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人生的考場-8-【服兵役的日子】

章節字數:8307  更新時間:13-10-11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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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的考場-8-【服兵役的日子】

    服兵役的日子……

    ◎新兵入伍訓練在苗栗頭份的鬥煥坪,報到那天我就被連長叫去訓話:“你是混流氓的喔!聽說你很屌是吧?”我也不甘示弱,問連長我臉上有寫“流氓”兩個字嗎?憑什麼斷定我是流氓?我自知沒有任何案底前科,不想直接被貼標簽;連長也回答不出我的問題,隻是警告我:“你給我安份點,我會特別注意你!”我想大概是新兵體檢時,脫光衣服被他們看到腳踝的刺青。我的體能一向是很好,當兵的操練對我而言是輕輕鬆鬆。不過從小天生的“領頭”個性,即使到了軍中,也很自然地有一大群阿兵哥隻要休息都喜歡跟著我、聽我講話,我在軍中的編號是八號,每次大家都會說:“八號,講些故事來聽聽嘛…”老是一堆人圍著我,我又因此常被連長叫去訓話:“八號,你在搞幫派組織嗎?”我說:“報告連長,他們隻是喜歡叫我講故事而已,沒有什麼幫派。”連長隻能不斷警告我、恐嚇我,說真的,我一點錯也沒有,才不怕連長找麻煩,隻不過真的是每天被五、六十個人圍著要我“講古”,我被取了一個綽號叫“台北一條龍”。

    後來結訓分發到澎湖當兵,才擺脫這個討厭的連長。澎湖公北的部隊裏,我才剛到就有人認出我,說:“大仔,你也來做兵哦…”一下子,就傳得沸沸揚揚,所幸我遇到一個好連長--歐陽連長;他並沒有不分青紅皂白地找我麻煩,反而是暗中觀察我。我記得報到第一天,全體新兵集合在操場,連長連喊了幾個口令:“向後轉、向左轉、向後轉、向前轉!”最後一個‘向前轉’全部人還在轉得搞不清楚方向,隻有我一個人不動如山,連長大吼著:“八號(又是八號!)、張國鬆!為什麼沒有動?”我仍然動也不動,也不回一句話,既然說‘向前轉’我就不必回答為什麼。之後,近二年的服役期,連長和我成為好朋友,他也透露那時他就知道我的腦袋清楚,不可能是會違法犯紀的莽撞人,所以他很放心;有一次被連長看到我在菜園練拳,歐陽連長還請我教他武術,我教會了他羅漢拳和白鶴拳,他都是在晚點名之前的時間,要我教他練武。

    照例我在軍中,很快就成為人氣王--“台北一條龍”,枯燥的服役期間,大家最喜歡要“八號”講故事;我隻要把過去二十年的經曆隨手拈來,都有精采的故事可說,常常休息的十五分鍾,我都被很多阿兵哥圍著;據說部隊怕我聚眾煽動軍心,所以把我調去外地受訓--我被調到台中受“政戰特遣隊”訓、也曾受過“突擊隊”訓和“狙擊手”訓…(就是如此調來調去受訓,難道是真的怕我待在同一個地方太久,聚眾造反嗎?)不過在澎湖當兵的這段時期,也發生很多有趣的事。

    ◎記得有一次廚房來派公差,說有當過大廚師的人舉手,我當場舉手、旁邊的班兵緊張地問:“你會哦?”我說:“廚房公差不過是洗菜、切東西,去休息一下怕什麼!”旁邊有人聽到了,紛紛也舉起手,我們一行人大概二十個就被帶去廚房…來了一個自稱當過國賓大飯店大廚的采買,凶巴巴地問我:“你當過大廚師?那你給我寫一張菜單!”我也很不客氣地拒絕:“出公差不過是切菜、洗菜何必寫菜單!”那個采買更火大:“叫你寫你就寫!不然你在哪裏當大廚師的?”我理直氣壯地回他:“我以前每天都要煮好幾大鍋給豬吃,也是大廚師啊!”結果連同采買和旁邊的人,通通笑到流眼淚,然後才叫我們出公差的通通去洗菜、切菜。

    ◎那時傳說彈藥庫的崗哨,隻要站淩晨兩點到四點都會見到鬼,所以大家都很怕被排到那個班;有很多人站哨回來嚇到發燒、臉色發青,繪聲繪影地形容有女鬼出現…彈藥庫外圍本來就是墳場,就算沒看到什麼,也讓站哨的人嚇得毛毛的,每個人都“逼迫”班長別把自己排到彈藥庫淩晨兩點到四點的哨--隻有我沒有拒絕。開始有被排到的人跑來找我商量,拜托我代班,還不惜開價站一次五十元(當時阿兵哥的月俸是四百五十元),有錢可賺我當然義不容辭了,就開始暗中“專職”代班‘彈藥庫’的哨;生意好到一個禮拜站七天--其實,因為大家害怕這個班,也不會有人來查哨,我睡得可爽咧!

