起來那麼單純,在跟方雲相處不到一個星期,他就落荒而逃了。
原因很簡單,因為方雲是同。而且是那種思想比較泛濫的同。
離開方雲以後,馬場又遇到了很多的事,他總是輕易的相信別人,差一點就變成了人財兩空。經過很多事以後,才遇到了那個叫天堂的人。
我從沒有像現在這樣,有這番耐心去聽一個人講自己的過去。
天堂,那個充滿傳奇的人物,他給了馬場一個什麼樣的過去不難看出,隻是愛一個人能愛到如此的地步,真是讓人佩服的。
後來,馬場告訴我,在他們相戀數月以後,天堂突然就把他趕走,讓他不要在出現在他麵前,他們沒有未來。這對於一個隻有十幾歲的孩子來說,是多麼的殘忍。
被趕的次數多了,他也就心灰意冷了。雖然很不忍,但還是按他的要求的回到了自己的老家,從新回到學校參加了高考。
隻是,他的人雖在學校,但心卻還懸在天堂的身上。
高考一結束,他就在次離家來到了這個城市。而他怎麼也找不到那個叫天堂的人了,他去過他們曾經一起走過的地方,希望能夠遇到他。他總是在想,如果那天他們遇到了,又會變成什麼樣子。
他總是在一遍遍的幻想他們的在次相遇。
在這座華麗的城市,他輾轉了無數次都沒有遇到那個他心心想念的人,但是在無意中卻遇到了以前跟天堂走得近的兄弟。
那人給了他一封信,還有一張銀行卡。以及一枚銀色的戒指。他記得那是他們相戀一百天,天堂在城隍廟的老鳳祥買的男女鉑金對戒指。因為他手比較細戴的是女式的。
信的內容他沒有看,他怕自己忍不住。
卡裏是天堂這些年做生意所存下的錢,密碼是他的生日。但裏麵有多少錢那人沒有告訴過他,他也不想知道。
他隻想知道,他離開以後他過得好不好,他想他,他想見到他。就算他不見自己,能站在遠處偷偷看看他也願意。
隻是他萬萬沒想到,他是見到天堂了,可是他們卻兩世相隔了。
照片上他的表情嚴肅,卻是那麼的熟悉。他記得每次他做錯事的時候,他都是用那副表情秒殺自己的。隻是他怎麼也沒想到,在他離開短短的一年裏,他卻要離他一輩子。
之前的那些幸福和快樂像是走馬燈一樣,在他的眼前快速的竄過。
天堂,是因為愛他才讓他滾的,一切都不是他本意。
AIDS,也是因為它他們才沒能在一起,才會這樣永世相隔。因為愛,他才會一次次的試圖解脫。
AIDS,這個對於GAY來說,是個可怕的東西。
我在這裏,他在那裏,不是想念,而是再也不見。
生老病死,本來就是不可避免的自然規律。看他這樣我又想起了當年的我,雖也有過肝腸寸斷的時候,但我從來不傷害自己。看到他的情形,我就覺得自己特自私,如果我也能為了高興做到他那個地步,後果我不能想象,因為那樣的情況不可能在出現。
即使我在愛那個人,也不會隨便就傷害自己。我一直都對自己灌有這樣的念想,隻有愛自己的人,才會被人愛懂得愛,所以高興愛我,我也愛他。
他希望我健康快樂,我也希望他能永遠陪著我,隻是有些事是人為也不能改變的。我能做的就是在他離開以後,合著他未完的人生繼續快樂的生活。我想這也是他希望的。
愛,總是來之不易,很多時候我們都隻看到過程,卻看不到結尾。有些事我們必須學會放下,這樣才能獲得更多。
從陵園回來,我本來打算送他回醫院的,可看他一臉木然的表情,也沒說就直接載著他回了我家。
我沒想到剛才還木然的他,這會兒精神了很多,到家以後我換了鞋又給他提了一雙。
“清雅哥,你家真漂亮啊!”這是他到我家,說的第一句話,說得很輕快這讓我有點意外。
“還行,你別拘謹哈!當自家就成了”我笑笑說,他在身後點點頭。
晚餐我煮了小粥炒了兩個素菜,他就喝了一碗小粥,菜都沒怎麼吃,我也沒勸他。
吃過飯後,我和馬場都坐在客廳的沙發上看新聞聯播。
“我們家裝修是高興設計的,家具是我挑的,還有牆上那幾副油畫,是我自己畫的”就這麼幹坐著,覺得挺不自在的。於是乎就開始做些自我滿足的東西。
我總是喜歡不問自答,我也總是對自己的品味和喜好,大加讚賞。我也喜歡吹捧自己,總把自己當做未來的某某大師,胡亂的朝那個目標發展。
“真的,清雅哥,你真能幹”馬場淺笑著說,然後把目光從電視移到了牆上。
他望著牆上表過框的油畫,框架看起來很大氣很有品味,可是裏麵畫的是什麼怎麼也看不懂,隻覺得色彩鮮豔筆風淩亂。
“清雅哥,這上麵畫的是什麼啊!”馬場問。
我一聽立馬來了興致,我就知道除了我家高興以外,其他人都看不懂,其實畫的時候我也是隨心,我看那些大師做畫都這樣,拿起顏料隨便往上一倒,然後在用畫筆勾勾線,一副畫就成了。
“這副畫,名字叫幸福,是我家高興取的名,雖然看起來很亂,但很有意義”我說笑著說,然後一臉的幸福,隻要看見它就覺得是看著高興一樣。雖然有點自欺欺人,可我卻實很幸福很開心。
“這些顏色代表的是生活中的瑣碎事,比如:快樂,傷心,煩躁,鬱悶,把它們攪在一起就分不出來了,然後就變成了幸福”我說。
雖然很多人都不相信我這個說法,但是隻要高興認為幸福,那它就是幸福。就像我和他,我們很幸福。馬場聽了以後是懂非的懂的點了點頭。
“清雅哥,高哥,離開你,你傷心嗎?”本來還好好的人,聽了我的話,表情又暗了下來,我真想抽自己兩個嘴巴,這時候就不是提幸福的時候。可是他問了,我也不得不說啊!或許他聽了會想開點也不一定。
“剛開始有傷心,後來就不傷心了,因為覺得自己,還一直和高興幸福的生活著”我偷偷的看了看馬場的表情,沒什麼變化。
“清雅哥,你家都是白色!不怕它髒嗎?”
我以為他還問我之後怎麼樣,沒想到他主動茬開了話題,一看就知道是個很聰明的孩子。
“嗯,沒關係的,我喜歡白色,而且我有,好幫手”
我喜歡白色,所以家裏的家具、用品都是白色,除了那台黑色的52寸的大電視。而且我也喜歡把家裏收拾得整整齊齊的,當然這是被逼的。
我是本地人,從小就被家人慣著奶奶寵著,從小到大都沒有做過家務,長這麼大一次廚房都沒進過,就一養尊處優的少爺。
打掃,做飯,把屋子收拾得像現在這麼整齊,那都是高興調教出來的,他教我疊衣做飯打整理房間,為這個以前沒少挨罵,日間久了就慢慢養成習慣了。
高興走後,我也頹廢過一段時間,後來老媽也隔三岔五的就會上門查勤。
“哦,清雅哥,你家是不是很有錢啊!住這麼大的房子”馬場坐在沙發上掃了一下四周。
“還行吧,也算不上什麼有錢,嘿嘿”我尷尬的笑笑。
我家確實比較寬敞,所有的加起來差不多有一百七八平的樣子。
有一個露天的大陽台,裏麵零零碎碎的種著一些叫不出名字的花,另外還擺著一張搖椅和一個藤床。廚房、餐廳、客廳都是廠開式的,沒有那些多餘的牆,顯得是比較寬大。
有一個主臥室兩個副室,還有一個收納室,不可已經被我改成更衣室了。另外有兩個浴室,客廳外的就是普通的小浴室,主臥裏有一個很大的浴室,這就是我家的大概情況。
“嗬嗬,還好”這房子本來是爹媽給我結婚的禮物,我和高興同居後我就偷偷背著我爹媽,在房產證上加上了高興的名字算是共有財產。後來高興走了,房子自然又變成我一個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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