    女鬼果然是真有其事。祂出現前都先有一陣貓嗥,然後就會有類似風刮樹枝的聲響…此時氣溫會特別低,冷到打瞌睡的我都睡不著了--突然!就聽到很哀怨淒涼的聲音:“阿兵哥,有饅頭嘸?”我在濛霧中模模糊糊有看到一個女人的身影(注十七),我就跟祂說,明天我會帶給祂。之後,我跟廚房的人講好,每天幫我留幾顆饅頭,站哨時我都帶饅頭去放在墓地裏;每天換饅頭時,隻見舊饅頭上布滿貓腳印,當然一口也沒吃過--不過也就這樣相安無事…一直到有一天晚上,那個淒涼的聲音又來了:“阿兵哥,雞腿啊、雞腿啊…”下哨時,我就跑去拜托“采買”,今天幫我買一支鹵雞腿回來;那天站哨雞腿就放在墓地,天亮去看已經不見了;從這次之後我也再沒碰到那個討吃的鬼。(我幫人代班站哨賺錢的事,後來被連長知道把我叫去,說有耳聞我‘代班賺很多’的事,隔天我就買了三條“三五”的香煙孝敬連長,事情就不了了之啦!)

    ■(注十七:)如今【我親身靈魂出竅】去實際遊考“天地五界”所有靈異生態的事物真相--民間人類常有所謂“見鬼、靈異事件”等傳言的產生,事實這些鬼影是有分別好壞的靈類根者,就此概述如下:

    一般人常見到的鬼影,隻是死亡者的電磁波而已,它不會加害活著的人。這類電磁波的流質處,若是太靠近人類軀體內所散發出的氣溫質,必定會隔纏的堆霧,而顯示亡者的影子…一刹那、互相會無法動彈的呆住!這是冷熱不合的電磁波--為一時各自靜電的因素。但是這兩種電磁波,是相同的輻射性質--隻是差別在陰陽兩者的“空體與實體”;如同民間的電流,稍微觸電而已--這是無大害。

    真相:這些躲藏的靈魂者會在陽世間自由躲藏、逗留,是因為祂們在生前時,遭受到某種死亡的因素,恰值壽終歲數未到(這是依名冊有階段性的年滿之事),所以祂們才無法被召集去陰間地府處報到,也是無奈的在等待--這也是民間所稱的“孤魂野鬼”;這類靈魂者,必定會時常回埋葬軀體之處、或骨灰寄放的靈骨塔、還有親人安奉的神主牌位…等處逗留,這都是祂們可居住的地方。(此牌位要有頂蓋,居住的靈魂者才能安息。)

    其實這些躲藏的靈魂者也是很可憐;祂們也怕被民間不知情的道法人亂耍把戲,損傷到祂們的魂體;祂們是不可能會加害活著的人,這是有嚴格的管製--依〔陰陽靈界法規〕所規範,祂們若是擅自觸碰人類的軀體,絕對會被〔靈兵天將〕直接羈押去投生魚蝦水族之處;由此可知,民間“自稱神靈、菩薩、佛祖”附身於乩童的那些靈魂根,全部都是違反〔陰陽靈界法規〕的邪靈者,是要被靈兵天將羈押追殺的邪靈者,藉活著的人類軀體躲藏、也藉自願求拜的人交換條件吸取磁流維持行動力--如同民間人類有“違法作惡”的壞人,我們怎麼能相信、崇拜惡人,還提供庇護、住所給惡人?確實是愚昧的人類被利用而已。

    ◎我入伍得晚,所以年齡比大部份的班兵都老,加上我的社會經曆,自然而然許多阿兵哥都把我當老大哥,什麼心事、煩惱都跑來找我吐訴,大概是人生經曆豐富,我總能給他們“很能接受”的解答,所以班長、輔導長和連長都把我視為“地下張老師”,哪個班兵有問題,都是先調我去詢問了解內情;記得有個小兵情緒不穩,有準備逃兵的前兆,長官很緊張地問我內情,我要長官先按兵不動,等那個小兵的動作愈來愈明顯時,我才藉口帶那個小兵去福利社喝幾杯聊聊,就把這件事化解了--其實我了解這種情緒不穩的人,若在他還沒表明意圖前戳破他,他會覺得周遭的人都針對他、盯著他,他會越瘋狂、激動,反而弄巧成拙;所以我要長官先等一陣子、再安撫他,才能順利化解。

    還有個阿兵哥包皮老是發炎,我就教他用“絲襪和消炎藥膏”的套環法(治療包皮免開刀),把他過長的包皮治療好了,他很興奮地到處宣傳,傳開以後,每天都有很多相同困擾的阿兵哥跑來請教我…連長覺得很奇怪,問我:“八號,你在賣東西嗎?為什麼各連都有阿兵哥跑來找你?”我把原委告訴他,連長覺得在軍中大部份的兵都有這個困擾,便立刻呈報營長,安排我在大操場的司令台,當眾讓我“親身示範”、教大家治療包皮過長的方法--那陣子馬公市的藥房,消炎藥膏和女性絲襪大賣到缺貨,商家都向其他鄉鎮調貨、賣得莫名其妙--到底這些阿兵哥搶著買絲襪幹麼?有人買不到絲襪就買褲襪,還故意套在頭上演搶匪;不過這隻是我自己研究出的包皮過長治療法,沒想到竟能在澎湖馬公發揚光大!

    ◎我被調來調去受訓,雖然沒有讓我當班長之類的,但薪俸都有調整。最後一次受狙擊手訓回來,剛好遇到各自“連開夥”要加菜,連長問有人會鹵菜嗎?我就自告奮勇…那次我做了“鹵豬腳和豬頭皮”,風靡全連弟兄;第二次加菜,連長又叫我去出公差做菜,我煮了“薑母麻油雞”,長官、弟兄都讚不絕口;之後連長就找我商量,說大家都推薦我當廚房的采買,所以要把我調去管廚房夥食--沒想到我這“采買”一當、就當到退伍…

    本來軍中的夥食是各自“連開夥”,可是其他連的長官都注意到我們第二連的采買夥食比較好,剛好遇到要準備“師對抗”的演習期間,營長就下令又改為“營開夥”,這下我每天就得應付全營的夥食,而且還有幾位“吃素的長官桌”;我再度把我從“酒店”廚房學到的工夫,發揮到軍營的夥食上,這八個月的采買經曆,真的是趣事不勝枚舉;尤其是應付吃素的長官們--說起煮素食桌,在軍中經費預算有限之下,長官事先卻告誡我:“新來的,要很好吃才行哦…”我心想,素菜能有多好吃?根本是強人所難嘛:於是在幾次被長官“盯”,說“素食還要改進”的話後,我把素食桌的夥食大大地‘改進’一番。

    首先、先教夥食兵們炒調味鹽,鹽巴在高溫炒過之後,會有不同的風味,我教他們炒了好幾種口味的鹽巴,“有八角味、有辣椒味、有五香味、有陳皮味、原味…”等等口味,以備在烹調時增加風味用;另外,我也買雞骨頭或豬大骨熬成高湯,煮素食桌,我都親自下廚(所以全程保密)--炒青菜、炒素食類的料,都用爆過花生的豬油、煮湯用已經過濾去油的高湯…從此,吃素的長官們不再找我麻煩,而且還大讚素食越來越好吃。

    有一天晚餐,有位吃素的長官從菜裏意外夾到一小塊炸過的豬油渣,把我叫過去問話:“張國鬆,這個是什麼?”我一瞄、心裏暗想“怎麼這麼不小心?”但卻氣定神閑地說:“報告長官!這絕對不是豬肉!這是我特別用豆腐炸過再去鹵的素食肉,是明天要煮的菜!”長官聽了放心地放進嘴裏,吃完還說:“嗯,很好吃,明天多做一點?”

    還有一次更離譜,竟然吃素桌的長官從湯裏舀出一塊雞胸的骨頭、還帶些肉,這下我心想要掰也難,幹脆自請處分:“對不起長官,我真的不知道怎麼會有雞肉掉進去,我自己理光頭、關緊閉好了。”長官連忙說:“不必、不必,下次小心點就好。”事情就這樣化解了。(其實我知道曆年來的夥食,素菜都很難吃,長官大概怕我關緊閉期間吃不到好吃的“素菜”,所以才放我一馬。)

    ◎我當“采買”以來,秉持的原則就是“最少的成本”做出好吃的料理;譬如芥菜在澎湖最便宜了,我向菜農打聽直接向菜農買、包括自己拔菜,價差可以省一半以上,我就申請各連派一些公差,帶著阿兵哥去拔芥菜,回來削好、氽燙,再用蝦米爆香加高湯勾芡,阿兵哥吃得一直問:“還會再煮嗎?”我把省下來的錢,在‘加菜日’就可以給大家吃大魚大肉;有一次加菜日、我前一天就準備做“鹵豬頭皮”,派了三十個阿兵哥,每人分兩個豬頭皮、在樹下拔豬毛,有些頑皮的兵還把豬頭皮套在頭上演豬嚇人;那晚六十個豬頭皮鹵好,我特地交代不準切,因為隻要切了,每個人偷撿一片吃、到明天加菜日絕對會少一半;晚上還特地派人輪流站衛兵,守著這六十個豬頭皮;結果,第二天我一看,鹵汁少了一大半?叫輪到最後的衛兵來問,他很不好意思地說,昨晚聞到豬頭皮的香味,肚子餓得要命,很想偷吃又沒切,也不敢吃,隻有一直拿起來聞…後來,幹脆喝鹵汁;就這樣、輪流站衛兵的人,不知不覺把鹵汁喝掉了一半--我罰他們去買醬油膏回來賠,不然今天的豬頭皮沾醬就不夠了。開飯時,豬頭皮就如天上珍饈,阿兵哥吃到得先分“配給額”,免得吃太慢吃不到…

    有時,我在加菜日製造一些驚喜:“炸船板”讓許多阿兵哥念念不忘,幹脆各連各自湊錢,去買細糖和花生油,然後去挖營區免費的地瓜,各連派公差來刨地瓜、炸好,再一大盆、一大盆搬回連上去分;有時我用四包糙米換三包白米的方式,在加菜日給大家吃白米飯;還有一次印象最深的,用黃豆向雜貨店換米粉,那天每桌加菜多一大盤‘鹵米粉’--這可是我曾經大受歡迎、賣得排隊才吃得到的招牌美食;先把蒜頭、薑母、辣椒切成細末,用豬油炸酥,放入香菇絲、豬肉絲和蝦米爆香,再加少許醬油、水調味好,把米粉放進湯汁裏鹵到收幹,就是又香又辣、好吃得絕不傷胃的‘鹵米粉’(米粉一定要大量的湯汁煮幹,大口大口吃起來才會滑潤又不傷胃)--我記得有一桌、四個阿兵哥為了搶鹵米粉而大吵起來,被值星官處罰,在餐廳門口、捧著米粉罰站。

    ◎我當“采買”以後,很多阿兵哥放假寧可不出營,跑來廚房找我,要我教他們煮東西,不然就是自願在廚房當公差,跟我聊天;那時我因為當采買起床得很早,所以忽略了一個阿兵哥的煩惱,後來發生了無法彌補的憾事,確實是很遺憾…

    有個火力班的班兵,我記得叫蕭樹容,他的女友在他服役期間嫁給別人,因此心情很惡劣,獨自偷跑出營去喝酒,回來酒氣衝天地準備要站哨;當時他的副班長再過九天就要退伍了,心裏顧著數饅頭,忘了班兵的情緒,竟然隻是責備蕭樹容喝酒,還拿了隨身的圓鍬,敲他頭上的鋼盔一下!我有看見這一幕,但是因為我一大早要去采買,所以也沒心去多想就上床睡覺了。沒想到在淩晨四點多,聽到槍響一聲,我跳起來--隔壁床的副班長被蕭一槍打破腦袋、腦漿和血噴到我一整棉被;隨即蕭又用槍朝自己下巴開一槍自殺,子彈是貫穿臉頰而出,蕭才撿回一條命…(事後我上軍事法庭作證當晚所見之事,他被判無期徒刑。)這件事我一直很遺憾,當時我若警覺夠,陪蕭聊聊,或許就不會發生這場槍擊;副班長一直跟我還不錯,每天睡前都要聊一會才入眠,未料剩下九天即將退伍前夕,竟枉成槍下魂。

    處理副班長的遺體時,我奉命準備祭品送過去處理的現場:有五個班兵戴著口罩,用柴油準備把他的遺體火化,我就一起留下來了;忘不了在烈火燃燒下,遺體因為高溫肌肉收縮,竟然坐了起來、且七孔都流出血的情景…我們六個人全呆住了,也忍不住傷心起來;昔日熟悉的人,現在卻成一具屍體、化為骨灰(這件事之後,我好一陣子都沒食欲,瘦了一圈,連長還以為我生病了。)--想起副班長的妻子和女兒,來軍營領骨灰的那一幕…我也鼻酸,兩個瘦得像風吹就倒的人,哭得肝腸寸斷;對於這種客死他鄉的親人,是必須引靈魂者帶回家(注十八),而她們卻因為太傷心而沒有顧及這方麵的事,因為我看到副班長的鬼魂就蹲在牆角的陰影,根本沒有跟她們走,我告訴她要撐黑傘、呼喊他,她們都沒有做…也因此,之後我們部隊要移防到花蓮的那天晚上,連上的寢室發生了很嚇人的靈異事件…

    移防時間是淩晨約三、四點才要上船,所以那天連長已交代大家早早熄燈就寢。不知道睡到幾點,我突然醒過來,看見一團綠色的光芒從安全士官的門口竄進來!頓時全連弟兄都動了起來:全部床天搖地動、有人敲打著床頭、有人喊著:“臥倒”還加動作、有人抱著虛構的槍噠噠噠地在喊、有人做伏地挺身…那團綠光竄來竄去,連電燈都變成綠色的,整個寢室是亂哄哄的、吵成一團--一直到連長緊張地衝出來,哨聲大響、電燈大亮,每個人才如夢初醒地安靜回到床上;事後大家都心照不宣地、沒有人討論、沒有人說話。這一幕我看得清清楚楚,至今想起來都會寒毛直豎,我也知道,是死去的副班長也想跟我們移防回台灣;而且不隻是祂,還有許多曆年來客死異鄉的孤魂都想回家,才鬧出這場靈異事件。

    ■(注十八:)這是如今【我親身靈魂出竅】遊考天地五界,才知道的“正確引靈魂者的儀式”。人類在外地死亡,如同前注(十七)所說,壽終歲數未到者,靈魂必定無法被召集去陰府報到,而在陽世間逗留、等待。要如何引靈魂者回家?此儀式隻有“親人”才能辦得到,因為隻有親人才是亡者的保護者,才能平安的保回、祭奉。(其實民間所有道法人的念經、超渡、作法、招魂完全無用處,隻是賺錢的把戲而已;正確的引靈招魂,隻有親人才辦得到。)

    正確的作法:必定要用“神主牌位”,有頂蓋才可行,其內文要寫上“死者的名字、及農曆的出生年月日”,再呼喚死者的名字,同時也要配合敲打銅鑼或用鈴聲引導--這是以特別聲,引導靈魂者的方向法;這途中的路程好壞,必定要時時呼喚提醒祂,隨從路程形式。

    注意:若不依此作法,是不可能辦到引靈魂者的事。這種引靈魂者的儀式,不是民間所言的“死人直”,這是錯誤的說法。其實人類在外地死亡而回界,“靈魂者”必定要順從當地區的靈界執行者,依靈界法規辦理。“靈魂者”也並非可自由行動、活動範圍是有限定的規範,除非是有親人來帶回,否則僅能逗留在當區範圍…若不順從法規擅自行動的“靈魂者”,必定觸犯當地區的靈界執行法--直接打落投胎畜牲類,這是靈魂者不敢觸犯靈界法規,而不是死人直。

    副班長是凶死在他鄉,必定壽終歲數未滿,所以逗留在營區自由躲藏(當然有許多意外身故的軍人靈魂也跟祂一樣逗留在等待),知道部隊要移防台灣,祂們也很想隨同回家,才會鬧出這場嚇人的插曲。

    ◎移防到花蓮南華營區前,有新交接的采買來向我請教,如何像我可以把全營的夥食搞得這麼好?其實很簡單,關鍵在於“冰箱”。我當采買以後,才知道軍中的廚房沒有大冰箱之類的保鮮設備,所以以往的采買都不敢買鮮魚之類、容易壞掉的食材。我在廚房挑個水槽清洗幹淨,再買了大冰塊(便宜得很)放在水槽裏蓋上布、撒上粗鹽,水槽的蓋子是用木板黏上保麗龍、再蓋上濕麻袋--就成了自製的大冰櫃。每天隻要補充冰塊,這樣我就敢買最便宜、又新鮮、但不容易保存的食材,也讓阿兵哥吃到的大魚、大肉都是新鮮美味的(不怕有怪味),這一點是別人之前都辦不到的。(記得有一次加菜我買了雞肉,前一天晚上把所有醃製蒸好的雞冰在水槽,還得在蓋子貼上封條,以免阿兵哥偷吃。)

    到了花蓮,當“采買”比在澎湖可采購的食材多更多、且更便宜,因為我以前有工作、存款,所以采買的錢都是我先代墊(好像中盤商),再申請核銷經費;我也深諳曆年來采買者常有菜商回扣等問題,所以我一直很小心地避開這種嫌疑,尤其在澎湖時,菜市場的攤販都會動手腳,當麵秤斤兩是正確的,把貨搬上車或送到營裏的,都有偷斤減兩或調換爛貨的情形;為了不得罪他們,我也是故意不當麵拆穿但明示他們發現這種問題--我很了解這種人不能得罪、撕破臉,他們若故意反咬一口去誣告我收回扣(因為斷了他們的財路,一定會想把我弄掉),我可是跳到黃河也洗不清啊…那些菜商都問我:“台北囝仔卡早到底在做什麼的?不是簡單的人物哦!”

    ◎沒多久,營區調來一個新營長,個子矮矮的、大概五尺高而已,可是特別看我不順眼,老是要找我麻煩。有一次,他又把我叫去,厲聲逼問我到底收了多少回扣?怎麼采買做這麼久都沒換人?我一直堅持我的清白,堅決否認他對我的栽贓。突然、他抓狂起來,衝過來還跳起來飛踢我一腳、正踢我胸口--可是我運氣一挺!反而把營長彈摔在地上,樣子挺狼狽的;我努力憋住不敢笑,營長自己爬起來訕訕地警告我:“我知道你在搞什麼花樣,你給我小心點!”才讓我離開。

    一回到連上,歐陽連長趕緊上前來關心:“他有沒有對你怎樣?”我把胸口製服上的鞋印給他看,還把情況描述了一下,這才把憋住的笑狂放出來--營長被我反彈摔在地上的樣子真的很好笑--我和連長兩個人都笑彎了腰…

    過沒幾天,營長的司機突然來找我,一見我就朝我肚子揍一拳,然後警告我:“你最好老實招出來,你回扣拿了多少?”我在無預警的情況下被揍這一拳,實在也很痛,對於營長這種恐嚇栽贓的強迫認罪,我也很不齒,我就警告他:“好,你們要這樣硬栽贓、誣告我認罪,沒關係,在軍事法庭我就把你和營長供進去當共犯!”這下反而是他開始緊張,一直跟我道歉、請我原諒他。我也不客氣地警告他:“為了這一拳和營長的一腳,我要去告發你們。”後來司機把話傳到了,營長還假惺惺地跟我道歉。

    不過,事情沒有這麼簡單。要退伍之前,花蓮市場的那些攤販,聯合起來說要請我吃飯、慶祝我退伍,我並沒有答應;隔幾天就發生營長找我麻煩的這些事,擺明了是“鴻門宴”,設局要讓我跳!一直到退伍後,我拿了退伍令回台北的區公所報到,才知道我的退伍令要有營長蓋章才算、但營長根本沒有蓋章!害我特地又搭了火車去花蓮營區補蓋章。士官長偷偷告訴我:“張國鬆,好險你沒有去拿回扣,營長和菜市場的某些攤販串通好;若是你有去要拿回扣,因為你的退伍令沒蓋章,等於還沒退伍,他就可以把你送軍法審判!”我對人心的險惡又多認識了一課,想必這位營長自始至終都有收回扣,獨獨是我這個采買竟然沒有油水供奉給他,所以他才處心積慮要栽贓我,真是捏著一把冷汗退伍了!

    成家立業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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